切膚之痛成語故事

切膚之痛成語故事

  釋義

  親自經歷的`痛苦。比喻感受極為深切。

  出處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

  故事

  朱生喪偶,見鄰人之妻貌美,就與媒人戲說要去求婚,媒人也就勢戲說:“請殺其男子。”朱生說:“好吧!”這本都是玩笑話,誰知數日後,鄰人出去討債歸來時果然被殺於荒野。

  邑令卻疑那人為朱生所殺,但朱堅不承認。邑令又嚴刑拷問那婦人,朱生因憐婦人只好承認說:“是我殺的!我犯了殺人之罪,有血衣為證。”於是被押回家取血衣。朱對母親說:“給血衣也死,不給也死,遲給不如早給。”母親流著淚入裡間,不一會兒果然把血衣托出來了。朱生於是被判為死刑。

  一天,忽然有人直上公堂承認自己是兇手,他供說:知道被害者討債歸來,必有錢在身上,就把他殺了。聽說朱生招認了,開始暗自慶幸,後來為良心責備,就入公堂投案。

  邑令又問朱生:“血衣由哪來的?”

  朱說不知道。又問其母,其母答:“兒急要血衣時,我入裡間割臂所染。”當場檢查她左臂刀痕仍在,於是朱生免死。一年後,鄰母欲嫁其婦,婦人覺得朱生有情義,就嫁給了他。

  蒲松齡在文末感嘆:由此知地獄中有無數冤魂,其中無辜受牽連者往往奸民少、良民多。他們受萬罪於公門,皆屬切膚之痛。願為官者每審案時略一追問,該放走的放走,不該放走的除去,只需一揮筆一動腕之間,就可保全多少身家性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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