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承包土地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土地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合同範本《土地承包合同》。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甲

  承包方: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南)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叄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 ,第三次在 。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 號檔案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 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 年,合計 元(大寫: 元)乙方自願承包,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 株、楊樹 棵、胡楊樹 棵、沙棗樹 棵、其他 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後,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 元,按照年承包費 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並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並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並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著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 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並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專案為原因徵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徵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於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徵用事件發生農田閒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著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著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衛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並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颳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 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後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 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鑑證之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儲存一份,合同鑑證單位(農經局)儲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4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於村十五組XXX(身體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由丈夫XX代理)、XXX的責任田土地共計5.5畝承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於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

  二、土地的性質及現狀

  該土地為甲方的個人責任田地,無抵押、無債權債務關係。

  三、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十年,從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四至界限:東至十七組土地,西至截崗溝,南至溝,北至XXX土地。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支付小麥20xx斤,大寫貳仟斤;玉米500斤,大寫伍佰斤。乙方以糧食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給糧時間為協議訂立之日,以後每年在協議日到期前十天支付本年度一年糧食。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協議約定收取糧食;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糧食)。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產業開發、宣傳、應用。

  5.在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於農業種植和養殖,不能用於非農生產。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協議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 乙方的經營使用權可以轉包、繼承或者與他人合作,但須經甲方同意。若轉包或繼承還須轉包方或繼承方與甲方重籤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視為違約。

  2.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糧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鑑證人(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年月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社員大會審議透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係,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耕地和園地,共 塊,面積 畝。其中:田 塊,共 畝;土 塊,共 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30年,從 1998年 07月01日起,至20xx年06月30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徵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徵用補償費的其餘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使用。

  (二)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准並制止實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將承包地流轉給第三方的,流轉合同書應予註明發包方的本項權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⑴ 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 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國家徵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五)集體建設佔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對發包方被佔用的承包地,發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補足。無法補足的,按現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餘承包年限折算成現金一次性給予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願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並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⑷國家徵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佔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徵佔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鑑證,從鑑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鑑證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魯辦發[1998]1號檔案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併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專案。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於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 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准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後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上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要合理使用,不能拋荒的原則,對於長期在外打工的農戶,由自己協商好農戶進行轉包,轉包期間必須在村委會監督下方可實施,經甲乙雙方共同定立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1,承包期限自xx年1月日至xx年1月1日,即5年,每年每畝100元存包費,年底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存包期內如甲方回家務農,雙方協議可終止,存包期內國家的優惠政策由承包人乙方享受(各種補貼)。上交國家政府部門的稅費等也全部有存包方支付,(比如水費等)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2,乙方將承包金於雙方簽字後一次付清;3,承包地上只可以種田地,不可以建造住房和其他。

  4承包人乙方不得動甲方土地上的任何東西包過樹木等。

  5,本協議一式三份,加以雙方各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

  乙方

  嶺上村委會乙方: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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