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

  導語:承諾書是 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以供參考。

  篇一:駕駛員安全生產承諾書

  為了個人的安全健康,為了抗旱服務站的穩定發展,本人在工作中,自願簽訂並遵守以下承諾:

  一、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安全,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抗旱服務站各項安全行車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汽車司機必須持證駕駛,駕駛執照必須隨身攜帶。

  三、汽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法令,並在出車前認真檢查:

  ①汽車的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刷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②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四、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後及時檢查車輛,並及時向工區領導彙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五、汽車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准走規定的通道和過道,不準攆壓放在地上的工具和材料,用起重裝置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並不準檢查或修理汽車。

  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後駕車;不得擅自開與證不符的車輛,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或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七、貨車必須按該車指定人數載人,並向乘車人進行乘車安全常識教育,汽車行駛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腳踏板、翼子板、保險桿上嚴禁站人。

  八、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抗旱服務站組織的“安全日”學習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保證做到安全行車,圓滿完成生產任務。

  九、開車前司機要檢查貨物捆紮是否牢固,否則不準開車。

  對於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願承擔責任。

  本承諾書自簽字日起生效。

  篇二: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避免給單位造成損失,本人自願向單位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1、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及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文明行車、安全第一”、“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側;

  2、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3、精心維護所駕駛的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查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4、因下列發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及單位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駛、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掉頭

  (3)、行進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輛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將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領導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篇三: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旅遊客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 30號的檔案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本人特向******公司鄭重承諾:

  一、遵守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守法經營,優質服務。

  2、客運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白天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

  3、嚴格執行單程執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客運車輛配備兩名以上客運駕駛人。對於超長線路執行的客運車輛,保證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遵守凌晨2點至5點禁行規定。

  4、對於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禁止客車在晚22時至早6時執行。

  5、客運包車要憑包車客運標誌牌按照約定的時間、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持包車票或包車合同執行,不得承運包車合同約定之外的旅客。駕駛員要對旅客進行安全告知,禁止三品上車。

  6、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客貨混裝、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上下旅客、安全設施不全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7、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年檢或年審、年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8、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認真填寫行車日誌,填寫車輛、客運駕駛人、線路等、天氣路況等資訊,按照要求籤字。

  9、確保車內安全帶、安全錘、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誌的配備是否齊全有效,確保安全出口通道暢通,應急門、應急頂窗開啟裝置有效開啟順暢。

  10、保證營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所駕車輛相對應的行駛證、營運證等),並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由公司統一辦理ETC卡。

  二、凡違反以下條款的,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1、駕駛員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保證公司與其通訊暢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回覆。否則處以 100元/次罰款,並給予警告。

  2、駕駛員必須確保GPS衛星定位裝置正常使用,保證車輛執行時線上。對違反凌晨2點至5點禁行規定,故意遮擋車載衛星定位裝置訊號、破壞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的駕駛員,首次違反規定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 2000 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若該違規行為造成一定後果或再次發生,公司有權收回車輛營運手續。

  3、車輛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會議,並認真記錄會議內容。每月未按時參加會議者,每次從風險

  保證金中扣除 100 元作為處罰,每季度累計3次不參加會議者扣除600 元作為處罰。

  4、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的管理規定,不得私自出車營運。如有私自出車者,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影響極壞的處以 5000 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若該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公司有權收回車輛營運手續,並扣除風險保證金。

  本人已認真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相應處罰,在此鄭重承諾。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