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清明節歷史典故

古代清明節歷史典故

  清明作為節日,與純粹的節氣又有所不同。節氣是我國物候變化、時令順序的標誌,而節日則包含著一定的風俗活動和某種紀念意義。歡迎閱讀yuwenmi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清明節歷史典故,希望大家看的開心!

 

  清明,寓意“天清地明”,眼下人們對清明節的印象,除了掃墓祭祀、堵車遊玩外,再無其他,有文化點兒的或許還能想到介子推。實際上,作為擁有悠久歷史的中國傳統節日,清明節背後有不少有趣的故事發生,它不僅是追思的節日,還是吃貨和小資文青的節日,更是古代的又一個情人節……

  古代清明也放假唐宋七天“黃金週”

  “破暖輕風,弄晴微雨,欲無還有時節。此時,颯颯東風細雨來,大明湖外有輕雷,數點雨聲風約住,便是樹底草齊千片淨。”整得太文藝,其實只想說一句,還好清明有假,除了祭奠先人,還可去郊外感受大好春光,不過,總覺得三天太短。據民俗學家研究,古人們清明也放假,而且比咱長得多。

  說起這個,先普及兩個概念,一個是古代休假制度,一個是清明節的由來。在古代,休假不叫休假,叫“休沐”或“洗沐”,意思就是說,公務員得定期回家洗洗澡,不然滿堂朝臣,一整年不洗澡,那得什麼味兒啊,君王肯定不早朝。而除了洗澡假,還有一個例假,就是現如今的法定節假日,比如漢朝有兩個例假,一個是夏至,一個是冬至,各放五天。而到了唐朝,除了洗澡假,法定節假日大大增多,也就是從此時開始,清明被列入國家法定假日,不過準確來說應該是清明和寒食。有人說清明節就是寒食節,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清明,起初只是一個節氣,寒食則是冬至後第105天,又稱“百五節”。

  一種說法是,這兩個節都起源於一個叫介子推的人。介老兄是晉國人,有股擰巴勁兒。根據《韓詩外傳》記載,在晉文公還是公子重耳時,有一年,他逃到衛國,有個隨從背叛了他,偷了他的錢糧逃入深山。重耳飢餓難忍,為讓重耳活命,介子推到山溝裡,把腿上的肉割了一塊,煮成湯給重耳。重耳吃後,才知道是介子推腿上的肉,大受感動,聲稱有朝一日做了君王,要好好報答介子推。後來公子重耳真成了晉文公,就想請介子推出來當官,介子推不去,他認為,自己忠於重耳是應該的,沒必要受獎賞,於是介子推就藏進山裡。晉文公為逼他出山,便放火燒山,誰知道介子推就真的被燒死了……晉文公很後悔,從此,每到放火燒山這一天,宮中便禁止生火,飯都吃涼的,以此懷念介子推,慢慢形成了寒食節。寒食節後,晉文公又定下了祭祀介子推,為他掃墓,也就有了清明節。

  當然,這只是關於清明起源的一種說法,不過鑑於它的浪漫色彩,我們姑且相信。唐朝時,把清明和寒食節就連起來一起放假了,起初,是寒食到清明放4天,後來到了唐肅宗當皇帝時,他覺得假太短,便將這個假增加到7天,因此清明成了真正意義上的“黃金週”。而浪漫的宋代,自然也會傳承這個節日,還加上了上巳(三月三)的一些風俗,形成了一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將寒食風俗與上巳踏青等活動相融合的一個“綜合性節日”。古人過清明很時尚是文青小資的最愛

  作為一個“綜合性節日”,假如只有杜牧“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的悽清景象,那肯定是不符合人性的呀?外有花紅柳綠,又是“黃金週”長假,假如只趴在被窩裡哭,豈不浪費,況且,從某種意義上說,生與死的並置,更是一種高大上的哲學,因此,在古代,清明節就變成了文青小資和吃貨們最愛的節日,“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圃,列坐盡醉”。

  藉著掃墓外出踏青一定是社交必備,而且還要有高逼格的遊戲,其中團聚野餐的最高級別莫過於王羲之的曲水流觴,雖然東晉時,清明還不放假,但翹班也得去春遊啊。於是公元353年的上巳節(三月三),王羲之就邀請了謝安、謝萬、孫卓等名士及親友41人到現如今的紹興蘭亭,在蘭溪岸邊盡情地享受著“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的自然風光,他們圍坐在曲水之畔,將盛有酒的觴(酒杯)置於水中,任其順水漂流,酒杯漂到誰的面前,誰便要飲酒賦詩。做不出者罰酒三杯,一直到日暮已近,雅士們還意興不減,把當日所作的'37首,彙編成集《蘭亭集》,王羲之撰序並寫成書,便有了這名噪天下的《蘭亭序》,而這一高大上的遊戲也在不斷被後人模仿。

  此外,古人還有插柳、放風箏、盪鞦韆、蹴鞠、鬥雞、拔河、鬥草等很多種玩法。話到這裡就不得不插一句,因為踏青,我國文化界創造出了《清明上河圖》《蘭亭集序》等一批經典佳作。

  而古代清明節也是美食節。因為新時令到來,加上適應寒食禁火冷食的需要,巧手的古人便創造了很多美食,簡直可以做一期“舌尖上的清明”,比如南方用麥草搗汁和糯米做青粉團,用桃花煮粥,用烏桕汁染烏飯做糕,或者用香椿芽拌麵筋、嫩柳葉拌豆腐作寒食食品,還有挑薺菜做餛飩,用一種菊科野草的嫩葉搗爛去汁和粉做成黃花青果糕,光想想就口水流了一地。

  古代清明節也是“情人節”成全了漢武帝跟衛子夫

  清明時節,萬物生長,當然,愛情也一定會一起生長,由於上巳節風俗的加入,清明節也變成了古代“情人節”。

  回顧中國曆朝歷代,男女結婚大多是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在先秦時期就是這樣,如《詩經·南山》的《氓》中:“匪我愆期,子無良媒”,意思就是說,當時沒有媒人牽線不可嫁的現實。但有了清明節,媽媽們就再不用擔心女兒們出嫁的問題啦,因為這一天,平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小姐們也可以外出踏青,順便覓得自己的意中人,而且這一天“男女授受相親”也是不違法的。

  在我國曆史上,特別是漢唐時期,流傳踏青尋愛的故事相當多。漢武帝就是在19歲那年上巳節例行傳統的“修禊”禮後,遇到才貌雙全的歌女衛子夫,從此產生愛情,從而相伴50年。德宗時的詩人崔護,在清明時節踏青至西安城南的桃溪堡遇美女桃小春,有了“借水贈釵”的故事,後來被編成傳統戲曲《金琬釵》,深受人們喜愛。據說,當年崔護在長安城南踏青郊遊,途中見花木環繞一戶人家,便上前討水喝。一美貌女子聞聲開門,讓座遞水。女子佇立桃樹邊,與桃花相映成趣。兩人一見傾心,互生愛慕之情。次年春天,崔護因思念女子而再去拜訪,卻是桃花依舊,獨不見女子。崔護只好題詩於門扉:“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此外,這一天還有很多浪漫的求愛方式。比如,一些才子會在風箏上寫下自己的求愛詩,等風箏隨風飛揚時,剪斷風箏的線,讓它落到哪家是哪家,如果有緣,撿到風箏的那位姑娘恰好為情詩所感動,這姻緣就成了。還有男子們分坐河渠兩旁,在上游用荷葉浮載詞文箋等,荷葉順水而下吸引意中人的注意,如果雙方對上眼了則一起漫步灞上,折柳相贈,嘯聲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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