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典故:霹靂手

歷史典故:霹靂手

  導語:霹靂 pī lì [ thun der bolt; thun derclap ] 又急又響的雷,是雲與地面之間發生的.強烈雷電現象。響聲很大,能對人畜、植物、建築物等造成很大的危害。也叫落雷、驚雷。所以,霹靂手就指斷案敏捷的人。下面我們來看看這個成語的故事吧!


  歷史典故:霹靂手

  【注音】pī lì shǒu

  【歷史故事】

  唐朝時期,年輕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戶參軍,刺史李崇義看不起他,給他出難題,把州中積壓多年的舊案數百件交給他,讓他短期內判完。裴琰之很快判完,而且判詞非常妥當。李崇義大吃一驚,從此刮目相看。裴琰之因此獲“霹靂手”的美稱。

  【出處】崇義大驚,謝曰:‘公何忍藏鋒以成鄙夫之過!’由是大知名,號為‘霹靂手’。  《舊唐書·裴漼傳》

  【解釋】指斷案敏捷的人。

  【用法】作賓語、定語;指能吏

  【結構】偏正式

  【同韻詞】面朋口友、酒肉朋友、章臺之柳、竹馬之友、出乖露醜、寓言十九、出入相友、贊不容口、貂裘換酒、山行海宿、......

  【年代】古代

  【示例】訴牒旁午來,剖斷不留宿,雖非霹靂手,遇事頗神速。  明·于謙《晝夜晝夜長短》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