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公開的承諾書

林業公開的承諾書

  為切實最佳化我縣林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推進林業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樹立“誠信林業”的良好形象,我局向社會做以下公開承諾:

  1、嚴格遵守《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做到微笑服務,能辦的事認真及時辦好,按照規定不能辦的事,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決不出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2、嚴格依法行政,堅決禁止亂收費、亂攤派、亂集資、亂罰款“四亂”行為。熱情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局幹部職工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舉報和投訴,我局將對舉報人實行保密,並按規定處罰違規人員。

  3、凡在我縣投資的外資企業涉及林業方面問題,我局將積極做好有關協調和服務工作。

  4、客戶辦理木竹運輸證、檢疫證,提供手續齊全的,原木原竹初辦證每份在30分鐘內辦妥;加工產品換證和轉辦在當日內辦好;提供手續不全的,在補齊手續後即辦。辦證大廳人員星期六照常辦證。

  5、對辦理臨時佔用林地,面積在2公頃以下的,收到書面申請,資料齊全的,3個工作日予以批覆。對按規定需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稽核、審批的徵佔用林地的申請,收齊相關資料後及時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稽核審批。

  6、凡裝運木竹及其產品的車輛,只要手續齊全、貨證相符,木材檢查站一律予以放行,決不刁難和拖延時間。

  7、積極鼓勵支援社會力量造林,對要求植樹造林的單位、集體、個人,我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安排技術人員到實地進行核查並做好作業設計。

  8、堅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執法、禮貌待人,著裝整齊,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在案件查處時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程式規範,處罰有據,文書齊全。

  以上承諾,懇請社會各界舉報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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