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責任的承諾書

建設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責任的承諾書

  一、由以下責任人按照各自責任範圍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各方主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

  施工單位建造師為該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直接責任人;

  監理單位專案總監承擔該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理責任。

  二、嚴格遵守《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

  三、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力爭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中毒事故、無火災事故、無坍塌事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格率達到100%。

  四、嚴格按照以下要求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行為:

  1、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內容;及時審查、籤認、支付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2、施工、監理合同中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明確鼓勵爭創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示範工地,明確對榮獲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示範工地的專案予以獎勵,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地予以處罰。

  3、嚴格按照珠海市公安局《關於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及交通安全責任制情況的通報》(珠公發[2005]300號)檔案要求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由施工單位與負責專案管理的部門簽署預防交通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教育和督促施工人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防汛、防風的法規、政策,組織制定和完善防汛、防風預案。當可能遭受熱帶氣旋或較大的暴雨洪水襲擊時,防汛、防風責任人要親臨前線,檢查、落實各項防禦措施;汛期施工的,必須落實好人員轉移的車輛、路線和安置地點;如遇工程出險時,組織人員全力搶險,及時向上級報告,並做好臨險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避免人員傷亡,儘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5、專案安全管理資料使用《廣東省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

  6、實施“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強施工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建立一線作業人員的`個人基本資訊、參加安全培訓等資訊記錄。

  7、按照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五、按照以下標準規範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1、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和有關規範要求。

  2、安全生產目標明確,制度健全,資料齊全,安全責任到人,安全措施落實。

  3、設定現場安全標誌佈置總平面圖,並按總平面圖掛設安全標誌牌。

  4、抓好安全三級教育和日常安全防事故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5、施工用電規範,採用TN--S系統,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使用標準電箱,電線、開關、漏電保護器等使用合格產品。

  6、按規範搭設外腳手架,使用經過檢測合格的安全網,做好“四口、五臨邊”防護,明確各樓層防護責任人。

  7、使用合格的機械裝置,有物料提升機(井字架、龍門架)、施工外用電梯、塔吊、樁機安裝拆卸方案,有完備的驗收、檢測手續。不使用沒有安裝防護罩、超過使用期限及沒有保險裝置的捲揚機,按規定搭設獨立的卸料平臺。

  8、健全防火制度,落實防火措施,配足防火器材,不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氣爐等,不在在建建築物內居住或辦公。

  9、按規定編制各項特殊專項作業安全組織設計或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六、按照以下標準規範落實文明施工措施:

  1、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和省住建廳有關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標準,搞好文明施工。

  2、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圍牆、大門堅固、美觀,門楣書寫企業、專案名稱。

  3、施工現場佈局合理、規範,七牌一圖及各種標牌齊全,掛設整齊美觀。

  4、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出入口、材料堆放場、宿舍、辦公場所、倉庫、廚房、廁所等實現硬地化;施工現場衛生、整潔、排水暢通;材料實行分類堆放、整齊有序、標識規範。

  5、宿舍採用磚牆鐵皮屋頂或其它安全實用的金屬結構活動房屋,不使用石棉瓦及樹皮搭設。

  6、施工現場出入口設定洗車槽,沖洗乾淨離開施工現場的車輛,防止環境汙染。

  7、飲食及用水符合衛生標準,食物做到生熟分開,廚房設定紗門紗窗,有廚房衛生許可證及炊事員健康證。

  8、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周圍社群工作,不引起周圍居民投訴或糾紛。

  七、違反本承諾書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不合格或安全隱患較多的,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自願接受以下處罰:

  1、接受市(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責令暫停施工整改。

  2、接受市(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對施工、監理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的動態扣分等處罰。

  3、接受市(區)住建局依法作出的停止承接任務、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暫停建造師(專案經理)、專案總監執業資格、處以各方責任主體、責任人罰款等行政處罰。

  八、本承諾書一式五份,市(區)住建局、市(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存一份。

  九、本承諾書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計劃》

  2、《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

  建設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施工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建造師(簽名):

  年月日

  監理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專案總監(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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