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承諾書

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承諾書

  為貫徹落實國家總局《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切實保護煤礦工人生命安全,從根源上避免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樹立煤礦企業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諾,並隨時接受監督檢查:

  一、保證證照齊全,嚴禁無證照或者證照失效非法生產。

  二、保證在批准區域正規開採,嚴禁超層越界或者巷道式採煤、空頂作業。

  三、保證確保通風系統可靠,嚴禁無風、微風、迴圈風冒險作業。

  四、保證做到瓦斯抽採達標,防突措施到位,監控系統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嚴禁違規作業。

  五、保證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採防隔水煤柱。

  六、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裝置完好,嚴禁非阻燃、非防爆裝置違規入井。

  七、保證堅持礦領導下井帶班,確保員工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指揮。

  礦長:

  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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