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

  “雙腳泛著一層不健康的白色,幾乎發灰;襪沿在腳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跡;腳趾、腳跟、腳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經化膿;大腳趾的趾甲像馬蹄一樣粗糙,近鞋頭的位置還有一道藍紫色的淤血;腳跟上起了厚厚一層硬皮,有些地方裂開了在流血......”

  如果你認為走路就是把左腳放在右腳的前面,再把右腳放在左腳的前面,剛剛引用的這段文字告訴你絕非如此。這就是哈羅德在連續徒步25天以後雙腳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喬伊斯說:“你以為走路很簡單嗎?但是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非常困難;吃也是一樣,有些人吃東西困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看起來簡單的東西有的時候很不易。的確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準備,連走路這樣簡單的事情都會讓你苦不堪言。”

  沒有徒步經歷的人應該很難理解為什麼說走路很難。可是讀完《一個人的朝聖》,和哈羅德一起用87天來完成開車10多個小時就能完成的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動,更加觸動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絕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對的彆扭、糾結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羅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來信,信中寥寥數語告知哈羅德她身患絕症不久將告別人世,特寫信來和哈羅德道別。哈羅德不知所措立馬回覆:“祝你早日康復”,然後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雙帆布鞋就出門去寄信。路過一個一個郵筒時,糾結於“早日康復”四個字太過於簡單,他從一個郵筒走向下一個郵筒,然後在小鎮盡頭的便利店裡,售貨女孩告訴他:“信念會讓一切好起來的,如果你堅持認為病人會好轉,那麼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幫助她的辦法。”聽了女孩的話,哈羅德莫名其妙地認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來。他特意打了電話給奎尼所在的療養院:“請告訴她,她的朋友哈羅德正在來看她的路上,她要等著我;我會走著過去,讓她一定要好好活著。”於是一個人的朝聖之旅就此開始。

  87天,627英里,無數次覺得堅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羅德與許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後揮手告別,每一次離別似乎都成就了嶄新的開始。旅店客人、騎腳踏車的母親、斯洛伐克移民瑪蒂娜、一群追隨者,一條喜歡石頭的流浪狗,甚至路邊的花草和天邊的雲彩都給了哈羅德不同的啟示和勇氣。“他明白,在彌補自己錯誤的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著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站在一個過客的位置,不但腳下的土地,連其他一切也都是對他開放的,人們會暢所欲言,他可以盡情傾聽。一路走過去,他從每個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東西,他曾經忽略了那麼多的東西,他欠奎妮和過去的那一點點慷慨。”

  徒步87天,最艱難的部分是什麼呢?是體力不支?還是風餐露宿?讀完這本書後,自己開始一個人早晚在公園獨自行走2個小時,再細細回想哈羅德的這87天,慢慢的越來越到最艱難的部分應該是他一個在路上,必須不間斷的回想自己的全部過往,想起自己這一生如此碌碌無為平庸不堪。長時間獨自行走在路上,哈羅德才意識到自己面對生活的不如意,他逆來順受,選擇了用孤獨和麻木的態度來對待一切。

  一個人徒步旅行,意味著一個人長時間的獨處,可以掌控也最無法掌控的應該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猶如一場戰爭,沒有硝煙沒有敵我但一樣哀鴻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羅德斷斷續續主動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過往,想起少年時期母親的訣別、父親的放縱、成年後兒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絕望,回想自己一直以來習慣性的靜默。他會後悔自己沒有在兒子無助時大膽的給他一個擁抱告訴他“我愛你”,後悔在妻子痛失愛子絕望時選擇逃避。也許正是這樣一幕幕的昨日重現,逼著哈羅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誰?兒子為什麼選擇自殺?妻子為什麼會20年來形同陌路。”逼著哈羅德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選擇逃避的,如同哈羅德這一生,面對生活中的種種不盡人意,他選擇沉默來把自己置於孤獨的自我空間裡。而就在快要走完這一生的風燭殘年,哈羅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變,突然有了逃離一切的勇敢和果斷。正是這樣的一次變化,才讓哈羅德開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許這樣的改變和調整為之晚已,或許任何時候,認真思考和審視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聖一樣,神聖而隆重。

  所以,與其說哈羅德的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說他在藉此來追尋真正的自我。將自己逼到絕境尋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於死地而後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卻最有效。在絕境中,內心裡的焦慮和卑微被一點點丟棄,那些被摧毀的激情和渴望開始慢慢復甦,行將就木的生命開始顯現生機。每個人的人生都會有佈滿遺憾,每個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選擇鬱鬱寡歡逃避到老,還是早一天如同哈羅德一樣勇敢的邁出第一步,而後再慢慢的解開生命中所有的心結?

  讀完這本書,想起看了好幾遍的電影《轉山》。書中的哈羅德和電影裡的張書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們平淡無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為一個有點率性的決定從此自己開始一段讓所有人豔羨朝聖之旅。

  他們的勇氣和自由確實讓你我羨慕,不過細細想來,更加羨慕的應該是這樣的選擇促使他們對世界、對人生、對生活有了不一樣的感悟,也許經歷和體驗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徑,而讓自己一生過得“真我”就是每一個人的朝聖之旅。

  一個人的朝聖:閒暇時喜歡看電影讀小說。電影如同點心,書本則是主食。讀小說,一個人,一本書,看似單調,但實際上卻是一場精彩絕倫的舞臺劇。導演是你,劇務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隨著劇情的展開,一個人對著文字或載歌載舞,或舉杯獨飲,或興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書讀完,自己彷彿經歷了不一樣的人生,會有一種不現實的酣暢淋漓之快感。如此來看,閱讀豈不也算是一個人的朝聖!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