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試的誠信承諾書

有關考試的誠信承諾書

  考試誠信承諾書【一】

  為了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本人在參加本學期期末考試時,願作如下承諾。

  一、考前本人將積極備考,認真閱讀《山東師範大學學生手冊》、《考場規則》並自覺遵守。

  二、進入考場時,保證不攜帶任何書刊、報紙和通訊工具(如手機等),或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只攜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中性筆、鉛筆、橡皮等。

  三、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不夾帶、抄襲,不偷看他人試卷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接、傳答案或者與他人交換答卷。

  四、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交卷後,不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五、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收齊全部答題卡、答題紙、試卷,清點無誤,宣佈考試結束後,本人按序退出考場。

  六、如有違反《考試規則》等行為,本人將接受有關考試違紀處罰規定的處理。

  考生簽名:

  班級:

  時間:20xx年 7月3日

  考試誠信承諾書【二】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中期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透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__________

  承諾人(簽字): __________

  考試誠信承諾書【三】

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本人 ,身份證號: ,自願參加20xx年下半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職業 , 等級的考試,已認真閱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度下半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相應等級的申報條件進行申報,同時知曉《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規定(試行)》的通知(勞社廳函【2006】3號)要求,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可申請一次補考。鑑定考試合格後按照通知第七項攜帶所需報名材料進行資格稽核,在成績公佈之後的十個工作日到渝北區錦坪街5號民航大廈五樓進行材料確認,逾期未到場進行資質確認即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無效。

  我已認真學習瞭解了關於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申報和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決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考生。並確保報名所提供的個人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並完全符合報名要求。如因個人資訊錯誤、缺失及所提供證明材料虛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認可重慶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給予當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承諾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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