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自由》的讀書筆記

《愛與自由》的讀書筆記

  讓我的愛,像陽光一樣包圍著你,而又給你光輝燦爛的自由——泰戈爾

  這是《愛與自由》的作者孫瑞雪老師很欣賞的一段詩,同時她也將詩句中的“愛”和“自由”作為她這本幼兒教育演講錄的書名。作為一名教育教領域的工作者以及一位三歲幼兒的媽媽,我非常慶幸在這時讀了這本書,它讓我得到了一次心靈的洗禮,告訴我不僅僅要愛孩子,更要學會如何愛孩子。書中有太多太多讓我感動的語句,也有很多讓我受益匪淺的道理,讓我明白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重要的職責是讓孩子在愛的環境中建立起穩定的安全感和自信,讓孩子形成完整的人格遠遠重要於知識的傳授。

  孫瑞雪老師是一位蒙特梭利教育(蒙氏教育)的倡導者,所以書中處處都體現了蒙氏教育理念。許多幼兒教育工作者和家長都會在不經意間將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幼兒,我們會不經意見扮演了“上帝”,孩子的“上帝”。其實看似弱小的幼兒,他們內在蘊藏著一種強大的精神力量和潛能,他的發展不需要成人給他們增加什麼新內容,只需要給他們提供發展的環境和條件,蒙特梭利說過:“我們要做孩子精神上的僕人而不是主人。”如果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們都應該瞭解兒童成長的科學規律,在實際的生活和活動過程中讓他們的“精神胚胎”(敏感期)的內在規律自然發展,他們一定會成為人才的。的確,零到6歲甚至到12歲,兒童都處在很弱小的狀態,必須有成人來幫助他成長,但並不是成人自以為是的“灌輸”,而是需要條件準備,兒童自己會吸收。兒童內在有一個自然、有序的發展過程,它只需要我們提供一個適合他們發展的環境。書中還舉了許多生動的例子,讓我們成人會“愛”孩子而不是“教”孩子。在整本書中沒有看到具體的教法和技巧,更多的是用飽含激情的話語讓我們體會到蒙氏教育的核心——對孩子的愛和尊重。

  書中提到在《早期教育與天才》的書中提到一個觀念:天才就是強烈的興趣和頑強的入迷。這裡提到的興趣是孩子天生就有的,而且孩子的個別差異決定了他們每個人會對不同的事物感興趣,但是我們現在的一些教育卻與之相違背:畫畫全班都畫,數數字集體來數......人們有很多東西必須是共有的,比如知識、道德,這是有理由的。但共同的東西不能共同的時間來教,即使孩子開始能用,那也是小學以後的事了。幼兒園(3-6歲)的兒童還不能很快的將感覺點轉向成人招引過去的注意點,這個能力是會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強的,我們的《幼兒園教育實施綱要(試行)》上也提出要保護孩子的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每個幼兒生來就是獨特的,有個性的人對周圍世界的感知是獨一無二的,思維狀態也是很獨特的,如果每一個兒童能帶著自己獨特的思維看待周圍的世界將來也一定會是富有創造性的人才,這樣我們的教育的目的也就達到了——發展每個人自身的潛力。

  現在的社會出現了這樣一個現象——幼兒、幼兒家長、幼兒教師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這樣的“三獨”現狀也帶來了許多轉變,作為教育者,我們的傳統兒童觀也要向心生代兒童觀轉變,現在的兒童交友面廣,接受新事物的的能力方面都比較強,所以我們這一代的老師應該更加註重孩子的.個性培養,不要過多抑制他們的慾望而是要發展它們。這需要我們老師平時的觀察,在細節上鼓勵孩子發展他們的興趣。

  在《愛與自由》這本書中我深刻的體會到了什麼叫真正的“愛”!真正愛孩子的父母,他們的孩子在各方面發展都會比較出彩,比如孩子對父母的依戀程度小、獨立性強、思想開闊、自信、記憶力好、解決問題能力強,同時孩子快樂無比!許多家長會有錯覺:父母越愛孩子,孩子就越依戀她(他),但在作者看來是,父母越愛孩子,孩子也就越不過分依戀父母。因為很多經驗告訴孩子,父母只是短暫離開,那種持久的愛的行為使孩子自己知道父母不管在哪裡,愛是穩定不變的!所以父母對於孩子的態度不能起伏太頻繁——愛他們的時候會表現出特別愛,情緒低落時候又會對孩子冷漠態度,這樣在孩子心理上會造成一定的壓力,他們會懷疑父母是否是一直關愛自己的,這樣會不利於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對他的成長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書中第十三章節——自由與紀律給了我深刻的啟示!不僅僅是對未來教學理念的啟示,更是對我自身的發展也有了一個重新的認識。作者贊成給孩子充分的自由,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摸清事物的規律,才能去認識、認知,這就是充分發展潛能的自由!當然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自由,這種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紀律”的基礎上的。然而,在蒙氏教育理念裡:紀律必須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的。因為人是自己的主人,當你是自己的主人的時候,當你自動遵循某種生活準則的時候,那你就有了自我控制能力了,人的這種自我控制能力稱之為紀律。但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理解的守紀律,就是聽老師話,很安靜地坐在那裡,其實不然。事實上,兒童是非常願意遵守規則的,他們常常在遊戲中主動的約定一些規則並且很好的遵守它,像是遊戲規則、衛生規則、交通規則等,但這些規則是和兒童發展和諧的,是兒童在生活中、在與同伴遊戲中自己建立的,是和幼兒的內在需求沒有衝突的。這樣的規則基本上都符合量少、嚴謹、科學的要,這樣兒童才樂意去自覺遵守並感到快樂!蒙特梭利說,我們必須避免抑制孩子的自發活動,顯然這是指在行為上給孩子自由。孩子們有了自由就能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因為有了興趣就能反覆的做那件事,因為長久的專注,兒童就會逐漸感知和把握事物的規律並順應這種規律,最早的紀律就形成了。

  專注是思維活動,專注可以產生智慧。智慧需要有自由的時間和空間的保證,更需要行動的自由。人的行動越多的運用智慧,人的內心就能保持內心的平靜。現在的人越來越表現出浮躁的心態,可能也是因為從小生活在強制的約束之下的結果吧!兒童和成人還不一樣,把自由給成人,成人有可能就睡大覺,什麼都懶得做,或者他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放縱了自己,另外,成人可能什麼都不做,“懶散”多舒服!當然以上這些都是兒童時期被扭曲了的成人。但兒童生下後有一種自然的法則,就是不斷地、不停止地發展生命,兒童沒有一秒會放棄這種發展,因為內在的力量在驅動著他感知周圍的一切(學習),所以活動中的幼兒是最正常的幼兒!而回頭看看我們自己,小時候很多的是在成人的強制下長大的,長到成人可能都不曾做過自己願意做的事情,而且更多的情況是這樣,習慣性的接受任務、指令,如果不給分配任務就覺得無所事事。在蒙特梭利看來這是不可想象的,這是兒童期沒有獲得過自由,凡事都不敢去超越某個範圍,無形中的禁忌使人不敢去思考,事實上我們許多人可貴的創造力就是被這些所謂的規矩、規則給抹殺了。

  《愛與自由》整本書直觀、感性的體現著蒙特梭利教育觀和理念,但不是人人都贊同這樣一種教育觀念,不過在《愛與自由》這本書中讓我瞭解到了為麼現在社會上會存在一些奇怪的現象,我彷彿能從這本書中找到一些根源。許多人的行為都是在年幼的時候形成的,然後逐漸影響到整個成長過程。零到六歲的兒童對新事物新知識的吸收性是成人無法想象的,他們在這幾年裡學到的東西可能是將來一生都沒辦法趕上的,而我們成人能做的不是一味的灌輸,而是在瞭解這個規律後,為他們提供一個適宜的環境和條件讓他們成長,發揮出他們的潛能!好書總是要不停地、反覆地研讀,這本書我肯定會再次翻開,或許在我工作實踐後會有另一番新的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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