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承諾書3篇

食品安全管理承諾書3篇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承諾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不同的承諾書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承諾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承諾書篇1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讓消費者吃上放心食品,進一步規範食品市場競爭秩序,加強行業自律,營造一個同心協力、齊抓共管的環境,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食品市場體系,促進食品市場的繁榮與發展,我企業向xx政府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言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新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和規章,認真履行企業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新產品質量責任,主動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的監督。

  二、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新產品質量,生產加工的食品銷售範圍不超過本行政區域。

  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對原輔料、食品新增劑進貨嚴格把關,嚴格執行新產品出廠檢驗制度,保證新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新產品標準、衛生規範的要求,決不讓不合格新產品出廠銷售。

  四、加強行業自律,自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不生產假冒偽劣食品;不用非食品原料、發黴變質原料、過期食品、病死畜禽生產加工食品,不濫用色素、防腐劑等食品新增劑,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裝材料,在生產、加工、儲運、銷售等各環節保證食品質量安全。

  五、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的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的要求,主動召回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樹立誠實信用的企業形象。

  注:本承諾書一式叄份,承諾單位一份,當地鄉(鎮)人民政府一份,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一份。

承諾單位(蓋章):

  食品安全管理承諾書篇2

  為切實維護全校師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單位鄭重做以下承諾:

  一、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建立以校長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由校領導、後勤管理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健全各項制度,強化內控機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證在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前提下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不超範圍經營。

  四、嚴格按照營養餐供應要求進行加工操作,科學制定食譜,規避使用一些高風險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學校校長或學校管理人員要輪流陪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五、保證食品從業人員持有效的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實行每日晨檢制度,對患有“五病”的從業人員予以調離或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建立並執行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計劃。

  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認真落實採購查驗、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登記制度。嚴格落實食品新增劑“五專”管理,不濫用食品新增劑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新增劑,所有使用的新增劑均按要求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七、認真落實飯菜留樣制度、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和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

  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不購買、存放、使用亞硝酸鹽;不使用散裝食用油;不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庫房內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潔物。

  九、學校食堂不製售冷盤;熟制加工的食品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範進行操作,做到燒熟煮透。

  十、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在第一時間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並配合調查,主動做好善後工作,不遲報、瞞報。

  十一、虛心接受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在限期內整改到位,著力營造安全的餐飲服務環境。

  承諾單位(公章):

  負責人/法人代表(簽名 )

  時間: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四份,一份張貼學校食堂,一份由承諾方儲存,另兩份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備案。

  食品安全管理承諾書篇3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並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裝置、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並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儲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並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承諾單位(公章):

承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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