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

【精選】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書信吧,書信在人類的交流與溝通的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那麼,怎麼去寫信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防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事故的發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本企業承諾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條 企業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條 建立健全了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網路,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並在營業場所明示。

  第三條 對所有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做好臺帳記錄。對新進員工,先培訓教育,後上崗。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 配備與維修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均符合有關規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蝕劑、壓力容器等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和維修派專人負責。

  第五條 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種、各類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明示在相應的工位或裝置附近。定期對舉升裝置、校正裝置、烤漆房等易發生生產事故的設施裝置、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做好檢修記錄。

  第六條 落實專人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與隱患自查自糾,主要負責人每月到作業現場檢查不少於1次。

  第七條 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等已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各項要求,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

  第八條 建立健全了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維修前、維修中、修竣後的質量檢驗規定。對汽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或者整車修理的,檢驗合格後,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機動車維修合格證。

  第九條 按許可證核定的許可專案承修機動車輛,不超範圍經營。不承修已

  報廢的'機動車,不擅自改裝機動車。對維修配件實行入庫檢驗制度,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凡涉及汽車安全部件的維修,均加強檢驗或檢測。

  第十條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上報。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 期: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 篇2

  為進一步加強旅遊客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 30號的檔案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本人特向******公司鄭重承諾:

  一、遵守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守法經營,優質服務。

  2、客運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白天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

  3、嚴格執行單程執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客運車輛配備兩名以上客運駕駛人。對於超長線路執行的客運車輛,保證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遵守凌晨2點至5點禁行規定。

  4、對於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禁止客車在晚22時至早6時執行。

  5、客運包車要憑包車客運標誌牌按照約定的時間、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持包車票或包車合同執行,不得承運包車合同約定之外的旅客。駕駛員要對旅客進行安全告知,禁止三品上車。

  6、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客貨混裝、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上下旅客、安全設施不全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7、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年檢或年審、年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8、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認真填寫行車日誌,填寫車輛、客運駕駛人、線路等、天氣路況等資訊,按照要求籤字。

  9、確保車內安全帶、安全錘、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誌的配備是否齊全有效,確保安全出口通道暢通,應急門、應急頂窗開啟裝置有效開啟順暢。

  10、保證營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所駕車輛相對應的行駛證、營運證等),並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由公司統一辦理ETC卡。

  二、凡違反以下條款的,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處罰:

  1、駕駛員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保證公司與其通訊暢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回覆。否則處以 100元/次罰款,並給予警告。

  2、駕駛員必須確保GPS衛星定位裝置正常使用,保證車輛執行時線上。對違反凌晨2點至5點禁行規定,故意遮擋車載衛星定位裝置訊號、破壞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的駕駛員,首次違反規定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 20xx 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若該違規行為造成一定後果或再次發生,公司有權收回車輛營運手續。

  3、車輛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會議,並認真記錄會議內容。每月未按時參加會議者,每次從風險

  保證金中扣除 100 元作為處罰,每季度累計3次不參加會議者扣除600 元作為處罰。

  4、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的管理規定,不得私自出車營運。如有私自出車者,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影響極壞的處以 5000 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若該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公司有權收回車輛營運手續,並扣除風險保證金。

  本人已認真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相應處罰,在此鄭重承諾。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的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避免給單位造成損失,本人自願向單位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1、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及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文明行車、安全第一”、“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側;

  2、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3、精心維護所駕駛的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查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4、因下列發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及單位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駛、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掉頭

  (3)、行進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輛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將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領導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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