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勇軍進行曲》歌詞來源是什麼

《義勇軍進行曲》歌詞來源是什麼

  義勇軍軍歌首現撫順

  “九一八”事變後,生於遼寧清原,曾任直隸臨、撫、昌、盧、遷五縣警備司令部上校參謀長的孫銘武動員哥哥孫銘久、弟弟孫銘宸(別名耀祖)等將150畝水田和15間房子典押出去,以所得資金購買了100支槍械、1萬餘發子彈,徵召400多人齊聚清原大蘇河城隍廟,高唱孫銘武等人創作的《血盟救國軍軍歌》,宣佈成立“血盟救國軍”。2005年10月1日,撫順新聞網報道說,撫順發現了我國最早一首義勇軍軍歌。孫銘武將軍的遺孤、90高齡的孫起老人仍能完整地高唱這首軍歌。

  1932年4月21日,包括桓仁、清原在內的遼東14個縣一萬多人在桓仁舉行誓師大會,駐防桓仁的張學良部下、團長唐聚五被公推為遼寧民眾自衛軍總司令,孫銘宸被委任為第六路軍第六旅旅長。兩天後,唐聚五發布《告武裝同志書》,又透過北京郵電局發到全國,產生了較大影響。

  《義勇軍進行曲》刊發始末

  1932年夏,東北義勇軍組建形成高潮,發展到30餘萬人。東北義勇軍的事蹟,極大地鼓舞了全國人民的抗日士氣。

  據著名作曲家孟波回憶,1934年春,上海電通影業公司成立,這是中國第一家專拍有聲電影的左翼電影公司,與中國共產黨有著特殊關係。電通公司邀請田漢編寫抗日題材的電影劇本。當年秋末冬初,田漢完成了以古北口保衛戰為背景的《鳳凰涅槃》(也稱《鳳凰再生》)故事梗概,並交給了電通公司負責人孫師毅。梗概寫在舊式10行紅格紙上,約10餘頁,總計15個章節,田漢寫的主題歌《軍歌》歌詞附在最後一頁。

  2月19日夜,電影分鏡頭指令碼還沒開寫,田漢就被逮捕。隨後,電通公司決定由夏衍(當時為中共地下黨“電影小組”組長)接手,趕寫成電影文學劇本,並改名為《風雲兒女》。夏衍回憶道:“《義勇軍進行曲》這首主題歌,寫在原稿的最後一頁,因在孫師毅同志桌上擱置了一段時期,所以最後一頁被茶水洇溼,有幾個字看不清楚了。”夏衍就請詞作家孫師毅一起辨認,將看不清的`字句填補上去,原稿上的“冒著敵人的××××前進”,原文××××已很模糊,兩人反覆琢磨,認為是“飛機大炮”四個字。歌詞抄清後,由孫師毅轉交給作曲家聶耳。不久,聶耳就完成《義勇軍進行曲》初稿,並向《風雲兒女》導演許幸之、孫師毅等人徵求意見。4月15日,為躲避追捕,他帶著初稿去了日本。4月末,他將定稿寄回上海。電通公司組織專人,幾經推敲,孫師毅等人認為:田漢寫的主題歌歌名是《軍歌》,聶耳譜的歌曲名字叫《進行曲》,歌詞與歌譜珠聯璧合,無可挑剔。但歌名無論叫《軍歌》還是叫《進行曲》,主題都不太突出。於是,他們便將歌名改為《義勇軍進行曲》。5月10日,歌譜在《中華日報》上發表;6月1日,《電通畫報》(半月刊)第二期也刊登了歌譜。因為田漢仍在獄中,所以歌譜只署了作曲者聶耳的名字。5月24日,《風雲兒女》在上海首映,《義勇軍進行曲》插上翅膀,很快就傳遍了長城內外、大江南北,成為鼓舞中華兒女抗日救亡的戰鬥號角,並流傳海外。

  田漢算不算抄襲?

  田漢《軍歌》及其《義勇軍進行曲》的歌詞與清原《血盟救國軍軍歌》、桓仁《告武裝同志書》等歌詞、宣言之間,到底是怎樣的一種關係呢?

  清原《血盟救國軍軍歌》唱道:“起來,不願當亡國奴的人們,用我們的血肉喚起全國民眾;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必須奮起殺敵。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起來!起來!全國人民團結一致,戰鬥!戰鬥!戰鬥!戰鬥!”

  桓仁《告武裝同志書》洋洋數千字,其中有這樣的詞句:“團結起來”、“哪能甘心作亡國的奴隸”、“要知道現在是中國存亡的關頭”、“不畏炮火……冒彈雨直進”。

  《軍歌》的原詞則是:“起來,不願做亡國奴的人們,把血肉來築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每一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飛機大炮前進。”

  《軍歌》歌詞是《義勇軍進行曲》歌詞的基礎,但有一點區別。《義勇軍進行曲》歌詞是:“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這是怎麼一回事呢?1959年,孫師毅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原歌詞是‘冒著敵人的飛機大炮’,最後的‘前進’只有一次,後由聶耳和我商量把原歌詞加以更動。”在《影事追懷錄》一書中,田漢也承認:“我所寫的《義勇軍進行曲》與後來唱的略有出入,顯然是作曲者加了工。”所以,《義勇軍進行曲》歌詞是在《軍歌》基礎上修改、完善的,包含了聶耳、孫師毅等人的智慧。

  透過仔細比較、分析,可以發現,無論是主題、結構,還是遣詞造句,田漢的《軍歌》歌詞主要取材於《血盟救國軍軍歌》,《義勇軍進行曲》的第二段歌詞與《血盟救國軍軍歌》無關。《軍歌》及其《義勇軍進行曲》的歌詞與《告武裝同志書》歌詞沒有太直接的聯絡。

  我認為,當年田漢收集的歌詞素材上,未必就有詞作者的姓名;當時政府和租界當局明令禁止宣傳抗日,在一切出版物上,“抗日”都被刪為“××”,因此,時局也不允許把抗日將領的姓名直接寫上;《義勇軍進行曲》歌詞比《血盟救國軍軍歌》更凝練、更形象、更具時代意義,影響也更大。而聯絡到抗戰特殊的歷史時期,《血盟救國軍軍歌》基本上屬於抗日民歌範疇。根據著作權法之規定:“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所以,《義勇軍進行曲》歌詞仍應視為田漢根據抗日民歌素材獨立完成的“點石成金”之作。從著作權法的角度,本著既尊重歷史事實、又尊重詞作家辛勤勞動的原則,考慮到聶耳、孫師毅等人貢獻,將《義勇軍進行曲》或《國歌》的歌詞署名改為“田漢等根據遼東抗日民歌創作完成”,也許更加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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