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傳優秀觀後感

阿甘正傳優秀觀後感

  一個“傻子”是如何成功的——阿甘正傳:

  最近閒下來時,一直在反反覆覆讀《阿甘正傳》這本書,也刷了幾遍電影,書上內容與電影有所出入,但是基本基調是一樣的,一個被所有人稱為"傻子"的人,最後成為好多聰明人不可企及的人。

  阿甘,生下來就是白痴,智商相當於八九歲孩子的低能兒,所有人對他態度惡劣,嘲笑他,對他不耐煩。但是阿甘卻不認為他的生活很糟糕,他認為他的生活過的很有意思。

  他唯一喜歡的女孩珍妮,也是從小到大唯一不討厭他的女孩。阿甘深深的愛著她,用盡所有愛著她。最後珍妮給他生了一個健康的兒子。

  他為了戰友的承諾,退役後買船捕蝦,最後成為大富翁。他有一天突然想去跑步,他就不停的跑啊跑啊,最後成為意見領袖,追隨者逐漸增多,許多人跟著他,他成為別人的夢想。

  跑步跑了幾年後,有記者採訪阿甘,"你為什麼跑步?為世界和平嗎?婦女權益?保護環境?"

  好像持久去做一件事情必須要有意義才值得去做,人們好像已經習慣拿所謂的意義來標榜自己的.人生,已經忘記了真實的自己。

  像珍妮,她覺的人生的全部就是當一名著名的歌手,當不成就沒意義,就抑鬱,自殺。丹中尉覺的人生的目標就是戰死沙場,沒死成,就徹底的放縱自己。只有阿甘,他做所有的事情都不是為了一個結果,他生命的意義也不是為了達成某個目標來證明自己。他喜歡追求珍妮得到與否並不是全部,只是喜歡,喜歡和她在一起。買船捕蝦掙錢與否並不是全部,只是為了一個承諾。跑步更是因為想跑而跑,並沒有什麼偉大的意義。

  是呀,我們去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就是為這件事賦予了太多的意義,要麼要有利潤,要麼要有意義。什麼時候我們能像阿甘一樣,什麼都不為,只是想做,喜歡做而去做一件事。

  阿甘最後一句話是:"我認為:我永遠可以回顧過去,然後給自己說,起碼我的人生過的並不乏味”。

  寫完上面的文字,突然好想做一個傻子,像阿甘一樣的傻子,喜歡寫文章,就不停的去寫,別管有沒有人看。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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