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文說明方法的特徵-說明文

說明文說明方法的特徵-說明文

  相信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尤其是佔有重要地位的說明文,說明文寫作的目的就是要告訴讀者某個事物或某個事物的某方面的知識。我們應該怎麼寫這型別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說明文說明方法的特徵-說明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舉例子。就是舉出例項說明事物,為了說明某一事理,舉出相應的例子使讀者加以理解。

  作用:有利於讀者對事理的認識和理解。

  2、打比方。即我們常用的比喻的修辭方法。在說明文中不叫比喻,而叫作“打比方”。

  作用:同”比喻“修辭手法作用一樣,它使說明的事物更加生動形象,引發讀者的閱讀興趣。

  3、分類別。即按照事物的性質、形狀、體積等特徵把事物和事理分成若干類來進行說明。

  作用:它使說明的事物或事理更有條理性。

  4、列數字。顧名思義就是用數字來說明事物或事理的特徵。

  作用:把事物特徵描述得更加的精準,增強文章的說服力。

  5、作比較。通常為了突出某一事物的特徵都會拿其它事物來與它作比較,使要說明的事物特徵更加突出。

  作用:能夠突出所要說明事物的特徵、地位等。

  6、畫圖表。畫圖表是說明文經常使用的方法之一,也就是用圖表的形式表示事物的相關特徵。

  作用:使讀者更直觀的掌握說明物件的特徵,方便理解並記憶。

  7、摹狀物。對說明物件形象、外貌特徵詳細的描敘。

  作用:它能把說明物件的特徵詳細的描述出來,使它形象更加生動鮮明。

  8、引資料。就是引用名人名言、詩歌、典故、諺語等來說明事物的特徵。

  作用:使文章具有說服力,也增強了文章的文采和可讀性。

  9、下定義和作詮釋。這兩種說明方法較難區分。

  下定義:是對說明事物做簡潔扼要的歸納。

  作詮釋:解釋說明事物事理的特點。

  作用都是:能幫助讀者瞭解某個概念或事物。

  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1)下定義的語言要求比作詮釋語言要求更嚴格。(2)下定義要求完整的解釋某個概念,並且主語和賓語能倒過來說,例如“俄羅斯是世界上面積最大的國家。”我們也可以說成“世界上面積最大的國家是俄羅斯”,這則是下定義。

  作詮釋雖也要能簡明的說明某個事物,但它的主語和賓語是不能倒過來的。例如“常青樹,是一種綠色植物。”但我們不能說“綠色植物是常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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