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出版合同的寫作方法

圖書出版合同的寫作方法

  ◇合同首部

  ·雙方當事人名稱:

  著(譯)者: (簡稱甲方)。

  出版單位:————(簡稱乙方)。

  ·著(譯)稿名稱:一一

  ·本譯作原著有關情況:

  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 國籍:

  字數:——萬字。

  原出版者_地點:

  年份:——。

  ·序言。

  ◇合同正文

  ·出版時間:

  ·發行方式:

  ·稿酬標準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

  ·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廢止:

  ·違約責任:

  ·其他:

  ◇尾部

  ·合同份數: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簽訂合同的時間、地點:

  關於出版合同,因下面要舉出例文,所以這裡對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不予詳述。

  ☆嚴格按照國家《著作權法》和相關實施條例簽訂圖書出版合同與約稿合同。

  ☆按有關部門統一印製的合同文字樣式填寫,凡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辦理,如著作權的保護期、稿酬標準。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或者雖有規定但有機動餘地的,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如交稿時間、付酬方式和時間、出版權的再轉讓等。

  ☆約稿合同與出版合同配套使用。一般約稿合同在先,出版合同在後。約稿合同的'標的通常是尚未完成的作品,甚至是還未開始寫作的作品,在合同中要對作品的內容、大約字數以及質量要求作明確的約定。交稿日期、稿酬標準、違約責任也應交代明白。約稿合同簽訂後,著譯方應及時撰制或譯製作品。作品定稿後符合約稿合同要求則可簽訂出版合同。出版合同的標的是已完成的作品。出版合同的主要條款應寫明交稿時間、出版時間、印數、稿酬及稿酬的結付方式以及再版和轉讓出版權的收入分配。

  ☆由於出版與約稿的標的是具體的作品,屬於精神產品,對精神產品的質量認定以及是否侵權的認定不像物質產品那樣清晰,為防止由此而發生的爭議,有必要在合同中寫明仲裁者和仲裁方式,以獲得權威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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