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議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技巧

關於議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技巧

  相信大家在學習、工作中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尤其是有嚴密的邏輯性的議論文,議論文的主要表達方式是議論,它主要用概念、判斷、推理來表明作者的觀點或闡明道理,或反駁別人的意見,指出其謬誤。我們要怎麼去寫這型別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議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技巧,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議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技巧 篇1

  一、 議論文的三要素

  議論文不分長短,皆須具有論題、論點、論據、論證幾個要素。這些要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缺一不可。共同完成證明任務。

  議論文是對某個議論物件,提出見解或主張並說明理由,使讀者信服的文章。它的基本特點是議論的說服性。

  議論文展開議論是以說服讀者為目的的。它無論對什麼問題、什麼事物展開議論,無論在議論中表達什麼見解,提出什麼主張,講述什麼道理,或者反駁他人的什麼觀點,都是為了達到說服讀者,令讀者信服的目的。如果說,說明文的基本特點是它的解說性,要把說明的物件是“什麼”向讀者解說清楚,那麼,議論文的基本特點則是它的說服性,從思維型別上來說,要回答出“為什麼”,要講出道理來說服讀者。葉聖陶說:“說明文以‘說明白了’為成功。而議論文卻以‘說服他人’為成功。”(《文章例話》)這正說明了議論文的基本特點。

  議論文不但要論說對某一議論物件的見解,表示作者的態度(即觀點),而且要闡明為什麼提出這種見解,為什麼抱這種態度。這個闡述“為什麼”的過程,就是證明的過程。一個完整的證明,必須由論題、論點、論證幾個部分組成。這幾個部分也就是構成議論文特點的要素。它們各自擔負著不同的任務。

  論題,是指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來要進行論述的問題,是論證的物件。

  論題並不表明作者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如“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裡來的?”是個設問句,無所判定,不表示判斷,只表達發問,等待回答。“論權威”、“青年運動的方向”,“我們的文藝是為什麼人的?”也不是判斷。它們都規定和限制文章的論述範圍和論述的重點,決定著議論展開的方向和途徑,是貫穿全文內容、組織結構的線索。論題一般都出現在標題或序言中,論題的表達方式是設問句,如“什麼是人才學”,也常用突出主要意念的片語,如“青年運動的方向”等。一篇文章論述的論題是全文論述的中心,不僅議論文的議論部分要圍繞它,就是非議論性的內容也要服從它,它是全文內容的中心線索,起著統攝全文的作用。

  論點,又叫論斷,在邏輯學上,論點就是真實性需要加以證實的判斷。它是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提出的見解、主張和表示的態度。它是整個論證過程的中心,擔負著回答“論證什麼”的任務,明確地表示著作者贊成什麼,反對什麼。

  在較長的文章中,論點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之分。

  中心論點,是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的最基本看法。是作者在文章中所提出的最主要的思想觀點,是全部分論點的高度概括和集中。

  分論點是從屬於中心論點併為闡述中心論點服務的若干思想觀點。各分論點也需要加以論證。凡經證明而立得住的分論點,也就成為論證中心的有力論據。

  論據,是用來證實論點的根據,在邏輯學上,它是用來確定論題的真實性的那些判斷。在證明中,它擔負著回答“為什麼”的任務。

  論據,依據其本身的性質和特徵,可分為事實性論據和理論性論據兩類。事實性論據是對客觀事物的真實的描述和概括,具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因此是證明論點的最有說服力的論據。所謂“事實勝於雄辯”就是這個道理。事實性論據包括個別事例,概括性事例和數字。理論性論據是指那些來源於實踐,並且已被長期實踐證明和檢驗過,斷定為正確的觀點。它包括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黨在不同時期內的路線、方針、政策、科學的定義、法則和規律,一般的公理、常識以及成語、諺語等等。

  論證,就是運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邏輯過程和方法,也就是指材料和觀點有怎樣的邏輯聯絡,例如論據和論點之間呈演繹推理或歸納推理的聯絡。它擔負著回答“怎樣證明”的任務。

  二、論證結構要嚴密,邏輯性強,合乎規範模式

  議論文的結構是指文章內部的觀點和材料的組織安排。典範議論文應該結構嚴密,邏輯性強,結構完整,合乎規範模式。考生寫議論文最嚴重、最普遍的問題,是缺乏“論證結構”意識,往往是疏漏鬆垮、缺乏論證力度的。高考中的議論文中檔卷,大都屬於“觀點+例子材料+聯絡現實”型別。

  議論文的基本結構通常由“引論、本論、結論”三部分組成。要求是開頭必須提出論題或論點,主體部分選用材料分層次地論證論點,結尾歸納總結。本論是文章的主體,是對問題的分析。有以下四種常見結構形式:

  1、並列式結構。在論證思路中,為了論述的方便,將文章的中心論點分解成幾個平行的、並列的分論點,或是把論據並列起來,論證的幾個層次或段落之間的關係是平行的,這就是並列式。如2004福建滿分作文《穩中求勝》文章在亮出中心論點“為人沉穩,穩中求勝”之後,便從三個方面展開了充分的論述:

  a、沉穩從志而來,

  b、沉穩從難而來,

  c、沉穩從無慾而來”。

  這三個分論點共同證明了中心論點,論證充分,結構清晰。

  2、正反對比式結構。在論證思路中,把兩種事物(或意見)加以對比,或者是用另一種事物(或意見)來烘托某一種事物(或意見),這就是對照式。如2003江西一考生的《公則生明》本論部分先引作文材料以做反面典型,由此帶出兩例正面典型事例。這樣,三個事例一反兩正,對比鮮明,孰是孰非,一目瞭然。

  3、遞進式結構。在論證思路中,由淺入深,層層深入,步步推進,這就是遞進式結構。它的特點是各層的前後順序有嚴格要求,不能隨意變更。一般議論文采取先提出問題,再分析問題,然後解決問題的思路,即體現了層進式結構的特點。如2002高考作文《正直是做人的根本》,文章先擺出女學生拒絕廣告的現象,接著說明這樣做的原因,再評論女學生這一行為的意義和價值,這樣層層遞進,說理深刻,從而透徹地揭示了問題的實質。

  4、“總—分—總”式結構。這是文章運用最多的一種結構方式。在論證思路中,有的是先總說後分說,有的先分說後總說或者先總說後分說再總說。這就是“總—分—總”式結構方式。如2001年滿分作文《誠信所至,金石為開》開頭引用古語,提出論點,這是引論。本論先說誠信的作用,再說誠信的適用範圍。結尾點題,照應開頭。總結全文。是典型的“總一分一總”結構,顯示出作者較高的謀篇水平。

  三、論證的方法

  議論文的寫法主要是論證。論證,從形式邏輯角度說,是運用論據證實論點的全部邏輯推理過程,這個過程表示論據和論點之間是用何種邏輯的方法聯絡起來或統一起來的。

  那麼,論點和論據究竟是怎樣聯絡起來的呢?或者論據是以怎樣的方式證明論點的呢?這就是論證方法的問題。論證的方法同推理形式有聯絡,但又不盡相同。它是多種多樣的,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靈活地運用。下面介紹幾種比較常用的。

  1、舉事例:舉事例就是用典型的具體事實作論據來證明論點。通常所說的“擺事實”就是這種方法。這是運用歸納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易於掌握,用得也普遍。舉事例論證,最重要的是注意論據和論點方向的一致性和緊密的統一,不可有距離。

  2、事理引申:這種方法是用人們已知的事理論據來證明論點。這是運用演繹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所以又叫“演繹法”。運用事理論證常常表現為引用名言警句。名言警句具有公認的真理性,用它們來證明某一具體事物的真實性,是極有說服力的。使用事理論證,特別是引用名言警句立論,應注意: A 引用的事理與論點真正構成一種緊密的記憶體聯絡。B 對於引語一般要作一些闡明、說明,不要引完就單下結論,以免給人淺薄的感覺。C 除了由於論辯的需要,必須引用大量的論述外,引語要力求簡潔。作者要善於抓住引語的精華。

  3、反證:顧名思義,反證不是從正面直接來證明論點,而是從反面間接地證明論點。這是運用演繹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先看下面一例:如果反對實事求是,反對從實際出發,反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那還說得上什麼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呢?那會把我們引導到什麼地方呢?很明顯,那隻能把我們引導到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只能引導工作的損失和革命的失敗。

  這段文字中“如果”之後用的便是反證法:不是從正面講實事求是會怎樣,而是從反而講不實事求是會怎樣,來證明實事求是的意義。在論證中,凡是為了證明自己主動提出的論點的正確,先證明與這個論點相矛盾的另一個論點是錯誤的,或者為了證明對方論點是錯誤的,先證明與其相矛盾的另外一個論點是正確的,都是反證法。

  4、類比:這種方法是將一類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進行比較,以另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證明這一事物的正確或謬誤。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在進行這種類比論證時,特別應當注意所類比的事物一定是一類,具有本質方面的相同點。例如:

  最後談談練基本功的問題。基本功對拿筆桿子的人很重要,不練是不行的。俗話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繪畫的人常畫,唱歌的人常唱,而搞文字的人怎麼可以幾個月不寫東西呢?……

  這裡,寫作、繪畫、歌唱可以類比,因為這些都屬於文藝創作的範圍,有相同的本質屬性。

  5、對比:對比,是將論據中截然相反的兩種情況進行比較。因為比較的雙方形成鮮明的對照,互為襯托,所以,這種方法特別能突出一方面的性質,具有很強的論證力量,因而,用得也很普遍。對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橫比”,一種是“縱比”。“橫比”是把同一時期的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事物進行比較。 “縱比”是把同一事物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情況作比較。比如現在有些文章在論述某一經濟政策的正確性時,往往講到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生產形勢,群眾生活過去與現在的變化,使用的就是這種對比方法。

  6、因果互證:這是透過分析事理,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因果關係,來證明論點的一種論證方法。它可以用原因來證明作為論點的“結果”;以原因的必然性證實結果的必然性。

  7、比喻:用比喻來說明道理的方法,可以叫做“喻證法”。這是運用類比推理形式進行論證的一種方法。“喻巧而理至”,恰到好處的比喻往往能幫助說清道理。所以,這種方法也被廣泛地應用於論證中。

  8、歸謬法: “歸謬”,就是導致謬誤。這種方法是先假定對方的論點是對的,然後用它作為前提,匯出一個顯然是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對方的論點是錯誤的。這種方法僅用於反駁錯誤觀點。

  上面列舉了幾種主要的、常用的論證方法,其中,除了“歸謬法”專用於駁論文章外,其餘幾種對於立論、駁論文章都是適用的`。

  論證方法作為人類思維活動形式的反映,是不難把握的。有時,我們所以感到難,除了由於書本介紹有關知識時顯得過於零碎、抽象的原因之外,也有學習脫離實踐的原因。聯絡實際,任何理論、知識都容易理解,也容易把握。掌握論證的方法,也是這樣。只要把這方面知識的學習同我們日常的認識活動聯絡起來,再借鑑報刊上的優秀文章,又堅持練筆,一定會很熟練的運用這些方法。

  四、議論文的語言:準確、鮮明、概括、邏輯強

  文體不同,也就決定了語言的不同。議論文的語言必須準確、鮮明、概括、生動和符合邏輯。1、準確。議論文一般是用邏輯推理來闡明事理和觀點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嚴密的邏輯性,在選用詞語時,要求達到準確的程度。2、鮮明。一是論點的表述要鮮明,二愛憎分明,鮮明的感情色彩貫穿在行文當中。3、概括。語言的概括性越強,它所說明的道理的普遍意義也就越大。4、嚴密的邏輯性。判斷準確,推理嚴密,邏輯性強,這是議論文語言的本質特點。

  議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技巧 篇2

  議論文是作者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議論文有三要素,即論點、論據和論證。論點的基本要求是:觀點正確,認真概括,有實際意義,恰當地綜合運用各種表達方式;論據基本要是:真實可靠,充分典型;論證的基本要求是:推理必須符合邏輯。

  寫議論文要考慮論點,考慮用什麼作論據來證明它,怎樣來論證,然後得出結論。它可以是先提出一個總論點,然後分別進行論述,分析各個分論點,最後得出結論;也可以先引述一個故事,一段對話,或描寫一個場面,再一層一層地從事實分析出道理,歸納引申出一個新的結論。這種寫法叫總分式,是中學生經常採用的一種作文方式。也可以在文章開頭先提出一個人們關心的疑問,然後一一作答,逐層深入,這是答難式的寫法。還要以是作者有意把兩個不同事物以對立的方式提出來加以比較、對照,然後得出結論,這是對比式寫法。

  議論文是用邏輯、推理和證明,闡述作者的立場和觀點的一種文體。這類文章或從正面提出某種見解、主張,或是駁斥別人的錯誤觀點。新聞報刊中的評論、雜文或日常生活中的感想等,都屬於議論文的範疇。

  議論文又叫說理文,它是一種剖析事物、論述事理、發表意見、提出主張的文體。作者透過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以確定其觀點正確或錯誤,樹立或否定某種主張。議論文應該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語言精煉、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

  一、議論文寫作三要素

  議論文主要包括三要素:論點、論據和論證方法。論點必須正確。論據是為說明論點服務的,既要可靠又要充分,事實勝於雄辯,是最好的論據。論據也可以是人們公認的真理,經過實踐考驗的哲理。論證的方法多種多樣,常用的方法有:

  1、歸納法

  從分析典型,即分析個別事物入手,找出事物的共同特點,然後得出結論。

  2、推理法

  從一般原理出發,對個別事物進行說明、分析,而後得出結論。

  3、對照法

  對所有事實、方面進行對照,然後加以分析,得出結論。

  4、駁論法

  先列出錯誤的觀點,然後加以逐條批駁,最後闡明自己的觀點。

  二、議論文的特點

  議論文的結構一般有引子、正文和結論句三部分。一般在引子部分提出論點,即文章的主題,在正文部分擺出有利的事實,對論點進行嚴密的論證,最後根據前面的論證得出結論。

  三、議論文的寫法

  要寫好議論文,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確定論點。

  論點通常在文章的第一段提出。

  2、要有足夠的論據,可以列舉生活的例項。

  3、論證要有嚴密的邏輯性。

  所有事實、原因、理由應緊密地同結論連線起來。

  4、層次要清楚。

  5、態度誠懇、友好,因為議論文重在說理,以理服人。

  議論文在寫作手法上以議論為主,但有時也要運用說明、敘述、描寫等手法。議論中的說明常為議論的開展創造條件,或是議論的補充;議論文中的敘述和描寫應是為論點提供依據的因此,敘述應該是概括的,描寫應該是簡要的。

  6、論據要充分

  欲證明自己的觀點必須有充分的證據。作者可以列舉事實、展示資料、提供事例、藉助常識或利用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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