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和談的意思

注音 ㄋㄢˊ ㄅㄟˇ ㄏㄜˊ ㄊㄢˊ

拼音 nán běi hé tán

基本釋義

⒈  1911年武昌起義後,在帝國主義操縱下,南方革命軍代表和北洋軍閥袁世凱代表在上海舉行和談。革命軍提出廢除清政府、確立共和政體等條件;北洋軍閥方面提出停戰、清帝退位、舉袁世凱為大總統三項條件。在袁的政治欺騙和軍事壓力下,南方接受了三項條件。

⒉  1917年北洋軍閥廢棄國會和臨時約法,趕走總統黎元洪。孫中山在南方廣州成立護法軍政府,後遭排擠,軍政府被南方軍閥控制。1919年2月,北洋政府代表和南方軍政府代表在上海和談,但未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