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陽田的意思

注音 ㄨㄣˋ 一ㄤˊ ㄊ一ㄢˊ

拼音 wèn yáng tián

基本釋義

⒈  春秋時期魯國屬地。在今山東省·泰安市西南一帶。因在汶水之北,故名。地近齊國,數為齊所侵奪,是齊·魯兩諸侯國多次發生糾紛的地方。《論語·雍也》:“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

引證解釋

⒈  春秋 時期 魯國 屬地。在今 山東省 泰安市 西南一帶。因在 汶水 之北,故名。地近 齊國,數為 齊 所侵奪,是 齊 魯 兩諸侯國多次發生糾紛的地方。

《春秋·成公二年》:“庚寅, 衛侯 速 卒,取 汶陽 田。”
杜預 注:“晉 使 齊 還 魯。”
清 錢謙益 《費縣道中》詩之一:“驅車入 魯 弔遺黎,宗國相傳事可悲……唯有 汶陽 田下水,至今流恨遶 鳬 龜。”

⒉  《論語·雍也》:“季氏 使 閔子騫 為 費 宰。參見“汶上”。

閔子騫 曰:‘善為我辭焉!如有復我者,則吾必在 汶 上矣。’”
後以“汶陽田”為歸隱的典故。 汶 陽, 汶 上。 唐 韓翃 《送高別駕歸汴州》詩:“久客未知何計是,參差去借 汶陽 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