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注的意思

注音 ㄑ一ˇ ㄐㄨ ㄓㄨˋ

拼音 qǐ jū zhù

基本釋義

⒈  皇帝的言行錄。兩漢時由宮內修撰,魏晉以後設官專修。唐宋時凡朝廷命令赦宥、禮樂法度、賞罰除授、群臣進對、祭祀宴享、臨幸引見、四時氣候、戶口增減、州縣廢置等事,皆按日記載。元明以後趨於簡單。

⒉  職官名。負責侍從皇帝、記載皇帝的言行。魏晉及南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監起居注”等官。隋代於內史省設“起居舍人”。唐宋又於門下省設“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元代以給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專設起居注。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講官兼充,稱“日講起居注官”。參閱唐劉知幾《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職官三》、《續通典·職官》。

國語辭典修訂本

起居注「ㄑ一ˇ ㄐㄨ ㄓㄨˋ」

⒈  我國古代帝王的言行錄。以唐宋的記注最為詳備,為修史的重要依據;元明以後,制度雖存,而記載漸趨簡單,價值大不如前。如漢武帝有〈禁中起居注〉、東漢馬皇后撰有〈明帝起居注〉等。

引證解釋

⒈  皇帝的言行錄。兩 漢 時由宮內修撰, 魏 晉 以後設官專修。 唐 宋 時凡朝廷命令赦宥、禮樂法度、賞罰除授、群臣進對、祭祀宴享、臨幸引見、四時氣候、戶口增減、州縣廢置等事,皆按日記載。 元 明 以後趨於簡單。

《後漢書·皇后紀上·明德馬皇后》:“﹝太后﹞自撰《顯宗起居注》,削去兄 防 參醫藥事。”
《舊唐書·經籍志上》:“乙部為史,其類十有三:……五曰起居注,以紀人君言動。”
《二刻拍案驚奇》卷四十:“[生作床下出介]:‘若有史官在旁,也該載入起居注了。’”
亦省稱“起居”。 《宋書·志序》:“今以 班固、馬彪 二志, 晉 宋 《起居》,凡諸記註,悉加推討,隨條辨析,使悉該詳。”

⒉  職官名。負責侍從皇帝、記載皇帝的言行。 魏 晉 及 南北朝 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 北魏 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監起居注”等官。 隋 代於內史省設“起居舍人”。 唐 宋 又於門下省設“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 元 代以給事中兼修《起居注》。 明 初曾專設起居注。 清 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講官兼充,稱“日講起居注官”。參閱 唐 劉知幾 《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職官三》、《續通典·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