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意思

注音 ㄓㄨㄥˋ ㄘㄞˊ

拼音 zhòng cái

詞性 動詞

基本釋義

⒈  公認的第三者在爭端兩方間進行裁定公斷。

仲裁委員會。

arbitration;


英文 arbitration

德語 Arbitrage (S)​, Entscheidungsinstanz, Entscheidung (S)​, Schiedsverfahren (S)​

法語 arbitrage (droit)​

國語辭典簡編本

仲裁「ㄓㄨㄥˋ ㄘㄞˊ」

雙方發生爭執時,由第三者或法院進行評斷裁決。

造句由於肇事司機不願出面解決,受害的一方只好向法院提出仲裁

國語辭典修訂本

仲裁「ㄓㄨㄥˋ ㄘㄞˊ」

⒈  雙方發生爭執時,將爭執事項交與第三者或法院進行評斷裁決。

如:「國際仲裁」、「法院仲裁」。

評斷 評議

引證解釋

⒈  雙方爭執不決時,由第三者居中調解,也叫公斷。

李大釗 《新紀元》:“雖然也曾組織過什麼平和會議,什麼仲裁裁判,但在那裡邊,仍舊去規定殺人滅國的事情。”
劉少奇 《關於白區職工運動的提綱》:“在原則上我們當然反對國民黨的強迫仲裁,但是,為著爭取群眾鬥爭的勝利,對於國民黨的‘調解’與‘仲裁’,在事實上我們不應該完全拒絕。”
范文瀾 《中國近代史》第三章第一節:“《巴黎和約》之後, 拿破崙三世 成為當時 歐洲 最高的‘仲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