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意思

注音 ㄊㄨㄥˊ ㄐㄨ

拼音 tóng jū

詞性 動詞

基本釋義

⒈  同住一處。

同居的犯人鬧絕食。

live together;

⒉  指夫妻一起生活。

夫妻同居五臺山。

cohabit;

⒊  常指未經履行法定結婚儀式而共同生活。

他同他所認識的另一個少女同居。


英文 to live together

德語 Konkubinat (S)​, zusammen wohnen, zusammen leben (V)​

法語 cohabiter, vivre maritalement, vivre ensemble

國語辭典簡編本

同居「ㄊㄨㄥˊ ㄐㄩ」

1.居住一處,共同生活在一起。

造句從小我就和爺爺奶奶同居在一起。

2.俗指伴侶非因法定的婚姻關係而生活在一起。

造句他倆同居了數年,上個月終於決定結婚。

國語辭典修訂本

同居「ㄊㄨㄥˊ ㄐㄨ」

⒈  居住一處,共同生活在一起。

《史記·卷一〇二·張釋之傳》:「張廷尉釋之者,堵陽人也,字季,有兄仲同居。」
《紅樓夢·第四回》:「薛姨媽正欲同居一處,方可拘緊些兒子。」

分居

⒉  夫妻共同生活。在法律上,夫妻有同居的義務。

《警世通言·卷一二·範鰍兒雙鏡重圓》:「過了數日,呂公將回文打發女婿起身,即令女兒相隨,到廣州任所同居。」
《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七》:「糟糠之妻,同居貧賤多時。」

⒊  俗指男女非法定的結合而生活在一起。

如:「雖然社會風氣已很開放,但男女同居不婚,仍不為社會所接納!」

引證解釋

⒈  同住一處或共同居住。

《易·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南史·孝義傳上·陳玄子》:“義興 陳玄子 四世同居,一百七口。”
唐 李白 《長幹行》之一:“同居 長幹裡,兩小無嫌猜。”
阿英 《灰色之家》八:“﹝政治犯﹞每調動到另一個房間裡,就拚命的向同居的人宣傳。”

⒉  指同住的人。

《宋史·真宗紀三》:“有司請違法販茶者許同居首告,帝謂以利敗俗非國體,不許。”

⒊  猶共處。

《呂氏春秋·應同》:“勤者同居則薄矣。”
高誘 注:“同居於世。”
唐 張籍 《徵婦怨》詩:“婦人依倚子與夫,同居貧賤心亦舒。”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聲容·修容》:“至於非但不相類,不相似,而且相反之物,則斷斷勿使同居,同居必為難矣。”

⒋  指夫妻共同生活。

《警世通言·範鰍兒雙鏡重圓》:“呂公 將回文打發女壻起身,即令女兒相隨,到 廣州 任所同居。”
茅盾 《煙雲》十四:“他和夫人的同居生活雖非古聖賢那麼文雅,可絕不象‘姓 朱 的’信上描繪得那麼不堪。”
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我們幼年結婚,意見不合,實難繼續同居。”

⒌  指男女未經結婚而共同生活。

老舍 《四世同堂》二十:“﹝他們倆﹞男的是個小軍閥,女的是暫時與他同居的妓女。”
巴金 《寒夜》四:“他們中間只有同居關係,他們不曾正式結過婚。”
歐陽山 《柳暗花明》八一:“陶華 跟 何嬌 兩人……租了 天官裡 一家人家的後院子,同居起來了。”

⒍  古代指未分家之親屬。

《漢書·惠帝紀》:“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家唯給軍賦,他無所與。”
顏師古 注:“同居,謂父母妻子之外若兄弟及兄弟之子等,見與同居業者,若今言同籍及同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