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與部分的意思

注音 ㄓㄥˇ ㄊ一ˇ ㄩˇ ㄅㄨˋ ㄈㄣ

拼音 zhěng tǐ yǔ bù fēn

基本釋義

⒈  整體指若干物件(或單個客體的若干成分)按照一定的結構形式構成的有機統一體;部分指相對於這種整體來說的個別物件。整體由相互聯絡著的各個部分構成。整體一旦形成,就揚棄了部分的質,產生部分所沒有的新質。整體分解為部分之後就否定了整體的質。部分是整體的一環,它依賴於整體,不能脫離整體而存在。整體中的每個部分的變化,都可能引起由量到質的變化。整體與部分的劃分是相對的。一事物可以作為整體去包容部分,又可以作為部分從屬於更高層次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