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故的意思

注音 ㄙㄨㄥˋ ㄍㄨˋ

拼音 sòng gù

基本釋義

⒈  魏晉南北朝時期,州郡長官遷轉離任,其屬僚隨之遷轉,謂之“送故”。

⒉  贈送財物助辦喪事。

國語辭典修訂本

送故「ㄙㄨㄥˋ ㄍㄨˋ」

⒈  官吏離職,屬吏斂錢相送,稱為「送故」。

《南史·卷七〇·循吏傳·範述曾傳》:「郡送故舊錢二十餘萬,一無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籠樸十餘枚而已。」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雅量》:「公東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數人投錢唐亭住。」

⒉  州郡官歿於任所,屬下佐吏護喪回裡,稱為「送故」。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歲,服始陳,桓車騎與送故文武別。」

引證解釋

⒈  魏 晉 南北朝 時期,州郡長官遷轉離任,其屬僚隨之遷轉,謂之“送故”。

《晉書·範寧傳》:“方鎮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為送故。米布之屬,不可稱計。”
《宋書·謝方明傳》:“尋更加 晉陵 太守,復為驃騎長史、 南郡 相……時 晉陵郡 送故主簿 弘季盛、徐壽之 並隨在西。”
《梁書·文學傳上·庾於陵》:“齊 隨王 子隆 為 荊州,召為主簿… 子隆 代還,又以為送故主簿。”

⒉  贈送財物助辦喪事。

《南史·劉湛傳》:“﹝ 湛 ﹞父 柳 亡於 江州,府州送故甚豐,一無所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