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魯曉夫改革的歷史評價

  赫魯曉夫的改革無疑是蘇聯歷史上深刻而沉重的一筆,可以說蘇聯最終之所以解體,與赫魯曉夫的改革有著不容割裂的關聯。然而,作為辯證唯物主義者的我們必須看到赫魯曉夫的改革也並非完全敗,還是有一些經驗值得總結和思考,那麼接下來一起看下。

  赫魯曉夫在其執政的十年中,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大力推進了改革,其中有些措施不 乏體現了當政者的創見和魄力。但是,改革並沒有獲得特別顯著的成效。這裡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 。

  斯大林時期體制的弊端主要表現為個人專斷、過分高度集權,把地方 卡得死死的;其主要根源是黨政不分、以黨代政,忽視社會主義民主,法制不健全。 赫魯曉夫能比較清楚地看到斯大林體制造成的一些弊病,因而,他在政治改革中較注意 擴大各地和基層組織的權力,限制中央某些方面的過分集權。但是,他的認識是頗不深刻 的。他沒有深入揭露產生這些弊病的原因,而是把斯大林時期體制的某些弊病歸結於領導 的個人性格,這樣也就不可能針對過分集權的政治領導體制的缺陷,提出改革的目標和方 向,採取相應的根本性改革措施。因此,他在反對斯大林個人專斷的同時,逐步集黨政大權 於一身,走上了個人專斷的老路。

  由於政治改革缺乏始終如一的目標,常常是農業管理不行抓農業部門的改革,工業部門 不行,抓工業部門的改革;政法系統不行,抓政法系統的改革。而且,在這些改革措施之間 缺少有機的聯絡。這種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改革方法,根本消除不了斯大林時期體制弊端 的根源,甚至還會墮入舊體制的覆轍。

  事實表明,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 至會走向反面。因此,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域性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政治改革不抓住舊體制在領導制度、組織制度上存在的主要弊端,不致力於消除造成該體制 弊端的主要根源,就既不能確定政治改革的目標,也不能提出有效的措施。其結果只能是勞 而無功,故態復萌。

  社會主義條件 下的政治改革,主要是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組織制度等具體制度的改革。這種改革是十分 複雜、十分艱鉅的。赫魯曉夫對此認識不足,在其執政過程中,他借權力,推行改革,很少 考慮客觀條件與可能。他執政十年,改革十年,年年都有改組或變動。執政之初,他就下令 限制“克格勃”的權力,改組黨的最高領導機構;1954年提出幹部隊伍的機構改革,按知識 和管理能力升降幹部;1955年開始擴大部門和各地及基層組織領導人的權力,1956年反對個 人迷信,限制個人專斷;1957年管理體制大改革,設立經濟行政區;1958年廢除大清洗時期 制定的各種違背法制的法律、法規,推行車間管理制;1959年宣佈擴大社會管理,設立同志 審判會、成立人民志願糾察隊。

  1960年撤銷蘇聯內務部,限制幹部特權;1961年釋出新黨 綱,提出新路線;1962年改革黨的機構和組織;1963年繼蘇共“二十大”之後再次平反大批 冤假錯案;合併機構,成立新的管理部門;1964年發表意見書,準備全面改革幹部制度,臨 下臺前夕,還撤銷丁國防部。這種急速推進,全線出擊的改革,往往調查研究不夠,準備不足,使改革帶有濃厚的主觀色彩。比如,象1957年經濟體制大改革這樣的行動,赫魯曉夫從 產生念頭,提出建議,到通過具體實施方案, 前後僅僅一個多月,既不廣泛徵求意見,又不 搞試點,就匆忙鋪開,結果一下打亂了管理體制,造成了很大混亂。再如,象取消石油部和 國防工業部等比較重要的部門,他原先並無打算,只是在最高會議休會間隙的走廊內匆匆商 定。政治改革的決策這樣隨便,難免不帶有盲目性。其結果是破得快,立得慢,而且有些立 起來的新制度一下子不能適應客觀實際,這樣便出現立的跟不上破的,上層越改越亂,下層 無所適從,不少部門的改革,甚至出現“按下葫蘆浮起瓢”的被動局面。赫魯曉夫政治改革 中的破立失調,很快造成經濟上的困境。而改革一旦失去經濟發展的依託,必然失去平衡, 這樣就會使本來十分艱難的改革事業,變得更加難以駕馭 。

  赫魯曉夫在政治改革中雖然多次宣佈過:“必須大力發展蘇維埃民主,消除 —切阻礙它全面發展的東西。”但是,在政治改革中,他從未把民主作為改革所追求的一個 目標,而只是把民主作為改革的手段。在他的改革實踐中,起初為了獲得群眾的支援, 曾把 有些改革方案在全國範圍展開討論,不過這種討論多為形式。討論後,赫魯曉夫提出的方案 基本上原封不動地得到全民“擁護”;有時,討論重大決策的中央全會還有成千位知名人土、 黨的工作者和積極分子被邀請出席,但在實際上,掌聲和歡呼聲淹沒了不同意見。結果,民 主便成為赫魯曉夫個人決斷的點綴。後來,這種形式上的民主也逐漸被取消,改革便成為個 人權力意志的體現。

  事實上,政治改革若不把民主作為一個目標,便不能動員群眾支援改革,而單純把民主 作為改革的手段,必然不能獲得群眾持久的支援,改革也很快就會失去群眾基礎。在這種情 況下, 當改革決策—旦出現失誤,或者由於改革的全線出擊,而遇到種種習慣勢力的抵制 時,改革就難以衝破阻力。眾所周知,在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下,各級幹部的職位和他們的切 身利益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赫魯曉夫在改革中以種種名義多次把大批幹部趕出莫斯科和其 他城市,派往農村,有的降級撤免。這樣就在幹部階層中形成了—股抵制改革的消極勢力。 隨著赫魯曉夫多次機構改革的失敗和挫折,這股勢力有增無減。而全線出擊式的改革擾動了 整個社會。很明顯,在赫魯曉夫時期改革的過程中,改革所依靠的力量日益喪失,而抵制改 革的勢力日益增長。於是,改革的形勢日益嚴重。最後,當赫魯曉夫把改革的矛頭指向斯大 林時期體制的核心——蘇聯共產黨時,各種惰性力量便聚集起來,終於使改革夭折。

  社會主義國家龐大複雜的政治體制是在黨的基本 方針政策指導下,依照舊家憲法、法律、法規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對組織制度、機構 設定等具體制度的任何改革,實際上都是對黨和國家基本方針政策的某些調整。我們如果把 黨和國家的政治體制看作—架完整的機器,那麼,黨的基本方針政策便是這架機器的主要構 件,而各項具體政策規定便是這架機器上的齒輪和螺絲釘。在改革中,只注意基本方針政策 上的變動,不重視具體方針政策的相應調整,改革就難以暢行,甚至有可能中途流產。在赫 魯曉夫時期政治改革的實踐中,雖然在變動基本方針政策時,曾對一些具體政策作過變動, 但是基本上只是忙於改革實踐,迷戀於改革的聲勢和規模,疏忽總結改革實踐的經驗和教 訓,不重視用實踐的經驗和教訓來修正改革的措施,調整有關的具體方針政策。這是他許多 改革措施不能很好奏效、許多改革成果不能鞏固的重要原因。

  例如,赫魯曉夫提倡幹部任期 制和輪換制,並在蘇共“二十一大”通過的黨章上作了相應的規定。但是:他並沒有注意到 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中幹部終身制的根本原因,也沒有根據黨章上的新規定,提出保證實施的 具體的方針政策。結果,幹部輪換製得到了某種程度的實現,而於部任期制,終難實施。再 如,赫魯曉夫時期在政治改革中也曾提出擴大蘇維埃的權力,發揮它的職能。但是,他在這 方面實施的改革沒能奏效。共根本原因,就是隻調整斯大林時期的體制中黨政不分、以黨代 政的一系列基本方針政策,不注意調整與此相關的某些具體的方針政策,不注意制定相應的 保證措施。而他別出心裁地通過改革黨的體制,使黨更有效地干預經濟、行政事務。這樣做 的結果可能較有利於黨對經濟、行政事務的有效領導。但是,黨政不分依然如故。而發揮蘇 維埃職能的改革措施,遂成泡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