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制度範文三篇

  為了加強對實驗室操作人員的有效管理,保證實驗的安全進行,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實驗室管理制度範文,希望你喜歡。

  實驗室管理制度範文一

  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實驗室主任主要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實驗室建設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執行情況。

  2.全面負責實驗室的教學工作,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和內容,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3.全面負責實驗室的科研和社會服務工作,提高實驗室科研能力。

  4.認真做好實驗室的管理工作,執行學校和中心制定的規章制度。

  5.負責全室人員的工作安排,培訓及考核工作,定期檢查和總結實驗室工作。

  6.負責全室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

  二、實驗教師主要崗位職責

  1.努力專研業務知識,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實驗教學水平,保證教學質量。

  2.根據教學要求認真備課,切實做好課前準備和實驗指導工作。

  3.認真批改實驗報告,及時報送實驗考核成績。

  4.對實驗教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實驗室或教研組彙報。

  5.初次上崗的實驗教師要試講、試做。

  三、實驗室技術人員主要職責

  1.遵守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實驗室主任分配的各項工作。

  2.掌握實驗室各項實驗的原理和技術、儀器裝置的工作原理與操作方法,能夠維修常用儀器裝置。

  3.按實驗教學計劃認真做好實驗準備工作,有教學任務的人員,要認真指導學生實驗。

  4.保證實驗室裝置安全,衛生整潔,避免發生事故,使實驗室工作順利進行。

  5.積極參加實驗室科學研究工作,不斷提高業務能力與教學水平。

  四、實驗室技術工人主要崗位職責

  1.遵守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實驗室主任分配的工作任務。

  2.積極承擔工作任務,講求效率,具有工作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3.協助實驗指導人員認真做好實驗、實習的各項工作。

  4.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與專業技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五、以上條款依據《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學生實驗守則

  第一條學生必須按時到指定實驗室做實驗,不得遲到,不得衣冠不整,否則實驗指導教師有權停止其實驗。

  第二條實驗前,學生必須認真預習實驗指導書規定的有關內容。實驗時,經指導教師認可後,才能開始實驗準備工作。

  第三條實驗時,學生必須服從指導教師的指導,嚴肅認真,正確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真實記錄實驗資料,獨立完成實驗任務,不得抄襲他人實驗結果,認真完成實驗報告或實驗作業,並交指導教師審閱。

  第四條學生要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不許喧譁打鬧。要保持實驗室整潔,不許吸菸、吐痰、亂扔紙屑和雜物。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不動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不進入與實驗無關的場所,不隨便串組。

  第五條實驗中要注意安全,出現意外事故時,要沉著冷靜,採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滅火等,並保護現場,及時報告指導教師。

  第六條實驗中要節約水、電、元器件、藥品、原材料等,愛護儀器裝置和實驗室設施。

  第七條實驗中的廢棄固體物品、腐蝕性液體必須倒入指定的容器中,不許倒入水池中。

  第八條實驗完成後,要整理好儀器裝置、工具,並清理實驗場地,經指導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第九條實驗室內的任何物資不得擅自帶出,借物要及時歸還。

  第十條實驗中儀器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應及時報告指導教師處理。

  第十一條凡違反操作規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裝置,導致儀器裝置、器皿、工具損壞者,應主動說明原因並寫出書面檢查,並按《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賠償辦法》的有關規定賠償。

  第十二條以上條款依據《學生實驗、實習守則》制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實驗室應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實驗室主任具體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工作。

  第二條實驗室要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修用電儀器裝置和設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教師與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條實驗室應有良好的通風、空調設施,保證溫度、溼度和清新度滿足實驗要求。

  第四條學生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場,防止出現裝置損壞、人身傷害等事故。

  第五條實驗人員和學生做實驗時,應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條實驗室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請有關部門檢修,保證器材完好。

  第七條實驗室鑰匙由專人掌握,嚴格管理,不得私自配製或借給他人使用。

  第八條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擅自使用電爐、亂拉亂接電線和堆放雜物。

  第九條建立和完善實驗室值班制度,不準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第十條每天實驗結束後,必須清理好現場,打掃衛生,關好水源、電源及門窗,然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定期對實驗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安全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二條實驗室出現意外事故時,要沉著冷靜,採取緊急措施切斷電源、滅火等,並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處報告。

  第十三條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造成火災、被盜、人身重大損傷等事故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以上條款依據《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制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賠償辦法

  第一條由於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職守、保管不當,導致實驗室的儀器裝置被竊、損壞、遺失等事故,要查清責任,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價值800元以下的儀器裝置的損壞、丟失事故由中心主任處理,報教務處備案,800元以上由中心提出處理意見,協同教務處共同處理。

  第二條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者,應負賠償責任,嚴重者給相應行政處分:

  1不遵守制度,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壞或丟失;

  2未經部門領導許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儀器裝置,造成損壞或丟失;

  3擅自將裝置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損壞或丟失。

  第三條賠償處理辦法:

  1損壞器材價值在1000元以下者,賠償原價的5%至20%。

  2損壞器材價值在1000元以上或重大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並賠償原價的10%。

  3損壞、丟失儀器裝置零配件時,可以只賠償零配件費用。對於能夠修復使用的儀器裝置,可以只賠償修理費。如果修復後質量明顯下降,要按質量降低程度,酌情賠償。

  4丟失的儀器裝置按原價賠償。

  第四條根據儀器裝置損壞程度、後果及責任人態度,可以減免或加重賠償:

  1責任人能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經本人提出,中心主任同意,並經教務處審批,可酌情減免賠償的數額。

  2一貫遵守制度,愛護儀器裝置,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事故發生後能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主動報告、檢討深刻者可酌情減免賠償;

  2一貫不愛護儀器裝置、不負責任、態度惡劣、情節嚴重、影響很壞者,應加重處理。

  第五條發生儀器裝置損壞、丟失事故時,實驗室主任應組織有關人員查明原因,提出賠償處理意見,上報中心審批。

  第六條確定賠償責任和金額後,由責任人向財務處交款。對無故拖延、不執行賠償決定者,可以採用適當的行政措施。

  第七條學生損壞、丟失儀器裝置者,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八條以上條款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第一條嘉興學院儀器裝置分戶明細賬由教務處統一編制,中心要根據教務處下發的儀器裝置分戶明細賬,每年對各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清查核對一次,做到賬、物、標籤相符。

  第二條中心指定專人負責儀器裝置明細賬及原始單據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實驗室主任具體負責本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管理、維護和修理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要加強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儀器裝置完好率達到或超過教育部對裝置完好率的要求。

  第五條不經允許一律不得拆卸或改裝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如因工作需要拆卸或改裝時,必須經過審批。價值5000元以下的儀器裝置,由中心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價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儀器裝置,由教務處審批。

  第六條工程訓練中心管理的儀器裝置,各實驗室可以協商借用。借用單位應出具借據,愛護使用,準時歸還,不得損壞。如果損壞,按學校規定賠償。校內或校外借用儀器裝置,必須經中心主任同意,教務處批准,並辦理借用手續。

  第七條如果發生儀器裝置被竊、損壞、遺失等事故,要查清責任,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並根據規定要求責任人賠償。

  第八條實驗室如有長期積壓不用或多餘的固定資產,應及時上報處理。

  第九條以上條款依據《教學、科研儀器裝置管理辦法》制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實驗室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辦法

  一、實驗室低值耐用品管理辦法

  1.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又不屬於材料範圍內的,人民幣在800元以下不含800元,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學、科研儀器裝置、器材,人民幣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行政儀器裝置、器材。

  2.學校對低值耐用品實行校、分院系、實驗中心二級管理。中心負責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管理。

  3.低值耐用品實行登記入庫制度,並在實物上加貼專用標籤。未經登記的低值耐用品財務處不予報銷。

  4.中心建立屬於中心管理的低值耐用品明細帳,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管理工作,定期與各實驗室核對低值耐用品,做到賬、物相符。

  5.低值耐用品必須根據工作需要購買,避免浪費。購買低值耐用品時,必須先請示,經中心主任審批同意後才能購買。購買後必須按規定入庫,發票上加中心低值耐用品章後,方可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報銷,並給於相應批評或處分。

  6.使用低值耐用品時,必須經中心主任審批同意,辦理領用手續後,方可使用。

  二、實驗室易耗品管理辦法

  1.易耗品是使用後就消耗掉而且不能復原的物資材料;或能夠獨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儀器或器械。易耗品由分院系、實驗中心直接管理。2.中心建立易耗品明細帳,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管理工作,嚴格履行驗收、入庫、記賬、領用、出庫程式。中心定期檢查易耗品使用情況和賬冊,確保使用合理,賬目清楚。

  3.易耗品必須根據工作需要購買,避免浪費。購買易耗品時,必須經中心主任審批同意後才能購買。購買後必須按規定入庫,否則不予報銷,並給於相應批評或處分

  4.使用易耗品時,必須經中心主任同意,辦理領用手續後,方可使用。

  實驗室管理制度範文二

  一、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實驗室建設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執行情況。

  2、領導並組織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實驗任務。

  3、搞好實驗室的科學管理,貫徹實施有關規章制度。

  4、領導本室人員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負責對本室專職人員的培訓及考核工作。

  5、負責本室精神文明建設,擬定工作人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

  6、定期檢查實驗室工作,開展評比活動。

  二、實驗技術人員技術職務基本職責

  一、高階實驗師高階工程師職責

  1、熟悉本學科國內外技術動態,組織和領導本學科的重大實驗工作。

  2、參加本、專科學生實驗教學的指導工作和研究生的指導工作。

  3、負責本學科實驗技術人員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4、開展本門課程實驗技術開發及儀器裝置功能開發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5、研究、解決實驗教學內容關鍵的技術性問題。

  6、研究實驗室管理及實驗室建設有關問題。

  二、實驗師工程師職責

  1、掌握本實驗室有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夠獨立創造和改善某些實驗技術條件。

  2、負責教學實驗的準備工作並指導本、專科學生實驗。

  3、負責大型精密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負責助理實驗師及年青實驗技術人員有關實驗技術、實驗室內部管理等方面培養提高工作。

  5、參加實驗技術、實驗方法、實驗內容改革研究工作。

  三、助理實驗師助理工程師職責

  1、基本掌握本實驗室的實驗原理和實驗技術,較熟掌握本實驗室各種儀器裝置。

  2、參加教學實驗的準備工作。

  3、負責教學實驗儀器裝置、實驗材料領取,儲存工作。

  4、負責儀器裝置維護保養及日常管理工作。

  5、參加實驗技術、實驗裝置的改進研究工作。

  四、實驗員、實驗技術工人的職責

  1、瞭解本實驗室的有關實驗原理和實驗技術。

  2、參加教學實驗的準備工作。

  3、負責常規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實驗裝配保養等方面的工作。

  4、負責實驗材料、物品的領取、保管工作。

  5、在工作同時,進行業務水平的提高。

  6、參加實驗室裝置的改革研究和常規儀器裝置的安裝除錯工作。

  三、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恪盡職守,勇於奉獻。具體職責如下:

  1、對實驗室主任負責,接受主任的領導,及時向本室主任提出有關實驗室發展建設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負責所轄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管理、使用、維修和保養。按學院有關財產的管理條例對所購物品及時建帳登記,做到帳物相符。

  3、做好實驗室的安全、防範,防止火災,保持實驗室的內外清潔衛生。

  4、為科研、實習提供良好的服務,努力提高實習、實驗的服務水平。

  5、協助實習指導教師進行實習、實驗,對學生進行輔導、管理和教育。

  6、負責本實驗室所需實習、實驗材料採購計劃的制定。

  7、承擔領導所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工作條例

  一、實驗室主任要由副高職以上人員擔任,要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豐富的實驗室教學經驗。實驗室主任和副主任由院、系任命,學校發文公佈。

  二、實驗工作人員包括從事實驗室工作的教師、實驗技術人員、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薄⒐芾砣嗽焙凸と耍?骼噯嗽幣?霸蚍置鰨?魎酒渲埃??庇忠?漚嶁?鰲?/p>

  三、實驗技術人員編制,根據學校總體實驗教學工作任務和實驗室所承擔任務設定。

  四、實驗室人員的職務聘任、級別晉升工作,根據本人的工作實績,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學校定期開展實驗室工作的檢查、評比活動,獎優懲劣,對因瀆職造成損失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規則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場所,為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驗室內部工作由實驗室主任負責,凡需在實驗室內進行教學、科研實驗者,應遵從實驗室主任的統一安排。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長期佔用實驗室及實驗室所屬的準備室、庫房、實驗用房,嚴格禁止在實驗室記憶體放個人物品,對於違反規定佔用實驗教學用房,並影響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者,要追究責任。

  三、學生進行教學實驗,要在教師、實驗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必須嚴格的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四、所有人員實驗開始前,應先清點所用儀器,實驗結束後請實驗技術人員驗收。如有丟失、損壞儀器裝置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在安全管理方面,實驗室工作人員要定期不定期檢查,清除各種隱患,要做好防火、防盜及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工作。

  六、實驗室要保持肅靜、整潔。

  六、安全管理辦法

  為保障國家財產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驗室系統的各級領導,必須重視安全技術工作,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檢查有關技術工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定期開展群眾性安全技術檢查與整頓改進活動,一般每學期進行2-3次。每個實驗室確定一名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監督和安全檢查工作。實驗室如果發生爆炸、火災、中毒、失盜等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減少損失失盜現場應予保護並向保衛處、教務處報告,查清事故原因,妥善處理。

  二、環境安全

  1、實驗室內應保持裝置,器材的安全、整齊、清潔。通道寬度應不小於一米。

  2、實驗室的照明和採光,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滿足工作人員的安全要求。

  3、實驗室應有良好的通風、除塵及空氣調節淨化設施,使室內溫溼度及空氣清新度符合人體健康要求及儀器裝置效能要求。

  4、根據實驗室具體需要,設定消除化學毒物、蒸汽、高強磁場、射線等有害物質的裝置和設施,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技術要求。

  三、防火安全

  1、各實驗室應配備必要數量,品種適合的消防器材,存放固定、明顯、易取之處,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實驗室內嚴禁吸菸。

  2、有關人員必須懂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懂得疏散逃生知識,會報警、會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疏散逃生。

  四、用電安全

  1、實驗室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要符合規定要求。裝置開關和配電裝置,應有專人管理和定期維修。

  2、電氣裝置和線路絕緣效能要好,並安裝有可熔保險或自動開關的設施。

  3、各實驗室的電爐不得用來燒水、取暖,嚴禁在烘箱內烘烤易燃品、爆炸品。

  4、產生大量蒸汽、粉塵、易爆易燃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5、不準亂拉電線、亂接電源,增加電器裝置要按審批手續辦理。

  五、各種氣瓶必須備有安全閥、壓力錶,並定期進行維修。嚴禁氧氣瓶與可燃氣瓶存放一起。存放使用各種氣瓶時,必須遠離火源10米以外,熱源1米以外。 六、對化學危險品、劇毒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管理辦法》。

  七、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的檔案精神,切實加強電腦保安管理,各機房應制定具體的使用規範和安全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門窗要求牢固,重要部位要有防盜措施,工作人員下班要關好門窗,切斷水、電源。

  七、關於工作檔案的規定

  為了加強實驗室建設,使實驗室管理進一步規範化,根據國家教委、省教委和河北農業大學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驗室檔案所包含的內容

  凡是有關實驗室建設,發展及反映實驗室工作人員情況的有關資料,均應歸入檔案,內容包括:實驗室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要點、工作總結、人員培訓計劃、人員考核記錄、工作記錄、儀器裝置維修及保養記錄、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以及劇毒性物質的領取、儲存、使用記錄等。

  二、實驗室工作檔案的管理

  1、實驗室工作檔案必須有專人管理;

  2、檔案分類清楚、記錄詳實;

  3、定期整理歸檔,保證系統性、完整性;

  4、按學校規定,應歸學校檔案室儲存的存檔資料,應按規定格式,在規定時間送交校檔案室。

  三、檔案的技術要求

  1、檔案資料必須用鋼筆書寫,要真實可靠;

  2、檔案資料不得做任何文字或技術處理;

  3、有關人員檔案應與人事部門一致。

  四、其他

  1、科研實驗室工作檔案要求與教學實驗室相同;

  2、上述檔案內容未涵蓋,但反應實驗室建設發展的有關檔案資料,也應根據資料性質進行歸檔。

  八、關於基本資訊收集統計有關規定

  為了使實驗室管理科學化、規範化,並能及時、準確的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各種資料,為學校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驗室基本資訊所包含的內容

  1、實驗室工作任務

  包括:實驗教學、科學研究、生產試驗、技術開發等內容。

  實驗教學任務與實驗專案卡反映出的內容必須一致,不少於《實驗專案資料傳送格式》規定的專案。

  科學研究、生產試驗、技術開發等內容應建相應的專案卡,準確反映實驗室工作任務。

  2、專、兼職實驗人員情況

  要真實的反映每個專、兼職實驗人員每學年度工作、學習、進修等情況,內容不少於《高等學校專職實驗技術人員資料傳送格式》規定的專案。

  3、儀器裝置情況

  ① 大型精密儀器裝置資訊不少於《教學科研精密貴重儀器及大型裝置資料傳送格式》規定的專案。

  ② 儀器裝置、低值耐用品資訊不少於《教學科研儀器裝置資料傳送格式》規定專案。

  二、資訊的提供與統計

  1、實驗室工作任務,專、兼職實驗技術人員情況,由實驗室負責收集整理,教務處彙總。

  2、儀器裝置的資訊,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和實驗室共同收集,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彙總。

  3、資訊統計上報由教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分別負責。

  三、資訊彙總及要求:

  1、實驗室基本情況、實驗專案、工作任務等按教學年度彙總。

  2、儀器裝置資訊按自然年彙總。

  3、各種資訊的彙總時間,內容由教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分別通知併發放有關表格。

  4、各種資訊、資料要及時、準確,符合資訊傳送格式。

  四、其他資訊的收集整理

  上述內容未涵蓋資訊,根據具體情況,由教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分別確定提供單位。

  九、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教學實驗危險物品管理辦法

  一、危險物品指易燃、易爆、劇毒等可直接對人和國家財產造成危險或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物品。

  二、除安全因素以外的管理,嚴格執行《實驗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三、採購人員必須瞭解危險物品的性質、效能及儲存、運輸的知識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要嚴防事故發生。

  四、庫房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物品的理化特性,科學存放。

  五、危險物品庫存要嚴格限量,嚴格出入庫手續,且隨用隨領。

  六、使用單位要對使用的危險物品進行詳細記錄,並根據使用後的情況,妥善處理廢渣、廢液等廢棄物質。

  七、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庫房制度,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存有危險品的庫房。

  十、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實驗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為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加強對教學實驗用材料、低值易耗品以下簡稱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統一領導、專人負責、合理配合、厲行節約。

  二、貴重、稀缺物品要嚴格控制;價格低、用量大的物品要簡化手續;既加強管理,又方便教學。

  三、物品保管要有專人負責,進出手續要健全,物品帳記錄清楚詳實。

  四、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的教育;由於瀆職和違反規章制度而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者,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物品的範圍及分類

  1、實驗用材料:指金屬、非金屬原材料、燃料等一次使用後即消耗或不能復原的物資;

  2、低值易耗品:指價格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同時也不適於做低值耐用品管理的儀器儀表、科教器具及獨立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

  3、物品的一級分類應嚴格執行20XX年教育部《高等學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中一級分類目錄。

  六、物品的計劃與購置

  1、根據教學需要,每年底制定下一年所需物品計劃。

  2、購入物品,要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特殊需要,應組織專業人員驗收。驗收中發現問題,採購人員應及時向供貨、運輸單位聯絡退貨、換貨以及索賠。

  七、庫存物品的管理

  1、庫存物品應科學存放、定位合理、擺放有序。危險品要嚴格按危險品管理辦法管理,貴重物品的存放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多餘積存、已經失效的物品,經領導批准,可進行報損。

  3、庫房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均應嚴格遵守庫房的有關規定。

  八、在用物品的管理

  1、凡根據計劃購置的物品,一經出庫,便視為在用物品。在用物品有專人負責管理,建立明細賬目,定期盤點核查。

  2、定期對在用物品進行檢查,做好在用物品的管理工作。

  九、物品的賬務管理

  1、庫房設有品名、數量、單價的物品明細賬,並按品名、規格、型號、質量級別對庫存物品根據有關憑證及時進行增減記錄。

  2、庫房管理員要經常核對帳物,保證帳物一致。

  3、庫房管理員和記賬人員在接受和啟用新帳卡時,要在啟用頁面上註明起始日期。

  4、記賬人員要嚴格把關,對定向與庫存物品分別記帳,以便及時掌握庫存情況,為採購人員提供資訊。

  5、帳、卡銷燬應按照財務部門的規定辦理手續。

  十、危險物品管理的特殊要求,詳見《危險物品管理辦法》。

  十一、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服從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安排,應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大聲喧譁,不準吸菸,要保持實驗室的肅靜和衛生。

  二、學生應以嚴謹的學風對待實驗教學,課前認真預習實驗內容,實驗過程中要認真按規程操作,實事求是,不得草率行事,更不準憑空臆造,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根據原實驗記錄寫出實驗報告。

  三、實驗必須在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室內儀器裝置,凡違反操作規程或擅自動用裝置而造成損失者,按《河北農業大學實驗室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處理辦法》處理。

  四、實驗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操作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實驗並及時報告指導老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以便做出妥善處理。

  五、實驗室內儀器裝置、工具、材料等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帶出。

  六、實驗結束後,將實驗所用的儀器裝置、工具、材料清點整理後交還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關好實驗室的水、電,並清掃實驗場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二、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學生金工實習守則

  1、學生進入實習車間,要遵守實驗室規則。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要認真聽看指導老師的講解、示範,做好筆記,勤學苦練,努力提高操作技能,豐富實踐知識,寫好實習報告。

  3、要遵守紀律,按指定地點實習,不得串崗;不得說笑、打逗或看與實習無關的書刊。

  4、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以防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不要戴圍巾實習,要紮緊袖口;女學生一律戴帽子,不準穿高跟鞋、拖鞋實習。

  5、要嚴格遵守學生實習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請假。

  6、要愛護機床及其他實習裝置,愛護工、夾、量具和刀具,做到正確使用,文明操作。保持實習場地的清潔衛生,注意節約鋼材、機油、棉絲等原輔材料。對於損壞裝置、損壞或丟失工夾量具者,按情節予以處理和賠償。

  7、認真做好交接班。發現問題及時向指導老師報告並做出處理,否則由本人負責。

  8、實習學生如違反本守則規定,實習指導老師有權停止其實習,並報學院酌情處理。

  十三、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機電工程實驗室氨壓縮機操作規程

  一、開機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壓縮機與電動機各運轉部位有無障礙物。

  2、檢查曲軸箱油麵,正常油麵是玻璃視孔的1/3-2/3。

  3、檢查各壓力錶閥是否開啟,各壓力錶是否靈敏準確。

  4、檢查能量調節器指示位置是否在“0”位置。

  5、檢查油三通閥的指示位置是否在“運轉”位置。

  6、檢查電動機的啟動裝置是否處於啟動位置。

  7、檢查高低壓管道系統及裝置,有關閥門是否全部處於準備工作態。

  8、檢查儲液桶的液麵,不得超過80%,不得低於30%。

  9、啟動水泵、冷卻塔風機,向冷凝器、壓縮機水套、油冷卻器水管供水。

  二、壓縮機的啟動

  1、轉動濾油器的手柄數圈。

  2、搬動聯軸器2-3圈,檢查是否過緊。

  3、啟動電機,同時迅速開啟高壓排氣閥。

  4、當壓縮機正常運轉,油壓正常後,將能量調節閥逐級調至所需位置,同時緩慢開啟吸氣閥。

  5、調整油泵壓力,油壓應比吸氣壓力高0.15MPa-0.3 MPa。

  6、根據庫房熱負荷,適當開啟有關供液閥。

  7、開啟氨泵:氨泵啟動前,應先開降壓閥,將泵內氣體抽出,檢查迴圈桶內液位是否在30%-70%之間。如果液位低於30%,先向迴圈桶內供液,待桶內液位達到UQK-40低的上限,啟動氨泵,向系統供液。氨泵運轉正常時,排出壓力0.15-0.25 MPa。

  三、操作與調整

  1、氨的蒸發溫度比庫房溫度低8-10℃。

  2、壓縮機吸氣溫度應比蒸發溫度高5-15℃。

  3、壓縮機排氣溫度應與蒸發溫度、冷凝溫度相適應。最高溫度不得超過145℃,最低溫度不得低於70℃。

  4、壓縮機排氣壓力不得超過1.4 MPa表壓。

  5、經常檢查各摩擦部位的工作情況,如發現局部發熱或溫度急劇上升,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6、經常檢查油壓是否正常,若低於規定值,應及時調整。

  7、經常檢查油溫,一般不超過60℃。

  8、經常檢查曲軸箱油麵,若低於規定值時,應及時加油。

  9、壓縮機正常運轉中,如果發出不正常衝擊聲應緊急停車。

  四、停機

  1、關閉總調節站供液閥,停氨泵,適當降低迴氣壓力。

  2、將能量調節閥調至最小負荷。

  3、關閉壓縮機吸氣閥,並將能量調節閥調至“0”位,使曲軸箱內壓力保持在0 MPa。

  4、切斷電源,關閉排氣閥。

  5、五分鐘後停水泵,停冷卻塔風機。

  機構設定

  機電工程實驗室為河北農業大學海洋學院一箇中層教輔單位,配合機電工程系製冷冷藏技術、汽車運用技術兩個專業的教學實訓任務。下設製冷汽車以及機電專業基礎課三大功能實驗板塊。

  實驗室管理制度範文三

  一實驗室規則

  一、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各實驗室進行各類實驗,必須根據教學、科研、生產計劃任務書的要求,經實驗室統一安排後方可進行。

  三、—切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工具。使用實驗室認儀器裝置時,須經實驗室有關人員同意。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四、使用實驗儀器裝置,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責任事故要賠償。

  五、實驗期間,如裝置或儀器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應立即停機,並及時報告實驗室有關人員或有關部門。以便採用必要的處理措施。

  六、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保持整潔美觀。離室前,應打掃工作場地,交接儀器,經實驗室人員同意後,才能離室。

  七、院外單位到實驗室做實驗或聯絡裝置及與實驗室有關的工作時,須先到裝置與實驗管理處辦理手續。

  八、要嚴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等項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指導書及有關理論,瞭解實驗內容、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項,做好有關準備。

  二、做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服從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嚴肅認真,仔細觀察和記錄試驗資料,實驗後按時送交實

  三、愛護儀器裝置。實驗中儀器裝置若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時,應及時報告實驗指導人員處理,不準擅自擺弄,未經許可不準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及其它物品,不準將任何物品帶出室外。

  四、實驗時必須注意安全,節約用水電、用電和器材。

  五、進入實驗室必須遵守規章制度,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譁和打鬧,不準吸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和雜物。

  六、實驗完畢應將儀器裝置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做好清潔工作,經實驗指導人員檢查許可後方可離開。

  三實驗室安全規則

  一、實驗室必須確保人員、裝置的安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險品的存放、領用、清毀制度,加強“三保”保衛、保安、保密:做到“十防”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凍、防損、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汙染。

  三、執行國家有關技安和工業衛生的規定,做好清潔衛生。重視“三廢”處理,實驗器材存放必須整齊牢固,講究文明。

  四、各種安全防範和勞動保護設施要準備齊全,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個實驗室要設定一名兼職安全技術員負責檢查、監督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學院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嚴重汙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裝置損壞嚴重等重大事故要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儀器裝置丟失、損壞賠償制度

  一、裝置丟失應在發現後一天之內向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報告,填寫報失單,說明情況。重大事故須由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在15天內將事故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二、裝置事故損失價值=需用材料+修理總工時×工時單價

  三、若裝置本體無損,丟失損壞裝置附件或零配件的,只按丟失或損壞部分折舊計算;若裝置由於丟失或損壞部件造成質量下降或用途受限的,按其質量下降程度或用途受限程度計算損失價格:若裝置由於丟失或損壞導致全部報廢按裝置原值扣除折舊計算,折舊年限為機械產品20年,電子產品10年。

  四、凡屬責任事故,當事人均應賠償,賠償比例如下:一般裝置單臺在5萬元以下者按損失費10~15%進行賠償,院管裝置及關鍵重大裝置單臺在5萬元以上者按損失費1~10%進行賠償,丟失院定專控裝置均按裝置原值賠償50~80%。

  五、發現裝置損壞或丟失,除賠償外,還將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公開檢查,通報批評以及行政處理,對隱情不報的當事人、裝置管理員或部門主要負責人,一經查出將加重處分並分別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五儀器裝置管理辦法

  一、儀器裝置管理包括從計劃論證、購置自制、安裝除錯、驗收使用、維護保養、更新改造直至報廢處理全過程,要求合理購置、充分使用、加強維護、科學管理。

  二、購置計劃內儀器裝置必須填寫《儀器裝置清購單》,自制裝置須填寫裝置任務書,並簽定自制合同,經實驗室或教研室、系主管和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審批後方可進行。

  三、裝置管理員要及時辦理登帳卡、消帳、變更、交接、驗收、借還、報失、報損、報廢、積壓及事故處理等手續,按規定逐臺或歸類建立裝置的技術資料檔案。

  四、除正常教學使用儀器外,必須先登記方能提取使用,外部門或個人借用儀器裝置,必須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按期歸還。

  五、實驗室要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拆卸修理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大型精密裝置檢修,須報學院主管部門批准。有關儀器裝置要定期通電,有乾燥、防潮措施,儀器裝置要按類整齊擺放。

  六、按學院規定及時填寫裝置執行、維修記錄。

  七、裝置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經濟賠償。

  八、未盡事宜見《華東船油工業學院儀器裝置管理辦法》。

  六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辦法

  —、管理原則、合理使用、減少浪費、保證教學、科研和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低值品系指凡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單臺價值500元以下又不屬於材料範圍內的工具、裝置,如低值儀器儀表、工具量具、教學模型。易耗品系指—般用具,如玻璃器皿和獨立使用的元件、接外掛、配件等。

  三、凡部門對領用的低值易耗品有特殊要求,而裝置與實驗管理處又不能滿足時,經部門領導批准,可以辦理自購手續。

  四、領用辦法:經領人填寫有效領用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後,方可領用。對於領用耐用期超過一年。能獨立使用的民用性低值品、包括各類電風扇、電熱器、照相機、放大機、收錄機、萬用表、吸塵器、空氣調節器、壓力容器、計算器等在領用之列。必須辦理與購置固定資產相同的購置審批手續。

  五、自購報銷辦法:同自購的低值耐用物品。報銷前必須到裝置與實驗管理處辦理登帳手續,在加蓋裝置科公章後方可報銷。

  六、低值品帳冊。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保證帳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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