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責任協議書

  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 ,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 ,造成嚴重後果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責任的協議書,僅供參考。

  篇一:

  為了加強本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管理中的責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全體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雙方的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每個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消防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發生火災時立即報警,每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二、甲方的責任:

  履行住宅室外和公共的消防安全責任,主要包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各所屬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依法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建立義務消防隊;

  8、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三、乙方的責任:

  履行住宅室內的消防安全責任,主要包括:

  1、乙方業主為其住宅使用範圍內的防火責任人,對使用範圍內的消防安全負責;

  2、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證本住宅內的裝置、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出入消防通道後將防火門關閉;

  4、不在室內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5、僱用合格的裝置安裝和維修人員,使用合格電氣、燃氣產品,不私拉亂接電線、燃氣管道;

  6、負責告知員工、家庭成員、承住人遵守該協議,並進行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或參加甲方舉行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消防意識;

  7、配合甲方組織的安全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8、發生火災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消防指揮中心或打報警電話“119”,並利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在緊急狀態下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9、履行房屋裝修報批手續,裝修時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有效強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與承租戶簽訂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書,明確內容如下:

  一、承租單位應按“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建立和健全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並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

  二、承租單位每月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並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限期整改。

  三、根據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職責,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冬防119”等專項活動,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努力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四、承租期間必須搞好自已的生產經營工作、安全保衛、貨物保管保險工作、必須遵守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五、必須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嚴禁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搭建工棚等,車輛應按指定地點停放。

  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並可協助乙方進行有利的整改。如違反上述安全規則,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篇三:

  承 諾 人:

  房屋地址:

  承諾人承租了 以下簡稱該物業。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居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諾書,並確定承諾人為防火責任人,其承諾如下:

  一、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該物業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教育本處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要關閉開關閥門。

  三、對該物業內的人員進行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該物業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後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對該物業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和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效能維護,並配合甲方對本單元的消防安全檢查、監督。

  五、各種用電裝置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裝置超負荷執行及帶病作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未經消防、電力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佔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九、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承諾人負全部刑事、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賃合同期滿或承租人完全搬離該物業時為止以發生時間後到者為準。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人執一份,房屋出租人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諾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