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假期安全協議書

  學生安全不僅關係到學生個人的生命安危及前途命運,而且關係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和整個社會的穩定。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一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假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學校保衛科與學生簽訂。

  一、學生在學校宣佈放假後,應及時告知家長學校放假及收假時間,讓家長與保衛科老師取得聯絡後,學生本人在保衛科簽字後方可離校回家。家長未和保衛科取得聯絡的學生不得自行離開學校。學生在放假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巴中商業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管理制度》及學校其他各項外出離校的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學生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裝置。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自負;

  九、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假期離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學生在放假收假時若不按時返校所造成學生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及當事人負責。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校蓋章:巴中商業職業技術學校

  班級: 學生簽字:

  家長電話:

  家長是否知曉放假及收假時間:

  家長是否知曉學生假期的安全管理事項:

  年 月 日

  二

  為了讓家長明確自己對孩子的監護責任,確保孩子假期安全,杜絕一切事故發生,現將相關事項規定如下,希望各自自覺遵守。

  一、寒假期間,孩子要遵紀守法,不進“三廳一室一吧”錄影廳、舞廳、遊戲廳、檯球室、網咖;不看不健康書畫雜誌、錄影帶、硬碟、網路檔案等,不參與迷信活動,解決抵制,不參與賭博遊戲。

  二、孩子必須制定合理的假期學習、生活計劃,切實完成學習、鍛鍊及其他各項計劃安排,並抽出時間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三、孩子不隨意到不明情況的冰面滑冰,不玩火、不隨意燃放煙花炮竹,燃放時必須邀請家人陪護,外出遊玩必須邀請家長陪同。

  四、家長應該教育孩子做好甲型HINI流感防控,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場所活動;發現異常,家長應對孩子做好體溫測量並詳細記錄。

  五、家長應教導孩子不騎自行車在公路上逗玩。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等。

  七、家長應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衛生和勞動保護。

  八、家長應抽出時間督促孩子完成假期作業,並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孩子必須積極配合。

  九、家長不盲目讓孩子參加各種補習班或輔導班。

  孩子簽字:胡佩璇

  家長簽字:鄧新平、胡勇輝

  三

  我鄭重承諾,我已知曉以下放假各項安排:

  一、放假時間:5月1日星期四、5月2日星期五、5月3日星期六 放假。5月4日星期日正式上課補星期五的課

  二、5月4日開始,學校執行夏季作息時間:早操:7:40;上午:9:00—13:00 下午:15:30—18:30

  三、放假期間,學生不能離開拉薩,外出須履行請銷假手續。簽署週末回家協議的學生,可以回家親戚家,但必須保證不會遠離拉薩,手機保持暢通;必須保證在外自身的人身安全、財物安全、出行安全、公共安全、網路安全、消防安全以及食品安全;回家學生必須保證在5月3日下午18:00之前到校,屆時班主任檢查學生到校情況並於20:00簡訊分新老校區上報各系輔導員處。其他在校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校維穩十要求和各項補充規定;保證晚上22:00之前返校,自律部22:00正常查寢。

  四、放假期間,所有學生嚴禁組織或參加各種聚會,宗教活動,嚴禁爬山或騎自行車郊遊,嚴禁喝酒打架、夜不歸宿。放假期間,所有學生合理安排自己外出時間,外出期間,一定要注意各項安全,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校維穩“十項要求”,及各項補充規定,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做到不圍觀、不參與、不起鬨、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等。此協議書於4月30日下午18:00之前報到學生科李仁春老師處。

  班級: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