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常中我們除了要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外,還要知道一些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常識。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知識一

  一、道路與交通訊號

  道路交通訊號分為:指揮燈訊號、車道燈訊號、人行橫道燈訊號、交通指揮棒訊號、手勢訊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訊號

  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訊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准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訊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築材料製作的物體,用來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它們都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之間,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或走到慢車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鑽行人護欄,以防發生意外。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連線而成。安裝在快慢車道之間的為中心隔離墩,用來分隔上、下行車道。設定隔離墩,有利於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暢通。

  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三、文明乘車守秩序

  公共汽車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車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規不能忘。 依次上車莫擁擠,扶老攜幼高風尚。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後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後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做個文明的小乘客。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和公共道德: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勸阻家人、鄰居不佔道擺攤、晒糧、晒草和打場,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汙水、扔石子、罵髒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定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訊號燈、標誌、標線等進行破壞。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徵,及時向交警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知識二

  四、乘車人的公共道德

  乘車時要遵守公共秩序,依次上下車;要發揚雷鋒助人為樂的精神,扶老攜幼,不搶座位,主動給老人、小孩、病人、殘疾人和孕婦讓座位;要做文明乘客,主動購票,服從驗票,積極配合、幫助駕駛員、售票員維持好車上的秩序。

  五、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後,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後才能通過。

  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後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訊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還須注意:即使訊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後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佇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後,再繼續通過。

  知識三

  一、家長錯誤認知導致的兒童車內不安全行為

  1. 讓年紀幼小的孩子坐在車輛的副駕駛座上。事實上,這是非常危險的。對於兒童來說,12歲以前,他們只能坐在後排。

  2. 家長抱著孩子乘車。家長抱著兒童,坐在副駕駛座位上,這在事故中,兒童受到的傷害是最嚴重的。如果汽車在時速 50公里情況下發生碰撞,在慣性的作用下,將產生30G的衝擊力。體重為10公斤的幼兒,此時會產生將近300公斤的衝擊力,相當於4-6個成年人體重的總和,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無法抱住懷裡的孩子。

  3. 車內懸掛大量裝飾物。有些朋友的車裡會擺放很多裝飾品或者雜物。特別是一些尖銳的、硬的小物件,當車輛發生緊急制動或碰撞時,如果黏附不牢,這些物件將會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

  4. 讓孩子自己上下車。實際上這種行為有著很大的潛在危險。由於小孩力氣小,車門開啟時如果不能固定到位,會造成反彈,夾傷稚嫩的孩子。此外,駕駛座上的父母不可能看清楚孩子下車一側的全部路況和交通情況,孩子推門下車的時候極有可能會被旁邊行駛過來的自行車或者汽車撞到。

  二、家長對於兒童缺乏必要約束導致的不安全行為

  1. 兒童不繫安全帶。很多家長由於嬌慣孩子,當孩子覺得系安全帶不舒服時,往往就不再堅持讓孩子系安全帶了,殊不知一時疏忽和放縱往往會造成難以預料的後果。

  2. 給孩子系安全帶,但不配合使用合適的約束裝置,如安全座椅兒童增高坐墊。一般來說汽車座椅和安全帶是專為成人設計的,不適合兒童體型。兒童因為身材矮小,更多時候車載安全帶對於他們來說,著力點過高,很容易勒到他們稚嫩的頸部,如果綁得太緊,在發生車禍時還會造成致命的腰部擠傷或脖子臉頰的壓傷。

  3. 給孩子系安全帶與成人的相同。兒童安全帶的系法與成人基本相同,但有所區別。一般來講,超過12歲或身高高於1.4米的兒童就可以像成年人一樣使用安全帶了,兒童系安全帶需要注意如下幾個要點:一、跨過兒童的肩膀而不是手臂,斜對角貼胸而過。二、腰帶應該跨過大腿根部而不是小孩的腹部,這樣可以避免勒傷兒童的腹部。三、如果兒童身高不足,必須配合使用增高坐墊或者增高座椅抬高他們的身體。

  4. 大人懷抱孩子,共用一根安全帶。這樣並不安全,實際上反而對於兩個人都起不到保護作用。一個孩子在高速撞擊事故當中,產生的衝力相當於一頭成年大象的重量。而且發生碰撞時,大人的衝擊力還會施加在孩子身上,使兒童承受更大的傷害。

  5.讓孩子在車內吃東西、玩玩具。孩子在行駛的車內吃東西是相當危險的,特別是一些果凍、冰糕、堅果之類的食品。無論是剎車還是顛簸搖晃,都可能噎著孩子,嚴重的會導致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