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制教育宣傳廣播稿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下面是有,歡迎參閱。

  範文1

  同學們老師們大家好,4月是法制宣傳教育月。接下來,我們來聽二個故事。在今年開學時,同學都高高興興的揹著書包上學了。但是五年級的學生——張華,卻沒去學校,在家裡很不開心。原來爸爸不讓他上學,讓他去打工賺錢。張華只是小學五年級的學生,屬於未成年人。根據《未成人保護法》,張華的爸爸已經觸犯了法律。同學們,我們都有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都有學習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的理由剝奪我們接受教育的權利。如果張華去打工找工作,屬於童工,任何單位不得招用他,否則也觸犯了法律。同學們想一想,這時張華應該怎麼做呢?張華應該拿起《未成年人保護法》來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權利。他可以用這部法律來教育爸爸,奪回自己的學習機會。

  還有一個故事:程浩是個非常活潑好動的男孩子。今年讀四年級了,可是他總是管不住自己,特別的調皮。為此他爸爸經常地打他、罵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後,還把他關在房間裡不准他吃飯。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對未成年人有撫養教育的職責。程浩的爸爸應該以適當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體罰他。更不能經常性地體罰,用不文明的語言去罵他。程浩的爸爸沒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剛才,我們在兩個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滿18週歲的青少年。簡單點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保護我們的法律。今天,我們就是希望通過廣播讓同學們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同學們關係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護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裡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閱覽室的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學校裡,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遇意見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學們,我們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著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其中的一名小學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同時我們也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同時我們還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都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老師們,同學們,短暫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願我們的廣播能帶給您收穫與啟迪。

  範文2

  甲:敬愛的老師們

  乙: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甲:伴隨著歡快的樂曲,我們幹嘛小學“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國法制宣傳日。

  甲:本次紅領巾廣播的主題是------《學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得到增強,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後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髮育階段的小學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甲:我們在打擊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裡,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絡,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後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 乙:同學們,認真的想一想,今天,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裡學習,為我們今後的成長創造了有利的學習條件,平時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師的諄諄教誨,機會難得,來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負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那種期盼之情,不能辜負了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更不要辜負了國家和人民寄予你們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學習,勤奮刻苦,奮發向上,才能談得上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老師,對得起養育自己的雙親......

  乙: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結束句:

  甲:優美的歌聲真是令我們如痴如醉啊!時間過得真快,這期的紅領巾廣播就要和大家說再見了。我是主持人XXX

  乙:我是主持人XXX

  合:謝謝大家的收聽,再見

  範文3

  同學們:

  你們好。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月,今天,我們借紅領巾小廣播給大家講講這方面的話題。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矩"。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巨集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為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為了更好地肩負並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麼,什麼行為是犯罪的行為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在這裡,我給同學們舉幾個說明未成年人由於不知道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不懂犯罪概念而釀成大錯的真實案例:一個是發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該學生將自己買來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點老鼠藥,而後放入附近一小學的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裡,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小學生喝了這有毒的冰袋後,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後,該投毒的中學生後悔不已,他說自已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小學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後該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個發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歲,從一年級到五年級成績一直很好,在他小學畢業就要升入初中的那個暑假,在與同學玩時認識了在社會上混的李某等一夥人,他見李比自己才大兩歲,卻比自己瀟灑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經常帶杜到網咖、遊戲室等地方玩,他很羨慕李某,於是天天跟著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須要有錢,李某口袋中的錢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對杜說:"我們現在沒錢玩了,要玩就必須搞錢",他們一合計杜某決定到一個他認為有錢的同學家去搶錢,杜某帶著李某等三人趁同學的父母上班、同學一人在家之時闖入同學家實施搶劫,同時還將該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將李某和杜某等人抓獲歸案。到了9月1號,杜某坐在牢房裡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開學的日子,我多麼想揹著書包去上學呀,當時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沒想到我的行為是犯法的,我後悔呀。"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在我們的校園內同學們,有的同學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說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下面給大家介紹自我保護12法。

  小學生自我保護12法

  1、課間活動切勿因開玩笑、惡作劇而引起打架、翻臉,損壞公物,造成傷害事故。

  2、行走時,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來往行人車輛。

  3、攜帶勞動工具或用具,應注意誤傷他人。

  4、不拿石塊、硬棍丟人,不小心摔、砸、碰傷流血時應迅速報告,及時到衛生室或附近醫院處理。

  5、離校沒有家長接著的要結伴回家,途中不隨意逗留,以免受誘騙。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語,不貪小便宜。不因貪吃、貪玩上當受騙。

  6、當路遇他人索要錢財,要留心壞人的特徵,儘量拖延時間,巧設計謀,瞅空溜走報告老師或家長,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學被威脅利誘,隨行同學應主動迅速報告。

  7、遇到電線斷頭,切不可隨意拉、拔。不熟悉的電器不亂摸,以免危險。

  8、若遇閃電打雷,刮颱風,要儘量避開大樹和危險建築物。平時不到建築工地手腳架下或危牆、廣告牌下玩耍。

  9、沒有家長帶領,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參加社會活動,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擠傷踩傷。

  11、不在公共場所、校園內放鞭炮,也不圍觀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樓梯、欄杆旁、陽臺上擁擠、打鬧、捉迷藏或探頭撿東西。不從樓梯欄杆上往下滑。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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