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文

  公司企業之間進行合作,在雙方都滿意談妥的條件之下,可以簽署一份合作協議書來證明彼此的合作。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公司合作協議書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或者詩民與企業法人之間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合夥協議是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夥企業的契約。合夥經營協議書怎麼寫?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xxx...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xxx...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xxx...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xxx...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xxx...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xxx...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xxx...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xxx...

  二合夥人的義務:

  xxx...

  第十條 禁止行為。

  xxx...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xxx...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xxx...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xxx...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xxx...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xxx....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日

  五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