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大會流程

  創立大會是在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召開,組成人員是參與公司設立並認購股份的人。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一、 宣讀本次大會須知;

  二、介紹大會主席臺就座人員和大會主席,並宣佈大會開始 ;

  三、主持人介紹公司的籌備工作報告,報告公司出資、驗資事宜,宣佈辦理註冊登記的相關手續;

  四、會議逐項審議以下議案:

  1、審議《關於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籌建工作的彙報》

  2、審議《關於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費用的彙報》

  3、審議《關於設立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並授權 辦理工商登記事宜的議案》

  4、審議《關於<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議案》

  5、審議《關於選舉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6、審議《關於選舉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

  五、股東發言和議案表決;

  六、宣佈表決結果及大會決議;

  七、選舉產生公司第一屆董事會;

  1.宣讀各自所推薦的董事名單及其簡介;

  2.舉手表決選舉董事;

  3.主持人宣讀當選董事名單。

  八、選舉產生公司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並組成第一屆監事會;

  九、主持人宣佈大會休會。在休會期間,由本次大會選舉產生的公司董事會召開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決定聘任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高階管理人員,並通過有關決議內容;由本次大會選舉產生的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和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組成監事會,召開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副主席,並通過有關決議內容。

  十、大會主持人宣佈大會復會,並宣佈公司第一屆董事會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的主要內容;

  十一、由當選的公司董事長致辭;

  十二、由當選的公司監事會主席致辭;

  十三、由聘任的公司總經理致辭;

  十四、簽署公司創立大會會議紀要;

  十五、大會主持人宣佈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會完成預定事項,大會結束。

  創立大會的性質和作用

  召開創立大會是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特有的設立行為,是在公司公開募足股份後由發起人主持召開的。***注:日本《商法》稱此為“創立全會”,法國《商事公司法》為“創立大會”。但在法國和日本,不論成立後的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組成的會議都被稱為股東大會,這和我國將前者稱為股東會而將後者稱為股東大會不同。這說明,設立過程中這一決議機構與成立後決議機構的名稱往往不同。名稱的不同反映了兩者在性質、許可權、決議等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創立大會對公司設立過程中有關實物出資的估價、設立費用以及公司是否成立等重大問題進行表決。所以,其性質應為設立中公司的意思決定機關,在功能以及性質等方面與股東大會相關聯,並有一定的繼承性,可以視為股東大會的前身。創立大會和股東大會在性質上既相似又有區別。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均採取會議制度,都是意思決定機關。兩者的區別則表現為:創立大會是在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召開,為設立中公司的意思決定機關,股東大會則是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召開,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創立大會的決議涉及公司設立行為、公司能否成立等有關事項,而股東大會的決議事項則是公司經營管理中的所有重大問題;創立大會的組成人員是參與公司設立並認購股份的人,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創立大會制度作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過程中一種特有的制度,對於公司的合法有效成立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保障認股人的合法權益。創立大會作為募集設立中特有的一種制度,其作用之一是保證實現認股人的合法權益。因為認股人蔘與公司設立,其投資行為是依賴於發起人製作的招股說明書對欲成立公司前景、從事行業等方面的分析而作出的,而且發起人出資的真實與否、設立費用的高低以及設立過程的合法與否直接關係到認股人所認股份在公司股份總額中的比例,關係到公司最終能否成立等諸多重大問題。這些問題和認股人有著直接利害關係。為保證認股人對設立過程的知情權、決議權,各國公司法在募集設立程式中無不對創立大會加以規範,創立大會的職權就是其作用的具體體現。第二,保障公司設立程式的合法和有效。創立大會通過決議,對於發起人的設立行為、發起人的出資估價、發起人起草的公司設立章程等等事項進行決議,決定公司是否有必要成立,是否能取得法律上的承認,並且為依法成立後的公司準備其進行正常經營活動所需的機關,創立大會實際上成為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不可逾越的一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