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分公司註冊資金

  外國分公司的註冊資金有要求嗎?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依據中國公司法律規定,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是沒有註冊資金的。

  從法律意義上,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是由總公司承擔的。

  維護分公司日常運營的資金是由總公司直接劃撥到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上。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註冊所在地交納稅收,可以招聘員工並給員工上社保。

  分公司雖然沒有註冊資金要求,但必須辦理正式的註冊登記手續,包括分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

  分公司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由誰擔責?

  1、能否以分公司名義與員工籤勞動合同?

  分公司是否有資格用自己的名義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主要看該分公司是否取得了營業執照。如果分公司有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則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與員工籤合同;而如果分公司沒有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就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單位的資格,不能自行招聘員工,只能以總公司的名義與員工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2、分公司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由誰擔責?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的合同,該合同的責任由設立分公司的總公司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當分公司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分公司有哪些法律依據

  第三十九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核准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四十二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第四十三條 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因公司名稱變更而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變更登記的,換髮《營業執照》。

  第四十四條 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出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