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經營專案

  作為重要的環境因素,制度對於企業經營而言,具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企業登記機關依照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證件,登記許可經營專案。批准檔案、證件對許可經營專案沒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規範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登記。 因分立或者合併而新設立的企業申請從事許可經營專案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依法向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憑批准檔案、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因分立或者合併而存續的企業申請從事許可經營專案的,變更登記前已經審批機關批准的,不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企業改變型別,改變型別前已經審批機關批准的許可經營專案,企業不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變更出資人,原已經審批機關批准的許可經營專案,變更出資人後不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其經營範圍不得超出所屬企業的經營範圍。  分支機構經營所屬企業經營範圍中許可經營專案的,應當報經審批機關批准。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支機構經營許可經營專案的,企業可以憑分支機構的許可經營專案的批准檔案、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範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範圍後標註“***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企業申請的經營範圍中有下列情形的,企業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企業經營的;

  ***二***屬於許可經營專案,不能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證件的;

  ***三***註冊資本未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從事該專案經營的最低註冊資本數額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特定行業的企業只能從事經過批准的專案而企業申請其他專案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停止有關專案的經營並及時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  ***一***經營範圍中的一般經營專案,因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調整為許可經營專案後,企業未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准的;

  ***二***經營範圍中的許可經營專案,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要求重新辦理審批,企業未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准的;

  ***三***經營範圍中的許可經營專案,審批機關批准的經營期限屆滿企業未重新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准的;

  ***四***經營範圍中的許可經營專案被審批機關取消的。

  公司的經營型別

  按企業戰略型別和特性劃分防禦型、探索型和分析型三種,進而可以細分為:經營評價、研發動力、生產管理、市場策略、人力計劃與招聘對策六個方面,其要點和內容匹配於其中,形成在企業經營戰略規劃下;各項工作與當期管理的縱橫向策劃和著力點。

  從經營角度評價可分為:防禦型/謀求穩定可預測的市場,探索型/可變的隨市場而變化,分析型/穩定與可變的組合經營。

  從人力計劃可分為:防禦型/填補的方式,探索型/隨機的方式,分析型/預期的方式。

  公司的經營理念

  一般認為,企業經營理念是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目標、目的、原則等問題的思考和界定。我們通常可以將企業經營理念這一概念概括為三個組成部分,即戰略願景、組織使命、核心價值觀每個部分的含義

  1、戰略願景

  戰略願景也被稱為企業發展前景或者企業發展目標。它是支撐企業長期發展的遠景目標,也是組織希望創造的未來景象。

  2、組織使命

  組織使命即"企業存在的目的"或者叫做"企業經營的目的"。如果說企業的戰略願景是企業爭做第一,那麼企業的組織使命就是企業如何爭第一,或者說靠什麼爭第一。

  3、核心價值觀

  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也被稱為企業的經營哲學。它是處理企業內部人與人之間關係以及企業與企業外部各種不同主體關係的最高依據和法則,是企業組織"做人"的總原則。

  4、戰略願景、組織使命、核心價值觀之間的區別和聯絡

  企業戰略願景、組織使命、核心價值觀之間有區別也有聯絡。正因為它們三者之間具有的這種關係,實踐中,有些企業把前者作為後者的廣義部分來看待。這樣,它們相互之間就形成了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