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低壓改道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由於自然或人為的因素導致河流放棄原河道而另覓新路。電力低壓改道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力低壓改道工程施工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電力低壓改道工程施工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於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內容及範圍:

  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櫃的安裝、除錯,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元***大寫: 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

  五、施工工期:

  必須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通電且電業局手續完備。

  六、使用材料、規格: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進場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 市電業局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

  7.3自送電之日起滿兩年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6%,剩餘4%在保修期結束後,無質量問題情況下一次性無息支付。

  八、質量要求:

  本工程必須經市電業局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所用裝置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並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裝置、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十、雙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及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

  1、負責協調供電相關部門的內、外部關係;在施工中,市政、綠化、村民等阻礙施 工時,由乙方為主來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解決;

  2、按有關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規定施工,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滿足合同要 求;

  3、保證施工範圍周邊建築物及原有設施的完好,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 承擔;

  4、在工程過程中應聽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協調;

  5、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押金5000元整,由甲方代乙方向繳納;如果出

  現不文明施工現象,或者造成 的***由乙方承擔,甲方代乙方繳納5000元整,文明施工保證金不退換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者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事故處理及安全防護: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行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其相關費用,無論任何原因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其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十二、成品保護及維護:

  工程施工安裝期間和專案完工驗收後由乙方負責進行成品保護出現裝置、線路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經監理、甲方驗收無質量問題符合使用條件後以書面形式交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後出現構件損壞、丟失由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保質期內出現任何非人為的裝置、線路損壞等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護。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驗收合格送電後,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甲方對工程質量作出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電業局之前的質量和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由於電纜線路等本工程相關部分出現丟失、損壞、質量問題等乙方應承擔修理、重作更換、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責任。正式通電之日起兩年內由乙方和電業局共同負責。若電業局不負責,由乙方負責與電業局協調,協調不成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期約定和7.2項規定,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違約金。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電力低壓改道工程施工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簡稱甲方*** 天下石倉***天津***有限公司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範文字》結合天津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天下石倉1#地二期高低壓配電工程

  1.2 工程地點:天津市武清區汊沽港鎮中華自行車王國產業園內

  1.3 工程內容:按工程設計圖紙內容***配電室土建除外***的

  1*1000KVA配套高低壓供配電設施***接地,裝置槽鋼,照明系統***,外部供電環網櫃至指定配電室高壓電纜YJV22 3*240銅纜。

  1.4 承包範圍:見招標檔案及工程設計圖***不含計量,負控甲方提供***

  1.5承包方式:本工程實行包合同總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材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檢測費.包驗收、包送電等的交鑰匙工程。***供電押金除外***

  1.6合同價款:本工程造價:1400000.00 元***含稅價***金額大寫: 壹佰肆拾萬元整***含稅***

  1.7合同價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各種措施費、臨時設施費、

  二次倒運費、不可預計費、材料採購運輸保管費、長短途及垂直運輸費、雨季施工費、材料損耗、各種材料複試檢驗費、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費、各種措施費***包括專業措施費:各種支架費、腳手架費、二次搬運費、夜間施工增加費、已完工程保護費等***、現場經費、勞保統籌費、定額測定費、建設工程安全防護費、甲方分包專案配合費、各種規費、風險金、保險金、計劃利潤及稅金,***保證外部供電***等各種費用,都包含在報價中,結算時不再調整。

  第二條:.技術規範及標準

  本技術規範書規定的開關櫃及其部件和裝置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規定。

  IEC-298-1981《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裝置和控制裝置標準》;

  DL404-91《戶內交流高壓開關櫃和電氣元件凝露及移實驗技術條件》。

  IEC60298《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裝置和控制裝置》

  GB3906-2006《3-35KV交流金屬封閉開關裝置》

  GB11022-89《高壓開關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1984-89《交流高壓斷路器》;GB1208-87《電流互感器》

  GB311《高壓試驗技術》; SD/T318-89《高壓開關櫃閉鎖裝置技術條件》

  400V低壓開關櫃技術規範

  1.標準及規範

  產品製造應符合以下標準:

  國家標準GB7251《低壓成套開關裝置》

  國際標準IEC439《低壓成套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

  國際標準IEC290的有關要求。

  主要裝置清單

  見圖紙:1***略

  2***產品型號按圖紙執行,品牌及生產廠家甲方指定3家從中選用。

  第三條: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2012 年 6 月 4 日開工。

  2.2 裝置進場安裝日期2012 年 6 月 18 日。

  2.3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2012 年 7 月 8 日竣工。

  2.4 全部工程總日曆天數 / 天。

  第二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3.1 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書面答覆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內不予答覆,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3.2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認為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並在停工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在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應及時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時間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3 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3.3.1 設計變更。

  3.3.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預見障礙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處理時。

  3.3.4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供應材料,甲方未按時撥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籤認同意給予順延的情況。

  3.3.5 不可抗力***指戰爭、***、空氣飛行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造成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五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修復現場幹道,保證運輸暢通。

  4.2 甲方提供施工電源,乙方自行解決施工所需的材料及工具。

  4.3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4 甲方在開工前15天將工程施工圖1份及有關技術資料提供給乙方。

  4.5 組織設計院、乙方進行圖紙回身,並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4.6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要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按雙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並提供施工用電、用水計劃。

  5.2 乙方應在 2012 年 6 月 10 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交與甲方,甲方應在 3 日內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即可認為已經批准。

  5.3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5.4 已竣工程在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系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修復,系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5.6嚴格執行我市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築物無汙染,現場無建築垃圾。

  5.7 乙方免費協助甲方辦理送用電相關手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 價款支付與調整

  6.1、裝置到場三天內付總工程款20%。供電後一週付至總工程款95%***付95%工程進度款時承包人必須先提供工程款全額發票。***

  6.2、施工單位必須提供當地地稅局認可的正式發票,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6.2.1天津地區以外登記註冊的企業必須提供天津市外管站開出的建築安裝發票。

  6.2.2天津地區已登記註冊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後必須憑合同先到當地武清區汊沽港鎮地稅局進行登記備案,然後提供企業自開的武清區汊沽港鎮地稅局代開的建築安裝發票。***

  第七條 材料裝置供應

  7.1 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並附有合格證及材質證書。

  7.2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第八條 質量與驗收

  8.1 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達到合格。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乙方應按規範要求,承擔返修工作及費用。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甲方要求優良工程,其增加費用雙方商定納入補充條款。

  8.2 隱蔽工程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埋條件或達到條款約定的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工程前24小時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工程施工。

  8.3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雙方根據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8.4 乙方在工程驗收前5天將驗收報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組織驗收,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見竣工驗收。

  8.5 已竣工未驗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動用。甲方如提前使用,即視為竣工驗收。

  8.6 乙方在驗收後 6 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3套。

  第九條 設計變更

  9.1 施工中如需變更,須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後,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9.2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正式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

  9.3 由於設計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由雙方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

  第十條 竣工結算

  10.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一個月內予以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結算時因甲方提出的工程量發生增減的,減少的部分如實扣除;

  10.2合同外工程量變更計算:

  10.2.1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以現場實際丈量計算,丈量需經甲方及監理的確認。

  10.2.2若合同內有相對應子目,則單價=投標單價×合同總價/投標總價; 10.2.3若沒有相對應子目,雙方協商價格。

  10.3經甲方稽核簽字和經乙方簽署同意的結算為最終結算。

  第十一條 工程保修

  11.1 保脩金。甲方從應付乙方工程款內,按合同工程價款的10%預留工程保修費用。待保修期過後,退還乙方本金。

  11.2 保修專案及保修期限。

  11.3 保修期間,因施工質量問題,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後壹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和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仲裁

  12.1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下列 2 種方式解決:

  ①向 天津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3.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焦發國

  13.2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