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黑板報版面設計圖

  如同人們一般所理解的一樣,法律行為是對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實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種不違法的行為,同時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為,這類行為也要產生法律上的後果。這種根據法律規定而導致一定法律後果的行為,就是法律行為。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整理的 ,希望能夠幫助你們:

  法制黑板報資料:法制

  “法制”這個詞,在古今中外的用法不盡一致,通常在兩種意義上使用:一、泛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法律包括以規範性檔案形式出現的成文法和經國家機關認可的不成文法;制度指依法建立起來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各種制度。二、特指統治階級按照民主原則把國家事務制度化、法律化,並嚴格依法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這種意義上的法律與民主政治聯絡密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體現和保證。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並嚴格依法辦事,以確立一種正常的法律秩序的國家,才是真正的法制國家。第二種意義上的法制,與17、18世紀資產階級的啟蒙思想家所倡導的“法治”的內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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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二

  我國古書中有“法制”一詞,但我國古代的所謂“法制”,雖然與依法治理聯絡在一起,但還不是與民主政治聯絡在一起的法制,說到底還只是一種“王制”。

  資本主義法制,是資產階級國家所確立的依法治理的統治方式,它確認和保障了資產階級的民主、自由,鞏固了同封建制鬥爭的成果。然而,從本質上來說,資本主義法制是保證資產階級民主,維護資本主義制度,對勞動人民實行剝削和壓迫的合法手段,是資產階級專政的工具。

  與資本主義法制不同,社會主義法制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並嚴格地進行管理的一種方式。在社會主義國家裡,可能而且必須把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並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性,確實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社會主義法律代表廣大人民的意志,依法辦事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人民群眾不但有義務自覺遵守法律和制度,而且有權利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遵守法律,與各種違法失職行為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