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關於洗澡的趣談

  洗澡被視為古代禮儀的大事,皇帝為此還給宦官放一天假,這是怎麼回事?趕緊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希望能夠解答您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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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澡是日常生活最為平常的事。洗澡亦稱沐浴,在古代視為一件禮儀大事,甚至還被納入孝的一部分。為了沐浴亦發展到有法定假期。宋代大文豪蘇東坡,還因到公共澡堂沖涼後,感到勁爽詞興大發。沖涼是古代的一件大事 漢官沐浴都要放假沐浴這個意思,早在殷商時期已有,從甲骨文和金文中,沐字就像一個人用雙手捧著水洗頭髮,而浴字則像一個人處於器皿之中,身邊灑下點點水滴。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沐,擢髮也,浴,灑身也;洗,灑足也,澡,灑手也。由此可見,古代人對於洗髮、洗身、洗手、洗腳都制定了專門的名稱。古代的洗澡,更像我們今天飯前和睡前的洗手、洗腳。《黃帝內經·素問》就指出洗澡的功能: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用熱水桑拿能預防疾病,具保健作用。

  西周王朝沐浴的行為被賦與了許多新功能,比如祭祀和朝見天子之前沐浴淨身,以示內心潔淨虔誠。史載當時每逢重大祭祀,先要兩次齋戒,沐浴更衣,還要戒食韭蒜等辛辣之物,淨化身體,防止口臭。諸侯入京朝見天子時,會賜一塊用來齋戒沐浴的封邑,稱為湯沐邑,專門為沐浴劃出地方,可見沐浴在當時是神聖的。

  西周時期沐浴亦被納入孝,《禮記》指出,當時除了規定沐浴的具體步驟和方法,就連每天洗幾次手、洗澡後用甚麼來擦拭上下身等等都有講究。平民家庭不能輕視沐浴,子女要燒熱水,每隔三天為父母洗髮,隔五天為高堂洗澡。

  到了漢代,沐浴除了清潔身體,還增加了娛樂休閒內容。東漢《漢官儀》:五日一假洗沐,亦曰休沐。即是當時官員每工作五天便可以有一天假來沐浴更衣,回家團聚***也可見古時已經有五天工作制***。漢代和魏晉文人,在每年三月初,會將踏青、流杯、拔河等娛樂專案引進沐浴之中,一下子變得平易近人。

  沖涼是古代的一件大事 漢官沐浴都要放假到了隋唐盛世,沐浴也是盛世。從唐代開始,人們沐浴還普遍使用生態沐浴液-各種花草和中草藥擦身。唐代皇帝鍾情溫泉浴地,各地也相繼盛行,唐太宗及唐玄宗先後在驪山的宮殿內設湯浴宮及華清池,專為帝王享用。唐玄宗更身體力行,每年十月都要偕楊貴妃到華清宮過冬,沐浴嬉樂。

  在宋元時,城市發展和商業經濟繁榮,出現公共澡堂,沐浴就更為普及。客人朋友自遠方來,主人要設香湯給客人沐浴後再擺筵席,叫洗塵。文人士大夫更是酷好沐浴,大文豪蘇東坡***沒錯,又是他***有次到公共浴堂沐浴後,身心暢快,詩興大發,寫了《如夢令》。

  相反他的政敵王安石就不好洗沐,身上長蝨,史上出了名。好友吳充為改變他不良習慣,決定與韓維一起組成沖涼會,定期去公共浴堂沐浴更衣。王安石一改舊習,個人衛生有了很大的改善。

  沖涼是古代的一件大事 漢官沐浴都要放假明清時期,沐浴真正深入生活,各種服務行業日漸興盛,城市中出現浴堂甚至混堂,大概入浴不分高低貴賤,只要付足錢,就可進入浴池浸浴洗澡。

  古代官員是怎麼放假的:

  出於勞逸結合的需要,人類自從有了比較正規的社會制度,就逐漸形成了休假制度。但中國古代朝代變遷比較多,所以官吏放假的制度也是千差萬別。

  秦代沒有明確規定放假制度,但官吏可以告假,稱作“告歸”。

  漢代規定了休假制度:《漢律》規定“吏員五日一休沐”,“休沐”即指回家休息沐浴。一年的放假時間大約73天左右。除了這種類似星期天的規律性休假外,漢代還規定了節慶的假日。西漢時,夏至或冬至官員也都休一天假。這種慣例一直沿襲到隋朝。

  在漢代魏晉之後的南北朝時期,在中國南方的一些國家發生了一些變化:出現了官吏“輪休”,如南朝的樑國,每十天才有一次常規性假日。後來唐朝以後一直到元代的辦公休假時間也都是如此,這也就是被史上稱之為的“旬假”。

  在唐代和宋代,還有分別放假一天、三天、五天、七天的長短不等的節慶。這時朝廷最為重視的就是春節和冬至日,每次都放七天假。據有關材料記載,在唐代一年中共有53個節慶假日,包括皇帝誕辰的3天和釋迦牟尼、老子誕辰各1天。這當然和唐代帝王尊崇佛教以及認為自己是李耳的後代有關。宋代有54個這樣的假日,但只有18天被定為正式“休務日”,其他時間朝廷官員還要抽出部分時間要和平時一樣辦公辦事。但是在宋代已經沒有釋迦牟尼和老子的誕辰日放假的制度了。

  元代的法定節慶假日只有十六個。明清時期,節慶假日一開始甚至比元代還少,朝廷只規定了三個主要的節慶,即春節、冬至和皇帝誕辰。實際上,端午和中秋也變得重要了。但是在明清時期,最主要的變化是有了長達大約一個月的春節和冬假。對於朝廷上下的眾多官吏來說,要由欽天監為他們選擇十二月二十號前後的一天來“封印”。約一個月之後,要宣佈來“開印”。冬假可以看做是對喪失常規性假日和節慶假日的一個補償。這個時期規定中根本就沒有正規的假日,但朝廷官員有是可以隨時請假。後來直到民國時期,才把星期天定為官方正式的休假日。

  此外,在規律性休假和節慶休假,我國古代還有一些照顧個人特殊事項的假日,如婚喪嫁娶等休假。其中最人性化,最值得一提的是唐朝的規定:父母在三千里以外者,每三年有三十天的探親假;父母在五百里以外者,每五年有十五天探親假。兒子的及冠禮有三天假;親戚的有一天假。子女婚事有九天假,旅途所需時日除去不算;其他近親婚事有五天、三天或一天假。父母喪事,朝廷官員必須強制性的退職三年,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丁憂三年或者守制三年。其他近親喪事,放假三十天、二十天、十五天或七天;遠親的喪事放假五天、三天或者一天。官員的老師的喪事,放假三天。祖父母和父母的忌日放假一天。在第五個月時有十五天的“田假”,第九個月時還有十五天的“授衣假”。宋代大體延續了唐代的放假規定, 甚至比唐代還要寬鬆,但休假需提前“告假”,期滿“銷假”。

  相對於唐宋寬鬆和人性化的放假制度,元明清時期就顯得小氣多了。元代最甚,官吏們全年節假日僅16天。明清時期除了上述的父母喪丁憂守制三年的規定不變外,其餘規定也全部廢除,官員個人如有特殊事情可以向上級請假。但明清時期,比較重視的春節、端午、中秋這三大節日的休假。

  鴉片戰爭後,西方人進入中國,他們每星期休假一天。1902年,朝廷頒佈的欽定學堂章程中,首次以法規的形式規定全國中、高等學堂實行星期制。不出4年,中央機關也採用了星期制。

  從古代的放假情況看,封建社會放假制度性較差,變化也比較大。但有些朝代的規定比較人性化,能夠從個人的實際需要出發來規定假期,尤其是能夠重視婚喪等假期,這些是很值得肯定的,也是值得今天借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