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市城市規劃有關內容

  萬寧素有中國著名的長壽之鄉、咖啡之鄉、檳榔之鄉、溫泉之鄉、書法之鄉、華僑之鄉、海南美食天堂、中國衝浪之都等美譽。下面由小編為你提供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海南萬寧市城市規劃

  一,濱海度假帶專案

  石梅灣-華潤實業

  石梅灣度假區專案是海南省“十一五”重點專案,總體面積為12平方公里。由華潤集團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招商、統一管理,總投資額約80億人民幣***目前已投資約15億人民幣***,建設週期15年,並聘請世界頂級的規劃公司--英國偉信***Scott Wilson***為專案進行了整體規劃設計和市場策略研究,重點專案包括6 個五星級度假酒店、遊艇會、高爾夫球場、文化村、SHOPPING MALL、直升機停機坪、度假公寓、別墅及與之配套的海上活動設施等。

  神州半島旅遊度假區-中信泰富

  神州半島位於萬寧市城南30公里,總面積24平方公里,三面環海,一面陸地。由中信泰富公司投資建設,計劃總投資100 億元,建設為10 年,目前,該專案已累計完成投資20 億元。神州半島地區總體規劃佈局結構為“一軸兩區”。即“一軸”指老爺海及兩側的紅樹林共同構成的自然生態軸;“兩區”指生態軸西南側的濱海休閒旅遊度假區和生態軸東北側的現代化新市鎮社群。

  烏場灣-國瑞地產

  專案位於海南萬寧市東部海濱的保定-烏場灣一帶:東臨南海,西至太陽河舊河道兩岸,北起小海南岸至烏場嶺***含甘蔗島***一線,南抵保定灣南部的太陽河分洪口兩岸。專案佔地17平方公里是未來萬寧烏場濱海新區的主要組成部分。規劃性質屬於濱海城區土地綜合開發及濱海旅遊度假專案建設。

  日月灣

  日月灣是萬寧開發較早的灣區,已經基本開發完,開發檔次不高。

  山欽灣國際社群-中信集團

  中信博鰲山欽灣山崖海景國際社群位於海南博鰲核心規劃區,專案規劃用地總面積為936 畝,一期開發410 畝,總建築面積19.26 萬平方米,將建一所超星級酒店,五千多套高檔酒店式公寓,獨立式度假別墅和配套完善的休閒度假設施。

  南燕灣-全球華商500 強俱樂部海南會所

  全球華商500 強俱樂部海南會所總體規劃為3500 畝,佔海岸線5 公里。是一個集五星級酒店***山地別墅群***、烽火臺古堡酒店、海洋旅遊、海上運動、遊艇、航空俱樂部、高爾夫球會、海洋溼地公園、溫泉、理療為一體的國際休閒度假中心。專案已經奠基。

  二,萬城板塊

  萬城板塊利用萬寧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價值發展房地產,隨著基礎設施的完善和國際旅遊島重大規劃利好,萬城板塊的房地產開發火熱,並且萬城東擴向濱海發展。

  三,興隆板塊

  興隆擁有1300 多年曆史的萬寧興隆鎮,被譽為中國華僑之鄉、溫泉之鄉、咖啡之鄉,地處熱帶與亞熱帶交接處,區內自然旅遊、休閒度假資源十分優越。年平均氣溫25 度左右;城市森林面積大170 萬畝,森林覆蓋率高達62%,依山傍水,環境優美。興隆旅遊度假區的兩大拳頭產品是休閒高爾與溫泉資源,並且擁興隆熱帶植物園和熱帶花園。

  總結

  萬寧市的房地產發展未來將會按照城市“一帶兩區”的結構來發展,並且以石梅灣、神州半島為代表的旅遊度假區專案將會帶動濱海一帶發展成為高階的度假房地產專案。

  萬寧城市發展戰略


     一、 我們的城市發展目標是什麼

  “善弈者,謀勢;不善弈者,謀子。”這是古人對下棋的見解。用現代人的觀點來看,就是會下棋的人看重視局勢,重視未來的規劃和發展;不會下棋的人看中的是吃子,即只顧眼前的利益,但不知已經中了圈套,失敗在所難免。棋盤如此,更何況一個城市的發展,因此我萬寧的發展戰略要立足長遠。但無奈上個世紀90年代,整個萬寧急功近利,積弱太多,沒有一整套的長遠發展計劃,使得現在經濟發展困難重重!

  在此,我們應該探討我們的城市的發展目標以及長遠戰略。我們的城市發展目標到底是什麼?這當然不是普通老百姓關注的事情,老百姓圖的是生活安樂,日子過的幸福。其實這就是我們城市發展戰略制定者要考慮的問題,因此本人認為萬寧的城市發展目標應該是使萬寧人過上好日子,使萬寧人對自己的生活感到滿意。如何達到這個目標,這就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發展戰略。

  萬寧城市發展戰略的第一層含義就是創造萬寧獨特的、有利的定位,涉及萬寧城市運營的各個方面,以及把這些活動歸結到戰略地位。第二層含義是萬寧政府要作取捨,選擇做什麼,不做什麼。第三層含義是萬寧政府要在各項工作、管理、實施和監控之間建立一種平衡發展的配置。

  二、 萬寧的發展概況

   萬寧市域總面積為4443.6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1883.5平方公里,海域面積2550平方公里。在全市總人口55.45萬人;行政轄區有12個鎮、5個國營農場、1個華僑農場、1個國營林場。

  2004年生產總值41.06億元。人均生產總值7317元。農業總產值22.31億元***當年價***,工業總產值17.25億元***當年價***,全年接待過夜遊客218.62萬人次,旅遊收入6.57億元。地方財政收入1.3億元,財政支出3.43億元。全部職工年人均工資1.01萬元。農民年人均純收入3096元。

  三、 與全國第一村的比較

   華西村位於江蘇省江陰縣,原來全村共有80戶,1520人,面積0.96平方公里。從2001年起,以“一分五統”的方式和周邊的16個村一起組成了大華西村,面積由原來的0.96平方公里擴大到30平方公里,人口由原來的2000多人增加到3萬多人.

   2004年,華西村人均工資收入12.26萬元。同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293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華西人的收入是全國農民的41.76倍、城鎮居民的13.01倍。2005年華西村實現銷售307.8億元,繼2003年超百億、2004年超過200億後又上了一個新臺階。

  華西村“十一五”奮鬥新目標:到2010年實現銷售500億;接待國內外遊客500萬人次;同時在全國範圍內每年邀請1萬名村支書到華西免費培訓學習。

  四、 與全國第一縣的比較

  江蘇省的崑山全市面積927.7平方公里,約合138.2萬畝,其中耕地70.5萬畝,園地1.65萬畝,林地1.7萬畝,居民點及工礦用地33.62萬畝。人口為65萬人。

  2005年,全市完成GDP730億元。財政收入116.8億元。進出口總額332.2億美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34.8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09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519元。

  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全國百強縣***市***排名中,崑山位居第一。在中國中小城市科學發展三項測評中,崑山名列全國中小城市綜合實力100強第一位、全國最具投資潛力中小城市50強第一位、全國十佳節約型中小城市第二位。到2005年底,崑山率先實現了江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指標,基本達到了全面小康社會水平。

  五、 我們的戰略如何定位

  從上面的比較中我們發現了差距,但我們更應該發現機遇,這就是我們地大物博,資源豐富,只要我們利用好,發揮經濟效益,就一定不會差!我想從下面幾個方面來探討我們萬寧的未來發展。

  1、 農業立市,發展農產品深加工。

  首先我們要明確萬寧是一個農業縣城,雖然也稱為城市,但其實還不如廣東的一些鄉鎮強,因為這些鄉鎮的支柱產業是工業。從2004年的資料中我們也看到農業的產值比工業多幾個億。所以農業是我們的立市之本。但我們發現我們的農業並沒有形成產業化,這正是我們市最大的弱點!因此,我們的農業目標應該是使農業產業化,大力發展萬寧農產品深加工,使萬寧的農業形成規模經濟,帶來農民的增收以及社會的穩定。

  2、 利用旅遊效應

  旅遊是萬寧發展的第二力量,雖然萬寧的工業收入比旅遊多,但是旅遊代表了萬寧的未來發展發向。但萬寧旅遊面臨的競爭也是最激烈的,因為在我們隔壁的隔壁有一個超級旅遊城市——三亞,三亞在今年的春節黃金週創造了高達7億以上的收入,佔了全省同期有收入的將近70%以上,比萬寧去年一年的旅遊總收入還多。但這又是一個求之不得的機遇,因為旅遊具有外溢效應,就是旁邊的城市旅遊人數多了,來我們這裡的遊客也會跟著增加,因此我們要分析三亞的旅遊,制定我們相應的旅遊策略。

  3、 資訊化

  4、 全省化、全國化、國際化

  5、 培訓網路

  6、 城市創新

  7、 新型鄉鎮建設與合作

  8、 不可忽視的產業——萬寧的彩票業

  萬寧市城市總體規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國家相關法規以及萬寧市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規劃修編主要背景

  1、《萬寧萬城鎮總體規劃***1992~2010年***》於1992年編制完成,93年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至今已實施13年,城市佈局發生本質變化。

  2、中央提出了“加快城鄉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發展要求,海南省確定的“一省兩地”、“建設生態省”的發展目標以及“南北帶動、兩翼推進、發展周邊、扶持中間”的經濟發展佈局設想,同樣對萬寧市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亞洲論壇”永久會址選在博鰲,給萬寧都帶來難得的發展契機。

  4、萬寧市提出了建設“經濟強市”和“生態示範城市”的構想。使萬寧市的城市發展目標、城市發展條件及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

  隨著萬寧市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原規劃已不能適應萬寧市未來發展的需要,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對原規劃進行修編。自本規劃批准實施後,原規劃終止,一律按本規劃執行。

  第三條 指導思想與規劃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為目標。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的戰略思想,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以下規劃原則:

  1、區域協調發展原則

  2、生態環境優先原則

  3、科學合理佈局原則

  4、突出城市特色原則

  第四條 本規劃的基本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3、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4、《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一五”計劃綱要》

  5、《海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

  6、《萬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一五”計劃綱要》

  7、《海南省城鎮體系規劃2001—2020》

  8、《海南城鄉總體規劃2005-2020》

  9、《海南省旅遊總體規劃》

  10、《萬寧萬城鎮總體規劃1993—2010》

  11、萬寧市國民經濟統計資料2003、2004

  12、《萬寧市土地利用規劃》

  第五條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劃期限為:2005—2020年,其中:

  近期:2005-2010年?

  遠期:2011-2020年?

  遠景展望:2020年以後

  第六條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區為萬城鎮行政轄區範圍,總面積為108.9平方公里。

  第七條 在規劃區範圍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本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第八條 本規劃強制性內容指文字中黑體字條文。強制性內容是對城市規劃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依據,違反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進行建設的,屬嚴重影響城市總體規劃的行為,應依法進行查處。

  第九條 本規劃自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萬寧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 城市發展目標及發展策略

  第十條 規劃期內萬寧城市發展近期目標是:

  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經濟結構的戰略調整及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取得明顯成效,經濟執行質量和效益得到顯著提高,爭取到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80億元,年平均增長10%,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1.37萬元;屆時萬寧市將基本建成為經濟繁榮、科技先進、文化發達、人民富裕、政治民主、法制完備、社會文明的新型生態城市。

  第十一條 規劃期內萬寧城市發展遠期目標是:

  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2.5番,國內生產總值174億元,年均增長8%,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2.8萬元。城鎮化水平邁進全省的較高水平,人居環境和人民生活質量居全省前列,生態環境保持一流水平,建設成為海南重要的濱海旅遊城市。

  第十二條 產業發展策略

  1、政府引導、重點突破。加強政府對投資和產業發展的導向作用,落實城市產業發展戰略,引導城市產業的發展,逐步實現產業發展目標。在產業空間佈局上,採用重點突破、集聚發展和逐步全面發展的模式,避免低水平、低效益的產業專案遍地開花,對各項產業用地進行全面整合與集中,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先期啟動具備相對成熟開發條件的產業專案,力爭最大限度地集聚發展產業叢集,儘快形成城市支柱產業。

  2、改善環境、招商引資。政府應從重視投資優惠政策轉移到優化投資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和增加投資吸引力上來,建立產業投資鼓勵機制,改善城市投資環境,提高招商引資質量,謹慎引進國內外投資商共同開發萬寧熱帶高效農業和旅遊資源,同時鼓勵中小民營企業進入萬寧發展。

  3、重點突出、全面發展。以利用自身優越資源條件、面向區域的旅遊為主的第三產業將成為萬寧市的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是需要加大投資力度、重點發展的產業,旅遊業的發展不僅能為城市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同時也為城市擴大就業提供更大空間,為實現城市化目標和城鎮的全面發展提供基礎性支撐條件。

  4、工業發展、生態優先。設定產業進入“門檻”,特別是工業專案引進的“環保底線”,保護生態環境。在嚴格限制汙染產業專案進入的前提下,既鼓勵資金密集和技術密集工業、同時也不排斥勞動密集型工業的適度發展。工業產業發展的主攻方向是優化投資環境,引進資金,發展資源型加工工業,形成工業產業發展的基礎和增加就業崗位。

  第十三條 城鎮空間發展戰略

  延續整合空間形態,完善區域空間佈局。緊密結合資源開發、產業發展、城鎮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需要進行適當調整和強化現有空間結構,使其成為延續萬寧城鎮空間發展脈絡、空間形態和適應城市未來發展需要的空間結構。形成東、中、西三個空間功能帶,即西部山區將成為適度發展熱帶高效農業產業的生態環境保育區,東部沿海區域以海洋資源開發為主的產業發展區,而沿海南“南北交通通道”的中部區域則以集聚人口的城鎮發展空間為主。

  第十四條 濱海旅遊城市發展策略

  加快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建設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旅遊度假區和旅遊景區***景點***,形成完善的旅遊產業鏈,同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質量,塑造熱帶海濱城市特色,建立“國家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優秀園林城市”和“生態旅遊城市”,成為具有一定國際知名度的濱海旅遊目的地,力爭將萬寧建成為海南重要的濱海旅遊城市。通過實施建設濱海旅遊城市的戰略,實現城市調整產業結構,增加經濟實力,提高環境質量和改善投資環境的目標,搶佔海南東海岸區域經濟發展中“制高點”。

  第十五條 可持續發展的策略

  建立高速便捷的區域交通疏運系統;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滿足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土地利用的要求;合理開發和保護水資源,提高供水能力,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立穩定可靠的能源供應體系,完成城鄉電網改造;建立現代化資訊網路,形成通暢、便捷的資訊系統;加強環境保護監測及治理,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設施; 完善科教文化設施體系,提高全民素質水平;建設多級區域性商貿交易中心市場,建立市場流通體系,增加就業崗位容量,吸引農業剩餘勞動力就業;建設安全可靠的抗震防災、防洪、消防、人防與公共安全可靠的綜合防災系統,形成完善的城市災害防禦體系;積極發展高等教育,鼓勵社會力量發展教育和辦學,建設海南省重要高等教育和科研基地。

  第三章 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第一節 城鎮體系

  第十六條 發展目標:

  城鎮集約發展,優先發展中心城市和重點鎮,加快城鎮第二、三產業發展,推進城市化程序,加大環境保護力度,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完善區域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第十七條 “一核、二軸、三區、四片”的城鎮空間佈局形態。

  “一核”即以萬城為核心的城市中心城區。

  “二軸”為東線高速公路沿線形成的東線公路城鎮發展軸和沿109公里海岸線打造成的以海洋產業和熱帶海濱旅遊度假為主的濱海城鎮和旅遊發展軸。

  “三區”即三個產業區分別為位於萬寧西部山區的南橋鎮和三更羅鎮的轄地範圍的生態保護區及水源涵養區和由北大鎮、龍滾鎮及和樂鎮組成特色農業經濟區,以及由興隆旅遊區、神州半島旅遊度假區、石梅灣旅遊度假區、日月灣旅遊區、博鰲水城和山欽灣旅遊區共同組成的旅遊產業發展區。

  “四片”即四個重點城鎮,由龍滾鎮、和樂鎮、禮紀鎮以及北大鎮***東興農場***組成。

  第十八條 市域城鎮體系由四個層次構成,第一層次為中心城市;第二層次為次中心城鎮;第三層次為重點城鎮,第四層次為一般建制鎮。

  第十九條 各中心城鎮的主要城市職能如下:

  萬城鎮——市域政治、經濟、文化、資訊和交通中心,海南省東部的重要旅遊城市。重點發展綠色加工工業、商貿業和旅遊服務產業。

  興隆區***包括興隆農場場部***——次中心城鎮,興隆溫泉旅遊區的服務基地,熱帶特色旅遊產品加工和製造基地,是萬寧市旅遊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

  和樂鎮——次中心城鎮,萬寧市東部農產品集散中心,市域第二大城鎮及副經濟中心。重點發展海洋產業和水產品加工工業。

  東澳鎮——次中心城鎮,農副產品集散地,重點旅遊鎮,重點發展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和新型材料加工業。

  禮紀鎮——重點鎮,農副產品集散地。以發展熱帶高效農業、輕型加工工業和交通運輸業為主。

  龍滾鎮——重點鎮,熱帶水果***以菠蘿生產為主***生產基地,農副產品集散中心。重點發展高效農業、農副產品加工業。

  北大鎮***包括東興農場場部***——重點鎮,高效農業生產基地,農副產品集散地。

  長豐鎮——特色農產品加工基地和集散地。重點發展高效農業和旅遊業。

  大茂鎮——農副產品集散地。重點發展高效農業、輕型加工工業和水產養殖業。

  其他城鎮為本鎮域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以地方資源開發,農產品集散和加工為主。東嶺農場和東和農場場部所在地為本農場的中心駐地。

  第二十條 規劃到2010年市域總人口為60.5萬人;2020年市域總人口為64.9萬人。規劃到2010年萬寧市城鎮人口將達到21.1萬人;2020年城鎮人口為38.8萬人。

  第二十一條 到2010年萬寧市的城鎮化水平將達到34.9%,比2000年提高8.9個百分點;2020年城鎮化水平為59.8%,比2000年提高33.1個百分點。

  第二節 市域綜合交通規劃

  第二十二條 市域交通規劃目標是重點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在規劃期內形成以萬城鎮為中心,以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為骨架,構建市域“三縱四橫”公路網體系。

  第二十三條 鐵路規劃

  規劃東線快速客運鐵路通道,在萬寧境內建設萬城站和神州半島站兩座鐵路站場,同時預留和樂站及日月灣站建設用地。

  第二十四條 公路規劃

  三縱:北起龍滾,經東嶺、北大、三更羅,南至南橋的西部公路幹線。北起龍滾,經山根、港北、烏場、東澳、石梅灣,南至南橋連線沿海各城鎮和旅遊區的“濱海旅遊公路”。中部利用現有國道海榆東線通道,形成連線中部重點城鎮和中心城區的南北交通軸。

  四橫:連線山根至東嶺、港北至北大、東澳至三更羅、石梅灣至興隆的四條東西聯絡公路。

  主要公路幹線和聯絡線按二級公路標準建設:建設、完善至各景區和景點的道路體系,規劃新建連線禮紀鎮—興隆和長豐鎮—大茂鎮的旅遊專用公路。

  第二十五條 近期重點改造港北港和東澳港,港北港口建設專業漁港碼頭,配備裝卸裝置,完善漁船配給設施,拓寬疏浚進口航道,提高港口的吞吐能力,使之成為集加工、生產、交易為一體的現代化漁港,為萬寧的海洋漁業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東澳港改造建設為專業的遊艇港。

  第二十六條 中期建設新群港,使之成為設施完備的漁船避風和給養供給港,並建設開展海島旅遊的旅遊碼頭。在石梅灣、神州半島、日月灣、博鰲亞洲論壇特別規劃區萬寧區等旅遊區根據需要和建設條件建設遊艇碼頭,開展海上旅遊。

  第二十七條 中遠期創造條件建設烏場港,使之成為為全市及烏場工業區服務的地方專業貨運港口。

  第二十八條 根據旅遊業發展需要,規劃預留國際遊輪、國際遊艇停靠泊位和供給服務設施用地。

  第二十九條 根據《海南省城鄉總體規劃2005-2020》,規劃預留東線快速客運鐵路通道,建議在萬寧境內設萬城站和神州半島站兩座,預留和樂站和日月灣站建設用地。

  第三節 重點地區城鎮發展規劃

  第三十條 萬城鎮是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作為全市的中心市區,在全市城鎮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三十一條 規劃期末人口規模15萬人,遠景期達到中等城市水平。萬寧市區由原萬城鎮***主城區***、東山嶺城市公園、烏場港開發新區***濱海新區***三部分組成。

  第三十二條 產業發展的重點是注重以旅遊服務業的第三產業的發展,形成旅遊綜合服務基地。同時要適當發展第二產業,按照海南新型工業化發展的要求,重點發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汙染少的資源型工業。

  第三十三條 在城市建設方面,按照建設生態城市和國家優秀旅遊城市的標準要求,完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建設。老城區的改造要注意控制建築密度,降低容積率,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城北新區的建設要根據人口的增長和經濟實力量力而行,分期逐步形成城市新區面貌。烏場港開發區建設要注意岸線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證城市生活岸線的需要。城市建築的風格和景觀環境要和城市規模相適應,注重體現地方特色和熱帶濱海特色,尤其要注意東山嶺佛教文化旅遊區和城市景觀環境的有機融合。

  第三十四條 和樂鎮是市域東部沿海中心城鎮。是市域水產養殖、海洋漁業產業基地和農產品集散貿易中心。

  第三十五條 和樂鎮區由原和樂鎮駐地和港北港區兩部分組成,在空間上形成以原鎮區—港北港區兩組團啞鈴狀空間結構模式,城市建設用地向東發展,規劃2020年城鎮人口規模5萬人,人均建設用地120平方米/人。產業發展以水產養殖業、漁業加工業為主。

  第三十六條 在今後的發展中,要注意協調好兩組團的交通關係,注意兩組團之間的用地控制。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加強汙染治理,特別是加快解決小海的整體汙染問題。

  第三十七條 興隆區是萬寧南部旅遊區的服務基地和特色旅遊產品加工和製造基地,萬寧市的部分旅遊服務職能將由興隆區承擔。

  第三十八條 興隆區與興隆農場場部統一規劃,共同形成一個新興的旅遊城鎮。

  第三十九條 到2020年人口規模為4.0萬人。人均建設用地120平方米/人。居民主要為旅遊服務業職工和當地居民。

  第四十條 興隆區重點發展旅遊、旅遊服務業和旅遊產品加工工業,要加快各類旅遊服務設施、文化娛樂設施和商業服務設施的建設,如醫院、學校和旅遊學校等配套設施專案。

  第四十一條 興隆區在某種意義上是一個結合小城鎮新建的旅遊服務基地,在規劃佈局上要體現旅遊城鎮的特點,在建設水平上要充分體現地區特色和時代特徵,嚴格控制土地開發強度,合理地配置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營造一流的人居環境。

  第四十二條 東澳鎮是市域東部沿海次中心城鎮,農副產品集散地,重點發展海洋漁業和新型材料加工業。

  第四節 旅遊規劃

  第四十三條 旅遊發展規劃的目標是:將旅遊業作為城市經濟發展的先導產業和支柱產業來培育和發展,以“突出特色、統籌規劃、系統開發、分期實施”為原則,將萬寧建成極富熱帶海島特色,集觀光旅遊、休閒度假、康樂療養、會議會展於一體的海濱旅遊城市。

  第四十四條 旅遊發展規劃的主要策略是:突出特色旅遊,鞏固市場地位;發展“可持續旅遊”,保護生態環境;旅遊產業發展要有重點、有步驟地進行;實施科技化發展戰略,提高新技術成果在旅遊設施建設中的應用。

  第四十五條 根據旅遊資源、發展現狀和發展需要,確定萬寧旅遊發展重點地區為:

  1、興隆旅遊區——重要的旅遊度假區和旅遊服務設施基地。旅遊度假產品以溫泉療養、高爾夫運動、熱帶植物觀光為主。

  2、石梅灣旅遊度假區——合理利用與開發現有的資源,為旅遊區提供多樣化的旅遊景點和服務設施,將石梅灣建成“國際性生態型熱帶濱海旅遊度假區”,為國內外遊客提供高品質的旅遊體驗。

  3、神州半島旅遊度假區——世界一流的休閒度假目的地,與博螯聯動,成為具有優美生態環境、獨具特色的中國南部最具吸引力的旅遊度假區之一。

  4、日月灣海濱旅遊區——充分利用日月灣優美的自然環境,創造富有熱帶風情和地域特色,以海濱觀光、青皮林生態為主題的高檔濱海旅遊度假區。

  5、南燕灣海濱旅遊區——以發展濱海度假和休閒體育為主。

  6、山欽灣旅遊區***博鰲水城萬寧特別規劃區***——是博鰲水城旅遊區的延伸部分,景色秀麗迷人,瀉湖、沙灘更是景觀獨特。規劃依託“博鰲水城旅遊區”重點發展旅遊休閒、度假居住等旅遊專案。

  7、東山嶺佛教文化旅遊區——包括“海南第一山”東山嶺、春園灣、大花角景點組成。重點開展佛教體驗、健身娛樂、假日休閒、海濱旅遊等旅遊活動。東山嶺也是萬寧市的城市公園,更是整個海南省的城市公園,在開發建設中要加強景點和服務設施建設,滿足居民假日休閒的需要。

  8、青雲塔公園——青雲塔是萬寧發展歷史的見證,海南現存歷史悠久的古塔之一,又稱“萬州塔”,已列入海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用火磚和零星石料砌成的八角形建築,塔高27米,共7層。目前青雲塔保護沒有得到重視,已遭到人為破壞,規劃建議應儘快劃定保護範圍,將其建設古蹟公園——青雲塔公園。

  第四十六條 西部旅遊資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加強防火措施,嚴防旅遊者用火不當引起森林火災。

  2、注意野生動物的保護,旅遊活動不得影響野生動物棲息、繁衍。

  3、對珍貴的樹種掛牌,加以保護,旅遊者不得砍伐樹木、樹枝。

  4、及時清運旅遊垃圾,並衛生填埋。

  5、生活汙水二級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山澗水體。

  第四十七條 東部濱海旅遊資源的環境保護措施

  1、旅遊開發區生活汙水必須處理後集中深海排放,生活汙水如直接排海,將影響旅遊者健康,汙染水體,破壞景區景觀。排放口的選擇宜避開游泳區。

  2、防止油輪、遊艇排放的油汙對水體的汙染。

  3、及時清理沙灘上的廢棄物。

  4、生活設施不得佔用沙灘,不得將沙灘變成“大排擋”經營的場所 。

  5、保護海底珊瑚礁,不允許採摘、破壞。

  第五節 漁業發展規劃

  第四十八條 大力發展海水養殖業,開發深海網箱、近海浮繩式網箱養魚,發展貝、鮑魚養殖,發展高位池、工廠化養蝦;建立水產品深精加工,實現養殖、加工、銷售、飼料、種苗一條龍配套體系;增強科技投入,引進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十九條 優化漁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漁港基礎設施;大力發展外海、深海捕撈,更新改造漁船,組建遠洋捕撈船隊。要加快捕撈作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刺釣業,積極開發外海漁船,減輕近海捕撈強度。加強捕撈天然魚苗的管理,嚴格執行捕撈苗種許可證制度,實行總量控制、限額捕撈。海水養殖要根據自然環境合理佈局。嚴格漁業開發的審批程式,加強開發管理。

  第五十條 規劃萬寧近期漁業以和樂為中心,集合新群港集中綜合發展海洋漁業。

  第五十一條 本次規劃將海岸線分為風景旅遊岸線、生態保護岸線及生產岸線三個類別,北起萬寧與瓊海交界至山根規劃為風景旅遊岸線,和樂至烏場及小海周邊規劃為生態保護岸線,烏場港至新群港規劃為生產岸線,新群港向南至日月灣規劃為風景旅遊岸線,日月灣至與陵水交界處規劃為生態保護岸線。

  將瓊海至萬寧交界處至山根及新群港至萬寧與陵水交界處近海域規劃為禁捕區。

  第六節 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五十二條 太陽河下游流域及小海生態環境恢復對策

  1、實施太陽河下游引水工程

  2、實施小海東海岸防風固沙工程

  3、實施提高小海環境容量措施

  第五十三條 防止濱海沙漠化蔓延措施

  1、嚴禁對濱海防風林的破壞

  2、營造新的防風林帶

  第五十四條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制定磚瓦業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合理規劃,防止盲目發展

  2、針對營造商品林及種植菠蘿造成的水土流失制定並實施防治措施

  第七節 小海綜合治理規劃

  第五十五條 規劃原則

  1、根據小海問題的成因和地區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針對沙壩——瀉湖海岸的特點和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遵循“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治理、近遠結合、分期實施”的規劃原則,協調處理各種治理措施之間的關係,特別是小海開發利用與水環境保護和管理的關係。

  2、協調好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規範人類的水事行為。為保障小海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小海資源,制止無序開發和蠶蝕小海的經濟活動,並恢復小海原有的潮汐通道體系,達到防洪減災和水環境綜合治理的目的。

  3、以防洪防潮及水環境保護為重點,兼顧其他。在滿足防洪潮安全和水環境改善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水產養殖、航運、交通、旅遊、灘塗利用等的要求,發揮小海所具有的功能。

  4、工程建設與口門整治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水環境治理與口門整治、水環境保護和管理相結合,完善小海地區人水協調的防洪減災體系和高質和諧的水環境保護體系。

  第五十六條 規劃標準

  1、近、遠期防洪、潮標準為近期10年一遇,遠期20年一遇。

  2、排水設計標準採用1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時設計暴雨遭遇小海多年平均年最高潮位偏不利潮型2天排完。

  3、水質近期達到Ⅱ類標準,遠期達到Ⅰ類標準,瀉湖內水質標準近期達到Ⅲ類標準,遠期達到Ⅱ類標準,恢復河口良好的水環境和生態環境。

  第五十七條 規劃以小海口門整治、防洪潮工程體系建設和水環境保護為重點,兼顧考慮本地區港口建設和漁業發展,規劃建設通暢穩定的沙壩——瀉湖潮汐通道體系、人水協調的防洪除澇及防風暴潮體系和高質和諧的水環境保護和生態體系、統一高效的水管理體系。

  第八節 社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第五十八條 規劃建設市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電影院、青少年活動中心和老幹部活動中心等文化設施。在建制鎮、中心村安排建設相應等級的文化體育設施。在和樂鎮安排海洋生物、水產品展覽館。在興隆區安排旅遊博物館。

  第五十九條 規劃在市區擴建現有市級醫院,建設中醫院、康復醫院等專科醫院。在建制鎮、村和旅遊景區安排鎮級醫院,形成市級、鄉鎮級、村級組成的三級醫療衛生體系。在興隆區增設緊急醫療救助點、康復療養院等醫療機構。

  第六十條 規劃積極擴大教育設施規模,普及高中教育和“9+1”教育。建立完善的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萬寧中等專業學校和成人教育設施,在中心城區建設萬寧旅遊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等。

  第九節 市域給水規劃

  第六十一條 萬寧市域地下水動儲量為9.77億立方米,可供開採量約4.07億立方米,水量豐富,水質良好,主要分佈在東部沿海地區。近期開發以淺層地下水為主,對深層地下水的儲量尚無水文地質勘察資料。

  第六十二條 市域內已建成大***二***型水庫1宗,中型水庫3宗,小***一***型水庫11宗,小***二***型水庫30宗,塘壩97宗,總庫容達29028.6萬立方米。興隆華僑等農場還興建中小型水庫及塘壩共計25宗。此外,還有許多引水工程和閘壩,為城鎮居民點取水、用水創造十分有利的條件。

  第六十三條 上述這些大小蓄水工程除供農田灌溉用水外,也向附近鄉鎮居民點生活和工業企業提供所需要的用水。

  第六十四條 萬寧市自來水廠除供給萬城鎮的城市用水外,可利用該水廠實現區域性供水,充分發揮該水廠的有效作用。萬寧市自來水廠承擔萬城鎮周圍的長豐、大茂、後安、和樂、東澳、禮紀等居民集中的各鎮的供水水源,並向其鋪設供水管道,統一由萬寧市自來水廠向其供水。

  其餘各鎮,由於其佈局分散,近期主要靠取淺層地下水解決當地的居民用水問題。遠期仍不便集中修建水廠實現統一供水,只能靠各自就近尋找水源建設水廠解決各城鎮的居民用水問題。

  龍滾和山根兩鎮可利用龍滾河水資源合建一座水廠,實行兩鎮統一供水。

  北大鎮利用龍頭河作為水源,解決今後北大鎮的居民用水。

  三更羅鎮利用三更羅水廠解決三更羅鎮的居民用水問題。

  南橋鎮可以取太陽河水單獨建水廠解決居民用水問題。另外一種解決南橋鎮用水的辦法是,從興隆農場的新建水廠引水予以解決。但是此方案需要與興隆農場協商解決。

  綜合上述情況,萬寧市域需新建4座水廠,其中,萬城的萬寧市自來水廠在萬城總體規劃中再予詳述。其餘4座水廠是龍滾鎮水廠、北大鎮水廠、三更羅鎮水廠和南橋鎮水廠。

  第六十五條 本規劃將各鎮的用水選用統一標準,遠期按居民綜合用水定額為500-600升/人.日計算。此居民綜合用水定額是指集中居住在鎮內居民的用水定額,不包括散居農村的農業人口和不使用自來水的人口。

  第六十六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

  萬寧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建立後,為切實保護好各級保護區的水質,應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做好立碑定界工作;

  2、拆除一級保護區內所有的汙染源排放口和違章建築物;

  3、根據資金情況建設興隆華僑農場生活汙水處理廠和截汙網管;

  4、在海榆東線公路萬寧長豐鎮至南橋鄉間加強車輛管理,在道路、橋樑兩側設立警示牌:結合海榆東線公路改造工程,在穿越水源保護區的臨近水庫的路段和橋樑兩端建設事故池,橋樑上不得建設排水口。

  5、設立萬寧市生活飲用水備用水源地,作為萬寧水庫枯水期的補充水源,或者在萬寧水庫飲用水源地發生環境汙染事故時立即啟動備用水源使用。

  第十節 市域排水規劃

  第六十七條 各鎮的排水系統按雨、汙水分流制進行規劃,雨、汙水各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道、管渠系統,分別收集,雨水可向就近的受納水體直接排放。汙水經管道收集後,進入汙水處理廠,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後再予排放。

  第六十八條 汙水排放標準,從長遠和環境保護角度出發,確定汙水處理程度必須達到二級***生化***處理的深度,然後排放。近期汙水必須逐步實現一級***機械***處理後排放。

  第六十九條 各鎮的汙水量以其用水量的85%進行計算。

  第七十條 萬城鎮周圍的大茂、長豐、後安、和樂等鎮合用一座汙水處理廠,不考慮另建。在禮紀和東澳兩鎮之間修建一座汙水處理廠,汙水會合處理排放。其餘各鎮的汙水,無合建汙水處理廠的條件,分別修建汙水處理廠。

  第七十一條 雨水直接排入就近水體,減小管渠的斷面尺寸,節省建設投資。在雨、汙水管渠進行分流制改造過程中,原有的合流管渠予以保留,作為排放雨水的管渠,新增設汙水管道和截流管收集和截流汙水。

  第十一節 市域供電規劃

  第七十二條 本規劃是以海南省電力公司萬寧供電公司編制的“萬寧市電網‘十五’規劃與2010年遠景目標” 作為主要依據。根據城鎮體系規劃佈局,為了保證遠期城鎮發展的用電需求,規劃對供電設施予以規劃安排。

  第七十三條 “十五”期間,預計完成的專案有:萬城110kV變電站擴容工程,和樂35kV變電站擴容工程,考慮建設石梅、烏場35kV變電站。興隆110kV輸變電工程,目前已基本建成,即將投入運營。

  第七十四條 到2010年,架設萬寧九曲江至和樂的110kV輸電線路,將和樂35kV變電站升壓為110kV,電源進線引自萬寧九曲江220kV變電站。新建東興35kV輸變電工程,由110KV和樂變出線供電;新建後按35kV輸變電工程,電源進線引自東星35kV變電站。

  第七十五條 到2020年,建龍滾和南橋35kV輸變電工程,其中,山根、龍滾的35kV變電站,電源進線引自和樂110kV變電站,為單迴路鏈式接線;南橋35kV變電站與興隆35kV變電站由110KV興隆變出線供電。

  第七十六條 高壓線走廊主要沿山體,農田及綠帶敷設。走廊寬度嚴格按規範設定;進入城區高壓線,全部採用電纜通道地下敷設。220KV高壓走廊控制寬度40m,110K高壓走廊控制寬度30m。

  第十二節 市域電信規劃

  第七十七條 規劃目標

  規劃到2010年全市電話交換機容量為20.8萬門,電話普及率達到35部/百人;

  規劃到2020年全市電話交換機容量為40.0萬門,電話普及率達到60部/百人。

  第七十八條 規劃在萬城區設匯接局一座,行動通訊局一座,市話局5座。烏場港區設電話端局兩座。

  第七十九條 規劃長話線路、局間中繼線路全部光纖化,近、中期形成以光纜為主體,光纜與電纜相結合市話線路網路。

  電信管孔建設須兼顧各類公共資訊業要求,統一規劃﹑設計﹑建設。管孔計算必須考慮電纜平均線對數不斷增加的因素,特別是光纖的採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主幹管孔:主幹道不少於24孔,次幹道不少於12孔,一般支路不少於6孔,沿道路東、南側方向敷設。

  第八十條 規劃郵政網點系統由中心郵政局、郵政支局、郵政所、郵政代辦點構成。中心郵政局按區域設定帶行政管理功能,一般支局按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設定,郵政所由社會代辦,提倡支局與電信局合建。萬城區規劃保留並完善現有郵政局。

  規劃在新增設4所郵政支局,用地面積按0.3ha控制,到2020年全市郵政支局達到9所。其他鄉鎮各設一所郵政所。

  建立零售報刊雜誌﹑郵票等便民網點和信件收集系統。在新建居住小區設定居民報刊﹑信件箱。建成完善通存通兌的郵政儲蓄“綠卡”網﹑郵政綜合計算機網,建成電子郵政以及相適應的投遞網***物流配送網***,逐步實現電子化﹑微機化﹑自動化。

  第十三節 市域廣播電視規劃

  第八十一條 發展完善萬寧市有線電視網,結合城市電信管道統籌建設有線電視線路。建立、完善調頻立體聲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加強與省內主要城市站﹑臺聯網。有線電視線路和市話線路統一考慮,埋地敷設,遠期建設電信綜合業務資料網,發展網路傳輸有線電視。

  第十四節、市域空間管制

  第八十二條 規劃針對地域空間具有非農性質的開發建設活動,將全市劃分為三大類區域,即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用於指導城鎮開發建設行為。

  1、禁止建設區為生態培育、生態建設的首選地和重大基礎設施的預留地,包括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地下水源核心區、文保單位的重點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核心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帶、坡度大於25%的山體等,原則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設行為,任何不符合資源環境保護要求的建築必須限期搬遷;

  2、限制建設區多數是資源環境重點保護地或敏感區,包括河湖溼地的生態控制區、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地下水源防護區、行滯洪區、文保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歷史文化街區的重點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風景名勝區的一二級區、自然保護區非核心區、工程地質中度控制建設區、基本農田保護區、都江堰精華灌區、森林公園及經濟林、中心城區城市開敞空間、規劃生態綠地、坡度介於15%和25%之間的山體及其他山體保護區等。規劃將根據資源環境條件進一步劃分控制等級,科學合理的引導開發建設行為,城市建設用地選擇應儘可能避讓。對於與限制建設地區重疊的城鎮建設區,應按照相關的保護要素提出具體建設限制標準,嚴格控制發展、嚴格實施相應的保護措施和補償政策,達到相應的保護要求。

  3、適宜建設區指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以外的地區,是城市發展優先選擇的地區,但建設行為也要根據資源環境條件,科學合理的確定開發模式、規模和強度,滿足各類保護區的標準要求。

  第八十三條 生態要素管制

  1、生態保護區

  萬寧西部山地屬於生態高敏感區,容易因人類活動而發生惡化,產生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的問題,且受破壞後不易恢復。在市域範圍內將坡度25%以上、相對高度250米以上的山體劃定為生態保護區,嚴格保護林地。

  生態保護區內的坡耕地逐步退耕還林,對已遭破壞的山體、植被有計劃地進行修復和治理,增強水土保持能力。對城鎮用地內的山體保護區,以綠線形式進行控制保護,原則上禁止進行各類城鎮建設活動,對現有的工業企業應逐步搬遷,對現有的農村居住設施按現有規模進行控制,並鼓勵其向區外搬遷。如確需在區內進行建設的專案,應根據規劃審批程式,經規劃批准機關審批同意後方能進行。結合山地城鎮特點,通過建設城市公園和風景林地等方式保護和合理利用山體,發揮自然山體和植被在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景觀風貌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

  2、生態緩衝區

  指具有生態保護過渡功能的區域,具體範圍為生態保護區周邊等高線15-50米之間以及坡度15-25%左右的區域。作為城鎮建設區與生態保護區之間隔離帶,進一步減少人類活動對生態保護區的干擾,避免城鎮發展距離山區太近而形成新的地質災害隱患。

  生態緩衝區內禁止安排汙染專案,部分環境較好的地區可以結合村民點改造安排少量的一類居住用地,建築層數應控制在3層以內,居住區內的綠地率不得低於40%。

  3、河湖溼地

  劃定河湖溼地保護區,控制周邊建設,保護河湖溼地的格局、水質和生態環境。重點保護萬寧、牛路嶺水庫及其他小型水庫。其它河湖溼地採取一般保護措施。

  對河湖溼地保護區採取“絕對生態控制區”***禁止建設區***和“建設控制區”***限制建設區***兩級保護的措施。其中在絕對生態控制區,以園林綠化為主,除道路、橋樑、園林建築小品之外,不得進行其他性質的建設。在建設控制區,需對各類建設活動進行嚴格審批,對容積率、綠化率、建築高度、密度等給予控制。

  4、水源保護地

  劃定一座大中型水庫水源地保護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要求加快加強水源保護區內的公益林建設,保護自然植被,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水庫庫區封山育林,逐步減少庫區人口。嚴格限制有汙染的專案建設,禁止採挖和篩選砂石、礦藏等活動,禁止向水域拋撒垃圾、動物屍體和其他汙染水體的物體,禁止設定排汙口。以水庫外邊緣50米範圍內劃定為絕對生態控制區,水庫外邊緣200米範圍內劃定為建設控制區。

  5、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

  由國家、省、市批准設立的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界線以內的地區。包括林大洲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茄新省級自然保護區、上溪省級自然保護區、尖嶺省級自然保護區、六連嶺省級自然保護區、大花角自然保護區及東山嶺風景名勝區。

  嚴格按照國家、省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內禁止城鎮、居民點和工業企業建設,嚴格限制開發強度。從嚴審批區內的休閒、旅遊設施建設及其它開發專案,大力提高區內的綠化覆蓋率和森林覆蓋率。

  6、自然災害敏感區

  包括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高易發地區,應限制各種建設活動。對已經在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建設的專案,必須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防止災害的發生,必要的應進行搬遷。對位於城市發展區內的災害易發地段,應安排為綠地或生態廊道。

  7、礦產資源分佈地區

  已探明的各項非金屬資源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有序開發。地下資源開採區以及開採後的塌陷區地面不得進行城市建設。礦區開採應該嚴格控制環境汙染,在採用技術措施限制汙染的基礎上,保證生活區和採礦區之間有不少於2公里寬的綠化隔離帶,新建礦區的居民點儘量向附近的小城鎮集中。禁止在地質災害隱患區或易導致自然景觀破壞的區域採石、採砂、取土,禁止在水庫、河流兩側採礦和排放廢渣廢液。

  8、基本農田保護區

  基本農田屬於禁止建設區,保護管理措施十分嚴格,它的調整劃定應儘可能與市域城鎮空間發展亟需保護的地區相結合,如生態綠地、隔離綠帶、飲用水源保護區等,便於城鎮空間的優化和實施管理。具體範圍依據國土部門劃定,並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對基本農田進行嚴格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9、基礎設施廊道

  指現狀和規劃城市建設用地之外的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包括道路、鐵路、港口和各種市政工程管線設施用地。具體範圍如下:

  海南東線高速公路道路紅線兩側各50米內為控制建設範圍。

  海南東線環島鐵路線兩側各100米內為控制建設範圍。

  在城市建成區以外地段,快速路兩側50米、一級公路兩側30米、二級公路兩側20米、非等級道路兩側5米內為控制建設範圍。

  220千伏電力線路導線邊線向外延伸15米、110千伏電力線路導線邊線向外延伸10米之內為控制範圍。

  基礎設施建設區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格限制其他建設活動,保障各項基礎設施的有效執行。

  第八十四條 重要控制規劃區分割槽管制及指引

  1、產業發展指引

  發揮濱海旅遊資源優勢,充分利用“博鰲亞洲論壇”的關聯帶動效應,大力發展旅遊度假休閒產業,重點發展博鰲萬寧特別規劃區、神州半島、石梅灣、博鰲萬寧特別規劃區等旅遊度假區,建設以海濱旅遊度假區為主體的濱海旅遊帶;

  在萬寧的中心城區重點發展旅遊服務業、商貿流通業以及無汙染的加工業,提高經濟實力與綜合服務功能,形成一定特色的地方經濟中心;

  依託烏場港發展無汙染的、以農副產品與海洋漁業產品加工為主的產業區。

  2、城鎮建設指引

  發揮萬寧地方中心城市的職能,促進地方服務功能的形成和完善。引導萬寧城市向後海延伸,與烏場港開發區形成組團結構。

  重點和樂鎮、東澳鎮及興隆。各城鎮的規劃建設要在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指導下,合理確定規模,統籌配置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築,集中規劃鄉鎮企業建設用地。

  3、旅遊度假區發展指引

  重點推進神州半島旅遊度假區、石梅灣旅遊度假區、博鰲特萬寧別規劃區的建設發展,打造國際一流的、旅遊度假勝地;博鰲特別規劃區應特別注重河口地區、自然景觀和溼地保護,體現水城風貌特色。

  推進興隆等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提高旅遊度假區的檔次,打造精品旅遊度假區。

  4、資源與生態保護重點

  嚴格保護太陽河的水源涵養林和萬寧水庫的資源、環境與生態;

  嚴格保護大洲島、青皮林、茄新等自然保護區的資源、環境與生態;

  嚴格保護近海生態環境,對其中的生態岸線、紅樹林、珊瑚礁、麒麟菜和海防林應給予重點保護,停止在海岸帶***特別是在規劃旅遊岸線內***興建蝦池,並逐步退池還林。

  注重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沙化治理、赤潮防治、養殖廢水和農業面水源汙染控制,加強對工業汙染和旅遊汙染的治理。

  5、省級重要規劃控制區

  市域現有省級重要規劃控制區神州半島旅遊度假區、興隆旅遊度假區、石梅灣旅遊度假區,對省重要規劃控制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更嚴格的管制。

  第四章 城市性質與城市規模

  第八十五條 城市性質

  海南省以發展旅遊產業和特色農產品加工為主的重要旅遊城市。

  第八十六條 萬寧市區主要城市職能如下:

  1、全市政治、經濟、文化、流通中心

  2、海南省二級商業貿易中心

  3、海南省重要的旅遊基地

  4、海南省熱帶高效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基地。

  5、海南省新型材料加工基地。

  第八十七條 中心城區人口與用地規模

  近期中心城區實際居住人口達到12萬人左右,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4平方公里,遠期中心城區人口控制在15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1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左右。

  第五章 主城區規劃佈局

  第一節 城市發展目標和發展方向

  第八十八條 城市發展目標為:

  1、充分利用城市資源和發展基礎,合理調整城市佈局。

  2、以增強城市經濟實力、提升城市品味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適應新形勢變化的要求,積極改善城市投資環境,促進三次產業全面發展。

  3、突出“熱帶、濱海、田園、森林”的城市特色,建設區域性重要城市、現代化濱海旅遊城市。

  第八十九條 城市的發展方向為 “適度向南、北部為主、遠期海濱”。

  第二節 總體佈局規劃

  第九十條 本次空間佈局規劃採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開放型空間發展模式”,把主城區中所有的空間要素***包括城市建築、道路和景觀要素等***都納入到城市總體空間佈局中充分考慮。

  第九十一條 主城區的空間佈局結構可以描述為“五個功能區、四個中心和三條軸線”:

  五個功能區包括:萬城城區、東山嶺城市公園、烏場濱海新區、獨立鎮及居民點、生態農業生產及養殖區。四個中心:城市主中心,城區副中心、老城副中心,烏場濱海副中心。三條軸線包括:萬州大道商業軸線、人民路商業軸線、環二路行政軸線。

  第九十二條 以城北新區、老城區、城西區各組團構成萬城城區,主要承擔城市行政管理、金融商貿、文化體育等功能,在北部高速公路出***附近安排交通運輸用地。

  老城區——由於老城區的開發建設已基本飽和,因此老城區的開發重點是舊城改造,改善現有居住環境、增加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空間。

  城北新區——是近期城市重點發展地區,利用現有的河流水系造湖增綠,改善城市景觀,提高土地價值。依託人民廣場和龍湖公園,建設新的行政中心區,包括政府辦公區、市民廣場***音樂廳、音樂廣場等***以及其他大型市級文化設施。圍繞行政中心開發高質量的居住區,形成一個多功能、現代化、環境優美的綜合新區,體現萬寧城市新形象。

  城西區——利用靠近高速公路出***的交通優勢,規劃安排城市交通運輸、市政設施和商貿等主要功能,積極發展娛樂服務業、房產業和交通服務設施等。結合原有沿街商業,安排公建設施、教育用地、公園綠地和居住新區用地,形成城西區的中心區。

  第九十三條 東山嶺城市公園——由東山嶺風景旅遊區、城市森林區、小海高階居住區***備用地***組成。規劃上以保護東山嶺風景區和土地等優勢景觀資源為主要任務,因該區緊靠萬城城區,通過河流水系和楔型綠地把自然景觀引入城區,體現城市與森林、水系相融合的規劃概念,塑造“森林中的城市和城市中的森林”的環境特色,為城市提供宜人的環境。規劃在該區域預留部分教育用地,與東山嶺共同形成萬寧的文化教育區。

  第九十四條 烏場濱海新區——烏場濱海新區瀕臨東部海域,現狀用地以三類居住區和漁港用地為主。規劃在原烏場港開發區用地的基礎上,將春園灣和大花角旅遊區的用地統一劃入烏場濱海新區統一考慮。和烏場濱海新區是構建濱海城市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規劃兩條城市主要幹道聯絡萬城城區。作為城市中遠期重點發展建設的新城區,同時將東星工業區工業專案遷移至烏場濱海區,依託港口發展港口工業,配套建設與之相應的交通運輸以及漁業產品展示流通市場等。利用優美的濱海用地發展高階居住,在濱海地區安排了文化娛樂、旅遊度假用地,為萬寧城市居民提供休閒娛樂、旅遊度假、健身運動場所。

  第九十五條 獨立鎮及居民點——除了上述中心區和各組團之外的居民點,包括北坡鎮區,及4個規模較大的中心村莊,仍在原有用地發展,但要控制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

  第九十六條 生態農業生產及養殖區——由現有的耕地、旱地以及養殖區組成,繼續進行農業生產。區內的零星居民點採取“遷村並點”的規劃政策,保證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質量。

  第六章 主城區交通規劃

  第一節 對外交通規劃

  第九十七條 沿高速公路東側建設環城西路,把過境交通引到城市外圍,避免區域性交通大量進入城區中心造成的對城市交通的干擾和影響。

  第九十八條 改善現狀長途汽車站,同時在西南部高速公路出***處新建一個長途汽車站,滿足未來城市發展需要。

  第九十九條 烏場港規劃為貨運港口,建設1000-5000噸級的碼頭泊位,擇機開闢國內外航線,預留國際遊艇和國際遊輪碼頭和錨地空間,發展成海南東海岸的重要貨運港口之一。

  第二節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

  第一百條 規劃採用以方格網為主體加外環路的道路網結構。城區道路分為三級,包括城市主幹道、城市次幹道、城市支路。主幹道聯絡各組團和各個功能區,次幹道、支路承擔城市生活性道路功能。

  第一百○一條 規劃拓寬改造萬城城區與烏場區聯絡的公路為城市主幹道,加強兩區的交通聯絡。

  第一百○二條 規劃道路紅線寬度主幹道為40—50米,次幹道36—42米,支路16——25米;道路兩側的建築後退紅線要求為:主幹道10—20米,次幹道10—15米。

  第一百○三條 主幹路

  1、區域聯絡主幹路兩條:港外路、萬烏路;

  2、萬城城區主幹路三橫六縱:工業大道、環市二路、萬安大道—人民西路—人民中路—人民東路;加誠路、幸福路、建設北街—建設南街、萬州大道—文明北路—文明中路—文明南路、縱二路、東山路;

  3、烏場新區主幹路:烏一路、烏二路、烏三路。

  第一百○四條 建設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提高各功能組團的交通通行效率。

  第一百○五條 注重城市公共停車場等設施的建設,保證城區道路交通的通暢和效率。規劃安排公共停車場 4 處。

  第一百○六條 建設城市外環路並改造城區周邊鄉村公路,提高路面質量,增強城市與周邊農村集鎮的交通聯絡。

  第七章 中心城區公共設施規劃

  第一百○七條 城市公共設施規劃按市級、區級、居住小區三級配套;明確市級行政辦公中心、市級商業中心的規劃選址,城市中心區啟動城北新區的建設,塑造新的城市形象;增加科研教育、醫療衛生和文化體育設施用地;規劃組團中心,完善各級配套公共服務設施。

  第一百○八條 行政辦公用地

  在城北新區安排市級行政辦公區,結合市民公園及水系綠帶,建成萬寧市的標誌性地區;在環二路南北兩側集中規劃佈置市級行政辦公機構。

  第一百○九條 商業金融用地

  在萬州大道、人民路規劃市級商業中心,形成集中的商業金融服務設施;原紅專路規劃為以小型商業、精品店為主,配以廣場、綠地空間,建成為獨具特色的休閒式購物場所。在城西區、烏場濱海新區安排區級商貿服務中心;老城區的商業用地繼續保留,經過環境治理後建成為區級商業中心,居住區中心參考居住區公共設施標準配套建設。

  第一百一十條 文化娛樂用地

  在行政辦公區集中安排市級文化娛樂設施,包括市民廣場,廣播電視中心、市圖書館、音樂廣場、展覽館和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建成市級文化中心。完善、改造老城區文化娛樂設施;在烏場濱海新區建設區級文化娛樂設施;居住區文化娛樂設施參考居住區級公共設施標準建設。

  第一百一十一條 體育設施用地

  保留完善原有的體育場作為區級體育中心;在城北新區建設市級體育運動中心,作為舉辦大型體育運動會場地;居住區體育設施應參考居住區公共設施標準進行建設。

  第一百一十二條 教育科研用地

  在東山嶺風景區安排大專院校用地和教育科研發展備用地,在主城區各組團居民區按標準規劃建設中小學和幼兒園設施。

  第一百一十三條 醫療衛生用地

  調整和擴大現有醫療用地,規劃醫療衛生機構共10處,病床總數達2000張,達每千人擁有床位10張。

  第一百一十四條 大型交易市場用地

  規劃生產資料市場、專業批發市場***建材、金屬材料交易、蔬菜***2處,主要佈置在高速公路出***地區;在城西區、老城區、城北新區、烏場濱海新區各安排綜合市場1處;其它小商品及農貿市場在儘可能保留完善改造原有市場網點下,按服務半徑800—1000米配置,以滿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第八章 住區和居住用地規劃

  第一百一十五條 結合城市總體功能佈局,規劃建設設施完善、不同檔次、不同型別的居住區、居住小區。規劃遠期城市居住用地達到約581.6公頃,占城市總建設用地的32.3%。

  第一百一十六條 新區建設與舊城改造相結合,舊城區以改造環境質量、完善道路交通狀況、增加綠地、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築密度、完善配套市政、公建服務設施。

  第一百一十七條 規劃居住用地指標為綜合控制指標,居住區內各類設施的用地指標應按國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在居住區詳細規劃中確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加強在主城區規劃用地範圍內和各組團規劃建成區內農村私人建房的管理控制,村鎮住宅應向城市居住區住宅標準過渡。一類居住用地建築層數為2—3層,容積率小於0.3;二類居住用地建築層數以低層聯排式住宅或多層住宅為主,建築層數為3-5層,容積率小於0.6。

  第九章 工業和倉儲用地規劃

  第一百一十九條 規劃以“保護城市環境,適度發展地方資源性工業為原則”安排工業用地。工業用地集中佈置在烏場濱海新區的工業區內。結合烏場港口以“港前加工區模式”進行規劃佈局,逐步形成以農副產品、海洋漁業產品、木材和鈦礦精加工為主的工業區。並採用“請進來”的方式發展生物製藥等高附加值的工業專案。將現有東星工業區調整為城市其它功能用地。

  第一百二十條 結合工業用地和城市對外交通,以及城市道路交通用地佈局,統籌合理安排城市倉儲用地,為區域周邊地區和城市生產生活提供有效服務。結合舊城改造將老城區對居民生活幹擾大、佔地多的分散型倉庫搬遷至集中倉儲區統一安排。對城市影響較大的危險品倉庫應控制其發展規模,並嚴格執行國家消防、衛生等安全防護標準,在條件具備時考慮重新選址建設。

  第十章 綠地和景觀系統規劃

  第一節 綠地系統規劃

  第一百二十一條 充分利用東山嶺和城區周邊水系、山體景觀資源,採用對景、造景的手法和“點、線、面”空間結合手法,結合居住區綠地、專用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城市道路兩旁綠地、街頭廣場綠地建設,構建以“都市森林圈、景觀水廊和公園綠地相互融合”為特色的城市園林綠地系統。

  第一百二十二條 城市外圍森林圈

  由城市外圍的林地、農業生態保護區、東山嶺城市公園構成的“城市外圍森林圈”,加強山體綠化、防止水土流失、保護水源水庫,加強農業保護區綠色環境建設。

  第一百二十三條 濱水綠帶

  拓寬河道和挖淤造湖,美化濱水景觀,使其成為城區綠化景觀水廊。仁裡河兩旁設定20-40米的景觀綠化帶,結合地形地貌建造萬寧龍湖水景公園。

  第一百二十四條 公園和街頭綠地

  規劃市級公園***烈士陵園***、市民公園、濱水公園等。街道兩旁和道路交叉口部分地段安排若干處面積在1000-10000平方米不等的街頭綠地,住宅區內部按居住區標準配套綠化建設用地。

  第一百二十五條 防護綠帶

  在工業區、倉儲用地及一般工業汙染源、汙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城市供電、電信、燃氣等市政設施及管線走廊地區,按國家規範要求建設防護林帶***地***;建設高速公路兩旁防護綠化隔離帶;城市道路必須進行綠化,城市主幹道兩側建設10—20米的綠化帶,城市次幹道兩側建設10-15米的綠化帶。

  第二節 景觀系統規劃

  第一百二十六條 本著“保護風景、融入自然、精心設計、合理佈局”的原則,規劃三條不同的景觀發展軸線:城市景觀軸線、山地景觀軸線、濱海景觀軸線。

  1、以萬州大道、人民路及環二路道路景觀為主的城市景觀軸線。

  2、以烏場濱海區交通主幹線為山地景觀軸線。

  3、烏場港的海濱景觀軸線。

  第一百二十七條 在城市中心區、城市出***、城市廣場和公園等城市重點節點地區,安排標誌性景觀建築,完善城市景觀系統。

  第一百二十八條 城區完全融入田園、綠地、自然山體綠色空間,形成田園山水環抱,人文景觀與自然景觀融為一體的 “山水園林城市”的整體景觀形象。城市建築明快、清新、淡雅,富有現代氣息和地域特色,城市景觀充滿熱帶風情。

  第十一章 主城區基礎市政設施規劃

  第一節 供水工程規劃

  第一百二十九條 萬寧水庫除用於農田灌溉外,還具有擔負萬城及其附近城鎮供水的能力,是城市供水水源。

  第一百三十條 集中統一建設萬寧市自來水廠,為萬城鎮周圍城鎮長豐、大茂、東澳、禮紀、後安、和樂等鎮和東部沿海旅遊區供水。供水規模為5萬立方米/日,遠期設計規模可擴大到10萬立方米/日。

  第一百三十一條 萬城市區採用居民綜合用水定額:近期按600升/人.日,遠期按700升/人.日。除萬城鎮外,其他各鎮選用同一居民綜合用水標準,近期用水定額為450升/人.日,遠期按550升/人.日計。

  第一百三十二條 各開發區的用水量分別是:烏場為1.47萬立方米/日;南燕灣為0.63萬立方米/日;神州半島為4.4~4.8萬立方米/日;石梅灣為1.5萬立方米/日;日月灣為0.3萬立方米/日。各開發區用水量合計為8.7萬立方米/日。

  第一百三十三條 萬寧市自來水廠遠期的規模為29萬立方米/日。目前已建成供水能力為5萬立方米/日。為使水廠遠期生產規模擴大到29萬立方米/日,應預留水廠建設用地,總用地規模為6.5公頃。

  第一百三十四條 城區主要供水乾管呈環網布置,並以支管鋪設至城區偏僻處。城區沿街道的供水管網上,每不大於120米的間隔設一個消火栓,在城市供水管網施工圖設計時予以具體佈置。

  第一百三十五條 萬寧市自來水廠向萬城供水為單獨的管道系統。另外由水廠向北、向東和向南各引出一條送水管道,向北送水至大茂、後安、和樂;向東送水至北坡、烏場;向南送水至長豐、禮紀,東澳,神州半島、南燕灣、石梅灣、日月灣。

  第一百三十六條 水廠向萬城鎮供水管網中供水,其水壓以管網中最不利點的水壓保證不低於0.2MPa。

  第一百三十七條 消防時需要啟動設在水廠送水泵房中的消防泵,使管網中保持較高的供水壓力,保證消防用水。當消防車從管網中直接取水時,允許取水點附近管網中區域性水壓暫時降低。

  第二節 排水工程規劃

  第一百三十八條 對產生環境汙染的汙染源,必須經過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後才准許排放。排水系統按雨、汙水分流制進行規劃,各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道系統。雨水可就近直接排入受納水體。汙水經管道收集後,進入汙水處理廠,處理達排放標準後再予排放。或將處理後汙水***中水***用於農田、林木灌溉和澆灑綠地用。

  第一百三十九條 汙水量以其用水量的85%進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規劃期內汙水處理廠規模,近期為7.5萬立方米/日,遠期為16萬立方米/日。近期汙水處理廠佔地7.5公頃,預留遠期用地,共計10公頃。汙水管道向河的方向鋪設,在河兩岸設汙水截流管,將截留的汙水最終彙集到汙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

  第一百四十一條 在城市道路和排水設施改造過程中,原有的雨水管渠應儘量予以保留,可以充分發揮原有設施可利用價值,不會造成浪費,並易於實現排水系統的改造,促進城市排水系統早日完善。同時,可以節省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費用。

  第一百四十二條 在新建雨水排放系統過程中,要利用當地的暴雨強度公式進行雨水流量的計算,以求得雨水的設計流量和確定管渠的斷面尺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充分利用規劃區的有利地形條件,把規劃區內的河流、天然和規劃的景觀水體作為雨水的收納水體,以雨水儘量就近排放的原則佈置雨水管渠,將雨水及時引至河道中,將其排出。

  雨水管管材採用混凝土管或鋼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徑以不大於D1500為宜,當管徑大於D1200時,雨水可考慮採用明、暗渠或蓋板溝排除。

  第三節 供電工程規劃

  第一百四十四條 按8%的增長率計算,2020年用電負荷將達55765 kW/年。

  第一百四十五條 新建35kV變電站2座和10kV開閉所3座。分別位於萬城鎮永範區芒仔村附近的北坡35 kV變電站和位於萬城鎮萬寧市自來水廠附近的長豐35kV變電站,主變規模近期均為1×3.15MVA,遠期為2×3.15MVA,10kV出線10回。新建的3座開閉所是:在萬城鎮人民廣場附近建10kV廣場開閉所,在吳村仔附近建10kV東山開閉所,在城區繁華地區新海地段建10kV新海開閉所。

  第一百四十六條 萬城鎮電網供電電壓等級為110kV/35 kV/10kV,每個供電區域形成以開閉所為中心的環網接線。

  萬城鎮現狀供電網路有110kV牛萬線,為110kV萬城變電站電源,由萬城變電站出線到35 kV東星變電站。新建的北坡35 kV變電站,電源點從現有的35 kV東星變電站引入,待萬寧的和樂110kV變電站建成後,由35 kV一回路經樂來35 kV變電站,原35 kV線路“T”接入東星站,形成二個110kV變電站供電的電源點。長豐35kV變電站的電源點從興隆35 kV線路“T”接,待該站建成後,10kV出線進入萬城110kV變電站,主電源點為興隆110 kV變電站和萬城110kV變電站的35 kV聯絡線。

  第一百四十七條 110kV線路採用架空敷設,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城市綠化預留高壓線走廊,嚴禁在其範圍內興建各種建***構***築物。城區內的電網按地下電纜鋪設進行規劃,近期以架空線路敷設,遠期實現電力電纜地下敷設。

  第四節 電信工程規劃

  第一百四十八條 規劃2020年城區電話普及率達85%,規劃人口為20萬人,則電話使用者數將達到17萬門。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電信規劃原則

  1、電信業按照統一管理、協調發展、政府調控、企業主導、聯合共建、適度競爭、資源共享、有償使用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

  2、按基礎設施適度超前規劃建設,充分合理利用現有通訊網路設施,以現代通訊技術建設、改造、提升現有通訊網路;

  3、逐步實現基礎電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三網合一”,避免重複投資、重複建設、交叉採集資訊等。

  第一百五十條 在現有局所基礎上建成大容量局。目前主城區人民西路有電信局一座,規劃近中期擴大交換機容量,遠期隨著城北新區的開發建設,規劃新建電話端局,同時在烏場濱海新區新建電話端局一座。

  第一百五十一條 建設先進的行動通訊網,支援多媒體通訊、無線接入寬頻固定網等不同系統間的漫遊,滿足不同業務需求的高智慧化的通訊網路。加速政府、企業、社會公共服務計算機網路建設,實現網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建設一個單一技術體制多種業務並存的綜合化、寬頻化、智慧化網路。

  第一百五十二條 改造文明中路郵政局,主城區新建郵政支局兩座,新建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建設郵政所、信報箱群,建立零售報刊雜誌、郵票等便民網點和信件收集系統。根據城市人口增長及業務發展需要,發展郵政代辦所。

  第一百五十三條 建立郵政綜合資訊網,開發郵政生產排程指揮系統、報刊電子分揀系統、運營決策支撐系統、郵政POS網路系統;建立“綠卡”網點電子化、郵政電子商務系統等,實現生產、經營、管理資訊處理電子化、網路化。發展電話購物、電子信函、網路銀行、網路傳真、網路商務配送等業務,逐步實現多元化的電子郵政服務體系。

  第五節 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百五十四條 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原則;遵循生態規律,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資源和因地制宜的原則。

  第一百五十五條 建立萬寧市各河流、水庫和沿海海域***包括瀉湖***的水環境保護和水質監測系統。嚴格控制向生活用水水源的河流、水庫和沿海海域內排放汙染物質,確保水質不受汙染。積極治理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處理後的汙水儘量回用於農業灌溉、澆灑綠地和林木,減少汙水排放量,合理利用水資源,使廢水資源化。

  第一百五十六條 改變城鎮居民生活燃料構成,積極推廣使用液化石油氣,以取代城鎮居民燒柴燃煤,在城鎮附近和農村的居民中,積極推廣沼氣池,利用沼氣取代燒柴,減少炊事排放的煙塵,防止汙染城區大氣環境,同時為城鎮將來實現管道天然氣供應創造有利條件。控制城鎮區和工業開發區內企業向大氣中排放未經處理過的有毒有害氣體,環保部門應予嚴格監控。

  第一百五十七條 城鎮居民生活垃圾,必須採取及時清運和無害化處理。各城鎮選擇適當地點合建或單獨修建垃圾處理站,供堆放和處理垃圾。工業廢渣和廢料儘量進行回收和利用,以在企業內部消化為主,對於必須排出的工業廢棄物,各企業自行處置。

  第一百五十八條 根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的規定,需要特別安靜的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階賓館區,白天不超過50db,夜間不超過40db;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白天不超過55db,夜間不超過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白天不超過60db,夜間不超過50db;工業區白天不超過65db,夜間不超過55db;城市中交通幹線兩側,白天不超過70db,夜間不超過55db。

  第六節 環境衛生規劃

  第一百五十九條 近中期建設五座垃圾轉運站,遠期根據需要分別在主城區、烏場濱海區建設一批具有壓縮功能的密閉式垃圾中轉站,每座用地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同時配置垃圾清運車,發展密閉式、壓縮式清運。

  第一百六十條 生活垃圾以衛生填埋為主,同時開展垃圾資源回收和利用。現有垃圾填埋場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規劃在市郊區新建一座垃圾處理場。

  第一百六十一條 工業及建築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管理,有償清運,含有重金屬汙染物、有毒物的工業垃圾不得進入城市垃圾填埋場或處理場,應由工廠進行特殊處理,工業廢渣應考慮再利用以減少工業垃圾量。醫療單位垃圾應集中收集統一處理,病死牲畜應經過高溫火化處理或實行深埋。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共廁所設定達到佈局合理、美觀、衛生,在主要繁華街道公廁間距為300-500米,一般街道公廁間距為800-1000米。在建成區和新建區,每平方公里公廁不少於3座。

  第一百六十三條 果皮箱一般沿街道人行道放置,設定間隔一般為:商業大街間隔25—50米,交通幹線設定間隔50—80米,一般道路設定間隔80—100米。車站、碼頭、影劇院、旅遊區或人流量大 的地點加設果皮箱。

  第一百六十四條 加強環衛管理力度,開展有償服務,增強內部活力,出臺“渣土管理辦法”“道路車輛行駛管理辦法”“垃圾處理管理辦法”等。

  第十二章 城市綜合防災規劃

  第一百六十五條 防風規劃

  在本市外圍及濱海地帶廣植林木,並對現有林帶加以保護,因受颱風影響,城市建築應以多層為主,多高層建築應充分考慮強風荷載要求和防護設施;在建設高樓和各種塔臺、杆柱時要充分考慮颱風影響,市區城市供電、電信線路設施亦儘可能在地下鋪設。

  第一百六十六條 城市消防對城市總體佈局要求:

  ***1***在城市總體規劃佈局中,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工廠、倉庫設在城市邊緣的獨立安全地區,佈局不合理的舊城區應納入改建規劃。

  ***2***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汽和可燃粉塵的工廠和大型液化石油氣儲存基地應佈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方向,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

  ***3***在城市規劃中應嚴格控制新建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管道燃氣儲備站***、汽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場所的位置,並採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確保安全。對於現有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要採取遠近期治理相結合的辦法,近期以控制規模、技術改造、轉產轉向、加強防火監督為主,遠期創造條件搬遷或拆除。

  ***4***城區內新建的各種建築物,應建造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控制三級建築,禁止四級建築。

  ***5***城市中原有耐火等級低,相互毗連的建築密集區應納入城市改造規劃,積極採取防火分隔等措施,逐步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6***在城市設定集貿市場時,不得影響交通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一百六十七條 萬寧中心城區規劃安排5個消防站的建設,近期在城區安排1個消防大隊,下設二箇中隊,2個消防站。每個消防站預留用地0.7—0.9公頃。

  第一百六十八條 規劃建設市政與消防合用的給水系統,達到消防供水的安全要求。市政消火栓沿道路兩旁設定,靠近交叉路口,兩栓間距不大於120米。

  第一百六十九條 停車場應設定在交通便利、疏散條件較好處,消防通道淨寬不小於4米。建築內設消防給水。

  在住宅小區開發建設中,應合理規劃小區內部道路系統,使道路系統滿足消防通道要求。

  建設商貿、娛樂場所等大型公共設施要同時規劃建設相應消防設施。

  堅持取締各種違章佔道行為,以有利於消防施救和安全疏散。嚴格消防管理,加強消防監督、消防教育和消防宣傳,增強市民消防意識。

  第一百七十條 充分利用有線和無線兩種手段,將先進通訊技術和計算機網路技術有機地結合,逐步建成現代化的電子消防通訊規劃,達到多功能,多渠道報警要求。

  第一百七十一條 消防站、消防設施的建設應與城市抗震、城市人防相結合。根據國家標準,消防警力5人/萬人。

  近期儘快改善和增置滅火和搶險救援裝置,配備大型舉高、水罐、泡沫及聯用消防車,大功率排煙、照明車和搶險救援車等,並加緊改善和增置消防通訊裝置,確保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實施。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防工程

  戰時人口按照疏散與留城隱蔽相結合的原則。疏散和留城人口可按3:2 比例控制。人員掩蔽以就地掩蔽為主,掩蔽工程人均使用面積1平方米,人防專業人員使用面積3平方米;工程佈局要保證在空襲警報發出10分鐘內人員全部進入為原則; 在城市建設中,重要的建築物及高層建築下面按人防工事的標準設定地下室或地下停車場等。新、改建的居住區結合公建和綠地設定人防工程設施;確定城市交通主幹道和次幹道為疏散通道,街心花園、路邊綠地、中小學操場及公園、廣場等為集散地;利用山體建設一個戰時物資保障工程設施。

  第十三章 近期建設規劃

  第一百七十三條 近期建設規劃原則和目標:

  1、構建城市發展空間結構

  通過城北新區建設和老城區的改造提升,加快城市用地結構和用地功能的調整,構建從小城市向中等城市邁進的城市空間結構。

  2、提升濱水近山地區城市環境

  將仁裡河濱水帶、龍湖公園及東山嶺的建設成為展現萬寧城市新形象的亮點。

  3、調整中心城區工業用地

  城市內部的一些對環境有影響的工業應逐漸遷出老城區,新增工業專案直接進入工業園區。

  4、強化中心城區的區域服務職能

  通過萬寧市行政、文化、體育、貿易、商務等設施建設,強化萬城鎮作為萬寧市區域服務中心的職能,為萬寧全境拓展創造條件。

  5、量力而行,夯實基礎

  堅持“統一規劃,分期建設,建設一片,收益一片”的原則,以道路交通,給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為先導,逐步改造提升舊城區,重點建設發展城市新城區,為實現遠期城市發展目標奠定基礎。

  第一百七十四條 按照萬城人口發展預測,近期萬城鎮人口規模將由現在的8.21萬人發展到12萬人,新增城市人口3.79萬人。

  萬城近期建設用地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內,人均建設用地按120平方米控制。

  第一百七十五條 近期主要建設專案如下:

  1、建設環城對外公路,拓寬萬城—烏場港公路為城市主幹道***半幅分期實施***。

  2、改造整治萬州大道交通設施和城市景觀,建成萬寧迎賓大道。改造人民中路和建設環市一路、環市二路、環市三路及城市縱一路和人民東路等城區主幹道路初步形成道路網路系統;

  3、完善城市供電、燃氣配套設施建設;配建城北新區給水、排水、電力、電信、郵政、垃圾收集站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4、以綜合開發居住小區形式,集中成片建設近期居住新區,重點開發建設城北新區的居住用地;改造現狀老城區居住用地,完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應減少現有自建住宅規模,鼓勵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社群,城市規劃部門應對住宅的規劃、沿街建築立面和住宅選型提供服務和進行嚴格審查。

  5、加強城市周邊環境林地綠化工程建設,對東線高速公路防護林地進行建設;結合仁裡河整治建設濱水景觀公園;已完成建設萬寧市民公園;完善城市綠地系統和城市公共綠地建設,加強城市幹道兩旁綠化美化建設。

  6、重點建設一所新的中學及寶安商住城。

  7、對現狀東星工業區和老城區內工業專案中效益差、汙染嚴重的企業採取關、停、遷的處理措施,啟動建設烏場海濱新城的工業區安排遷移工廠和新增工業投資專案。

  第十四章 遠景規劃設想

  第一百七十六條 中心城區遠景用地主要沿南北城鎮帶和向東海濱地區發展,呈現出一城兩帶的空間結構。中心城區繼續壯大,真正成為萬寧市域的集聚輻射中心。沿南北交通幹線形成以中心城區為主體城鎮帶和濱海地區的黃金旅遊帶,形成中心城區與兩條發展帶連成一片整體發展的空間態勢。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口規模將達到為50-60萬人,建設用地突破100平方公里。

  第十五章 規劃管理措施與建議

  第一百七十八條 規劃管理對策:

  1、規劃管理目標

  城市規劃管理不僅要滿足城市建設日常管理和適應投資對城市空間的需求,更要通過規劃管理增強城市運作體系的效率和公平,增強城市吸納投資的能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優化生態環境質量,實現基於高效發展的可持續性,使城市規劃作為生產力的屬性得以發揮。

  2、土地管理目標

  城市土地資源的管理不僅應滿足城市用地擴張的需求,更要對城市土地的需求作出預測和控制,對土地需求的有效性作判別,同時要從有利於城市發展的角度保證土地收益率水平,建立土地儲備制度,有效調控土地市場價格,既能通過土地的出讓獲得城市政府建設城市的足夠資金,也能保證不降低城市的競爭力。

  3、城市化與城鄉一體化

  城市規劃管理應該滿足整個市域城鎮的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程序帶來的新的要求。不僅能夠應付和解決未來變化的政策和機構設定,更要為這一趨勢及早轉變管理理念、提高管理與決策素質和培養充足的人才。

  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引進的人才提供“市民待遇”,降低城市的門檻,從而為本次總體規劃的城市規模擴張政策提供人力資本的保障。

  第一百八十條 對大量現有閒置土地進行合理的再利用。將土地從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集中起來,並由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組織進行土地開發,在完成土地的前期開發工作後,根據城市土地出讓的年度計劃,有計劃地將土地投放市場的制度。

  第一百八十一條 對緊靠城市或開發條件成熟的,應通過統徵將集體土地轉化為城市國有用地;而開發條件尚不成熟的集體土地,根據農村集體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控制,防止非農建設佔用耕地。

  第一百八十二條 近期應嚴格控制城北新區土地出讓的總量,凍結沿河用地的出讓,對已出讓土地的開發建設,應控制其建設標準,避免城北新區土地市場出現混亂,影響城北新區進一步高標準的建設。

  第一百八十三條 烏場港區的發展主要是工業區的發展。近期應加快道路的建設,優化工業區的開發環境。

  第一百八十四條 及時組織開展分割槽規劃、詳細規劃和各專業規劃編制工作,尤其是開展並滾動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明確近期實施總體規劃的發展重點和建設時序,指導城市各項建設活動和土地利用,把城市總體規劃所確定的原則和內容,貫徹於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的全過程。

  第十六章 附 則

  第一百八十五條 本規劃由規劃文字、規劃圖紙和附件三部分組成,規劃文字和規劃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八十六條 本規劃的解釋權屬於萬寧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本規劃一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確需對本規劃進行調整,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的有關規定進行;涉及到強制性內容的,必須按照建設部《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中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一百八十七條 本規劃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萬寧市萬城鎮總體規劃同時廢止。

  附錄

  萬寧市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

  根據建設部《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制定本規劃強制性內容。強制性內容是對城市規劃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的基本依據,違反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進行建設的,屬嚴重影響城市總體規劃的行為,應依法進行查處。確需對規劃中的強制性內容進行調整,必須按照建設部《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中的有關規定進行。

  1 市域城鎮發展

  1.1飲用水水源保護***第六十六條***

  萬寧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建立後,為切實保護好各級保護區的水質,應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做好立碑定界工作;

  2、拆除一級保護區內所有的汙染源排放口和違章建築物;

  3、根據資金情況建設興隆華僑農場生活汙水處理廠和截汙網管;

  4、在海榆東線公路萬寧長豐鎮至南橋鄉間加強車輛管理,在道路、橋樑兩側設立警示牌:結合海榆東線公路改造工程,在穿越水源保護區的臨近水庫的路段和橋樑兩端建設事故池,橋樑上不得建設排水口。

  5、設立萬寧市生活飲用水備用水源地,作為萬寧水庫枯水期的補充水源,或者在萬寧水庫飲用水源地發生環境汙染事故時立即啟動備用水源使用。

  1.2高壓線走廊***第七十六條***

  高壓線走廊主要沿山體,農田及綠帶敷設。走廊寬度嚴格按規範設定;進入城區高壓線,全部採用電纜通道地下敷設。220KV高壓走廊控制寬度40m,110K高壓走廊控制寬度30m。

  1.3 市域建設限制分割槽***第八十二條***

  規劃針對地域空間具有非農性質的開發建設活動,將全市劃分為三大類區域,即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用於指導城鎮開發建設行為。

  1、禁止建設區為生態培育、生態建設的首選地和重大基礎設施的預留地,包括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地下水源核心區、文保單位的重點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核心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帶、坡度大於25%的山體等,原則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設行為,任何不符合資源環境保護要求的建築必須限期搬遷;

  2、限制建設區多數是資源環境重點保護地或敏感區,包括河湖溼地的生態控制區、地表水源二級保護區、地下水源防護區、行滯洪區、文保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歷史文化街區的重點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風景名勝區的一二級區、自然保護區非核心區、工程地質中度控制建設區、基本農田保護區、都江堰精華灌區、森林公園及經濟林、中心城區城市開敞空間、規劃生態綠地、坡度介於15%和25%之間的山體及其他山體保護區等。規劃將根據資源環境條件進一步劃分控制等級,科學合理的引導開發建設行為,城市建設用地選擇應儘可能避讓。對於與限制建設地區重疊的城鎮建設區,應按照相關的保護要素提出具體建設限制標準,嚴格控制發展、嚴格實施相應的保護措施和補償政策,達到相應的保護要求。

  3、適宜建設區指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以外的地區,是城市發展優先選擇的地區,但建設行為也要根據資源環境條件,科學合理的確定開發模式、規模和強度,滿足各類保護區的標準要求。

  1.4 生態要素管制***第八十三條***

  1、生態保護區

  萬寧西部山地屬於生態高敏感區,容易因人類活動而發生惡化,產生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的問題,且受破壞後不易恢復。在市域範圍內將坡度25%以上、相對高度250米以上的山體劃定為生態保護區,嚴格保護林地。

  生態保護區內的坡耕地逐步退耕還林,對已遭破壞的山體、植被有計劃地進行修復和治理,增強水土保持能力。對城鎮用地內的山體保護區,以綠線形式進行控制保護,原則上禁止進行各類城鎮建設活動,對現有的工業企業應逐步搬遷,對現有的農村居住設施按現有規模進行控制,並鼓勵其向區外搬遷。如確需在區內進行建設的專案,應根據規劃審批程式,經規劃批准機關審批同意後方能進行。結合山地城鎮特點,通過建設城市公園和風景林地等方式保護和合理利用山體,發揮自然山體和植被在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和景觀風貌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

  2、生態緩衝區

  指具有生態保護過渡功能的區域,具體範圍為生態保護區周邊等高線15-50米之間以及坡度15-25%左右的區域。作為城鎮建設區與生態保護區之間隔離帶,進一步減少人類活動對生態保護區的干擾,避免城鎮發展距離山區太近而形成新的地質災害隱患。

  生態緩衝區內禁止安排汙染專案,部分環境較好的地區可以結合村民點改造安排少量的一類居住用地,建築層數應控制在3層以內,居住區內的綠地率不得低於40%。

  3、河湖溼地

  劃定河湖溼地保護區,控制周邊建設,保護河湖溼地的格局、水質和生態環境。重點保護萬寧、牛路嶺水庫及其他小型水庫。其它河湖溼地採取一般保護措施。

  對河湖溼地保護區採取“絕對生態控制區”***禁止建設區***和“建設控制區”***限制建設區***兩級保護的措施。其中在絕對生態控制區,以園林綠化為主,除道路、橋樑、園林建築小品之外,不得進行其他性質的建設。在建設控制區,需對各類建設活動進行嚴格審批,對容積率、綠化率、建築高度、密度等給予控制。

  4、水源保護地

  劃定一座大中型水庫水源地保護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要求加快加強水源保護區內的公益林建設,保護自然植被,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水庫庫區封山育林,逐步減少庫區人口。嚴格限制有汙染的專案建設,禁止採挖和篩選砂石、礦藏等活動,禁止向水域拋撒垃圾、動物屍體和其他汙染水體的物體,禁止設定排汙口。以水庫外邊緣50米範圍內劃定為絕對生態控制區,水庫外邊緣200米範圍內劃定為建設控制區。

  5、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

  由國家、省、市批准設立的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界線以內的地區。包括林大洲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茄新省級自然保護區、上溪省級自然保護區、尖嶺省級自然保護區、六連嶺省級自然保護區、大花角自然保護區及東山嶺風景名勝區。

  嚴格按照國家、省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內禁止城鎮、居民點和工業企業建設,嚴格限制開發強度。從嚴審批區內的休閒、旅遊設施建設及其它開發專案,大力提高區內的綠化覆蓋率和森林覆蓋率。

  6、自然災害敏感區

  包括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高易發地區,應限制各種建設活動。對已經在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建設的專案,必須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防止災害的發生,必要的應進行搬遷。對位於城市發展區內的災害易發地段,應安排為綠地或生態廊道。

  7、礦產資源分佈地區

  已探明的各項非金屬資源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有序開發。地下資源開採區以及開採後的塌陷區地面不得進行城市建設。礦區開採應該嚴格控制環境汙染,在採用技術措施限制汙染的基礎上,保證生活區和採礦區之間有不少於2公里寬的綠化隔離帶,新建礦區的居民點儘量向附近的小城鎮集中。禁止在地質災害隱患區或易導致自然景觀破壞的區域採石、採砂、取土,禁止在水庫、河流兩側採礦和排放廢渣廢液。

  8、基本農田保護區

  基本農田屬於禁止建設區,保護管理措施十分嚴格,它的調整劃定應儘可能與市域城鎮空間發展亟需保護的地區相結合,如生態綠地、隔離綠帶、飲用水源保護區等,便於城鎮空間的優化和實施管理。具體範圍依據國土部門劃定,並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對基本農田進行嚴格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9、基礎設施廊道

  指現狀和規劃城市建設用地之外的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包括道路、鐵路、港口和各種市政工程管線設施用地。具體範圍如下:

  海南東線高速公路道路紅線兩側各50米內為控制建設範圍。

  海南東線環島鐵路線兩側各100米內為控制建設範圍。

  在城市建成區以外地段,快速路兩側50米、一級公路兩側30米、二級公路兩側20米、非等級道路兩側5米內為控制建設範圍。

  220千伏電力線路導線邊線向外延伸15米、110千伏電力線路導線邊線向外延伸10米之內為控制範圍。

  基礎設施建設區應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格限制其他建設活動,保障各項基礎設施的有效執行。

  2 主城區建設用地

  2.1中心城區人口與用地規模***第八十七條***

  近期中心城區實際居住人口達到12萬人左右,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4.4平方公里,遠期中心城區人口控制在15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1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左右。

  2.2城市的發展方向***第八十九條***

  “適度向南、北部為主、遠期海濱”。

  3 主城區道路交通

  3.1主幹路***第一百零三條***

  1、區域聯絡主幹路兩條:港外路、萬烏路;

  2、萬城城區主幹路三橫六縱:工業大道、環市二路、萬安大道—人民西路—人民中路—人民東路;加誠路、幸福路、建設北街—建設南街、萬州大道—文明北路—文明中路—文明南路、縱二路、東山路;

  3、烏場新區主幹路:烏一路、烏二路、烏三路。

  4 主城區公共設施

  4.1行政辦公用地***第一百零八條***

  在城北新區安排市級行政辦公區,結合市民公園及水系綠帶,建成萬寧市的標誌性地區;在環二路南北兩側集中規劃佈置市級行政辦公機構。

  4.2商業用地***第一百零九條***

  在萬州大道、人民路規劃市級商業中心,形成集中的商業金融服務設施;原紅專路規劃為以小型商業、精品店為主,配以廣場、綠地空間,建成為獨具特色的休閒式購物場所。在城西區、烏場濱海新區安排區級商貿服務中心;老城區的商業用地繼續保留,經過環境治理後建成為區級商業中心,居住區中心參考居住區公共設施標準配套建設。

  4.3文化娛樂用地***第一百一十條***

  在行政辦公區集中安排市級文化娛樂設施,包括市民廣場,廣播電視中心、市圖書館、音樂廣場、展覽館和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建成市級文化中心。完善、改造老城區文化娛樂設施;在烏場濱海新區建設區級文化娛樂設施;居住區文化娛樂設施參考居住區級公共設施標準建設。

  4.4體育用地***第一百一十一條***

  保留完善原有的體育場作為區級體育中心;在城北新區建設市級體育運動中心,作為舉辦大型體育運動會場地;居住區體育設施應參考居住區公共設施標準進行建設。

  4.5教育用地***第一百一十二條***

  在東山嶺風景區安排大專院校用地和教育科研發展備用地,在主城區各組團居民區按標準規劃建設中小學和幼兒園設施。

  4.6醫療用地***第一百一十三條***

  調整和擴大現有醫療用地,規劃醫療衛生機構共10處,病床總數達2000張,達每千人擁有床位10張。

  4.7大型交易市場用地***第一百一十四條***

  規劃生產資料市場、專業批發市場***建材、金屬材料交易、蔬菜***2處,主要佈置在高速公路出***地區;在城西區、老城區、城北新區、烏場濱海新區各安排綜合市場1處;其它小商品及農貿市場在儘可能保留完善改造原有市場網點下,按服務半徑800—1000米配置,以滿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5 主城區綠地系統規劃

  5.1城市外圍森林圈***第一百二十二條***

  由城市外圍的林地、農業生態保護區、東山嶺城市公園構成的“城市外圍森林圈”,加強山體綠化、防止水土流失、保護水源水庫,加強農業保護區綠色環境建設。

  5.2濱河綠帶***第一百二十三條***

  拓寬河道和挖淤造湖,美化濱水景觀,使其成為城區綠化景觀水廊。仁裡河兩旁設定20-40米的景觀綠化帶,結合地形地貌建造萬寧龍湖水景公園。

  5.3公園和街頭綠地***第一百二十四條***

  規劃市級公園***烈士陵園***、市民公園、濱水公園等。街道兩旁和道路交叉口部分地段安排若干處面積在1000-10000平方米不等的街頭綠地,住宅區內部按居住區標準配套綠化建設用地。

  5.4防護綠帶***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工業區、倉儲用地及一般工業汙染源、汙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城市供電、電信、燃氣等市政設施及管線走廊地區,按國家規範要求建設防護林帶***地***;建設高速公路兩旁防護綠化隔離帶;城市道路必須進行綠化,城市主幹道兩側建設10—20米的綠化帶,城市次幹道兩側建設10-15米的綠化帶。

  6主城區基礎市政設施規劃

  6.1供水工程規劃

  集中統一建設萬寧市自來水廠,為萬城鎮周圍城鎮長豐、大茂、東澳、禮紀、後安、和樂等鎮和東部沿海旅遊區供水。供水規模為5萬立方米/日,遠期設計規模可擴大到10萬立方米/日。***第一百三十條***

  萬寧市自來水廠遠期的規模為29萬立方米/日。目前已建成供水能力為5萬立方米/日。為使水廠遠期生產規模擴大到29萬立方米/日,應預留水廠建設用地,總用地規模為6.5公頃。***第一百三十三條***

  城區主要供水乾管呈環網布置,並以支管鋪設至城區偏僻處。城區沿街道的供水管網上,每不大於120米的間隔設一個消火栓,在城市供水管網施工圖設計時予以具體佈置。***第一百三十四條***

  6.2排水工程規劃***第一百四十二條***

  規劃期內汙水處理廠規模,近期為7.5萬立方米/日,遠期為16萬立方米/日。近期汙水處理廠佔地7.5公頃,預留遠期用地,共計10公頃。汙水管道向河的方向鋪設,在河兩岸設汙水截流管,將截留的汙水最終彙集到汙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

  6.3供電工程規劃

  新建35kV變電站2座和10kV開閉所3座。分別位於萬城鎮永範區芒仔村附近的北坡35 kV變電站和位於萬城鎮萬寧市自來水廠附近的長豐35kV變電站,主變規模近期均為1×3.15MVA,遠期為2×3.15MVA,10kV出線10回。新建的3座開閉所是:在萬城鎮人民廣場附近建10kV廣場開閉所,在吳村仔附近建10kV東山開閉所,在城區繁華地區新海地段建10kV新海開閉所。***第一百四十五條***

  110kV線路採用架空敷設,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城市綠化預留高壓線走廊,嚴禁在其範圍內興建各種建***構***築物。城區內的電網按地下電纜鋪設進行規劃,近期以架空線路敷設,遠期實現電力電纜地下敷設。***第一百四十七條***

  ***電信工程規劃

  在現有局所基礎上建成大容量局。目前主城區人民西路有電信局一座,規劃近中期擴大交換機容量,遠期隨著城北新區的開發建設,規劃新建電話端局,同時在烏場濱海新區新建電話端局一座。***第一百五十條***

  改造文明中路郵政局,主城區新建郵政支局兩座,新建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建設郵政所、信報箱群,建立零售報刊雜誌、郵票等便民網點和信件收集系統。根據城市人口增長及業務發展需要,發展郵政代辦所。***第一百五十二條***

  7 城市綜合防災規劃

  7.1消防規劃***第一百六十七條***

  萬寧中心城區規劃安排5個消防站的建設,近期在城區安排1個消防大隊,下設二箇中隊,2個消防站。每個消防站預留用地0.7—0.9公頃。

  8 近期建設

  8.1近期人口和用地規模***第一百七十四條***

  按照萬城人口發展預測,近期萬城鎮人口規模將由現在的8.21萬人發展到12萬人,新增城市人口3.79萬人。

  萬城近期建設用地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內,人均建設用地按120平方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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