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汽車保險條例

  安省由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汽車保險規例。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安省執行新車險條例,歡迎閱讀!

  :汽車保費下週起將下降

  安省由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汽車保險規例,不涉及個人受傷的輕微交通意外,如果雙方私下和解而保險公司沒支付任何賠償的話,保險公司不能以此為理由提高保險費。資深保險經紀盛子揚表示,汽車保險費將調降,但比率因人而異。新規定更人性化,保費的地域差異也大幅縮窄。

  資深保險經紀盛子揚說,新規定主要是醫療護理的調整,由於理賠金額減少,車主如需增額外保障,可選提高投保專案。最主要的變更是非嚴重傷害或終生殘障的賠償,現時的醫療、康復及護理服務共86,000元,新例減至65,000元;嚴重傷害的醫療和康復及護理服務,目前分別各有100萬元,也降至合計100萬元。車主可額外投保13萬元的非嚴重傷害醫療、康復及護理服務,或100萬元嚴重傷害醫療、康復及護理服務。

  :收入補貼縮至4周可領

  現因交通意外無法工作的收入補貼為薪酬70%,每週最多400元。他說在新規例下,可額外投保將每週的薪酬補貼上限提高至600元、800元或1,000元。

  沒工作者以往要等6個月才能領津貼,新例縮短至4個星期;但反過來,由交通意外發生後計算,最多隻可領兩年津貼。

  盛子揚說:「沒任何人受傷的輕微踫撞,經雙方私下解決,只要每輛汽車的損失不逾2,000元,即使是車主有過失,被保險公司知悉但毋須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也不會增保險費,但只限每3年一次。」

  目前投保人如選按月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一般收3%年息,但新例規定年利率不可逾1.3%,故車主是每年一次性支付或按月繳交保險費的差別很少。

  他說,墊底費愈低,保險費自然愈高。為調降車保,保險公司須減低風險。投保人以往可選300元墊底費,但新例規定墊底費下限為500元。

  當然,如交通事故的責任不在車主身上,是毋須扣墊底費。現時汽車保險費的報價系統是智慧化和人性化,對投保人有全面和綜合評估,尤為重視個人駕駛紀錄。

  他說,以往某些市鎮保險費特別貴的情況也有所調整。雖個別社群間的地域因素仍存在,但基本上在大多區的區別不會太大,不再明顯。

  :安徽省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服務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提升安徽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服務質量,強化和規範安徽車險基礎服務,樹立安徽車險服務品牌,特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旨在實現安徽車險基礎服務的一致性和標準化,適用於在安徽境內經營機動車輛保險的各家財產保險公司。

  第二章 理賠服務基本準則

  第三條 理賠各環節服務人員牢固樹立“客戶第一”、“服務至上”的意識,主動、熱情為客戶提供服務,耐心細緻為客戶排憂解難。

  第四條 主動使用規範的禮貌用語——“您好”、“謝謝”、“再見”、“對不起”、“請”等。

  第五條 服務人員工作日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接受客戶任何形式的饋贈。

  第六條 服務公開透明,以便社會監督,所有理賠人員均需掛牌上崗,工作牌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姓名、所在部門、照片、工號、投訴電話。

  第三章 理賠各環節標準

  第七條 保險公司建立嚴格的365天×24小時接報案制度,確保全天候報案處理。

  第八條 接報案電話號碼明示於各公司宣傳文字中***包括保單、保卡、名片等***,不得隨意變更。

  第九條 電話接通三聲以內接聽,接報案電話規範使用電話禮儀,態度和藹,語言簡潔、清晰,仔細詢問、記錄客戶的報案內容,並告知後續索賠要領,做到有問必答。

  第十條 保險公司建立嚴格的365天×24小時查勘制度,確保責任到人。

  第十一條 查勘人員接到派工後須在5分鐘內主動與客戶聯絡,就不同的事故型別與客戶溝通,告知不同的處理方式。

  第十二條 對需要查勘現場的事故,市區內保證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縣級及縣級以下地區保證在3小時內到達現場,如因意外情況延誤,應事先與客戶充分溝通,取得客戶的諒解;對於非省內出險的情況,在2小時內安排好代查勘事宜。

  第十三條 事故的車輛及物質損失應由保險公司協同被保險人共同確定,遵循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定損單須及時出具,不得拖延推脫。對於人傷事故,保險公司應事先告知客戶人傷賠償事宜,損失核定執行出險地社會醫療保險的標準。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建立完善的事故車救援服務網路,在接到事故車輛救援的要求後,應立即聯絡和安排救援車輛,同時與客戶商定大概到達時間,如發生延誤,應及時和客戶聯絡,取得諒解。施救的目的地服從於客戶合理的要求。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建立365天×8小時受理理賠制度,必須保證8小時受理客戶理賠資料、理賠諮詢,為客戶提供事故處理指導服務。

  第十六條 理賠時效。在材料齊全、金額協商一致的前提下:

  1、2000元以下的車損案件,當日賠付;

  2、2000-10000元案件,三個工作日內賠付;

  3、10000-100000元以上案件,10個工作日賠付;

  4、100000以上案件,根據案件具體作出承諾;

  5、特殊案件、盜搶案件、人身傷害賠償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客戶的告知

  第十七條 服務人員在首次與客戶見面時,應語言並書面告知客戶理賠所需材料和應注意事項,告知內容一式兩份,並由客戶簽字認可。

  第十八條 在客戶遞交理賠資料時,保險公司應保證客戶獲得一站式服務,由專人接收資料後,應仔細審閱,確定材料齊全,由接收人簽發接收回執,回執須寫明責任人、***、注意事項、預計賠款時間。對於材料不全的客戶,必須有書面提示客戶需補齊的明細以免客戶重複往返。

  第十九條 對不屬保險責任的客戶索賠申請,須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的告知書,列明具體事件及不予賠付所依據的條款和理由;對於協商賠付的案件,須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定協議書,雙方簽字認可。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應建立嚴格的客戶回訪制度,對所有出險客戶在理賠結案後實行100%的服務回訪,回訪形式可多樣。

  第五章 客戶投訴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輛被保險人因對保險公司理賠服務不滿意,或對理賠處理存有異議,可向保險公司進行投訴,亦可向安徽省保險行業協會、省保險監督管理局投訴。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建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向社會公佈客戶投訴、服務監督電話、責任部門,受理客戶直接或由其他單位轉交來的客戶投訴。

  第二十三條 對客戶的投訴,保險公司需及時給予解決和答覆,在三個工作日內必須明確處理意見,所有車險投訴須有跟蹤處理結論,並有書面記錄備查,特殊投訴的處理須上報省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監督管理局。

  第六章 服務標準的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保險公司必須在車險理賠中嚴格執行本標準,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公司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第二十五條 省保險協會及保監局對各公司車險理賠服務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定期向全行業公佈標準執行情況報告,對違反服務標準的公司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公司整改。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標準的解釋權歸安徽省保險行業協會。

  第二十七條 本標準自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