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高階教師職稱評審材料整理有哪些問題

  在材料的整理上具體有以下一些問題:

  1.無據材料。

  材料的生命在於真實可信。說話有根有據是取信於他人的首要條件,教師的評審材料也是如此。因此,教師提供的實績材料一定要有可信的旁證材料做佐證。如根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下稱《評審條件》***第十九條“教學工作要求”第三點“教學成績顯著”中“現任職以來,開過校級以上的觀摩課、示範課,並獲得優秀等次”的,要求提供“教案、課堂教學評價表等原始材料”。再如,第二十一條“指導在職青年教師”中“任職以來,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過一定數量的青年教師,被指導物件在教育、教學方面取得明顯成績。”要求“能提供反映指導在職青年教師過程的原始材料”。一些教師不能在這些方面提供原始材料的影印件,只是在材料上簡單地寫上“每學期都能開示範課”,指導青年教師方面只有青年教師寫的“指導感言”,而缺少學校的“青藍合同”等證明材料,這樣就難於說明教師們的真實情況。

  有些在《評審條件》中沒有明確要求的,也必須把佐證材料或過程性材料補充進去。如:兼任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和運動隊訓練等工作的,需要有活動方案、計劃、實效等材料佐證。在教學工作中,顯著的教學成績要有體現學生成績的材料。

  2.無效材料。

  無據材料當然是無效材料,但在教師們提供的材料中,無效材料還包括教師們提供了大量的過時的或無關緊要的材料,這些材料不僅讓評委眼花繚亂,也浪費了大量的紙張。職稱評定要求提供的實績材料大部分是要在“任現職以來”所取得的,如教育工作,應提供任現職以來在班主任或其他教育輔導工作方面的實績材料,及相關的榮譽稱號,教學工作方面要求提供任現職以來教師的教學成績或學生的成績。

  無效材料,還包括“下級”不能證明“上級”。在教師上交的材料中,教師在上一級部門獲得的榮譽或參與的活動,因原始材料的丟失而只開具學校的證明,這是很難說明問題的。

  無效材料在教師提供的論文中尤為嚴重。論文評審中的教師論文發表,要求是在正規的刊物上發表,得到國家出版總局確認的,其主辦單位或主管單位為教育主管部門、各大學、教育學會等;論文獲獎要求是通過正規渠道評比的,如省教育廳、省教育學會各專業委員會、省教研室、教科所***教科院***等,“凡在各種增刊、內刊、專輯、論文集上發表的文章及複習資料、輔導材料、試題集等性質的出版物,均不作為申報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在教師的材料中廣泛出現了類似什麼“教育論壇”、“中華教育研究會”、“教育創新研究”等莫名其妙的雜誌,或以某某雜誌社、“教師培訓學會”等舉辦的論文賽。教師在這些雜誌上發表或參與此類評獎活動,花費了很多費用,但對自己的職稱評定沒有任何用處。希望廣大教師不要再花這樣的冤枉錢了。

  無效材料增加的是材料的厚度,但沒有提升材料的質量。職稱評定工作,是依條例打分的,符合條例的材料才給分,與材料的厚與薄,紙張的多與少不成必然的正比關係。所以,教師們要仔細閱讀《評審條件》,嚴格按照條例認真準備材料,材料做到既精要又準確。

  3.無序材料。

  材料除做到精要、準確以外,還要有序,以方便評委能迅速準確地找到需要的材料。雖然每個評委都是認真負責的,一本材料要反反覆覆地翻閱多次,生怕遺漏有價值的材料,但職稱評審是一項十分緊張與繁重的工作,評委的精力不會永遠旺盛,精神與視覺的疲軟遇上無序的材料,出錯的可能也是會有的。無序的材料表現在:材料整理沒有秩序,分類不清;同一材料反覆多次使用;材料標識不清,無法檢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