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的四大安全常識

  中學生各個方面還不成熟,他們的人身安全很容易受到傷害,為此必須掌握一些安全常識。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中學生的安全常識,供大家參閱。

  中學生的安全常識1、行路常識

  行路是中學生最基本、最常見的交通方式。因此,應該加強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識。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群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須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況分段通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訊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訊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共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通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

  中學生的安全常識2、騎自行車常識

  目前我校學生上、放學絕大多數以騎自行車為主,加強騎車的安全教育,掌握騎自行車的安全常識尤為必要。

  1.不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車;沒有剎車或沒有安全保證的自行車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不要在車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2.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混行道上要靠右邊行駛,不能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行駛。

  3.如過較大陡坡或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應當推車行走;雨、雪、霧等天氣要慢速行駛,路面雪大結冰時要推車慢行。

  4.轉彎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車時,不要與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過猛,不得妨礙被超車輛的正常行駛。

  5.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騎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駛,不要兩輛以上並排行駛。

  6.兩輛車行駛時,兩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擠抹,相互追逐。

  7.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不要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不要手失機動車行駛。

  中學生的安全常識3、乘機動車的常識

  乘機動車是學校師生外出活動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部分學生上、放學或出行所選擇的交通方式,因此要教育他們掌握乘車的一些安全常識。

  1.要選好車,特別是學校組織學生的集體交通活動,要取得與交通管理部門的聯絡,並在他們的指導下,確認駕駛人員的準駕資格後,選擇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準 運資格的,質量優良的客運車;發現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機動車不具 備載客的準運資格或明顯質量問題的不乘該車;不乘超載車。

  2.不要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招撥出租車,應該在車站臺上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車來後,待車停穩時,再按順序先下後上;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3.上車後,應找座位坐好,沒有座位時,應抓好把手站穩;乘坐小型客車,坐前排時要繫好安全帶;不要乘坐貨車或拖拉機;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要12歲以上,並戴好頭盔,在駕駛員身後兩腿分開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車輛行駛中,不要與駕駛員閒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隨意開啟車門、車廂,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投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

  5.車到站後,下車不要擁擠;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下車,開關車門時不能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下車後,需橫穿車行道時,應在確定沒有車輛過往時,從車尾部穿行,切不可從車頭部貿然通過。

  6.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車行道停車時,除救險外,乘車人須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中學生的安全常識4、防火安全常識

  ***一***燃燒的基本知識

  燃燒,俗稱“起火”、“著火”,是一種發光、發熱的化學反應,它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要有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物質稱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為氣體、液體和固體。

  ***1***可燃氣體種類很多,如煤氣、甲烷等。

  ***2***可燃液體使用很廣泛,如汽油、柴油、煤油、酒精等。 ***3***可燃固體種類極多,如木材、紙張等。

  2.要有助燃物。助燃物主要為氧氣或空氣,因為空氣中含有21%的氧,其他助燃物有各類氧化劑,如過氧化物、硝酸及其鹽類。

  3.要有著火源。著火源主要是熱能,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明火。如打火機火、蠟燭火、火柴火等。 ***2***高溫物體。如白熾燈泡、汽車排氣等。 ***3***電熱能。如電阻發熱、電流發熱、電火花等。?

  在某種情況下,雖然具備了燃燒的三個必要條件,但由於可燃物質的數量不夠,氧氣不足或者火源的熱量不夠,燃燒也不能發生。因此,燃燒要具備以下的充分條件: ***1***一定濃度。可燃物主要指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氣。 ***2***一定的含氧量。 ***3***一定的著火能量。

  ***二***滅火的幾種基本方法

  1.冷卻法:就是降低燃燒物質的溫度使火熄滅。如:可用水直接噴灑在燃燒物上,吸收能量,使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就可以使火焰熄滅。對水忌水的物品,如油類著火, 則不可以用水滅。

  2.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斷絕氧氣對燃燒物的助燃,最後使火焰窒息。使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都有窒息作用。

  3.隔離法:就是要斷絕可燃燒物。***1***將燃燒點附近的可燃物移到遠離火的地方,防止火勢蔓延。***2***切斷流向燃點的可燃液體。如關閉煤氣管閥門等。

  4.抑制法:用有抑制作用的滅火劑射到燃燒物上,使燃燒停止。如使用乾粉、1211滅火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