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教育在傳承和發展苗族傳統文化中的作用

  我國《教育大辭典》對“少數民族原始社會形態教育”作了這樣的解釋:“在少數民族原始社會,人們還尚未從生產生活過程中完全分離出來,那是沒有專門的教育機構和專職教師,“社會即學校,長輩或能者即教師,各種知識互相交織,包羅永珍,呈現教育社會性;全社會成員一律平等,不分男女老幼,聰明愚笨,均有受教育權利,表現受教育的全面性……”即使在當今我國苗族地區,社會教育依然是傳承和發展苗族傳統文化的重要途徑。

  一、苗族社會教育的基本形式

  苗族是一個有語言無文字的民族,許多豐富多彩的苗族傳統文化都是通過社會教育的方式來完成的。我國苗族地區社會教育的基本形式主要是人們通過舉行祭祀、婚慶、喪葬、集會以及節日等集體活動傳承和發展民族傳統文化的過程。這些集體活動積澱和熔鑄了苗族的歷史傳統、宗教信仰、倫理規範、民間習俗等文化內涵,是苗族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和具體表現形式。通過舉行上述原生態的社會集體活動,將參與者帶入苗族傳統文化的濃厚氛圍中,讓他們在這種原生態的社會集體活動中學習和領悟本民族的傳統文化。

  二、苗族社會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一,生存技藝教育。在古代苗族社會,苗族先民主要以粗狂的農耕生產為主,輔之以採摘和狩獵維持生計。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苗族先民社會教育的內容便是傳授生存技藝,教育方式主要表現為苗族老人在帶領年輕人進行農耕生產、製造工具、採集野果以及狩獵等過程中,向他們傳授苗族社會基本的生存技巧和經驗。

  第二,民族歷史教育。苗族歷史是一部艱難的遷徙史,追溯民族歷史、探尋民族由來不僅是每個苗族個體的心理需求,而且更是苗族人民進行歷史教育的重要內容。在傳統苗族社會,茶餘飯後,苗族小孩經常圍坐老人旁邊,聆聽他們唱說苗族古歌或講述神話傳說,每一次閒聊都將是苗族小孩的一次生動的社會教育課。

  第三,行為規範教育。苗族往往聚族而居,一個家支或宗族多居住在一個村寨,一個或幾個村寨組成鼓社。在傳統苗族社會,苗族人民以鼓社為單位開展各種集體活動如集體勞動、集體祭祀、集體節日等。每一種活動均由知曉苗族習俗的理老主持儀式,宣講各種宗法禮儀。每舉行一次活動人們都會從中受到一定苗族傳統禮儀的薰陶,這對約束人們的社會行為具有重要作用。

  三、社會教育傳承和發展苗族傳統文化的方法

  第一,開展民間文化活動宣傳苗族傳統文化。“社會即學校”、“生活即老師”是民族地區社會教育傳承和發展民族傳統文化的生動概括。在利用社會教育傳承和發展苗族傳統文化方面,貴州苗族地方政府曾做過多次嘗試。例如 2002年,貴州省臺江縣縣直屬若干單位與縣境內一個鄉鎮或村組成苗族文化俱樂部,請苗族歌舞教師指導,每逢週末輪流在縣城秀眉廣場開展唱苗歌、跳苗舞活動。苗族文化的真正繼承者是當地普通苗族群眾,開展民間文化活動宣傳苗族傳統文化,有助於擴大苗族傳統文化的社會影響力,實現苗族文化社會教育主體的自然生成。例如通過舉行鼓社祭活動,讓人們在苗族歷史與文化的代言人——巫師的引領下中接受苗族傳統文化的薰陶;通過舉行喪葬活動,讓人們與苗族巫師一道重溫苗族社會的發展歷史與苗族先民尊老愛幼、崇尚孝道的傳統美德;通過舉行婚嫁和節日活動,讓人們瞭解苗族婚嫁習俗、節日文化等相關知識。

  第二,利用民間館藏文化宣傳苗族文化。西方博物館學者認為,館藏文化教育的目的不在於“教”,而在於幫助觀眾“學”。 我國博物館學者也肯定館藏文化在宣傳民族傳統文化中的作用,指出博物館是通過為觀眾自我學習提供服務而實現其教育目的的。我國政府歷來重視對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靜態保護,各少數民族地區都相繼建立起了自己的民族文化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文獻資料室等。如何讓館藏文化的魅力吸引觀眾,滿足社會需求,是當前苗族社會教育傳承和發展民族傳統文化必須思考的問題。因此,我們可以通過開放貴州苗族地區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和文獻資料室等苗族文化靜態保護平臺,適時地向當地廣大苗族民眾宣傳苗族傳統文化,拓展苗族傳統文化的生存和發展空間。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充分發揮貴州苗族地區“自然博物館”在宣傳苗族傳統文化中的作用。

  第三,藉助現代大眾傳媒宣傳苗族文化。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苗族人民既可以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網路等現代傳媒工具傳播苗族傳統文化,擴大苗族傳統文化認知主體的範圍,提高苗族民眾傳承和發展本民族傳統文化的積極性。同時也可以通過自編自導的方式,將本民族傳統文化活動拍攝成光碟,將其拿到市場上售賣,讓當地各支系苗族群眾以及其他民族民間文化愛好者互看互學,為苗族文化教育主體的自然形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