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遵紀守法的演講稿

  遵紀守法指的是每個從業人員都要遵守紀律和法律,尤其要遵守職業紀律和與職業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石。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學生時代是人生中一個最重要的時期,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一個人在小時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犯了錯又不及時糾正的話,那麼這個人長大了就很難說他會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在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六五”普法計劃裡,我們青少年被列為法制教育的重要物件,由此可見,對於我們來說,懂法,學法,用法是多麼的重要。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會明白,當今社會,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法制化的時代,而我們中學生也正好處於長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擔社會義務和法律責任的年齡,知法懂法就顯得尤為重要且勢所必然。這樣,我們不僅可以以法律為武器保護自己,還能為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法律保護,世界才有和平,社會才會安寧,生活才會美好。有一個不能迴避的現實是,即使是在我們的校園裡,也並不是只有平和與溫馨,時常也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現象。譬如同學之間為了一些小事打架鬥毆,一個不慎,就有可能自毀前途,甚至傷害到一個年輕的生命。還有損壞公共財物的,出言不遜中傷他人的,甚至偷摸盜竊,敲詐勒索的。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為,也許會讓他的一生都帶有汙點,揹負著罪名。這些現象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因為不懂法而妄為,最終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違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於各種原因而忍氣吞聲。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這樣的後果,不只是沒有維護自己的權益與尊嚴,更重要的是,這是在縱惡,縱惡而不懲惡,棄法律武器而不用,正義得不到伸張,於人於己,必定後患無窮。法律從來不是什麼遙遠的東西,也不是僅存在於成人的世界中。遵紀守法,是我們從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們應該控制自己的慾望,對不是自己的東西堅決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緒,凡事三思而後行。對社會上那些打架鬥毆鬧事的群體敬而遠之。當社會對校園的影響越來越大時,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響。在這個資訊發達的社會,學習法律知識的途徑不勝列舉。當我們看電視,看報紙時,多留意社會動態,從已發生的事件中瞭解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更近一些的話,還可以從身邊的事例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對待學校舉行的普法教育活動不要當做無所謂,把心態擺正,認真地去學習瞭解,必定會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從身邊事做起,從點滴做起,學習法律知識,培養法制意識,,實踐法治精神,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邁好人生的第一步。

  篇2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步入了21世紀;隨著中國逐漸地與世界接軌,我們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當前中國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紀守法”。

  還記得20xx年公民道德規範中的第一句話是這樣的四個字“愛國守法”在我看來,作為一個公民,所必須具備的道德規範就是熱愛國家,遵紀守法。而我們----作為祖國的未來,就更應該時時牢記它。

  說到愛國,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說了。因此,對於我們中學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紀守法”了。“遵紀守法”它可以詮釋為遵守紀律,遵守法律。作為中學生的我們,作為21世紀主人公的我們,作為祖國新世紀花朵的我們,更應該人人做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們作為中學生,應該從實際出發,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們應該關心與重視校園、社群、城市等公共場所的紀律。自覺維護紀律。我們不能單單的將它看成一種紀律,更多的要將它看成一種道德、一種品格。遵守紀律必須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直至它長成一棵參天大樹。並且這棵樹必須越長越茂盛,不僅影響著自己,還要影響著他人。

  對於我們這些年齡的孩子,最容易衝動,而其後果更是難以想象。這就要求我們應該時時刻刻的牢記法律以及其嚴重的後果。我們必須瞭解國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規,並掌握與我們生活、學習等息息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文。瞭解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們必須明辨是非,要能夠利用這些法律來解決問題。對於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糾紛應合理解決。但對於一些違法犯罪的人與事不應該單憑自己及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解決,必要時須尋求警察幫助。因此,從這裡就能看出在我們的生活中時時應該守法。

  只瞭解不會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違法亂紀的事情特別多,例如,闖紅燈、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這些事,我們不能視而不見,因為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地球的環境、衛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們應該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應該尋求大人和警察的幫助。

  在我們瞭解法紀後,不僅要學會用,還必須牢記,將它印在心底。只有當你時刻牢記了“遵紀守法”這四個字後,才會在自己的生活與學習當中來更好地運用它們,利用它們來保護自己,來懲治違反者,取得應有的成效。所以,我們應該把祖國的強大,祖國的繁榮昌盛,祖國與世界接軌作為一種壓力,再把壓力化為一種動力;為我們美好的目標而奮鬥,為我們美好的理想而追求,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麼,就從現在開始,讓我們攜起手來,心連心,把“遵紀守法”時刻印在心中,讓全社會、讓全中國都來為祖國的安定、祖國的繁榮富強而“遵紀守法”,讓我們 中學生做一個真真正正的“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吧!

     篇3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裡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裡,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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