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由於企業生產機器執行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兩名職工受傷。最近,兩名職工痊癒出院。請問受傷職工的醫藥費及賠償款如何進行稅務處理?”河南省焦作市某稅務師事務所接到一家企業財務人員有關工傷賠償的諮詢。

  註冊稅務師查閱相關稅收規定後告訴該財務人員,《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企業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支出可以稅前扣除,並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企業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另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對於工傷的認定、工傷保險的待遇等給出了詳細的說明,各地政府對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也有明確。但以上規定及相關所得稅法規對於企業職工工傷藥費及賠償款是否可以稅前扣除未作出明確,各地稅務機關在實踐中處理也有不同。如,大連市地稅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企業根據《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的規定,向因工傷、殘、死亡的職工及家屬支付的工資、各種補貼和補助等福利待遇,允許稅前扣除。而有些地方的稅務部門卻認為,納稅人按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可以稅前扣除,但工傷賠償款不允許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