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自我營銷讓你成為搶手貨

    你擁有優良的工作態度,好的專業技能,以及認真學習的精神,一切成功要素都具備了,為什麼,遲遲無法發亮?

  這是全球頂尖商學院──哈佛MBA畢業生的最後一堂課。

  2006年11月,哈佛商學院的兩位助理教授史汀博格(Thomas Steenburgh)與諾頓(Michael Norton)向即將畢業的學生,出了最後一道習題;在課堂裡,兩位老師先要學生重新閱讀,過去以來,所有學過的營銷理論與知識,加以融會貫通,再以“自己”為商品,把自己賣出去(Sell Yourself)。

  如何成功讓自己成為職場上的搶手貨?史汀博格與諾頓提示兩項重點:

  第一,如何將你的特長,轉換為“顧客”的福利,說明為什麼對方要選擇你;

  第二,如何將“顧客”的福利,轉換為你的特長,瞭解顧客正在尋找什麼產品,接著問,我可以為他們做什麼?

  銷售自己,核心價值強力放送

  華爾街美語總經理林芳宜,一畢業就擔任空姐,六年後她從座艙長的職位離職,儘管沒有其它工作經驗,她仍寄了履歷給一家文教公司,毫不畏懼地要應徵行政經理職務。

  面試當天,從一踏進公司大門開始,她就留意到:櫃檯空無一人、桌子零亂、貨品散放,前前後後,她總共記下二十五項缺失。

  林芳宜很大膽要求比同業高出兩成的薪水,面試主管很好奇:妳沒做過相關工作,但“口氣”倒不小!面試主管也直截了當,劈頭就問:“為什麼我們要聘用你?”林芳宜好整以暇,一一細數這一路走進來的二十五項缺失,並對面試主管說:“你給我三個月,我擬出解決方案。若做不到,我就離職。”面試主管非常訝異,當場同意聘用她。林芳宜進入公司後,只花一個月,就將二十五項缺失,全部改善。

  老闆,選我,就對了!

  為什麼林芳宜能成功?哈佛商學院教授要求的兩個營銷自己的重點,她都做到了。她細心觀察到公司的缺失,並且用具體的事實,點出了“顧客”心中的焦慮,來凸顯她就是顧客需要的產品;而且,她還用明確的承諾,告訴顧客,你們需要我的原因,是因為只要三個月,我就能做好這些事,三個月做不到,我辭職!

  在高度競爭的臺灣職場,每年有30萬個大專畢業生擠進就業市場,你敢在面試時,一開口就向老闆要高於同業兩成的薪水嗎?還是,你擁有優良的工作態度、好的專業技能,以及認真學習的精神,這一切成功的要素你似乎都具備了,卻遲遲無法發亮?

  “默默做事,就會有人看得到,是不可能的。”104人力銀行營銷總監邱文仁斬釘截鐵地說。過去,她只管幾個人時,還能搞清楚每個員工的表現,現在,她手下不過十幾個人,但除非能讓她印象深刻,否則她真的很難記得每個員工的個別表現,更何況員工動輒上百、上千的大老闆。不管是正準備進入職場的新鮮人,或是在職場中載沉載浮的老鳥,“自我營銷”,讓自己“大賣”,是職場上讓你綻放光芒的那最後一哩路。

  但究竟要如何做,才能讓顧客知道,自己就是他們需要的產品,選你,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