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忘的一本書相關作文20篇

最難忘的一本書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423字

“書中自有黃金屋。”在我看來,書就是“海洋”,暢遊在知識的海洋裡無比愉悅。2015這一年,最難忘記的就是買到了《我願走遍世界每個角落》這本書。

一天,我做完作業,像往常一樣來到西單商場的書店,東瞧瞧西看看,似乎沒有一本書讓我動心。於是乎隨意拿了一本翻看,瞬間就被作者“樸實”的油畫所吸引。為揭開油畫的神祕面紗,我認真閱讀起油畫下面的文字,這下被它徹徹底底吸引了。書中的美句數不勝數,讓我現在還記憶猶新的是:“瀑布、山澗、流泉,生命之水在遼闊的天地間自由自在地飛舞奔洩……”書中有太多的見聞,讓我的眼界瞬間拓寬了。我決定把這本書買回家,再認真讀一讀,長大後要像作者一樣走遍世界的每個角落。

走出商場,天上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我將書揣進我的衣服裡,一路奔跑著回了家,衣服溼了,慶幸的是書卻一點沒有被淋溼。

感謝2015,同時感謝《我願走遍世界每個角落》這本書。它讓我懂得了許多,學習了許多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我的人生道路還很長,知識的道路更加長遠。

難忘的一本書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503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們要不斷地從書本中獲取知識。暑假裡,我看了好幾本書,最讓我難忘的就是《昆蟲記》這本書了。

《昆蟲記》的作者是法國著名昆蟲學家法布林,他一生都很貧窮,直到完成了這部鉅著,才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那時,法布林已經九十多歲了,真是大器晚成。

剛開始讀這本書時,我覺得非常枯燥,不就是一些小蟲子嗎,有什麼意思呢?但是當我堅持讀下來後,我驚奇地發現,越看越有趣,越看越長知識。《昆蟲記》裡先是介紹了法布林兒時的一些小故事,他利用放鴨子的時間去池塘邊觀察昆蟲、捉甲蟲……回家經常被父母責罵。

《昆蟲記》的後半部分,法布林重點介紹了許多昆蟲,包括它們的外形、生活習性以及繁衍後代的方法。他告訴我們黑步甲怎樣逃生、為什麼稱紅螞蟻為刻板的行者……這本書不僅讓我學到了許多昆蟲身上的知識,還讓我感受到了法布林那堅持不懈的精神。我時常這樣想:法布林對昆蟲這樣著迷,可以用一生的精力去研究昆蟲,而我們在學習上不正缺少這種持之以恆的精神嗎?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盡力去做我們感興趣的事情,只要能堅持下去就可以了。

書是我們的良師益友,它能帶走我們所有的煩惱,給我們帶來無盡的歡樂,讓我們一起盡情地暢遊在書海中吧!

難忘的一本書 篇3

國小六年級作文 ,646字

在書的海洋裡,有各種各樣的書,令人興奮的、諷刺社會的、想象離奇的、引人發笑的等等,都令人難以忘懷。其中,最讓我難忘的一本書就是丹尼爾笛福寫的《魯濱遜漂流記》。

這本書主要講魯濱遜出生在英國一個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可他卻一心想成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盜給俘虜了,成為了一名奴隸,之後,他又和一個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並在那兒造了一個種植園,之後,他在又一次遠航中遇上了海難,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來。他在那時只有一點武器和一點淡水與食物,船上剩下的資源只夠他活幾個月。於是,他以頑強的毅力與不停的探索,終於獲得了源源不斷的食物與淡水:他找到了一條淡水溪,還種了許多葡萄,大豆,小麥等農作物,又圈養了幾隻山羊。在這段時間裡,他很孤獨。然而就在這時,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壯男,魯濱遜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誠的僕人,並且,魯濱遜還教他學會了英語!就這樣,27年過去了,人們終於發現了他們,並把他們帶回了巴西,他現在把巴西的種植園捐給了福利院,又經過一段時間的跋涉後,終於回到了英國。

這本書想象十分新穎離奇,但也是有本有據的。他教給了我許多道理,告訴我男子漢要自力更生,要堅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這是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我讀這本書是幾個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內容我依然記憶猶新。要是我也能成為一個像魯濱遜這樣的人,那就好了。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實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薦給我的小夥伴們,讓他們一起來看這本書,讓他們也感受到,什麼叫做真正的男子漢。

難忘的一本書 篇4

國小五年級作文 ,466字

從小到大,我看過許多書:我在《超新星紀元》中感到驕傲,在《圓明園的毀滅》中感到憤怒與惋惜,在《開國大典》中感到自豪……但是令我最難忘的一本書是《窗邊的小豆豆》。

《窗邊的小豆豆》這本書主要講的是日本作家黑柳徹子一段真實的故事。小豆豆應為太調皮、搗蛋被轉進了巴學園。在巴學園學習了一段時間過後,在別人眼裡看來是“怪人”的小豆豆終於改變了大家對她的看法。

我印象最深刻一段是:小豆豆在上廁所的時候,不小心把她最心愛的錢包掉了下去,小豆豆當時驚慌失色,後來,小豆豆把下水管道的雜物全部挖了出來。小林宗作校長看見了,僅僅只說了一句話:“等會挖完時,要把這些雜物重新放進去。”我從這裡可以體會到了小林宗作校長非常有責任心,對小豆豆的教育方式非常特別。

大作家羅丹曾經說過一句話:“其實世界上並不缺少美,而是缺少能發現美得眼睛”。《窗邊的小豆豆》不就是映射出小豆豆的美嗎?慈祥的父母,辛勞的清潔工,可敬的老師……這些不都是我們生活中發現的美嗎?

讀完了這本書,讓我深切地瞭解到了什麼是自然美。這真是一本讓我難以忘懷的書,有機會我還會繼續再看的。

讓我難忘的一本書 篇5

國二作文 ,971字

四年前的絲絲細雨彷彿還在眼前,與表姐一別竟從未再見。今日,細雨如故,不由得又想起表姐與她贈我的那本書。淡淡的藍色封面一如我淡淡的憂傷,表姐,你可還好?

記得小時候不懂事,把表姐對我的溺愛當成了令牌。姐姐極其珍愛書本,每每去她家總是可以看見書櫃裡的書一絲不苟地立在那裡,哪怕是姐姐大幾年前買的也是工工整整,不見一點汙漬。

那時我也是愛看書的,但對書只是愛護幾天,待我看過幾遍就會隨處亂放,所以書上總是有折過的痕跡。我原來只愛著童話,但偏偏喜歡上了姐姐的一本書。

這是她新買的一本,書上的女子閉著雙眸,似在追憶,似在思考,似在展望。我一看就來了興致,死活要把這書帶回去。姐姐曉得我的性子,也不說不肯,也不說不讓我帶走。只說讓我就在這看,不必帶回去。這是姐姐頭次拒絕我,我一下子耍起性子,非帶回去不可。姐姐是鬥不過我的,只得叮囑了又叮囑,還找出書皮包上,這才給我。

我看著她還是一副擔心的模樣。心裡就不高興了,拿起書扒了書皮丟給她就跑了。晚上在床上還是氣沖沖的,拿起書惡狠狠的翻開看了起來。

整個夜晚我都做著同一個夢,我如同海倫一樣失去了視力、聽力,在無盡的黑暗中盪漾。我只能縮在硬硬的小船上,緊緊抓住船沿驚恐的睡去。

陽光召醒了萬物,我也翻身起床,然後就看見姐姐借我的書正“慘不忍睹”的團在床上,書頁被我揪成了一團,我想起了昨晚的夢,昨晚的小船是……

書皺成那樣恐怕是弄不好了,我用手使勁的壓了壓書,至少從封面看著還好。我跑去姐姐家,把書往姐姐懷裡一塞,用低不可聞的聲音道了聲歉,也不敢抬頭看姐姐。“瞧你,怎麼……”姐姐的話隨著翻書的聲音一起消失,我又道了聲歉,姐姐摸了摸我的頭說沒事,只是地上有了一滴、兩滴透明的水印……

自從那時,我便不再去找姐姐,夜裡也總是睡不著。直到姐姐高考失利,要外出打工時,我才跟著媽媽一起去送姐姐。

漂亮的折傘隔出一方天地,姐姐遞來那本書,只是沒了以前的皺紋。姐姐說:“我希望你可以像海倫一樣,有所成就。”然後抱了抱我,說:“我也會像她一樣。”

火車離去斷了念想,此時一別便沒有再見。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至此成了我最珍愛的一本書。

難忘的一本書 篇6

國小六年級作文 ,813字

你見一隻盤羊為了為母報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劍還鋒利嗎?它就是那堅強不屈的血頂兒!它不屈不撓,為母報仇,我要向它學習!

血頂兒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為它的母親為了救它而與世長辭了,而母親的最後一束血射在了它的頭頂。這個特殊但有著象徵意義的名字誕生了!

母愛是那樣的偉大,從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現在才知曉,原來動物界的愛也同樣是出眾的!母親深觸我的心!

從小沒有母親的血頂兒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樣也是個奇怪的羊。它從來不和別的羊接觸,只是一個人在一棵大樹邊靜靜地磨著那圓滑的角。餓時,也只會找一點深綠色的草吃,因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寧靜的午後,一束暖陽照著一群愜意的羊兒們。它們的眼睛半睜半閉,身子斜靠在樹旁。突然,草叢中跳出一隻母狼,她身懷著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來。見到這麼一群肥實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來了!

然而,血頂兒看了,眼裡閃出了火光,怒氣衝衝,就是那隻殺母之狼呀!它衝了上來,主動發出進攻。狼吃了一驚,但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戰。血頂兒撲向母狼,但可惜撲了個空了,那隻母狼十分機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卻使它敗下陣來。它小瞧這隻盤羊了,它有著非同一般的鬥志力。在一剎那間,母狼的腿感到一陣火辣,上面流出了鮮血。母狼趕緊跳進了樹叢,它為了自己的生命,更為了自己的孩子。

血頂兒的智慧還有那股力量感動了我的內心。它是那樣的厲害,我為它感到驕傲!

血頂兒救了羊群,但盤羊們仍然認為它是一隻瘋羊。頭羊認為它是個禍害,就在它睡覺時偷偷離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頂兒又發現了那隻母狼。母狼十分憤怒,心中的滿腔熱血全都爆發了!

它們鬥了起來,母狼撲向血頂兒,血頂兒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輕鬆一躲。它又朝血頂兒後背撲去,在它頸上一咬,鮮血流了出來,母狼銜著血頂兒走向遠方,血也流向遠方。

雖然血頂兒沒有完成自己的心願,但是它是我心中永遠的英雄!

我合上書,閉上雙眼,血頂兒可以有它這樣的堅定信念,難道我會不如它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707字

在我的書櫥裡有許許多多的書:有法布林的《昆蟲記》,有葉聖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眾多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因為書中許多活靈活現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讓我讀後回味無窮。

我喜歡三國演義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國裡的人物個個都被作者描寫得維妙維肖,裡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顆精忠報國之心,很令人敬佩。書中我最喜歡的要數孔明瞭,因為他足智多謀,遇事沉著冷靜,非常善於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藉助稻草人順利取得魏軍的十萬支箭,以備後用。魏、蜀、吳三國互相殘殺,損失了不少精兵強將,令人覺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國裡面一名將領,我會學習呂布精兵習武,學習孔明用好計謀,一定能夠取得最後的勝利。

我更喜歡三國演義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戰呂布”這個片段描寫得最為精彩:呂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員大將,他武功高強。有一次,張飛拿著丈八蛇矛應戰呂布,倆人戰了五十多個回合,張飛的陣腳漸漸亂了,而呂布越戰越勇。眼見張飛招架不住了,關羽著急了,他舞動著八十二斤的青龍偃月刀衝了上來,和張飛一起應戰呂布。剎那間,塵土飛揚,三匹馬廝殺在一起,三十多個回合過去了,倆人仍然戰不過呂布,這時,劉備也持著雙股寶劍來幫忙,他們弟兄三人把呂布團團圍住,呂布招架不住,只好起著赤兔馬飛快地溜走了。讀這個故事,我彷彿也來到了三國時的戰場,聽到了震耳欲聾的戰鼓聲,看到了激烈的戰爭場面,從“三英戰呂布”這個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團結一心,其利斷金“的道理。“三顧茅廬”“連環計”“火燒赤壁”等故事都寫得非常精彩。

《三國演義》是我國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歡《三國演義》這本書。同學們,你們也趕快來讀一讀吧。

最難忘的一件事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663字

記起那次四年級下冊的寫字比賽,我時又傷心,又快樂。

記得一天上午第三節課,老師叫了班裡幾個寫字好的同學先去比賽。在比賽後一段時間,我總在想:我的字還可以,按平常我一定是最好的,可現在我上面還有很多同學寫得比我好。一想到別人比我好,我就對自己失望透頂。當老師宣佈說我們班有3個人要去參加寫字比賽時,大家都用疑惑和十分想知道的眼神看著老師。老師大聲說:“去比賽的人是子淨、偉婷、桂萍。”“桂萍,”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跳,“我居然可以去比賽。”

得到訊息後,我們3個人就開始練起字來,雖然只是一筆一畫,丹納對我來說,是比登天還難。因為我們的任務是把字寫漂亮,不只是寫字。

離比賽只剩下幾星期了,我們知道後,就開始不停的練。中午練,晚上練,去讓老師教也練。又過了些日子,教我們寫字的老師說要在我們八個人中選六個去比賽,我心裡總在想到底有沒有呢?

等到離真正比賽差不多一星期時,老師說我們班去跟別的學校比賽有兩個,是子淨和偉婷。“聽到老師說的這句話,雖然我表面不傷心,好像無所謂的樣子,但是我們卻在心裡默默流淚。

回到家,我告訴默默這個訊息,我邊說邊流淚。媽媽從我的眼神中看出我的傷心,就安慰我說:“沒關係,下次再努力嘛!“我什麼也沒說,只是傻傻地站在那兒。

晚上睡覺時,我的眼淚溼潤了整個枕巾。我在想:為什麼我這些日子的努力是完全沒有用的呢?為什麼學校給我希望又給我失望呢?這比沒有來得好。不不不,是我自己的字寫的不好,怨不得別人和學校。

這件事令我久久不能忘懷。因為這件事,我更加喜歡寫字。我暗下決心:一定要把字寫好,再次去參加比賽。

最難忘的一件事 篇9

國小五年級作文 ,718字

看到這個題目時,我的心在隱隱作痛。它使我想起了那件事,永生難忘的一件事。

“昨天晚上,你去哪裡了?”父親質問道,語氣與平時大不一樣。我一愣,遲疑了一下說“跟同學在小區打籃球啊!”說完臉紅得像個大蘋果,心裡像揣了一隻小兔子—怦怦直跳:父親是不是知道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是去網咖,沒錯吧?”父親毫不留情地戳穿了我那脆弱的偽裝。“沒……有啊!”我還是鼓足勇氣,從牙縫裡擠出這三個字。

父親頓時臉色大變,原本佈滿皺紋的眼角擰得更緊,兩隻眼睛怒氣衝衝地盯著我,勃然大怒地吼道:“我以為你是個優秀的孩子,沒想到學會撒謊,過來,給我跪著”,可此時我的身體早已僵持在原地一動不動。“快”父親大喝一聲,我的雙腳像灌了鉛似的艱難地往前走,然後雙腳跪地。隨後,父親抽出他的皮帶。一聲皮帶撕裂空氣的響聲宣告著一道血印的產生。噼啪聲,空氣撕裂聲,我負痛的悶哼聲,交織在一起,眼淚從臉上滑落。撕裂聲並沒有停止,我恐懼的身體也被疼痛佔據了,我的腦子也麻木了。

就在這麻木中,屋中卻如石破天驚般地傳出一陣歇斯底里的哭聲“住手,別打了!”母親隨著叫聲從屋中衝了出來,臉上掛滿了淚水。可父親更生氣了,大發雷霆地說“這就是你引以為豪的兒子,你瞧他,變成什麼樣,今天我非教訓他不可。”“可以講道理呀,非要用這種方法嗎?”母親還在努力地保護我。這時,氣得有點神志不清的父親居然眼含淚水,再次拿起皮帶,母親竟趴在我身上,於是那皮帶便抽在了母親瘦弱的肩膀上。於是,父親含淚的鞭打,母親不捨的神情,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了我的心靈。

時間定格在那刻,那一刻,我知道了父親的嚴厲,母親的慈祥,都是源於對我深深的愛。那一天,那件事,將成為我一生中最難忘的一件事。

最難忘的一個職業 篇10

國小四年級作文 ,490字

每個人都有一個令自己難忘的職業吧!有的是:醫生、教師、警察、護士……令我難忘的一個職業卻是在馬路邊穿梭的清潔工。

只要你到馬路去看一看,一定會看到許多潔白的身影,那就是清潔工。她們在馬路邊工作,每次工作都好像與死神擦肩而過。她們不知道死神什麼時候會找到她們。不過,她們不在乎一切,總是默默無聞。

有一次,我在馬路上看到一位清潔工阿姨,她還是跟往常一樣,帶著白色的口罩,穿著長長的工作服,戴著一頂帽子。拿著長長的掃把在馬路旁掃地。一對年輕人走過來,手裡拿著一瓶飲料。喝完後,便隨手扔在地上。清潔工阿姨看見後,馬上衝過去,對那兩個年輕人說:“你們兩個,怎麼亂扔垃圾啊?虧你們還是年輕人呢!”那兩個年輕人也不甘示弱,反駁道:“那你等會再來這邊打掃不是一樣嗎?”清潔工阿姨生氣地說:“你如果一直這樣亂扔垃圾,會造成一個行為習慣,給社會抹黑。”那兩個小夥子頓時羞紅了臉,撿起地上的飲料瓶,慌張地走了。這時,清潔工阿姨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不管春夏秋冬,不管嚴寒酷暑,她們總是第一時間再自己的崗位上工作,總是默默無聞的奉獻。人們都說:清潔工是城市的美容師。但我要說:清潔工更是人們心靈的勸導者!

最難忘的一件事 篇11

國小六年級作文 ,554字

直到至今,我還是常常想起那一個個寒風呼嘯的夜晚……

我以前小的時候,如果受到一點點驚嚇,晚上睡覺的時候就經常做噩夢。記得有一次,我又做了一個噩夢,夢裡,一個沒有頭髮的老頭拉著我的小手,緊緊的拉著我的手,我的手溼了,大豆般的汗滴從臉上滑了下來。當時,我害怕極了,那個老頭,一副凶狠的模樣,臉上掛著怪異的笑容,對我說:“孩子,跟我走吧!爺爺給你買糖吃!”那個老頭一邊說一邊邪笑著。我一看他是壞人,就想掙脫開他的手,可我當時還小,那個老頭的力氣比我大好幾倍,我又有什麼辦法呢?夢裡我開始哇哇大哭……

恍惚中,媽媽在呼喚著我,一聲又一聲,那樣親切,那樣溫暖。夢被驚醒了,我的心依然砰砰直跳,額頭上滿是受到驚嚇時留下的豆大般的汗珠,臉色被嚇得蒼白,一點血色也沒有,頭髮凌亂凌亂的,眼睛裡充滿了恐懼。

媽媽不停地叫著我的乳名,我才發現此時我正躺在媽媽的懷抱裡。媽媽知道我經常做惡夢,總是睡不踏實,一聽我的床上有些動靜,肯定會來抱著我。媽媽一手拿著毛巾,一手託著我的小腦袋,為我溫柔的擦去我臉上的汗珠和淚痕。輕輕地,慢慢地,動作是那樣輕柔。

媽媽為我擦好汗珠,臉上眼裡寫滿擔憂,那雙手摸著我的小腦袋,給我講一個美麗的故事。

媽媽的懷抱好溫暖,每當此時我總會在媽媽的懷抱中睡著了。在媽媽愛的懷抱中,我睡得是那麼香,那麼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962字

俗話說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呼蘭河傳》這本書。

書目簡介:《呼蘭河傳》是蕭紅創作的一篇長篇小說,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寫於香港,小說共分七章,前有序後有尾聲,著名文學巨匠茅盾作序,書中主要寫了那是一個既僻遠又熱鬧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個:“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動物和小孩,而人們卻在看熱鬧。小城舉行盛舉時,人們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燈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溫和。我們有幾家鄰居,西邊一間破草屋租給一家餵豬的,還有一間租給了開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裡住著趕大車的胡家,養了一個小童養媳—小團圓媳婦以及一連串的趣事。

書評:金庸這樣評價:蕭紅在香港寫的《呼蘭河傳》感人至深,我閱此書後,徑去淺水灣她墓地憑弔一番,深恨未能見到此才女。茅盾說《呼蘭河傳》是一篇敘事詩,一幅多彩的風圖畫,一串悽婉的歌謠。而文貴良說:蕭紅的《呼蘭河傳》1931年在武漢動筆,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蘭河傳》對呼蘭河城的散落追憶,植根於蕭紅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說。這種言說,塑造了屬於蕭紅個人的“新方言”。在這本奇特的小說裡,蕭紅以她幽默而富韻律感的天才筆觸明快而萬物有靈的通話風格,早就了一部“回憶式”文學的巔峰之作。

推薦理由:《呼蘭河傳》這部小說在藝術形式上是比較獨特的:雖然寫了人物,但沒有主角;雖也敘事故事,但沒有主軸;全書7章雖然可以各自獨立卻又依然是一整體。他不是純粹的鄉土文學,也不是純粹的左派文學,這中有諷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記錄真實生活的一面。就像一個黑白的記錄片,間或夾雜著和祖父在小花園玩耍的彩色畫面。它是一本回憶童年的散文小說,既有寂寞和傷感;又不全是寂寞和傷害。

這本書用樸實清麗,真摯感人的語言分別描寫了呼蘭河這個小城,呼蘭河的風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淒涼等幾個房面。

雖然作者嚴厲的批評了故鄉人們的愚昧,但作者對故鄉和故鄉人們始終懷著一種深深的熱愛和思念。文中刻畫了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這些和祖父度過的美好時光,是一段好的回憶,在這回憶中,有著留戀,有著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傳的方式為我們描繪了豐富的故事和人物,為我們描述了一個複雜的生活空間,告訴我們,應該用一種寬廣的胸懷來召喚真情和溫暖。大家都來讀《呼蘭河傳》吧,體會一下蕭紅的世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3

國小四年級作文 ,310字

我從開始讀書以來閱讀過很多書,但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木偶奇遇記》。《木偶奇遇記》是科洛迪的代表作,發表於1880年。這部童話的主人公皮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木偶奇遇記》通過皮諾曹的種種曲折、離奇的經歷,表現出他熱愛正義、痛恨邪惡、天真純潔的好品質。並藉此教育兒童要抵禦種種誘惑,做一個誠實、聽話、愛學習、愛勞動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級時曾學到這本書的一個片段,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週六,我上街看到書店裡有這本書,所以立刻就買了,買回來後細細閱讀,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會說話的木頭》,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讀一讀喲!

我喜歡這本書!同學們,你有自己喜歡的書嗎?有的話,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4

國小三年級作文 ,504字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書—《查理九世之不死國的生命樹》。故事驚心動魄,撲朔迷離。深深吸引了我。現在我把這本書與大家一起分享。

書中一隻小狗名叫查理。這隻狗非常聰明,很多問題都他發都是他發現的。最神奇的是他會講話,成為團隊中的老大。墨多多,愛探險,腦子靈活,善於挖掘核心問題。堯婷婷是個細心的女孩子,她豐富的課外知識給了大夥強大的支援。探險中很多問題都是她解決的。虎鯊,為人直爽,很有勇氣。扶幽,富有創造力能給隊伍提供技術支援。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扶幽,因為他的智商最高,關鍵時刻露一手。

當我聚精會神的看著書,彷彿也進入到了那詭異、神祕的世界。我的心隨故事情節而上下波動。故事主要講了四人一狗來到了不死國。他們遇到了一個貪婪鬼,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獲得了很多金幣,但也正是因為他的貪婪,讓他把自己的命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生命是有限的,但我們的動力無限,我們應該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義的事情。

書中還有謎題在迎接我們,它吸引著我去解開這一道道的難關,要是實在不會也沒關係,書中有解謎卡,可以助我們一臂之力。

我最喜歡這本書從這本書中我學會了遇到困難不能退縮,應該團結一心,勇敢來面對,才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最難忘的一次遊歷 篇15

敘事作文 ,689字

六月一日,隨雙親出遊。

炎日烤大地,汗珠滾滾落。餘等提包拉箱,氣喘吁吁,可不敵心中之喜,手舞足蹈。少頃,奔至車,坐椅上,望窗景,欣喜似大浪翻湧。

約午時,抵京都。餘等遄離車,望四周,人多似海,商販警察混雜其中。未細看,見導遊揮旗幟,餘等便緊跟而上。至陰處,只見他寥寥數語,便打發餘等隨意觀賞,隨之,靠古木閉眼休息。餘等雖心有不滿卻無可奈何,乃四處散開賞美景。

不久,便見心中聖物—鳥巢,欣喜不已,可待細看,全鐵而造,微鏽,顏色灰暗,恰如古稀之人,與想象中絲毫不符,令餘大為失望,遺憾離去。未等餘再看它物,導遊便急聲呼喚,前去下一景點。

繼而參觀毛主席紀念堂,故宮等地,全是走馬觀花,先前激動之情早已蕩然無存,如行屍走肉般按導遊之安排“玩耍”。一天下來,疲憊不堪,後悔之意浮上心頭,只願住處勉強,足矣。可天意弄人,望餘等住所,簡陋不堪,掩面無語。坐榻上,翻來覆去,難眠。

次日清晨,面板過敏,紅點朵朵綻放,不忍直視。上之車,昏昏欲睡,空調號叫,寒氣徹骨,連咳幾聲,無人過問,乃忍之。願今日之行美好,餘等心慰之,可未想……

“今之行程有:水晶專賣店,珍珠專賣店,食品專賣店……”,導遊手持麥克風無表情說之,如晴天霹靂,餘等心灰,嘆息。

歷經數十個“魔店”,餘等早已心神俱疲,只望早日回家,可導遊曰:“上繳兩百元為景點費。”餘等怒之,紛紛斥責,可其不為所動,乃僵持數時。餘等望愈暗天色,為安全回家,忍屈掏錢。其數一沓鈔票,大笑。

抵至家,狼狽不堪,對比前後,感慨萬千:

其途可謂不順,可人在世,怎能事事全?嚐盡酸甜苦辣,乃是生之趣味。故莫要指責坎坷崎嶇,其鋪就君精彩一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6

國小四年級作文 ,869字

小時侯,我經常纏著媽媽講童話故事給我聽。媽媽對我說:“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爺爺,他寫了許多優美的童話故事,等你長大了,我給你買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

我很渴望擁有這本書。一年前的一個週末,我和媽媽去逛書店,在二樓的書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話故事書,在裡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我很高興,就毫不猶豫的買下了這本書。回到家裡,一口氣讀完了了第一個故事:《醜小鴨》。

我喜歡《醜小鴨》這個故事。醜小鴨一生下來便很醜,父母討厭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裡的動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漸漸地來臨,其他動物都有溫暖的家,只有醜小鴨沒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憐的醜小鴨被凍昏過去。醜小鴨歷經千辛萬苦才度過了這個漫長而寒冷的冬天。溫暖的春天到了,這時,醜小鴨已經變成了一隻潔白美麗的天鵝,張開翅膀,飛向藍藍的天空。

看了《醜小鴨》這個故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補拙嘛!

其實,我也是一隻醜小鴨,然而,我卻不像醜小鴨那麼可憐。小時侯,我在海邊的一個小鎮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後來,爸爸媽媽在這個城市安了個新家。我七歲才進小學讀書,當我第一天走進校園時,校園裡的一切對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學們都讀過幾年幼兒園,基礎都比我好。當老師第一次提問我時,我膽怯的站起來,回答的聲音很小,只有自己聽得到。下課以後,同學們圍在一起做遊戲,我站在一旁看著,感到很孤獨。回到家裡,我把在學校不開心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給我講了醜小鴨的故事,然後對我說:“你是個大膽的女孩子,你並不比其他同學差,你要像醜小鴨那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變成美麗的天鵝。”聽了媽媽的話,我又有了自信。我開始發奮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後來同學們推薦我當了學習委員。這次期中考試,語文、數學我都拿了滿分。當我站在領獎臺向同學們敬禮時,老師和同學們都用讚許的目光看著我。我拿著獎狀回到家裡,爸爸媽媽很高興,媽媽摟著我說:“我的女兒真棒,醜小鴨要變成天鵝了。”

我喜歡《安徒生童話故事》,喜歡醜小鴨。我是醜小鴨,但終有一天,我會變成美麗的天鵝,飛向藍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7

國小五年級作文 ,597字

在我的書桌裡放著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新華字典》。這一本普通的《新華字典》,卻有著一段精彩的故事。

這本《新華字典》的外形是長方形的,紅色的封面,封面上寫著“新華字典”四個白色的大字。

翻開《新華字典》第一頁,你看到三個字—總目錄。字典裡的欄目有識字、拼音、組詞、造句、近義詞、反義詞、解釋說明等。

有一次,我不小心在字典上留了一個髒手印,爸爸頓時拉下臉來,訓斥我。他還用橡皮輕輕地把汙跡擦掉。我看到這種情形,心裡既害怕又奇怪:只不過是一本舊書,為什麼爸爸把它當作寶貝似的呢?

爸爸的臉變得嚴肅起來,一邊拉我來到他身邊,一邊跟我說起字典的來歷—

以前老師要求爸爸買《新華字典》。爸爸把這件事告訴奶奶,但奶奶當時身上只有幾角錢,準備拿去買鹽。如果買了字典,就沒有錢買鹽了,那當晚的菜就會變得無滋無味。但奶奶思考了一會兒,就毫不猶豫地把錢給了爸爸去買了《新華字典》。

字典買了回來之後,奶奶在第一頁寫上“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從此,爸爸努力學習,每個學期都取得優異的成績。奶奶高興地說:“我當初的選擇真正確!有了書就能長知識。”爸爸就是這樣一直珍藏著這本凝聚著濃濃母愛的字典。我一邊聽一邊深受感動。

現在我一有空就把那本字典拿出來看,遇到不會寫或不明白的字時也拿出這本字典來查查。

我非常喜歡這一本書—《新華字典》。它永遠是我的良師益友,指引著我前進。

最難忘的一句話 篇18

國一作文 ,641字

在我記憶的倉庫裡,貯藏著許許多多的名言,像一盞盞指路明燈,或多或少地給予我幫助。其中最令我難忘的是這一句:“加油,你能行!”

那次是在籃球訓練時,老師叫我們跳臺階練習彈跳力。那個臺階足有半米高,規定必須雙腳跳!可知道,那個臺階就是一腳踏上去也不容易呀!我一走過去就膽驚心怯:“哇,這麼高,怎麼跳呀!”臺階後面就是灌木叢,要是腳被臺階絆住了,就會摔倒在灌木叢裡。“被灌木扎爆了眼睛或摔斷了腿,後果就不堪設想了!”想到這裡我被嚇得滿頭大汗,倒吸了幾口冷氣。

彈跳訓練開始了,老師讓我們先跳十個臺階,我一下子便愣住了。媽呀!我連一個臺階也跳不了啊!怎麼可能跳十個臺階呢?正在我心神不定的時候,耳畔傳來了媽媽熟悉的喊聲:“加油!你能行!”我終於鼓起了勇氣,“拼了!”於是,我閉上眼睛,咬緊牙關奮力一跳—不料,我的左腳穩穩的落在了臺階上,右腳卻不爭氣,落空了。

這次的失敗讓我的勇氣被重重挫傷了,這時心裡滿是膽怯,腦子裡全是失敗的情景,看著右腿上被碰青的一塊傷疤,又想,我做不到,如果摔痛了怎麼辦?此時,堅強而又溫暖的聲音再次在我耳邊響了起來:“加油,你能行!”這句話頓時又讓我產生了信心。此時,我的心裡“自信”和“膽小”經過輪番激烈的鬥爭,最後還是“自信”戰勝了“膽小”,我又一次站在臺階前,準備,跳!我一下子騰空而起,雙腳穩穩的站在了臺階上。我真的勝利了!

那簡單的一句話如甘露般滋潤了我的心田,如明燈般指明瞭前行的路向,我的心靈都為這一句話顫抖著—加油,你能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586字

我看過許多的書,也有許多喜愛的書,當然,印象最深刻的書是英國作家羅爾德达爾寫的《瑪蒂爾達》。

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媽媽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們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來最討厭的小膿包,他們仍舊認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來我對這本書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這一段,更加深了我對這本書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驚奇的是,五歲的瑪蒂爾達已經把大多數經典作家的作品讀完了!比如《躲進洞內》、《簡爱》、《吉姆》、《傲慢與偏見》、《老人與海》等。可是,這個聰明絕頂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勢利的爸爸媽媽,還有最惡毒的校長。不過,聰明的瑪蒂爾達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從書中學習並思考得來對付這一切的辦法,在和惡毒的特朗奇布林校長鬥爭的過程中,瑪蒂爾達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惡毒的校長把阿曼達思裡普的長辮子當擲鏈球一樣扔出去,還讓博格特羅特把一整塊比他還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瑪蒂爾達用眼睛推翻了裝有蠑螈的水杯,還用眼睛把粉筆舉起來,並在黑板上寫字,嚇壞了校長。我想這或許就是專注的力量吧。現實中我們專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會產生出非同凡響的力量。知識改變命運,面對困難不退縮,冷靜地用智慧解決,這是我從這本書中學到的。

這本書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直到懸念被一個一個出乎意料的結果解釦時,仍讓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20

國小五年級作文 ,1527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法國的高爾基這樣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我國古代的宋真宗這樣說。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讀書,而我們這些祖國的未來怎能不多讀好書?

我的愛好也是看書,而且尤其喜歡歷險類的書,而《魯濱遜漂流記》則是歷險類的書中的“王者”,這本書的引人注目之處不但在主人公魯濱遜坎坷曲折的經歷之中,還在主人公魯濱遜懷有一顆堅強、不隨便向大自然認輸的心中。

主人公魯濱遜出生於一個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見識見識。可他的父親卻是個固執的人,只想讓魯濱遜繼承他的商人事業。魯濱遜是一個嚮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親的管束,就瞞著父親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錢的朋友,一起買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倫敦了。

在前往倫敦的路上,魯濱遜先遇上了大風暴,船被撕了個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總算“苦盡甘來”,他一帆風順地到非洲,他憑藉天生的商人頭腦在非洲賺了一大筆錢。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爾人俘獲,當了奴隸。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辦事時划著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著商船來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著在非洲經商賺來的錢買了一座莊園,做了莊園主。可他不甘心這樣的發財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經商。

可這次運氣也不太好,船遇到風暴觸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於非命,只有他一個人僥倖存活了下來,他在風暴中拼命游泳,最後還是暈了過去。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被潮水衝到了一個偏離航線、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冷靜下來,把被潮水衝到岸邊的沉船殘骸裡可以利用的東西都給搬了上來。他用從船上搜刮來的亞麻布做了帳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樁在家旁邊做了一圈柵欄,防止野獸入侵大本營。他用從船上拿來的槍支和彈藥獵捕野味為食,以家旁的小池裡的淡水為飲,用簡單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還種植小麥併成功地做出了麵包。度過了最初的困難。

當魯濱遜已經在荒島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他在一次環島旅行時看到了幾個巨大的腳印和幾堆已經腐爛的骨頭。當時,魯濱遜恍然大悟,這些骨頭並不是動物的骨頭,而是人類的骨頭!他終於知道,這座島並不是一座荒無人煙的荒島,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開過食人宴會的小島!魯濱遜知道這個如晴天霹靂般的訊息的時候,嚇得魂不附體。因此,魯濱遜十幾天內沒有安穩地睡過一次覺,每次想睡覺的時候他都會做一個同樣的噩夢:他被食人族捆了起來,他親眼看見自己的同類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個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會被噩夢驚醒,害得他好久沒好睡覺,長出了像熊貓的眼睛一樣的黑眼圈。直到他又過了三年,親眼看見一群食人族來到島上吃抓來的奴隸,他實在怒不可遏,抓起獵槍和一把匕首就衝了上去,把食人族殺了個精光,只留下了一個和他年齡相仿的食人族。當時,魯濱遜實在不想殺生了,便留下了一個伶牙俐齒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隸。由於魯濱遜收他為奴隸時是星期五,魯濱遜便給他取名為“星期五”。

魯濱遜和“星期五”又在荒島上生存了幾年後,一艘商船來到了荒島,他們十分興奮,可不幸的是這艘商船的船長對他們說,這艘船以經被海盜俘獲,海盜們到這裡來就是因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後魯濱遜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盜鬥智鬥勇,最後終於收復商船,並把海盜留在了小島上。船長十分感激地帶他們回到魯濱遜的故鄉—英國。當魯濱遜帶著“星期五”回到家裡時,父母親早已雙亡。他在英國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後,我要對大家說,我們的身邊有許多一見到困難就說不的人。可你看看魯濱遜,我們應該多學習他看見困難並不是自暴自棄,而是冷靜下來,仔細觀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戰勝困難,並在受挫時不放棄希望,堅持下去,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