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獸之王相關作文20篇

百獸之王 篇1

國小三年級作文 ,581字

一提到百獸之王,大家一定會想到老虎,沒錯,老虎的確是動物中的百獸之王。不僅僅是因為老虎非常的厲害,更重要的是老虎的氣勢比其他動物都要強。

無論從我們學習的課本當中還是在長輩的口中,我們得知的都是,老虎就是百獸之王。

昨天和爸爸媽媽一起到野生動物園,第一次親眼見到了百獸之王。我跟爸爸媽媽才一大早就開車來到了野生動物園,這個野生動物園真的是名副其實,裡面有各種各樣的動物,有很多都是我僅僅在電視中見到的。比如有:獅子,大象,鱷魚,長頸鹿,還有我們的國寶熊貓。當然還有我最盼望的百獸之王—老虎了。

老虎真的是威風凜凜,讓人一看上去就覺得,它一定是動物中的王者。老虎的頭上有一個明顯的“王”字,聽媽媽說這是老虎一出生上天就賜給它的,因為它要成為動物中的王,老虎的體型非常的健壯,從頭部到尾巴大概有4-5米長,老虎的爪子非常的鋒利,可以清晰的看到老虎的爪子就像小刀片一樣,終於明白了,老虎在捕食獵物的時候,獵物很難逃出老虎的口。

再讓我感到為之一振的就是老虎的牙齒,老虎的牙齒非常的尖銳,就像一根一根的小錐子一樣,可以想象到當獵物進入老虎的口中時,獵物想要擺脫那是不可能的。再聽一聽老虎的叫聲,簡直是震耳欲聾,聽到的人背後冒涼風。百獸之王啊!果然是名不虛傳。

這是第1次見到老虎,也是第1次讓我被一種動物所震撼,果然要成為一個類群裡的王,一定要有非凡的氣質。

百獸之王 篇2

國小三年級作文 ,456字

“嗷嗚——嗷嗚——”從森林裡傳來一陣長嘯,頓時,整個森林彷彿為之震撼了似的。原本正在森林尋找食物的動物們連忙躲進家裡瑟瑟發抖,只怕它來找自己麻煩,引來殺身之禍。以後在森林裡見到它,都要繞道而走,因此它有了一個威風凜凜的名號——“百獸之王”。

它是貓科動物,像貓一樣腳上有厚厚的肉墊,所以走路時悄無聲息。它走路的姿態讓人一看就感覺霸氣側漏。它有著一顆顆鋒利無比的牙齒,好像一咬就能把別的動物咬死,身上穿著橙黑相間的條紋大衣,還掛著一條長長的鞭子。它非常敏捷,常常三下五除二就把獵物得到手了。它吃東西時常常對著獵物一通胡亂撕咬,茹毛飲血地撕咬著獵物。

它總會先填飽自己的肚子,再去為親人們覓食。如果有其它動物來爭搶自己的地盤,如:狼,野豬,豹子。它則會對著天空長嘯一聲,用聲勢壓倒對方,自己不費一兵一卒就把其他動物趕走了。

講了這麼多,想必你對這個動物肯定有些瞭解。猜一猜,它到底是什麼動物。

百獸之王 篇3

童話作文 ,483字

在遠古時代,森林裡非常安靜,河水清澈見底,到處生機勃勃。動物們過著幸福的生活,你看小鹿玩著捉迷藏的遊戲,狼媽媽一家在悠閒地散步,兔子帶著小兔們去種蘿蔔。突然有一天,森林裡出現了一隻比馬門溪龍還要大的怪獸。

怪獸長著五個頭,一個頭就長著五張嘴,五個鼻子,五雙眼睛,還有五雙耳朵。怪獸只要吼一聲,森林的樹葉都會被震下來,如果有小動物落到它的魔爪,它就會三下兩下,把它們撕成碎片吞下去,連天上飛得鳥也都不放過。小動物們驚惶不安,紛紛逃難而去。只有沉著冷靜的老虎沒有逃跑。

老虎為了整個森林的安危決心一戰。他想:如果正面跟怪獸交鋒,必死無疑,但是如果我先把自己藏起來,等怪獸出現時,我乘他不備,衝上去咬住它的脖子,這樣就能殺死怪獸。

怪獸出現了,老虎像計劃的一樣,咬住了怪獸的脖子。可怪獸用力一掙,把老虎甩出了幾百米,但是老虎不斷告訴自己,我必須去拯救這個森林。於是跟怪獸奮戰了八十一個回合,最後奮力一咬,死死咬住怪獸脖子,三十分鐘後,怪獸死亡。

從此森林裡又回覆了往日的平靜。小動物們又回到了森林,為了慶祝老虎打敗怪獸,開辦了三天三夜的音樂會,並一致選老虎為百獸之王。

假如我是萬獸之王 篇4

國小一年級作文 ,222字

假如我是萬獸之王,我會尊重我的每一位臣民。我會讓我的臣民們都發揮出自己的長處,把我們的王國建得更加漂亮、更加美麗。

假如我是萬獸之王,我會公平對待我的每一位臣民。如果我的臣民做出有益於大家的事情時,我會獎勵他們。如果我的臣民做出有害於大家的事情時,我就會嚴厲地懲罰他們。

假如我是萬獸之王,如果有壞人來侵犯我們的王國,欺負我的臣民,我就會帶領我的臣民們和壞人鬥爭到底,把他們趕出我們的王國。

假如我是萬獸之王,我一定是一位睿智、勇敢的萬獸之王!

神獸之王 篇5

童話作文 ,433字

從前,在天上,有一頭麒麟和一隻鳳凰,一條龍。

一次,它們見面的時候,就一直爭論著:“我最厲害!。”“是我,我可是神獸之王!”“哼!我才最厲害!”三個神獸不甘示弱地看著對方,誰讓不肯讓誰,麒麟最先說道:“這樣吧,要不我們就用比賽來決定勝負。”鳳凰迴應道:“比就比,誰怕誰啊!”龍也馬上說:“好吧,那我就讓你們輸得心服口服!”

第一輪它們比的是飛行速度。比賽開始了,只見龍用閃電般的速度衝向終點,鳳凰用子彈般的速度奔向終點,麒麟用離弦之箭的速度跑向終點。最後,龍贏了。

第二輪,比賽跑步。麒麟說:“跑步可是我最拿手的,你們都贏不了我的”。比賽開始後,麒麟用火箭一樣的速度跑到終點,另外兩個神獸使出了吃奶的勁兒,可就是趕不上麒麟,結果並列第二。最後,還是麒麟贏了。

第三輪,比誰飛起來更漂亮。它們三各自擺好了動作,要說比美,當然誰也比不過天生就有一身漂亮羽毛的鳳凰啦!最後是鳳凰贏了。

後來,玉帝看見了,玉帝說:“你們不能用自己的長處和別人的短處去比。”三個神獸都紅了臉。

《風之王》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1209字

“風之王”,一個令人敬畏的名字,這個名字吸引著許多讀者眼球,讀者都想知道“《風之王》”這本書的內在的魅力。

《風之王》是一本獲得國際大獎的書,它講了一名不會說話的男童和一匹擁有高貴血統的馬的故事。《風之王》的作者瑪格莉特亨利自幼就很喜歡馬,而她那份對馬的熱愛從那時起便融入她的寫作生涯。

故事的大概是這樣的:某一天的晚上,由於齋月的原因缺少食物的母馬生出了未來的“風之王”—“閃”,它的胸前的“麥穗紋”(象徵一生都會不幸)和後腿上的杏仁大的白點(象徵疾速的記號)為馬童阿格巴和“風之王”—“閃”今後的遭遇埋下伏筆。

幾天後,閃的母親死了,閃也奄奄一息,焦急但又不會說話的他偶然討來了駱駝奶和蜂蜜餵養,從此閃也漸漸健壯了。阿格巴也開始追尋讓風之王—閃,跑得像風一樣疾速的夢想。

可是實現夢想是多麼艱難,阿格巴和閃從此似乎開始了“麥穗紋”的厄運。—他們被選為摩洛哥國王送給法國國王的禮物,經歷四個周來到巴黎,因為馬太瘦弱,國王沒看好,也遭到了法國公爵和福主教的排斥,從那時起彷彿便是一切不幸的開始。閃先是被法國人當拉貨的馬車,這還不算,又被御廚偷偷賣給殘暴野蠻的馬伕。阿格巴為了找閃開始流浪生活,他當過“喚醒人”也當過馬車的下手。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找到了閃,可是現在的閃再也不像從前那健壯了,閃遭受了馬車伕的虐待,不給吃喝,一不聽話或不小心摔倒就被馬伕鞭打、虐待。俗話說“物極必反”“麥穗紋”的厄運終於告一段落了。他們被英國商人何傑若救了,他們便又到了英國,開始了美好的生活。

但好日子不久,閃又闖了禍,閃把何傑若的女婿摔傷了,他們被女婿趕走了,何傑若又將他們送到紅獅客棧,閃做了拉客的馬,但閃不服從,摔了許多客人,與此同時,阿格巴偷偷看望閃卻被當做偷馬賊抓進了監獄,閃的高貴血統家族書也被毀壞了。讀到這裡,我的心都碎了。

阿格巴他們還會遇到好心人嗎?嗯,是的。曾經的英國商人何傑若的管家考太太十分掛念啞巴阿格巴,終於考太太帶著糕點去看阿格巴,路上巧遇公爵夫人和伯爵,他們解救了阿格巴和閃,阿格巴本以為在那裡可施展閃的威力,但命運就是那麼不公,伯爵馬伕總管崔先生否定閃是匹賽馬,閃被淪落了。一次偶然的機會(伯爵要為他的愛馬惡魔選妻),就在那時,閃展現出自己的威風,他將惡魔擊敗,獲得羅珊娜芳心後,伯爵生氣了,他把阿格巴和閃等趕到沼澤不管了。兩年後,羅珊娜為閃生下後代—板子,閃的兒子在賽場施展威風,閃的高貴血統終於有了證實,馬伕喚回閃和阿格巴,從此“麥穗紋”的厄運結束了,閃終於等到了輝煌的那一刻,它被稱為“賽馬之父”,而它的後代更是英國的驕傲。

閃的一生歷經百折,從它出生到它犧牲,我們感覺到閃與阿格巴“愛與責任的力量”,學習阿格巴和閃,遇到挫折不畏不懼,冷靜分析,從容應對,積極尋找證明自己的機會。

“風之王”—閃,我們都為你驕傲!

證明自己——讀《風之王》有感 篇7

讀後感 ,899字

如果命運對你不公平,那麼你會怎樣選擇?面對這個問題,有的人承受打擊;有的人口口聲聲說改變,卻只是“鬧著玩”;有的人雖有想法要做點什麼,卻沒有勇氣……然而,世界上也有一群人,會在命運天平傾斜的一瞬間,衝出逆境。

《風之王》的主角正是這樣的。書中講述了一匹阿拉伯駿馬閃,出生便少福份,好不容易被一直信任它的少年阿格巴養大,送給法國國王,卻因海上的勞累而瘦弱不堪,淪為工作馬。

此時的駿馬閃,有才幹卻不能發揮,有血統卻不能發展,有資格卻被埋沒……但是,在少年阿格巴的關照下,它卻逃脫了苦難的束縛,成為了“賽馬之父”,證明了自己。

閃的精神,讓我想起了發生在我們班的一件事。

我們班有一個叫小彭的男孩,他很淘氣:上課的時候,在相距100米的地方都能聽到他在座位上說話的聲音;同學們沒做好的時候,他總是肆無忌憚地喊:“下臺!”;老師上課發火,百分之七八十都是他在課桌下看書……所以,我們班除了他的“狐朋狗黨”,沒人和他玩。

可是這個學期初,在他這個總是“漫不經心”的男孩那裡,我們收穫了許多驚喜。

一個平常的下午,李老師緊皺著眉,嚴肅地對大家說:“明天進行古詩詞比賽!”聽到這個訊息,我心頭頓時像被狠狠地抓了一把。看看其他同學:他們有的唉聲嘆氣,有的瞪大雙眼,有的看著同桌……但是小彭可不是這樣,他驕傲地望向四周,像一隻小公雞。

一下課,本該一溜煙跑下樓搶乒乓球桌的他卻老實地留在了教室裡。他先翻著什麼,又自言自語地嘀咕著,最後一躍而起,拉著正準備出教室的小盧問:“可以一起背古詩嗎?”

結果是肯定的,小盧掙脫了小彭的手,自己下去玩去了。小彭撇撇嘴,回到座位上繼續看書。

第二天中午,比賽卷被無情地發了下來,同學們看著試題,有的東張西望,有的託著腦袋……唰唰唰地寫著的沒有幾個人,他們當中竟然包括了小彭。

最後的結果出來了,小彭爆冷獲得了第一。後來才知道,原來小彭在古詩詞大賽的前一天,複習到了晚上11點。

是啊,如果命運對你不公,承擔打擊的人對它屈服了;口口聲聲說改變,卻只是“鬧著玩”的人對它不重視;雖有想法做點什麼,卻沒有勇氣的人,不能邁出勇敢的一步……只有衝出逆境的人,才會使命運的天平重新向你傾斜。

楊靖宇山林之王傳奇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680字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週年,我有幸拜讀了《抗戰從這裡開始—歷史遺蹟見證抗戰》本書分前言六章。每一章節都是一部血淚史,記錄者日本軍國主義在中國犯下的滔天罪行,其中最讓我蕩氣迴腸,熱血澎湃的是《楊靖宇:山林之王傳奇》這一章節。

楊靖宇,1905年2月13日生於平漢大鐵路邊上。據說楊靖宇身高1。90米開外,槍法如神,還能在山林雪地中奔跑如飛。但楊靖宇並非一介武夫,他懂兵法《孫子兵法》是他不離身之書。他帶兵的特點是閃電突擊,快速奔襲。

1940年2月25日,敵人用圍困山林方法,把楊靖宇的部隊圍在如今的吉林省通化市某一山區,對山林進行封鎖六七個月,在突圍的路上,敵人包圍了山上,彈盡糧絕,那時候楊將軍已經六天沒吃東西了,雙腳嚴重凍傷。敵人派人去勸降楊將軍,楊靖宇將軍說:“我珍惜自己的生命,但不可能如你所願。雖面臨很困難,但我的同志們在各地轉戰,日本帝國主義必將滅亡,我將抗戰到底。”雙方交戰二十多分鐘,楊將軍中彈壯烈殉國,年僅三十五歲。

楊靖宇五六天沒進一粒糧食,靠什麼力量支撐這麼久?日本人對此不可理解,下令對楊靖宇進行剖腹檢查。結果讓人吃驚:楊靖宇的胃裡竟只有草根和棉絮。

這就是我們的抗日英雄民族之魂的縮影。楊將軍不僅是白山黑水的熱血男兒,也是當時東北兒女抗擊日本侵略者的先驅,由於他的倒下又有多少千多少萬東北兒女也踏上這條不歸路,他們用他們的血肉鑄就了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現如今青山依舊,英烈浩氣永長存,我們要繼承楊將軍的精神,好好學習,努力拼搏,為建設富庶文明的幸福新遼寧,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喜劇之王觀後感 篇9

觀後感 ,572字

雖然出生的時候已經是九十年代,並沒有經歷那個為小虎隊瘋狂的年代,也沒有因為李小龍的武術,開始痴迷上拳擊或是中國功夫。卻依舊可以耳熟能詳的哼唱著《愛》,時不時的還跳著舞,想象著小虎隊的動作,也可以在看到中國功夫時,想起爸爸說過的以前有個特別厲害的功夫達人叫做李小龍,就像,我們至今也還是會去欣賞周星馳主演的喜劇電影。經典之所以稱之為經典,是因為它有著不會褪色的回憶,也能使人們隨著年齡增長,不斷有新的感悟。

就像長大之後再回過頭去看周星馳自導自演的這部《喜劇之王》,早已經是不一樣的感觸。不得不說,那時候的張柏芝真的是美得讓人驚豔,是那種不加修飾,也不帶任何科技感的自然純真的美。想必看過影片,很多男生都會忍不住想說,也要娶一個像飄飄那樣的姑娘回家,那麼美麗,還有著她自己獨特的個性。

印象最深的,大概是周星馳站在一個很高的臺子上,很無奈的在跟飄飄告別。

“真的要走嗎?”

“對啊,去工作啊”

“可不可以不走啊

“不走的話,你養我啊?”

聽起來像是緩解氣氛的玩笑話,卻又是現實的直戳人心,以至於要過好多年以後,在經歷了一些人事變遷之後才能真的看懂這部片子,這些臺詞的真正含義。

“我養你啊”,星爺最終還是說出了這句話,可是依舊沒能夠留住飄飄,飄飄在車裡嚎啕大哭的場景真的讓人心疼,有多少人的愛情是輸給了現實,又有多少人能夠在現實面前,依舊堅持著?

又香又美的花之王——桂花 篇10

又香又美的花之王—— ,455字

星期五下午第二節課,老師突然讓第一大組出去排隊,我的心裡立刻出現了一個“?”號,想他們出去幹什麼呢?第一大組排好隊後,緊接著第二、三大組又陸陸續續的出去排隊了。終於到我們組了,我心裡慌慌張張的跟出去看。我剛出門就看到好多同學都在向遠處看,原來老師正在給我們講解桂花的知識。

遠遠望去,遠遠望去一顆顆桂花樹巨大無比,像一把大傘供我們乘涼。我剛一來到這就聞到了一股香氣撲鼻的香味,我想是不是桂花小仙女散發出來的香氣來迎接我呢?近看桂花頭挨著頭,像一個個正忙著交頭接耳說話的小朋友。我上前仔細觀察,發現桂花有四片花瓣,中間有著淡橘色、形狀像米粒一樣的花蕊。用手摸摸它的葉子,薄薄的,正面滑滑的,像是用蠶絲縫出來的一樣。葉子的兩端有尖尖的角,像滑梯一樣,要是清晨有露珠從上面滑下來,一定非常刺激。一陣秋風吹過,桂花飄落下來在林間飛舞,像一隻只可愛的小精靈在我們身旁發來飛去這時不知道是誰搖了幾下樹幹,桂花落得更多了。我想,一場芬芳撲鼻的桂花雨就要來了。

這就是我喜歡的桂花,十里飄香的桂花還能泡茶、做桂花糕、桂花枕頭。

選舉水果之王 篇11

國小五年級作文 ,648字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秋天已經來了,在這個豐收的季節裡,水果家族舉行了一場“水果之王選舉賽”,今年有三位競爭選手,它們分別是蘋果、梨和棗。葡萄、芒果、橘子、水蜜桃等評委已經就位了,成千上萬的水果都在寬闊的臺下興奮,激動地等待著比賽的開始。

比賽終於開始了,第一位出場的是紅紅的蘋果先生,他的演講十分精彩:“我們蘋果種類繁多,味道酸甜可口,而且有很高的營養價值。現代科學家認為吃蘋果至少可以降血壓、治療腹瀉等等,有些醫師把我們稱之為“全方位健康水果”或“全科醫生”。”他衝著各位評委優雅地一點頭,“所以說,我應當是今年的水果之王。

蘋果的話音剛剛落下,梨弟弟傻乎乎地說:“我的本事比你大多了!我才應當是水果之王!″他一邊說,一邊掰著手指,“我們家族的成員可多了:鴨梨、鳳梨、香水梨、雪梨等等,更令人垂涎三尺的是我們妙不可言的滋味,誰只要咬上一口,就會覺得皮薄肉嫩、香脆可口、甜汁橫溢,許多人贈予我們一個美譽—天生甘露。至於我們的功效嘛,那就更多了:潤膚、清熱、化痰……”

正在梨說得滔滔不絕之際時,下面的觀眾大聲減叫:“棗小姐呢?”正在觀眾喊得熱火朝天時,主持人香蕉小姐含著淚說:“今天只有兩位選手了,因為一位觀眾著急來看節目,所從沒吃早飯,結果貧而發暈,棗小姐充當了他的早餐,棗說棗可以補血養身,對健康有幫助。”香蕉小姐說不下去了。許多觀眾的眼淚從眼眶瞬間流了下來,都說棗是水果之王。

各位評委齊刷刷的舉起了棗的標準,最終,棗成了今年的水果之王。

好人終就有好報,做一生好人,不求回報。

花中之王牡丹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536字

說起花兒,我喜歡火紅的玫瑰,也喜歡芬芳怡人的百合,但是,我最喜愛的還是牡丹。牡丹花色豔麗,玉笑珠香,風流瀟灑,富麗堂皇,無論是身姿還是美貌,都是花中的佼佼者,素有“花中之王”的美譽,深受人們的喜愛與讚美。

牡丹花生長在小灌木中,在那些細碎嫩綠的葉叢中,總能見到它那嬌豔多姿的身影。牡丹花的花瓣較大,層層疊疊的,像一個花球,花團錦簇;又好似一隻只美麗的蝴蝶,扇動著多彩的翅膀,在枝繁葉茂的草叢中探索著……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牡丹神祕的花蕊了,它像一隻只小觸手,從花朵中探出來,在陽光下閃著耀眼的銀光,像是在向人們招手,又彷彿是在展示自己的奇特。

牡丹花的顏色繁多,各式各樣,似火的紅,似霞的粉,似雪的白……萬紫千紅。最好看的是漸變色,紅配紫,紅配橙,各種奇妙的搭配更是讓牡丹生機勃勃,令人眼花繚亂。

綿綿細雨過後,沾滿露珠的牡丹更加清新迷人,小小的一顆顆水珠沾在牡丹五彩繽紛的花瓣上,像一個個可愛的小娃娃,安詳地躺在柔軟的花瓣搖籃裡,安靜地睡著了;又如同一顆顆晶瑩的寶石,把牡丹裝飾得更加優美迷人。

遠看,美麗的牡丹花在遼闊無垠的草地中是多麼引人注目;近觀,嬌豔的牡丹花在綠葉的簇擁下更是精美絕倫。“花中之王”的美稱真是名副其實,牡丹這優美而富有詩韻的名字也讓人深深陶醉其中……

森林之王 篇13

童話作文 ,515字

有一天,森林之王—老虎去世了。小動物們都在選拔森林之王。

小兔、小猴、小鹿、小狗都來參加,森林之王選拔賽。小猴說:“我一定要成為森林之王,讓小動物們都臣服於我,聽從於我。”

森林之王選拔賽開始了,這次是貓頭鷹當裁判。第一項是跑步比賽,貓頭鷹說:“比賽規則是誰第一跑到終點誰就是冠軍。”貓頭鷹槍聲一響,動物們都拼命奔跑,跑呀跑呀跑呀,跑了很久很久,終於得出冠軍了,冠軍是小猴小猴高興地說:“哈哈哈哈,我是冠軍啦!”

第二項比賽是跳遠專案,貓頭鷹裁判宣佈比賽規則:“規則是誰跳得遠誰就是冠軍。”比賽開始了,第一位是小狗先跳,小狗跳了一。八米,第二位是小兔跳,小兔跳了二米,第三位是小猴跳,小猴跳了三。四,第四位是小鹿跳,小鹿跳了三米。比賽出結果了,冠軍是小猴,小猴高興極了,說:“哈哈,這次我就是森林之王了!”貓頭鷹裁判宣佈:“這次的森林之王是小猴!”小猴一心想讓所有動物服從於他,於是小猴說:“所有動物都聽從我的指揮。”動物們只好乖乖聽從小猴的指揮。

有一天,森林裡又來了一隻老虎。小猴不知道森林裡來了一隻老虎,他還是像平常一樣過日子,老虎找到了小猴,老虎感覺他過得太舒服了,於是老虎把小猴給吃了。現在老虎成了森林之王。

美食之王羊肉面 篇14

國小四年級作文 ,769字

我們雙風有很多美食,羊肉面更是一絕,很多外地遊客不遠萬里趕來就是為了品嚐到一碗正宗的羊肉面。今天,我們太倉日報小記者都從各地聚集到了雙風,都是為了一個目的—採訪一下雙風羊肉面。

孟家主廚李師傅首先帶我們參觀了一下廚房。廚房裡面硝煙瀰漫,嗆得我們這些嬌氣的小記者們直咳嗽,嚷著要出去。但是裡面的廚子卻各各神采奕奕,貌似已經習慣了這種環境。接著,李師傅又帶我們來到了後廚。後廚裡面擺放著各式各樣的羊肉,芹菜,薑片……應有盡有。我們都大開眼界,張大了嘴巴。它們都瀰漫著陣陣芳香,估計十里外的人們都會聞到這香味而不遠萬里趕過來吧。最後,李師傅告訴了我們一個小祕密:

“羊肉面的做法很簡單:首先是選購山羊品種,以閹割的公羊與剛成年雌羊為上選。第二,講究宰殺,必反覆洗淨。第三,鍋底置盤去殼新稻草芯草把,以防焦鍋;鍋之四周滿塞白蘿蔔,以除羶味。第四,宰殺後將肉分檔下鍋,肉質較老的置下層,肉質嫩者置上層,然後再加佐料,小火燜煮。其麵湯用烹羊原湯熬製,要熬得濃而不濁、油而不膩方用之。其面以手工制之,俗稱“跳面”,其特點是麵條細、柔、滑、韌,入水便熟,久煮不爛,口感極好。你們可不要洩露商家機密呀!”李師傅還做了一個有趣的手勢。

羊肉面做法簡單,看相也好。

一條條晶瑩的麵條浸泡在黃褐色的湯內,一塊塊鮮紅的羊肉伴隨著綠色的香菜、大蒜,黃色的薑片散落其間,五彩繽紛,令人看得眼花繚亂。在麵條上還有幾滴金黃色的香油,散發著陣陣香氣,讓人唾涎欲滴。

吃羊肉面也挺有意思的。吃麵條時,我喜歡一根一根地吃,先找到麵條的“頭”,再“呼”地一下吸進嘴裡,真是軟嫩滑爽啊!吃羊肉的時候,我先用筷子把它夾起來,聞聞它的味道,要一塊含在嘴裡,細細的品味,體會其中的曼妙。

這孟家羊肉面還有許多大名鼎鼎的人光臨過,得了許多獎項,牆上掛滿了獎狀,堪稱“美食之王”。

百果之宗——梨 篇15

國小三年級作文 ,403字

我喜歡吃的水果是梨。梨的外形是橢圓的,她黃黃的身子,像一個穿著黃色衣服的小姑娘,小巧可愛,很討人喜歡!

梨不僅外表好看,而且營養豐富,是一種不可多得的水果。多吃梨不但沒有壞處,還好處多多呢!常聽大人說:“少吃荔枝,會上火!”“少吃芒果,易過敏!”卻沒有人會說:“少吃點梨!”可見,梨是深受大家喜愛的水果,愛吃你就吃吧,多吃點沒事!梨酸甜解渴,多吃不但沒有不良影響,還有治病保健的功效。古代,梨就被推崇為“百果之宗”,現代人更把它譽為“天然礦泉水”。

在我家裡,梨是不斷的。因為經常吃,所以媽媽削梨的水平一流。只見她左手拿梨,右手持水果刀,旋轉的梨皮像下降的回梯,從北極的冰冠轉到南極,不一會兒,就一刀不斷地削出一隻潔白無暇的雪梨,遞到我面前。這樣的技術,這樣的“美味佳餚”,你能不繳械投降嗎?每次,我都迫不及待地接過雪梨,一口咬下,涼絲絲、甜津津的,頓時感到清爽無比。

這就是我愛吃的水果—梨。

水果之王榴蓮 篇16

國小五年級作文 ,463字

“啊!誰在家裡放了一個榴蓮?真是臭死了!”沒錯,今天的主角就是水果之王,榴蓮!

榴蓮是一種熱帶水果,原產地馬來西亞,泰國也有很多。

榴蓮樹很粗很壯,高約40米。剛開始,花星羅棋佈地分佈在樹上,三三兩兩,稀稀疏疏的,像苔蘚。過了不久,花又長成了另外一副模樣,像金針菇又像小橄欖!又過了幾天,像倒掛著的檳榔。慢慢的,杆子上的小珠子更大了,像顆小玻璃球似的。又過了許久,一簇簇“檳榔”中間冒出了一朵朵米白色的花,那花的花瓣很圓很厚,花蕊多而細密,像梔子花,又過了幾天,花更多了,一層層地疊著,擠擠壓壓倒掛著,遠看,好像是哪戶人家把剛從山上採的花紮成小串串,掛在樹上呢!

又過了十幾天,花謝了,果子穿著鎧甲。隨著時間的流逝,果子的刺變得又大又粗又堅硬!果子也比足球大了,是因為它成熟了!

摘下一個榴蓮,會聞到一股難以訴說的味道。因為愛吃的人說它香,怕吃的人說它臭!輕輕開啟榴蓮,有的裡面是一間四室一廳的大豪宅,每個房間裡都有一個大大的,豐滿的果肉。輕輕舔一口,甜甜的,香香的。入口即化,真是美味無比!

聽了我的介紹,記得來品嚐榴蓮哦!

水果之王榴蓮 篇17

國小五年級作文 ,454字

一回家,走進客廳就聞到了一股惡臭。說到這你們應該猜到了我要講什麼了吧?沒錯!我要介紹的就是“愛之者贊其香,厭之者怨其臭”的水果之王—榴蓮。榴蓮這個名字還是明代鄭和取的呢!

榴蓮的原產地在馬來西亞。泰國,中國的海南,兩廣地區都有種植。榴蓮體型像球,許多人都會把它比作一隻大刺蝟。

不過最特別的,還要數榴蓮的花,榴蓮的花一般在春天開放,花向下垂著,像一根一根的火柴棒。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是榴蓮的花,還以為是榴蓮剛長出來的樣子呢,後來才知道這是榴蓮樹的花骨朵兒,又過了20天這些花骨朵兒就成了一簇簇的小橄欖,再過了20天,那一簇簇的花都開了,一朵朵的,花瓣呈勺狀,有點像一朵朵梔子花倒掛在樹枝上,競相開放。花全開了時,滿樹只能用一個詞—“星羅棋佈”來形容了。

榴蓮樹的果實比足球大,顏色是奶黃色的,榴蓮的刺依附著本體,就像鎧甲一樣。榴蓮的果肉可口細膩,它的營養價值極高,一個榴蓮相當於三隻雞一樣。榴蓮熟了的可以直接吃,未熟的可以油炸成榴蓮幹,味道更佳!

榴蓮味道香甜,它不愧是水果之王啊!

蔬菜之王 篇18

國小二年級作文 ,367字

“紅公雞,綠尾巴,身子鑽到地底下,又甜又脆營養大。”

大家猜猜,這是什麼蔬菜?哦,對啦!這就是我最喜歡吃的蔬菜之王—胡蘿蔔。

胡蘿蔔穿著一件橘紅色的旗袍,頭上戴著一頂綠油油的帽子。它全身上下交錯著“皺紋”,真像一位雍(yōng)容華貴的夫人。將胡蘿蔔倒過來,就像一個圓錐形。你拿著胡蘿蔔往鼻子上一湊再一聞:啊!一陣特有的清香撲鼻而來。

媽媽告訴我,胡蘿蔔之所以被稱作是“蔬菜之王”,就是因為裡面有大量的維生素A、維生素C、胡蘿蔔素等許多種營養成分。據科學研究表明,胡蘿蔔還可以提高視力。我天生弱視,但我經常吃胡蘿蔔,視力也漸漸地有所提高。

爸爸告訴我,胡蘿蔔能切成胡蘿蔔片、胡蘿蔔絲胡蘿蔔還可以炒著吃、燉著吃、直接生吃……真是各式各樣啊!

這就是我最喜歡吃的蔬菜之王—胡蘿蔔。怎麼樣?朋友,也來嘗一嘗它的美味!

我愛百合之美 篇19

國小四年級作文 ,788字

愛牡丹之人,從李唐起,多也;愛菊之人,自陶淵明後,少見;愛蓮者,又有幾人?而我,獨愛百合。—題記

眾愛牡丹,吾謂之是因為牡丹為花之寶貴者也;陶淵明愛菊,吾謂之是因為菊乃花之隱逸者也;吾謂之愛蓮者是因蓮乃花之君子者也。而我獨愛那雖不出名卻清香淡雅的百合。因為百合雖小,卻處處體現著美!

淡雅之美—花朵

百合花有白色、粉色等多種色彩,我家的百合花是粉色的,十分淡雅。六片花瓣,分兩層交錯生長,層次分明,條理清楚;花瓣尖微微向內卷,從花瓣根部到花瓣尖,形成一個優美的弧線;花瓣底部是潔白的,向上呈現淡粉色;花瓣最外圍呈現青白色,如果將鼻子湊近花蕊,一縷淡淡的幽香輕輕鑽進鼻孔,沁人心脾。整朵百合花有一種淡雅之美。

清新之美—綠葉

百合葉是墨綠色,六條比較顯眼的白色紋路錯落有致的排列在綠葉上,還有幾條若隱若現的細紋路和幾點醒目的黃斑使它平添了幾分雜亂,像是在訴說自己經歷的世間迴轉和歲月滄桑。整片綠葉用它的清新襯托出了花的美,不愧是“紅花還要綠葉扶”啊!

堅強之美—根莖

我家的百合花是我在一條大街上發現的,發現它時,它已經被人折斷了根,只留下一段翠綠的莖。我把它撿回家後泡在清水裡,像是久旱逢甘霖,水喝飽了,頓時精神了許多。當我第二天再來看時,它已經倘若新生。我已經被百合的堅強折服了。

功效之美—作用

百合不僅有外在美,還有很多的藥用功效。自從百合來到我家,我查閱了很多資料。百合花有清心安神、助於睡眠的功效;百合的果實竟然是一味中藥,有止咳和鎮靜的作用。家裡經常放幾支百合,即可以欣賞其外在美,又可以充分利用其藥效,這樣兩全其美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象徵之美—寓意

百合花還有崇高的寓意,它象徵著聖潔和吉祥,新娘結婚時手捧百合花做成的花束,寓意百年好合,百事順意。

我愛百合,因為它的種種內在的外在的美!

點心之王 篇20

國小六年級作文 ,1628字

我叫林小語,12歲了,有些呆頭呆腦的。我的好朋友跟我一樣,傻兮兮的,她叫做岑小晴。我們同是B型血,同是金牛座,同是看到零食就無法自拔的人。

我們門當戶對,有時間我們就會四處串門,不是從你這邊拿根冰棍兒,就是從我這兒帶去一包零食,大家和和睦睦的,相處得很融洽。

暑假來了,岑小晴約我出去逛街。

要說我唯一與她不同的地方就是不愛逛街,買零食還受得了,可是看到滿目的時尚連衣裙和漂亮包包,還有各式各樣的鞋子我就頭大,岑小晴卻樂此不疲,每回她都非要把我拉過去,而且信誓旦旦地發誓就這一次拉我出去購物,但每次都沒有做到。害得我有了“購物恐懼症”。

只見岑小青軟磨硬泡,也不見我挪動一寸地,放聲大哭。

完了完了,我最怕女孩子哭了!我手足無措,迫不得已答應了岑小晴,她這才破涕為笑。

“小語小語,我告訴你,我今天有一個超大的計劃!”我和小晴搭上了公交車,小晴在旁邊捱過來好近,滔滔不絕地說著她的計劃。

要是以前,我一定興奮又好奇,可是這次不一樣,因為凡是跟買東西搭上勾的我都沒有興趣。可是岑小晴完全無視我的不爽,一直津津樂道地說著她的計劃,我只是腦袋昏昏沉沉的,完全不感興趣。只斷斷續續地聽見什麼“網上祕方”、“要準備”、“很好吃”、“曲奇”……聽到最後兩個詞語,我眼前一亮,於是興高采烈地問岑小語到底是要做什麼。

岑小晴一見我來了興趣,更加細緻的描繪起來:“小語,我從網上找到了做美味曲奇的烹飪祕訣,要準備一些材料,所以我才帶你去買的啊,要知道,曲奇的味道多麼濃,我們可以想象,待會曲奇一出爐,金燦燦的曲奇餅熠熠閃光……然後把它們規規矩矩地陳列在盤裡,然後拿起一片輕咬一口,酥脆無比……”

“打住打住!”聽到這裡,我口水都快流下來了,為了不當眾丟臉,我強烈制止住岑小晴的描述。

“咦,小語你快看,超市到了,快下車!”說完拉著我就往車下衝。

不久後,我們兩個提著兩個袋子“滿載而歸”,我還多買了一些模具,到時候,曲奇一出來就有各種形狀,那該有多可愛啊!

我按照配方把原料調好,再印出各種各樣可愛的圖案,把一盤形態各異的小巧的曲奇放進微波爐裡,調好溫度。剛做完這些,小晴的也做好了,她把她那盤曲奇放進了另一個微波爐裡。

“小晴,我有個主意。”我想到了個有趣的遊戲,“咱們待會再去買些配料,互相品嚐,看誰搭配得好,做的好吃,怎麼樣?”岑小晴點頭表示贊同。

岑小晴看了一下表,說:“曲奇出來還要一定的時間,我們現在就去買吧。”

我們相視一笑,然後轉入了商場。我挑了一些奶油,選了原味和巧克力味的,結完帳後,不緊不慢地回了家。曲奇快要做好了,岑小晴卻遲遲沒來,直到曲奇快要出爐的時候,岑小晴一個箭步衝了上來,提著幾大袋的東西,我嘴巴都張成“O”形了,我以為她買了一堆的好吃的,結果倒出來了漂亮的裙子,毛茸茸的熊布偶,以及一雙鑲滿水鑽的鞋子,掏了好久,才掏出了一個紅紅的東西。

不必多說,她肯定又“順便”逛了一下服裝店了。

我把曲奇端出來,她們整整齊齊地躺在盤子上,可愛極了。岑小晴拿來幾個小碟子,用來盛配料。岑小晴拿著紅紅的東西說:“這是一罐番茄醬,沒來得及,就隨手挑了一個。”說完抖了一些下去,我驚異地看著她:“吃曲奇蘸番茄醬?”岑小晴尷尬地瞥了我一眼。

開始互換曲奇了,我拿著一個桃心狀的曲奇,遲疑著要不要蘸一點,岑小晴看得有些不耐煩了,直接幫我把曲奇往裡邊滾了幾下,結果全是又黏又紅的番茄醬,我只得硬著頭皮吃了下去。

我以為我會酸的尖叫,可是突然一股辣味襲來,我趕緊四處找水喝,還嗆了幾下,我狠狠地瞪了岑小晴一眼,只見她無辜地睜著大眼睛辯解:“我買的是番茄醬啊……”我都要辣的翻白眼了,我把那個玻璃瓶奪過來,卻發現裹著的那層紙被撕掉了,岑小晴吐了吐舌頭。

我又從塑料袋裡找發票,過了一會兒,我才看清這是“頂級特辣辣椒醬”,氣得我對岑小晴窮追不捨,她一邊大喊女俠饒命,一邊說“你最好了,你是點心之王!”,處於極度怒氣爆棚的我哪聽得進去啊,於是,這棟樓裡便傳來岑小晴的尖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