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父親的為人之道》有感相關作文20篇

讀《父親的為人之道》有感 篇1

讀後感 ,713字

讀畢全文,我的眼睛泛起淚光,似哭非哭。我被文中的父親所感動了!雖然,父親很愛布克,作者也很愛布克,作者一家甚至把布克當成了家中一員!雖然布克只是一條狗,但僅因為它是一條狗,所以才更引起我們的注意!

相信不少人都養過寵物。可在養之前,可否有人曾想過,在你面前的是怎樣的一價責任,你將會肩負著一份怎樣的責任?!你是否知道,一但你養了它們,你把它們接回家之後就要好好照顧它,給它養老送終,要知道,在你手中的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你總不能說想不要它就不要它吧!是否有想過,有一天你也“淪落”到要人贍養的地步,別人也要將你“置諸死”的話,你怎麼辦?!你會開心嗎?!我想,世界上不會有哪個人會願意被人遺棄的!當然,文中父親遇到他的發友克萊格特乞求他把布克賣給他時,他也堅決不同意。但是,當克萊格特說了這麼一句話的時候,父親並沒猶豫便毫無條件地把狗送給他了。當時,克萊格特對比爾說“我們愛這隻狗。每晚,我妻子在孩子的臥室中給它放了張床。我們會給它養老送終的。我給你多少錢都行,比爾。”為什麼之前克萊格特這麼乞求父親,而父親都不肯把克買給他呢?而卻因為一句話而沒多想便答應把狗送給他?是因為父親很愛布克,但是,他知道有人比他更有愛布克!可是,換成是自己的話,我們能如此“偉大”嗎?可能很多人不但不會,而且很可能會為此爭個你死我活!

記著,我們不能如此“霸道”!在世界上不能把一個生活永遠握住不放,除非愛它併為它工作,如果自己不能做到的話,那麼這樣東西就應屬於比我們更愛它的人!同時,從父親身上我學會了很重要的東西—逝去的教訓比什麼都重要。在倒黴的時候,作為一個人應當肯於努力、犧牲、胸懷寬廣;並且,珍視最珍貴的東西並保護你愛的人們。

孔子的為人之道 篇2

高一作文 ,1638字

劉世博有言:“需無畏困苦,此為自強;需孤獨執著,此為不息;需悲天憫人,此為厚德;需當仁不讓,此為載物。古往今來,問心無愧於這八字者少之又少。”我想孔子就是那少數人中的一個。

需無畏困苦,此為自強。孔子是自強的。孔子的一生中並不富裕,有時甚至可以說是潦倒的,可就如雨果所言,“窮困是一個熔爐,每當命運需要一個壞蛋或是一個神人,就把一個人投進去。”孔子就是從熔爐爬出來的那個神人。為了他的道,孔子所展示出的堅毅令人讚歎,或許此時孔子已經不再被適合稱為“文人”了,我想“戰士”這個稱謂更適合他。戰士為何?頂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鋒以為樂,不交鋒則不樂,不披甲則不樂。對孔子而言,道是他的盔和甲,義是他的矛和盾,究其一生以一人之力與世界抗衡。德國詩人海涅說過:“我死時棺中放一劍,勿放筆”,這足以用來言說孔子。

孤獨執著,此為不息。孔子的路不被當時的主流認可,甚至被攻訐,可他仍是“一意孤行”,艱難的、執著的,一步步走著。他不懂什麼叫隨大流,也不會去隨大流。大流,在當時便是趨利、趨勢,這個大流是大部分人的處世方式和精神指向,這種特徵顯示的不是人的強大,而是人的虛弱,是部落群體意識的翻版。由於不自信,因此每邁一隻腳,每做一件事都要東張西望,看看別人如何舉手投足,然後自己加以尾隨和效仿。他人仰望則自己仰望,他人俯視則自己俯視,他人鼓掌則自己鼓掌,他人吐口水則自己吐口水……至於何以至此,卻不去弄個明白,反正隨大流是安全的。時代的無邊麥浪中,他一茬一茬地割著,他當然割不完這些名為“禮崩樂壞”的稻,可是他真的割不完嗎?“人最經常缺乏的不是不計回報的魄力與勇氣,而是看清什麼值得全力壓上的智慧”,孔子有這樣的智慧,所以他的一生都在為了禮樂復興而奮鬥,縱使千萬人不解、蔑視,他也置之不聞,即使明白做不到仍是“知其不可而為之”。最終他的魄力與勇氣以及智慧成就了孔子,雖然主張不被採用,半生漂泊也終是化其為“悲壯”。一個人,不管他有多大的委屈,歷史絕不會陪他哭泣,它只認一個人的貢獻。悲壯二字,無壯便無以言悲,這巨集偉的孔子廟,還有這萬世師表的美名,不是為了紀念孔子的委屈,而是紀念他的功績。

悲天憫人,此為厚德。孔子的人生中似乎總帶著悲憫的色彩,不論是“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還是“釣而不綱,弋不射宿”都展示了孔子廣博的胸懷與深厚的同情心,對人對物,他所展現出的悲憫之意,有時讓他幾盡於佛陀。如傅雷所言“一個又一個筋斗栽過去,只要爬得起來,一定會逐漸攀上高峰,超脫在小我之上。辛酸的眼淚是培養心靈的酒漿,不經歷尖銳的痛苦的人,不會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飽經磨難,心懷天下,竭力推行“德治”“仁政”,孔子希望亂世中的百姓能尋得一個禮樂井然的國家,而非飽受君主的暴政折磨。出於對天下的憐,對世道的悲,他向各國國君兜售他的政治方略,最終仍是無人採用。可又如約翰肖爾斯在《許願樹》中所寫:“沒有不可治癒的傷痛,沒有不能結束的沉淪,所有失去的,會以另一種方式歸來。”孔子飽嘗的所有孤獨寂寞,因厚德載於後世,為其濃墨重彩、流芳百世又添一筆。

當仁不讓,此為載物。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諸侯紛爭,士大夫崛起,禮樂制度崩壞,人際關係緊張,在這般混亂的情況下,許多人歸隱山林,如長沮桀溺等人不與世俗同流合汙,也不願插手改變世道,只有孔子一人站出來,他說“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面對亂世,他不隱居不躲避,也不願“與世推移”,而是孤身扛起“克己復禮”的大旗,當仁不讓,這又是何等的勇氣與魄力!在時代的黃昏,他沉在淤泥裡,背起山河,自己做那個挖開深夜的人。

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孔子是也。當靈魂懂得它的使命後,孔子必然是幸福的,即使知道未來遍地荊棘也無損於此,“飛蛾撲火時必然是極幸福而快樂的”,此言得之。於是他在這條荊棘路上經歷的一切創傷也會痊癒,也會恢復健康、力量和愉快,噪聲變為諧聲。

孔子的路並不是一個人走到輝煌和快樂的終點,它超越時代,走向永恆。

我敬佩父母的為人處世之道 篇3

國二作文 ,782字

每對父母都是孩子的啟蒙老師,我的父母不僅教會我如何學習,更教給我為人處世之道,他們的做法著實令我欽佩。

第一道:善

人性本善,與人為善說來簡單,行動起來卻並不易。但我的父母總能在點滴小事中顯露出善良。公交車上的一個讓座,對處於困境之人伸出的援手,對鄰居的空巢老奶奶時時的問候與關心,對小區裡的流浪貓狗不自覺的默默餵養……這一切的一切,無一不在訴說著他們為人處世的第一道便是善。“唯有做善人,行善事,才能修善果,”爸爸如是說。

第二道:信

無論做人,還是做生意,誠信都是通往成功的必要通行證。“只有做人誠實,辦事講誠信,別人才會信任你,事情自然就不難辦了”媽媽這樣說。爸媽以前做生意,只要與客戶約好,一定會提前到達,辦事向來誠信可靠,欺瞞客戶以謀取利益的事從來不做,也不屑做。因而我從小便養成誠實守信的好品德,凡是與人約好的事情,我定會排除各種阻礙去履行,只要是我立下的諾言,必值千金,絕不抵賴反悔。做人便要像我父母這般,給人以誠,人必報以信。

第三道:容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這是爸爸的座右銘。是啊,若是一個人真能做到寬容大度,又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呢?父母之間的相處模式便是父親訓,母親從。無論爸爸對媽媽發多大的火,媽媽都會忍下來。我曾不解,向媽媽提出疑問,媽媽笑笑說:“這有啥,兩個人過日子,有磕磕絆絆很正常,如果我事事都斤斤計較,那還咋生活啊。能容就容,能忍就忍,你爸或許在外頭受啥氣了,忍著,回來發洩發洩,我又有啥理由不忍著呢?”我聽了不僅感嘆連連,人與人之間像這樣多一點寬容與理解,是不是會和諧許多呢?在這一點上,我仍需潛心修煉啊!

父母的為人處世之道中浸透了他們的智慧,對我來說也是寶貴的精神財富,為我欽佩,更應為我所學習!

父親的客人 篇4

國一作文 ,636字

雨時大時小,時有時無,沒有什麼稀奇的地方,平凡地下著。急促地打在玻璃上,再四散開來。它留下一個個透明的水漬,再慢慢蒸發,與其他的水匯聚,化作雲,化作雨,再落下來,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再一次飛向天空。這是一滴水的輪迴。

雨迎來了父親的客人。人不多,都是父親的同學,應該是他讀書時的好友。父親那時在外地讀書。他的同學也來自天涯海角。多年未見的好友,一見面便噓寒問暖。

母親為此準備了一桌菜,倒也沒什麼稀奇的,只是一桌家常菜。

屋外,雨仍下著,天空顯得蒼白。遠處,偶爾傳來一陣狗吠,在天空中迴盪著。屋內,相比屋外,則顯得熱鬧非凡。黃光下,大家更有食慾。桌上的筷子飛舞著,盤中的菜快速的減少著,時間也慢慢流逝。一聲“幹”接著清脆的碰杯聲,杯中的酒被一飲而盡。他們現在的樣子,有點武俠小說中的豪邁。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們喝的並不多。或許,他們是想裝裝義氣,回憶兒時憧憬的俠客。

他們不時談論著自己當前的發展,前景。不時嘮嘮家常,又不時討論各地的風景。說著說著,又說到了他們如今的同學們,他們現在的生活各不相同,有的好,有的壞,向著不同的方向發展著。這一桌菜,沒什麼珍貴的東西。寶貴的是友誼,一生當中,真正的知心的朋友並不多。一個一個地與他們失去聯絡,友情也在這之中的漫長的時光裡慢慢淡化。有的被徹底忘卻,有的還可以在腦海裡留下一個淡化灰白的影子。

雨停了,聚會散了,時間也不早了。太陽的餘暉仍灑在陸地上,只是太陽已不見蹤影。

飯桌上,只留下只留下一桌的殘骸與母親、奶奶收拾殘局的身影。

讀父親的病有感 篇5

讀後感 ,2744字

【讀父親的病有感】

高心悅

讀了《父親的病》節選,有些生氣,又有些憐憫。

陳蓮河在我眼中不是醫生,更不是商人,而是森林中的狐狸。他的診金原本只要一元四角,到了後來成了兩元,最後成了十元大洋。文中還寫道要“蟋蟀一對”,旁邊洋小字“要原配!”但魯迅問了好多人都是搖搖頭不知道。後來又說他有個丹要兩一盒,一定能見效點住舌頭面上,誰知滴了一百多天還不見效,這不純騙錢嘛!這樣我感到有些生氣。

第二,“衍太太”,大驚小怪得迷信喊魂,讓魯迅喊他父親,衍太太讓他喊他還真喊,讓他父親死得不安寧。

最後,他寫道:“現在還聽到那時自己的這聲音,每聽到時,就覺得這卻是我對於父親的最大錯處。”但我不覺得錯處在他那,因為他那時才和我們一樣是個孩子,還不懂,但有時錯誤會讓我們清醒。

我覺得這應該是社會的錯,社會的迷信。

【讀父親的病有感】

李博倫

《父親的病》選自魯迅散文集《朝花夕拾》,該書多側面地反映了魯迅青少時期的生活。這篇文章主要說明了父親的水腫逐日利害,將要不能起床。魯迅便請來了名醫陳蓮河,後來又請人看“敗鼓皮丸”有什麼迷信說法,父親不肯用靈丹點在舌頭上,又想不出迷信說法,於是就單吃了一百多天,最後父親快死了,衍太太由於迷信而叫我叫父親(就是叫魂),長大之後這覺得這卻是對於父親最大的錯處。

這篇文章圍繞“誤”這個字。陳蓮河誤診,誤命了父親,衍太太誤導我是因為有時候錯誤讓我們大腦清醒並讓我們知道在魯迅那個時代所有人都很迷信,病不是在於父親而是社會的病,“罪孽深重禍父母”告訴我們罪孽深重父母則死,我要發出感嘆:保持清醒的心,改變世界。

【讀父親的病有感】

陳增琦

魯迅先生是中國當代最著名的文學加。他的《朝花夕拾》更是廣為流傳,我讀了其中的《父親的病》後,心中有很大的觸動。

比如名醫陳蓮河,說到底,其實只是一位赤腳醫生,他誤診,誤命,誤導,最終不但害死了魯迅父親,還騙走了魯迅家的財產,他其實早就看出魯迅父親的病是沒得治了,可他還是要騙財,還故作懸疑,把治不好父親的責任,全推給了魯迅,他已不是一名醫生了,而是商人,還是一名奸商,每出診,每個藥引的價錢,在當時的舊社會都是一筆鉅款。他也有厲害之處,他抓出人內心深處感觸,從而騙取錢財,抓出人們的通病—迷信,這也是他的厲害之處的所在。

父親的病,從側面描寫了,當時社會的通病—迷信,人們請在迷信的社會中清醒過來吧!

【讀父親的病有感】

王嘉芮

最平常的是“蟋蟀對”,旁註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窩中者。”讀到這我不禁感嘆:“蟋蟀一對多難找呀,居然還是‘最平常’的。”我們也不知道哪兩隻是一對的,魯迅當時得多著急吶!還有一句:“我這樣用藥還會不大見效,“有一回陳蓮河先生又說:”我想,可以請人看一看,可有什麼罪愆……醫能醫病,不能醫人命,對不對?自然,為也許是前世的事……“從這句話中,我知道了當時陳蓮河醫術”高明“,非常有名;也說明了當時是封建社會,許多人都很迷信。

我覺陳蓮河之所以在當時被稱為“名醫“,是因為他能抓住人死之前的那種心理:就算治不好病,他也是名醫,請他還有一絲希望。

最後,魯迅的父親還是去世了,而衍太太卻讓魯迅大喊:“父親!父親!”然後,父親說:“什麼呢?……不要嚷……不……”在父親斷氣之後,魯迅後悔了,他沒有讓父親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得到安寧。

魯迅覺得這是他對父親最大的錯誤。

【讀父親的病有感】

朱文萱

今天我讀《父親的病》(節選)。

由於父親的水腫逐日厲害,魯迅四處尋醫,他找到了陳蓮河,陳蓮河是個庸醫。利用人們迷信的心裡,到處騙錢。“診金一元四角,丹藥兩塊錢一盒”,“特拔大洋十元”而且總是在說完一些聽起來很懂的話,然後最後說到錢:“因為舌乃心之靈苗……價錢也不貴,只要兩塊一盒……”從這麼多方面可以看出他老奸巨滑,但不得不承認他很聰明。

文中的魯迅當時只有十來歲,從“特別的丸散和奇特的藥引”就可以看出,魯迅其實已經知道陳蓮河是庸醫,但還是抱著一絲希望。照著陳蓮河的方去找藥引,即使心裡知道不會管用,但還存著一線希望,希望能治好父親,從問藥店、問鄉下人、問賣草藥的……看出魯訊為救父親歷經千辛萬苦。

其實這篇文章表面說的是父親的病,其實是社會的病諷刺當時封建迷信社會,諷刺人們輕信迷信。希望能讓人們清醒。

【讀父親的病有感】

吳海濤

魯迅在《父親的病》中寫道:“父親的水腫是逐日利害,將要不能起床,”意思是說:“父親的水腫病疾越來越嚴重,快要不能下床走路了。”

魯迅家裡請了醫生叫陳蓮河,他開的藥方奇怪至極,最平常的蟋蟀一對也一定要抓原配,明顯只是想多賺點錢,這奸商讓魯迅自己去抓藥,這樣魯迅若是找不到藥,那就不是醫生的過錯,而是魯迅的罪過,若魯迅找到藥卻沒治好那也不是醫生的問題,因為他一定會說這病太嚴重了,不是人能治好的。因此,不管魯迅有沒有找到藥,不管魯迅父親的病是否被醫好,那都不是他的過錯。反倒可以通過這些奇怪的藥方來賺錢,多麼可惡的人!最可悲的是,魯迅父親居然還信了他,吃他的藥吃了一百多天才奄奄一息倒在床上,魯迅跪在床前,被人教使著,大喊“父親!”直到魯迅父親過世之後才停下。縱觀這場悲劇,不過是周瑜打一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而已,所以,我們不能迷信。

【讀父親的病有感】

朱浩

在魯迅先生寫的《朝花夕拾》裡的節選,父親的病可以帶我們走魯迅時代的往昔之亂—本文這篇節選主人公是陳蓮河,主要講了魯迅先生在他的幼年時期,他的父親得了一場重病,便用了十塊大洋請了當時挺有名氣陳蓮河來給父親治病,陳蓮河讓魯迅去找原配蟋蟀一對,平地木十株……魯迅就感覺似乎有些不對勁,便乖乖聽話去找藥材,不然萬一真的是可以治父親的病呢!魯迅問路、商家……但最終還是沒找到……最終父親死了……

這篇的衍太太有對有錯,對在他魯迅在父親臨死前大喊父親父親—能夠讓父親在輪迴記住這聲音。這個辦法錯了,這樣會讓父親死得不安祥。陳蓮河也錯了,他為何要讓魯迅去找藥材拖時間,讓他父親去死。最錯的是這世人,為何要相信陳蓮河—他醫德差,醫術也差……

【讀父親的病有感】

陳耀正

讀《父親的病》,我感受到了“父親”當時要犧牲時,魯迅都不能給他父親一個寧靜的死亡,一直叫著“父親!父親!”。這使父親額內心十分不愉快,我覺得。可魯迅當時小,不懂事,也是受人蠱惑。我為魯迅的這種行為感到十分的不開心。我覺得魯迅當時的內心很傷心,過了好幾年,他內心肯定承受不住,絕對後悔。

我覺得這篇散文寫得很好。可以用來給那些社會上頭腦不清醒的人看。陳蓮河在給魯迅他父親治病,可最後還是一點用都沒有,還是“犧牲”(用詞不當)了。

這篇課文都是諷刺社會上的那些人,讓大家的頭腦保持清醒,不被蠱惑。

友誼之風吹暖心——讀《在你的鼻尖跳舞》有感 篇6

讀後感 ,980字

友誼是春風,吹走心頭的寒雪,帶來融融暖意;友誼是夏風,吹散頭頂的炎熱,帶來絲絲涼爽;友誼是秋風,吹落枝頭的枯葉,帶來陣陣喜悅;友誼是冬風,吹綻樹梢的紅梅,帶來縷縷希望……《在你的鼻尖跳舞》這本書中的友誼之風就吹暖了我的心。

這本書是我在書店看見因好奇而買來的。書中的主人公邱佳外號皮卡丘,她在班上沒有一個好朋友,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獨行者”,漸漸的,她關閉了自己的心房,她的世界別人不知道,別人的世界她也不踏足。與外形缺陷而備受歧視的借讀生悠池成為同桌後,邱佳與他成了朋友,這也是她第一個真正的朋友,她不再孤獨。他倆就如孤島上的兩座城堡,建立起了一座友誼的橋樑,他倆的真摯的友誼雖然不能驚天地泣鬼神,但卻深深打動了我。馬克思說過“友誼像清晨的霧一樣純潔,奉承並不能得到友誼,友誼只能用忠實去鞏固它。但是真正重要的是知心。”友誼,是生命之舟的重要零件,我們的生活不能缺少友誼,因為友誼之風暖人心

讀完這本書後,我不禁想到我們的生活,如:一個同學和同桌是好朋友,整天形影不離,可是有一天那個同學因為不小心把朋友的東西弄壞了,朋友便如一頭髮怒的獅子,大聲吼叫:“你怎麼這麼不小心,把我的東西弄壞了,我們絕交。”另一個同學也被激怒了兩人大吵起來。從此,兩人變成了冰火兩重天,就如同有深仇大恨一般,兩人在班級中也漸漸孤獨起來,沒有朋友了,瞧!友誼是那麼脆弱,就因這樣一點兒小矛盾就化為烏有,但如果這兩個人能各自退一步的話,那這的友誼就不會破碎,俗話說的話:“退一步海闊天空。”

讀了這本書,我學會了如何對待友誼,友誼雖樸實卻又是個易碎體,需要兩個人一起呵護,相互之間寬容、信任、理解……是使友誼長久的最好的保護罩。“夕我來思,桃李累累;今我往矣,楊柳依依。”時光總是在指尖上溜走,如流水抓不牢,如風停不住,一年又一年,水潺潺地流,風輕輕地吹,如果失去了友誼,那匆匆的時光便毫無光彩,那人生的漫漫旅途將會充滿黑暗與孤獨,因為友誼會讓你在絕境中看到曙光,讓你有堅持到底的勇氣與信心,友誼如和煦的微風,是源源不斷的令人溫暖,令人堅強的力量!

寒風習習,友誼就是一朵朵迎雪而立的梅花,綻放開來,溫暖著你我的心田;秋風瑟瑟,友誼就如隨風而落的樹葉,構成了金秋時節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夏風陣陣,友誼便似一杯清涼的紅茶,滋潤你我乾渴的喉嚨……讓友誼之風伴我們成長,友誼之風吹暖我們的心。

父親的手竟與我有關 篇7

國小六年級作文 ,704字

如果把母愛比作高掛天空的太陽,每天都為你提供著無限的光芒;那麼父愛就是一把雨傘,他會在關鍵時刻為你遮風擋雨!

小時候,父親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一直是很高大的,因為他是我們家的頂樑柱,默默地保護著我們家的每一個成員。但是,自從有一次,我無意間看到了父親的手,發現他的手上佈滿了龜殼般的裂紋,再看一下我的手,光滑粉嫩的面板,與父親的手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當時我就在心裡想:爸爸的手真難看、真恐怖。我並不知道父親手上的這種裂紋從何而來,但我卻從此對爸爸的手有了一點畏懼,對爸爸有了一種生疏和反感。我也從沒想到有一天父親的手竟與我有關,直到那一年夏天。

那年夏天,父親在地裡幹活時累的滿頭大汗,看到父親那疲憊不堪的樣子,我有些於心不忍,為了給父親減輕一些負擔,我跑到田裡和父親一起拔草,當時我和父親都沒有戴手套,直接徒手拔。當我們把小草全部都消滅掉以後,我才發現,我的手上被小草劃得滿是裂紋,並且沾水後還會一陣疼痛從手心傳來,我想起了爸爸龜裂的手掌,直到這時我才明白,原來爸爸的手竟與我有關。爸爸手上的裂紋是為了我能快樂長大而日夜操勞、辛苦勞作的結果。

那一天,本來幾乎不和父親交流的我竟破天荒的和父親聊起了天。當我問他:“爸爸,你手上的裂紋是長期在地裡幹活造成的嗎?”爸爸沒有立即回答我,他只是笑了笑並用他那粗糙的、滿是皺紋的手輕輕地撫摸著我的頭。

從那以後,我再也不對父親的手有反感畏懼之心,因為就是這雙粗糙難看的手為我營造了一方溫暖;就是這雙粗糙難看的手為我撐起了一片藍天。我終於明白爸爸的手一直都與我有關,曾經那雙令我害怕反感的手,現在在我眼裡,如春天般的芬芳,如夏天般的涼爽,如秋天般的豐碩,如冬天般的溫暖。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8

讀後感 ,506字

“如果你不打算愛與被愛,那麼整個生命之旅都是毫無意義的。”愛是什麼感覺?被愛又是什麼感覺?之前的我們,只能去探索,發現,可現在的我們,可以去問問迪卡米洛,問問愛德華。

愛德華是一隻做工精緻的瓷兔子,他有一位愛他的小主人-可愛的小女孩阿比林。阿比林深愛著愛德華,愛德華卻並不為這種愛所為之動容,他還是按部就班的生活。

命運多舛的愛德華在一漂洋過海中被兩個頑皮的男孩扔下了海,他一直在那裡待了整整297天。

在這一天,他被一張漁網撈起,來到了內莉的手裡,卻又被埋在垃圾底下,露西將他刨了出來,他開始珍惜這種被愛的感覺,在和露西,流浪漢的旅行途中,他作為稻草人工作了一段時間,所幸被布賴斯偷救,輾轉來到薩拉-一個被病魔折磨的四歲女孩身邊。他為薩拉跳舞,可有一天,薩拉不動了,他無論怎麼跳薩拉都不會再笑了。

布賴斯和他來到街頭賣藝,因支付不起昂貴的餐費而被人打破了他陶瓷做的頭顱,玩具修理商修好了愛德華,作為他的貨品。

愛德華遇見了一個老娃娃,老娃娃要求他開啟心扉,“有人回來接你的,不過首先你必須開啟心扉。”她如是說。

在一場小雨中,他邂逅了已經成為媽媽的小女孩阿比林,過上了辛福的生活。

這是一個充滿愛與被愛的故事。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9

讀後感 ,409字

這是一場不斷失去的旅行,愛德華失去了優雅的衣服;失去了名字;甚至它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都沒有關係,失去衣服再穿上別的衣服;失去名字,再取一個就行;失去生命,它也只需經過維修帶著傷痕再次睜眼。

可是,它失去了愛,它失去了阿比林、內莉、布林、薩拉……愛隨著他們的離開,成為回憶。

回憶像一片繁星點點的夜空,那些失去的人,失去的情感就像星座,一旦留在心中,便無法抹去。

海底的回憶,垃圾堆的回憶,小山坡的回憶……。所有回憶都在愛德華的腦海中,一次次的失去,刺痛著愛德華,當它被回憶刺痛地遍體鱗傷,它的心也刺痛起來。

刺痛讓它回憶所有愛過它的人,他們的名字進入愛德華的大腦,疼痛傳遍愛德華全身,它痛得難以忍受。

就在這時,它懂得了愛。

愛就是甜蜜而又痛楚的物種,愛是不斷的獲得,失去,失去,獲得。

愛德華學會了聆聽,聆聽回憶。那些回憶匯成暖流,溫暖了它的心臟。那股暖流就是愛。

這時一場不斷失去的旅行,只有失去,才會懂得去愛。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0

讀後感 ,503字

一拿出這本《愛德華的奇妙之旅》,一副精美的圖片映入我的眼簾:夕陽西下,天已經被晚霞照的通紅,一隻衣著優雅的小兔子,正抬起腳,走向一所高大的房子,門前吊燈射出的光把它的背影拉得很長、很長,想必,這隻兔子是要回家了……

“這隻兔子為什麼穿衣服呢?”“它去幹什麼了?”強烈的好奇心驅使我翻開這本書。剛翻開三四頁,我就被內容吸引住了。原來,這隻小兔子是一個瓷制的近乎完美的玩具,主人阿比林給它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愛德華图雷恩。阿比林非常愛護它,幾乎無微不至:絲綢做的上衣,用進口布料做的褲子,還有一塊金懷錶,這是一般的玩具兔子享受不到的。

可是,當阿比林把愛德華帶到郵輪上時,幾個男孩粗魯地玩弄著愛德華,最後,竟把它扔進海里。愛德華把我們帶進了一段異乎尋常的旅程:從海洋深處到漁夫的漁網,從垃圾堆到流浪漢的營地裡,從一個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菲斯街道上。

一路上,愛德華曾有過許多愛他的人,但每次分別時都沒有機會說再見,它徹底放棄了。

也許有人在愛之中遇到挫折時,會灰心,會麻木,也有人勇敢面對,最終戰勝失敗。

我們要學會堅強,要知道,一顆極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愛,學會愛而又重新再得到愛!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1

讀後感 ,1154字

《愛德華的奇妙之旅》,這是一本怎麼的書呢?望著封面最通俗易懂的標題,以及那隻背影被昏暗的光拉得長長的看似迷茫、孤獨的兔子。我忍不住想。

攤開書,真有一段奇妙旅程展現在我面前:

愛德華,這隻自命不凡的瓷兔子,他被人愛,很愛很愛。然而他卻從不愛任何人,他不懂愛,也不會愛,他認為他,理所當然地應該被愛。就像我們一樣,被父母深深愛著,卻從不滿足,甚至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認為父母並不愛我們。

想起小時候,母親無微不至地照顧著我。天冷了,會一遍一遍、不厭其煩地提醒我多穿衣服;下雨了,會一次又一次地告訴我出門記得帶傘……可面對母親絮絮叨叨的話語,我卻充耳不聞,只是“嗯嗯嗯”地敷衍。

這是為什麼呢?大概是因為被太多的愛包圍了吧,讓我們忘記了被愛的滋味。

可是有一天,愛德華被弄丟了。他沉到了海底,他第一次體會到了失去愛的感受。就這樣在黑暗中日復一日地掙扎,期盼……直到被一名漁夫撈起。漁夫把他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看待。愛德華再次體會到了被愛的感覺。這次,他也學會了如何去愛。

其實愛一個人很簡單,只要靜靜地去聆聽,用心去交流,在傾聽中,體會別人的酸甜苦辣。也許,我們也應該學會聆聽,在空閒時間,坐下來,安靜地喝杯茶,安靜地用心傾聽別人的故事,然後,再好好思考該怎麼去愛。

愛德華在被丟失的過程中,經歷了一次又一次愛與被愛、擁有與失去的旅程。也正是在這一次又一次的愛與被愛、擁有與失去中,他變了,不再自命不凡,不再個性乖張。他學會了愛,並知道如何去愛。他開始後悔,後悔沒有愛那些愛他的人,後悔沒有早點懂得愛,後悔他無法開口對愛他的人也說一句:“我愛你”。可是,他深愛的那個小女孩卻死了,他的那顆渴望被愛的心也變得支離破碎。他經歷了一場死亡,被賣到玩具店。從此,他收起了被愛的心,不再渴望被愛,儘管他依然愛著。

但是有一個一百年的老娃娃來到他身旁,她與愛德華不一樣,經管也一次次被丟棄,她卻從不心灰意冷,依舊渴望被愛。她曾對愛德華說過:“你必須充滿期待和盼望,你必須在心裡想著,一定會有人愛,而你要愛的下一個又會是誰?”

是的,我們也應該好好愛,即使這個世界沒有任何人愛你,你也可以愛著自己。

這個世界並不缺少美,只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愛,也一樣,它隨處可見,只是我們沒有用心去感受。花匠為花澆水,這是愛;魚缸裡的活蹦亂跳的魚,也充滿了愛;陽臺上茂盛蔥鬱的“多肉”,它的每一片葉子,也在訴說著愛。一張紙,一把傘,一個眼神,一句話,都飽含深深的愛。

世界並不缺愛。就像書中老娃娃對愛德華所說的:“一定會有人來帶你走,可是你必須先開啟自己的心門。”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2

讀後感 ,381字

愛德華,你的心真的碎了嗎?

若你的心真的碎了,為什麼會懷念阿比林與薩拉·魯思對你的關心呢?只有一顆火熱的心,你才會思念,你才會痛苦,你才會寂寞。

你拒絕相信你的心——它沒碎,所以那顆心也停止了你對愛的想念。那顆心已不再火熱了,它冰冷,使你落進海中的那一剎那開始厭倦愛。

“愛是什麼?”你應該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想著這句話。

不是有人把你撈了上來送到布林、布賴斯,甚至露西那裡,他們都是愛你的,你當初那顆熾熱的心又被點燃了!你不知道嗎?

“如果誰也不愛,並對愛毫不關心,長得美麗又有什麼用呢?”

是的,就是這樣的,但是,很可惜,你不懂。就像佩勒格里娜講訴的那個故事一樣,你應該就是那個公主,驕傲,自大,自命不凡,你的碎裂就是對你的懲罰!

請你珍惜你所擁有的愛!

你的心沒有碎。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3

讀後感 ,681字

他是一隻高傲的瓷兔子,目空一切,自我感覺良好。他被一個名叫阿比林的小女孩愛著。一切似乎非常美好,但不幸發生了。他掉到了海里,於是一段旅程開始了。

過了很久,愛德華被一個漁夫勞倫斯打撈上來,送給了他的妻子,內莉。內莉對他關愛有加,一些心裡話都對著愛德華說。勞倫斯也每天帶他去散步。漸漸的,愛德華對內莉與勞倫斯產生了一種愛,甜蜜的愛。每天的快樂生活使愛德華歡樂不已。可是,勞倫斯與內莉的女兒,洛莉來了,她打破了這個美夢。他被扔到了垃圾桶裡。他的心痛了起來。

又是一百八十個日日夜夜,他終於迎來了光明。他被流浪漢布林收養了。他跟布林開始了流浪,早上步行,中午坐機車,晚上唱歌。這種生活一天一天過去,愛德華又對布林產生了一種愛,自由的愛。他不但喜歡布林寬大的手掌,還喜歡他那嘹亮的歌聲。他喜歡露西的吠叫聲,還喜歡流浪漢們在他的耳邊嘟嚷他們孩子的名字。

可是不幸再次發生。他被丟到了荒山,被老婦撿到了,當作了稻草人。過了沒多久,他就被男孩布賴斯帶回了家,交給了她的妹妹,薩拉·魯思。在布賴斯與薩拉這個共同的破爛的小屋裡,他再次有了一種愛,正義的愛。他感覺薩拉·魯思需要他!他不能離開她!可是,薩拉死了,他被布賴斯帶上了街頭賣藝。

一天過後,他被布賴斯帶到了餐車裡吃飯,由於錢沒帶夠,於是,他的頭被打碎了。

他又在玩具店裡被修復了。他在這個玩具店裡,他打開了心扉,回到了自己的家。

愛德華是怎樣開啟心扉的,我不知道。也許這句詩“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繼續。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深的黑暗,勇往直前。”就是答案吧。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4

讀後感 ,405字

世界上之所以擁有色彩,那是因為人群之間有愛!

故事中的主人公——愛德華,從不懂得愛到懂得了愛,因為他周圍的人在幫助他,幫助他的那些人使他懂得了愛。愛德華從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裡,到深海,再到漁夫的漁網等等,一系列的故事使他懂得了愛,更是使我們驚歎不已。

當他破碎的時候,愛德華告訴自己:“我的心也已經破碎了!”可是,事情並不是這個樣子的,一個老娃娃打動了他的心絃,這時,愛德華的心再一次激動起來!

愛德華身邊有許許多多關心他的人,就比如說阿比林。她是一個愛愛德華的人,當新來的女僕把愛德華胡亂地塞進衣櫃裡,阿比林放學歸來,她很著急地尋找著一間間屋子,從衣櫃裡找到愛德華,緊緊地抱住愛德華,生怕他又從自己的眼前逃去。一切的動作,我都深深地體會到了阿比林對愛德華的愛。

愛是世界中不可缺少的色彩,如果沒有愛,世界就只有灰白,讓我們有愛,才能讓大千世界變得充滿色彩!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5

讀後感 ,463字

這兩個星期,我讀了《愛德華的奇妙之旅》一書,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佩勒格給阿比林講的(也是給愛德華講的)疣豬的故事。

這個故事講的是從前有位美麗的公主,許多王子都眾星捧月般的看著她。但這位公主不但不接受愛,還離開了愛,自以為自己美麗能得到一切。但沒有愛的保護,美麗有什麼用呢?沒有了愛的保護,美麗的公主遲早會變成一頭醜陋的疣豬。

我覺得用這個故事中的公主來比喻愛德華再好不過了:長得美麗,能阻止被內莉扔進垃圾桶嗎?長得美麗,能阻止被巡邏員扔到路溝嗎?長得美麗,能阻止被當作稻草人嗎?很明顯,不能做到。因為無論長得多漂亮,沒有了愛的保護,什麼都做不到,就連垃圾也不如。

是的,上帝給了我們相同的愛,有的人回覆了愛,愛就會長久的在他身邊。有的人對愛置之不理,愛就變得短暫,最終離他而去。愛德華亡羊補牢,像那個一百多歲的老娃娃說的:總有一天有人會來接你的——幾年後,愛德華又回到了阿比林愛的擁抱中。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愛,但愛像一個人,如果你對不起他,他就會離你而去。儲存好珍貴的愛吧!它會使你一生受益。

讀《愛德華的奇妙之旅》有感 篇16

讀後感 ,738字

暑假一開始,媽媽就推薦我讀了一本《愛德華的奇妙之旅》,這本書是凱特·迪卡米洛寫的。據說這位女作家是美國當代最耀眼的明星,是紐伯瑞文學金獎獲得者,名聲了得。

故事講得是一隻名叫愛德華的瓷兔子,和它的主人阿比林住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這隻瓷兔子喜歡別人稱呼自己為“他”而不是“它”。他仗著阿比林的寵愛一點兒也不珍惜,一點兒也不懂愛,驕縱自私。終於有一天,在一次出海旅行中他意外地被扔到了大海中。

在海底沉睡了297天后,他被一張漁網救起,接著他又被埋在垃圾裡讓一條狗給刨了出來,他和狗的主人樓浪漢一起旅行了很長時間,又作為稻草人工作了很短一段時間。接著,他來到了四歲病女孩薩拉身邊,漸漸地他愛上了薩拉,可是眼看著她死去。後來薩拉的哥哥帶著他在孟斐斯大街上跳舞賣藝,在餐車上他為了保護哥哥被打破了頭顱。經歷了漫長的奇妙之旅,愛德華漸漸懂得了愛與付出,他最後在玩具店裡等來了已經成為母親的阿比林,他終於回了家。

就像玩具店裡100多歲的老娃娃對愛德華說的那樣“你必須充滿希望,你必須知道誰會愛你,你下一個會愛誰”“開啟你的心扉,有人會來,有人會來接你的”“如果你不打算愛與被愛,那麼整個生命之旅都是毫無意義的”。這本書告訴我們要珍惜並懂得感謝擁有的愛,當遇到困難,越要勇敢去追尋愛。從小到大,從牙牙學語到蹣跚學步到識文算數,我接受了父母老師無私的愛,這份愛是一種力量,鼓勵著我勇敢前行,而這份愛更鼓勵著我去學會愛,懂得愛,傳播愛。

瓷兔子愛德華陪伴了我整個暑假,帶我經歷了這麼奇妙而又艱辛的旅程,他讓我重新認識了愛的含義,這真是一隻有趣的小兔子!

讀蘇童《自行車之歌》有感 篇17

讀後感 ,879字

一條寬闊的缺乏風景的街道,除了偶爾經過的公共汽車、東風牌或解放牌卡車,小汽車非常罕見,繁忙的交通主要體現在自行車的兩個輪子上。所有人都知道,看到自行車的海洋就看到了中國。

以前騎自行車都是一種潮流,大街上成群成片的自行車隊,大多都是永久、鳳凰和飛鴿。這些都是些“潮牌子”。買的人也多,款式也差不多,顏色更是相似。上百號人放在一起,根本分不出個誰誰誰,到處是黑壓壓的一片,偶爾還會有幾輛藍色黃色的車子,車主大多是有錢有勢的,可能是因為太招搖的原因,經常會遭到攔車的情況,不是攔車的人要找他麻煩,就是嫉妒他,還有的直接借來玩一圈。更有些婦女因為青年“飆車”跟在後面大罵。

小時候我也有一輛自行車,一開始還是嶄新的蘋果色四輪車,後來磕得只剩下兩個輪子,只能晃晃悠悠的學起雙輪自行車。那時的孩子多多少少都會偷偷的騎著父親的車子出去玩,去幹什麼?不幹什麼,就是去騎車!作者起一次騎車是去了市中心的小廣場。他看了櫥窗前的海報,還去市場溜了一圈,不是說過中國人多,騎自行車的就不會少,但車子都長得差不多,廣場空地上早已成為一片自行車的海洋,壓根兒找不到自己的自行車,這可急了,最後還是挨個試的。

到了七十年代末,一種常州產的金獅牌自行車湧入了市場,新的自行車出現了,因為買金獅需要購車卷,這便又掀起了購車潮流。但作者的父親就是迷永久和鳳凰。

過了些日子,他還是買了第三輛自行車,是給自己的兒子買的,也就是作者。買是怕他考不上大學上班用,可他考上了大學又不在本地上班,只好託運過去。看著嚴密的防護裝置,就一定是父母的精心製作。一輛自行車也承載著父母濃郁的愛,最後車子用了沒幾年卻叫別人給偷了,作者幾乎是懷著一種卸卻負擔的輕鬆心情買了一輛新車。

自行車的高貴歲月仍在繼續,只不過卻少見了以前的老牌子,曾經也看到過一對爺孫倆騎著自行車趕路,老的騎的是輛鳳凰,小的騎的是當時潮流前線的捷安特。老鳳凰對捷安特說:“你走慢一點,想行過去!”捷安特對老鳳凰卻說“你走快一點,想想未來!”

時代在變化,以飛一般的速度前進,不光是自行車,好多東西都會變,但都會成為經典,過去舊顯得尤其珍貴。

讀《美麗的西沙群島》有感 篇18

讀後感 ,740字

美麗是西沙群島的名片。西沙群島擁有無與倫比的自然之美,還有一群當代最可愛的人守衛著這片美麗富饒的土地。最可愛的人的點滴事情凝聚成另一種至高無上的美—心靈之美。月亮河、大海、漁村,魚群、海龜、水母,以及各種各樣美麗的自然景觀和多姿多彩的海洋生物的精彩描寫,和與西沙群島融為一體的最美麗的人的各種故事,都深深的吸引著我,讓我一口氣讀完劉先平寫的《美麗的西沙群島》。

從月亮河出發,一路航行,我們跟著作者的足跡,踏遍西沙群島的各個角落。在航行中,我們經過了著名的紅樹林自然保護區,也認識了美麗的水上殺手---水母,還有精靈似的飛魚與天敵的生死大博弈。歷史古蹟的存在,也驗證了美麗的西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島上從戰士到將軍,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傳奇故事,幾天幾夜講不完,它們樂觀向上的精神會感染每一個與他們接觸的人。西沙群島豐富的魚類資源,不可多得的可燃冰資源,還有島上各種野生動物,在作者的筆下都有詳細的描述。

這本書包含許多獨自成篇的文章,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珊瑚世界和五色土兩篇文章。珊瑚世界這篇文章用比喻、擬人等手法寫出了珊瑚蟲的五彩繽紛,表現出了西沙群島的生態美。五色土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中建島糧食缺,土又不適合種菜,戰士們從各自家鄉運來土種菜,表現出了戰士們的心靈美。

我很喜歡這本書,書上用很多比喻擬人等手法寫出了生態美和自然美,讀完使人回味無窮。

最可愛的還是西沙群島的戰士,他們不僅守衛著西沙群島,還保護著西沙生態。看,戰士們把擱淺的鯨魚搬到水裡,還幫助海龜媽媽保護小海龜,使大多數海龜順利到達海里。正是有了他們的存在,西沙群島的美麗才會更加突出。我們國家也正是有了像西沙群島戰士這樣許許多多心靈美的人,才能把我們的祖國建設的更加繁榮富強!

心靈的震撼——讀《藍色的兔耳朵草》有感 篇19

讀後感 ,907字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一點兒不錯,我很喜歡讀書,也讀了不少好書,每一本都令我受益匪淺。我遨遊在書海之中,深深地陶醉在名家的優美詞句之中了。我覺得自己的知識只不過是滄海一粟。但是,真正令我震撼的一本書卻是楊紅櫻阿姨的《藍色的兔耳朵草》。

這本書主要講了笑貓深愛的虎皮貓忽然聽不到聲音也說不出話了,聽說藍山上的兔耳朵草能治好它的病,笑貓不顧一切的去採摘,經過千辛萬苦,重重困難,笑貓終於入如願以償地採到了兔耳朵草。然而,它在回去的路途中小小的休息了一下,辛辛苦苦採來的“救命草”卻被頑皮的兔子吃了幾口,扔到了河裡。絕望之下,笑貓找到了無所不能的萬年龜。萬年龜告訴它,只要堅持不懈的告訴虎皮貓它的心意,總有一天,鐵樹開花,枯樹發芽,虎皮貓的病就會好起來的。笑貓滿懷希望的、反反覆覆的、一遍又一遍的向虎皮貓訴說著自己的心意,終於鐵樹開出了美麗的花朵,枯了幾百年的老樹抽出了新的嫩芽。虎皮貓的病也好了,並且和笑貓舉辦了一場浪漫的婚禮。

看完之後,我哭了,哭了很久很久。我的心如大海,波瀾起伏。我的心如火苗,熊熊燃燒。這是怎樣的一個故事啊!雖然它只是一個故事,但還是令我感觸頗深。

堅持的力量,是多麼的驚人、多麼的偉大啊!它可以使鐵樹開花,枯樹發芽;它可以使一個默默無聞的人成為人人皆知的人;它可以使一個殘疾人變成成功者!

堅持、愛還有善良構成了這個美好的世界。笑貓如此堅持,換來的是虎皮貓的康復;比爾蓋茨如此堅持,換來的是源源不斷的金錢;朗朗如此堅持,換來的是一雙靈活的雙手;貝多芬如此堅持,換來的是一首又一首動聽的歌曲!

像這些名人們都在堅持、在努力,我們又有何理由不堅持、不努力呢?現在好多同學好吃懶做,做事三分鐘熱度,不願做作業,不願堅持去做好每一件事。朋友,如果你是這些人中的一員,請聽我一勸:行動起來吧,為了我們的夢想,為了將來的輝煌,去一點一點的去創造吧!就像故事中的笑貓一樣,遇到困難不低頭,堅持不懈,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在你的窗前,有著無數美麗的花兒在為你綻放!

這,就是堅持的力量;這,就是夢想的力量!朋友,讓我們從現在開始,一起努力,一起奮鬥,向著新的開始,新的未來Go,Go,Go!

快樂最重要——讀《永遠的西瓜小丑》有感 篇20

讀後感 ,664字

當我讀完《笑貓日記之永遠的西瓜小丑》後,我感到異常的憤怒。令我感到憤怒的不是那些做盡壞事的馬戲團的人,而是那些自以為是,藉著“一切為了孩子”的理由,剝奪孩子們快樂的家長!

事情是這樣的:一個表演“高雅藝術”的馬戲團用錢請來了,所謂的兒童興趣研究所所長和兒童興趣管理局局長,為自己的表演做宣傳。家長們一看到如此銜頭的人來宣傳“高雅藝術”,心想一定是能增強孩子學習興趣,帶來高雅知識的表演。因此,家長們都特意請假,在“六一”那天把孩子們帶去看那些無聊的專家演講、頒獎典禮……這個本來屬於孩子們的快樂節日,卻沒有一個孩子能在那些看不懂,聽不明的表演中得到快樂。

我看完這一段落後,心中燃起了一團怒火。兒童節,顧名思義是孩子們的節日,是孩子們歡樂放鬆的節日。家長們就應該讓孩子自己選擇過節的方式,不要總是聽信所謂的專家好評,就以為能把快樂帶給孩子們。我覺得很多時候總是家長的自以為是,一廂情願,讓我們感到反感。我為書中人物的遭遇不平,其實他們的聲心,也正是我想對爸爸、媽媽說的:我已經長大,有時可以讓我選擇自己想做的事,可參加的活動,可閱讀的圖書。不要再以你們的眼光來看待我,來為我作主,好嗎?

下學期我就是六年級的學生了。我不想爸爸給我安排那些您認為有用的補習班,不想您總是給我買來一疊疊的練習資料讓我增加訓練量。我覺得自己缺少了閱讀故事書的時間,缺少了和小夥伴騎車遊戲的時間,我覺得我的童年就像失去了一種可以讓我回味的滋味—快樂!

楊紅櫻阿姨,我喜歡您的書,喜歡您用一個個引人入勝的故事道出了我心底渴望的最為重要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