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宇(1919~  )

[拼音]:Deli Sudanguo

[英文]:Delhi sultanates

1206~1526年突厥-阿富汗軍事貴族統治北印度的伊斯蘭教區域性封建國家的統稱。以其建都德里得名。

德里蘇丹國的興衰

1206年,阿富汗廓爾王朝統治德里的總督庫特布-烏德-丁·艾巴克自立為統治印度的蘇丹,定都德里,標誌著德里蘇丹國統治印度的開始(見彩圖)。其後的 320年間經歷了彼此沒有家族關係、甚至沒有種族關係的5個王朝、32個蘇丹的統治。5個王朝是:奴隸王朝(1206~1290)、卡爾吉王朝(1290~1320)、圖格魯克王朝(1320~1414)、賽義德王朝(1414~1451)、洛迪王朝(1451~1526)。比較重要的蘇丹有:伊爾圖特米什、吉亞斯-烏德-丁·巴爾班、阿拉-烏德-丁·卡爾吉、穆罕默德·伊本·圖格魯克、菲羅茲·圖格魯克。

卡爾吉王朝的蘇丹阿拉-烏德-丁·卡爾吉是德里蘇丹國統治印度時期最強大的穆斯林君主。他擺脫伊斯蘭教神學家“烏萊馬”的控制,整頓財政和行政,加強中央集權,建立47萬人的精銳騎兵部隊。對拉傑普特諸邦發動猛烈攻勢,佔領奇托爾、蘭桑博爾、烏賈因,並打開了向德干擴張的道路。他為了維持龐大的軍隊,並保證士兵能依靠薪餉過活,對糧油鹽布實行限價政策,嚴格管制市場。但結果卻阻礙了商品流通,引起人民不滿。圖格魯克王朝的蘇丹穆罕默德·伊本·圖格魯克四次派大軍遠征南印度,領土擴大到科佛裡河以南,行省增加到23個,使德里蘇丹國家一度達到極盛時代。但是由於重稅,濫發銅幣,遷都德干的德瓦吉里以及控制德干的失敗等原因,導致國庫空虛,激起人民反抗,德干各省獨立,從而動搖了德里蘇丹國的統治基礎。此後,由於南印度印度教地區維賈亞納加爾王國的興起和菲羅茲·圖格魯克削弱中央政府對地方封建主大賈吉爾達爾力量的控制,使德里蘇丹國家逐漸走向衰落。1398年,帖木兒入侵印度並佔領德里,給本已分裂的德里蘇丹國家以致命打擊。各省總督紛紛獨立,賽義德王朝和洛迪王朝淪為僅統治德里及拉合爾地區的小邦。1526年第一次帕尼巴特戰爭,阿富汗人失敗,德里蘇丹國為莫臥兒王朝所滅亡。

政治體制及統治政策

德里蘇丹國實行伊斯蘭教國家的政教合一制度。蘇丹遵循伊斯蘭教神學家"烏萊馬"所解釋的伊斯蘭教法典“沙裡阿”進行統治。他既是國家元首,又是伊斯蘭教最高教長,集君權和神權於一身。中央政府有36個部。中央政府的首席大臣“瓦齊爾”名義上掌管各部,實際上只管理財政。他與軍事部總督、宗教和司法部大臣、機要祕書兼情報大臣成為蘇丹國家的4根棟樑。此外,還建立了行省制的地方統治體系,由穆斯林地方軍事貴族掌權。

德里蘇丹國的統治階級都是中亞來的伊斯蘭教軍事封建貴族,以突厥-阿富汗人“四十大家族”為核心,他們佔有大量的軍事采邑土地“伊克塔”,並依靠中亞外族僱傭軍為統治支柱。蘇丹政權對印度教封建主及各階層廣大居民採取敵對、歧視、迫害等高壓統治政策,尤其是強徵人頭稅及強迫改宗伊斯蘭教,刺激了印度教各階層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情緒。人民起義和教派運動不斷爆發,民族、宗教及階級矛盾十分尖銳。

封建軍事采邑制的出現

德里蘇丹統治印度時期,分封賞賜土地的規模更加擴大。蘇丹將被征服的印度國土以“伊克塔”(軍功田)和“瓦剋夫”(清真寺教田)、“伊納姆”(伊斯蘭教阿訇的終身賜及田)的形式封賜給有軍功的穆斯林軍事封建貴族及清真寺和阿訇,作為他們的軍事封建采邑領地和教產。這時期主要盛行“伊克塔”軍事采邑制,領有“伊克塔”的封建主稱為“伊克塔達爾”,最大的“伊克塔達爾”叫作“穆克蒂”,封地多達一省甚至數省。最初,伊克塔達爾對其封地的佔有只能終其一生,死後必須歸還蘇丹,蘇丹國家保有收回和更換封地的權利。14世紀後期,菲羅茲沙·圖格魯克承認伊克塔為軍事貴族的世襲私有領地。伊克塔達爾並不經營自己的領地,而是通過村社組織向租佃土地的農民徵收賦稅。

蘇丹政府沒有全部沒收臣服的印度教封建王公和土著酋長佔有的土地,他們仍可支配自己的領地,並享有豁免田賦的特權。從14世紀開始,尤其是在被征服後保持半獨立地位的拉傑普特地區,中小封建主佔有的世襲領地稱為“柴明達爾”領地(見柴明達爾制)。

農民向蘇丹政府繳納的田賦稱為“卡拉吉”。旱田賦額佔總產量的 1/3~2/3,水田佔2/3。隨著村社內部封建剝削關係的發展,村社內無社員權利的農民或外來戶還受到村社頭人徵收特別稅的剝削。

農業、手工業及商品經濟的發展

德里蘇丹國興建許多水利工程,普遍推廣使用革新的波斯式水車及多種灌溉工具,農業生產有很大發展,許多原來不毛之地例如赫爾沙-菲羅茲達巴德地區迅速成為魚米之鄉。農業中出現專門種植商品糧和棉花、藍靛、甘蔗、香料、果蔬等經濟作物的專業性產區。

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孟加拉、卡利庫特、柯欽、古吉拉特、坎貝、拉合爾、木爾坦、德里、赫爾沙-菲羅茲達巴德等地的工商業和外貿中心的形成為重要標誌。巨大的工商業城市中心之間發展著經常性的貿易聯絡。農民進城出售農產品,換取貨幣,以現金繳納賦稅。蘇丹伊爾圖特米什發行標準貨幣銀坦卡,整個次大陸捲入貨幣交換關係之中,促進了印度區域性國內市場的形成。對外貿易輸出的貨物有棉花、棉布、細棉布、絲綢、胡椒、蔗糖、皮革、藍靛等;輸入的貨物有波斯和阿拉伯的軍馬,中國的絲綢、瓷器等。擁有鉅額貨幣資本的“班尼亞”商人種姓經營商業及進出口貿易,還向蘇丹政府及士兵預付稅款及餉銀以包收田賦。

另外,皇家手工業工場規模很大,阿拉-烏德-丁·卡爾吉的大型作坊有 17000名勞動者,穆罕默德·圖格魯克的一處作坊有4000名織造細棉布和錦緞的工匠,菲羅茲·圖格魯克的絲織和毛毯作坊,每年能分別完成60萬及20萬銀坦卡的定貨。